首页 理论教育涌现与互动:规则与秩序的涌现

涌现与互动:规则与秩序的涌现

【摘要】:但是,这些“规则与秩序”同样是伴随涌现而生,依托涌现而成。相对而言,网络“规则与秩序”的涌现以及以信息涌现为主要标志的诸多网络传播涌现事件具有更加耀眼的表现,而依托人—机作用者与互联网的结构所涌现出的“规则”以及生成的“秩序”,则保持了一种隐蔽性。下面,以人肉搜索引擎为例,仔细探究作为“规则”与“秩序”的涌现,是如何奠定网络传播中信息涌现的基层,以及如何影响信息涌现的演变。

古往今来,人类的传播涌现现象,丰富多彩、气象万千,而网络时代的网络传播涌现现象无非是既往涌现现象的极致化而已。无论是既往的传播涌现现象,还是网络传播的涌现现象,其共同的特征表现在:无明显的事发征兆,无明确的诱因,内容涉及面极广,可以是现实中的某个事件或网络上某个信息的诱导,又或者是一张照片、一句话、一首歌、一段视频、一篇文章,等等,都可以引发铺天盖地的谈论、共鸣、讨伐……扩散迅猛,陨灭戛然,高度关联“性、资源、权力”。而网络传播的涌现现象与之相比还具有显著的变异特征——事件更具多样性,可谓是固定性与分散性并存,即一个主题多种声音,或者多个主题同一种声音。同时,事件发生更加频繁,事件迸发的力度更加强烈,事件扩张的范围更加广阔,扩张的速度更加迅速,网络与现实之间的互动更加深入,连锁反应的效应更加显著。传播的历时维度,尤其是当下的网络传播中的信息涌现样本,实际上都在一系列“规则”的架构与导引下绽放,而秩序亦在众多个体顺应规则的过程中形成。但是,这些“规则与秩序”同样是伴随涌现而生,依托涌现而成。相对而言,网络“规则与秩序”的涌现以及以信息涌现为主要标志的诸多网络传播涌现事件具有更加耀眼的表现,而依托人—机作用者与互联网的结构所涌现出的“规则”以及生成的“秩序”,则保持了一种隐蔽性。在网络传播的视阈下,“规则”与“秩序”仍是一对需要仔细辨认的概念,哈耶克曾就社会科学一般意义上的讨论给出了界定。

个体行为的规则体系和遵循采取这些行动的个体产生的行为秩序,虽然经常被混为一谈(当法学家拿“法律秩序”一词指这两种事物时,特别易于造成这种混淆),但它们并不是一回事,只要稍作说明,这一点立刻会变得十分明显。并不是所有的个体行为规则体系都能产生一种全面的群体行为秩序;个体行为的规则体系能否产生一种行为秩序,以及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秩序,取决于个体行动的环境……显然,在一个生物群体中,许多可能的个体行为规则都有可能仅仅产生出无序状态,或使该群体本身的生存变得不可能。一个由动物或人组成的社会,永远是指一些遵守这种共同行为规则,从而在其生活环境中产生出一种行为秩序的个例。

个体行为规则的遗传传递(在很大程度上也包含文化传递)是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而所谓对规则的自然选择,是根据对所产生的群体秩序的有效性的大小进行的。[31]

针对网络传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规则就是一系列自创生、演化的技术约定或文化习惯,而秩序则是各个“作用者”依托这些技术约定或文化习惯行动后的“状态”,“状态”所表现出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等是网络传播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但是无法回避的、首当其冲的应该是涌现的特征与机制的审视和思考。建基于网络这个复杂系统各层级的隶属关系一直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在前述的“符号·文本至物理层”网络节点模型中,每一个层级以及每个层级之间依靠与之匹配的协议进行连接、协调与控制。这些“协议”就是某种“规则”,需要说明的是,越接近物理连接的层级,则“比特流”愈占主导、愈相对稳定(平衡),越接近人之大脑的层级,则“意义链”愈占主导、愈相对不稳定(平衡),这些层级之间完全依靠涌现实现其“跃迁”或转换。当然,这种“跃迁”或转换依然是互联网作为复杂系统趋近或驶离平衡状态的响应与表述。网络传播中的“规则”、“秩序”与哈耶克所谈论的“规则”、“秩序”在时间之矢的度量上不能相提并论,这亦是我们讨论网络传播之规则与秩序时需要谨记的重要前提。当演化的时间足够漫长,作为一种状态的秩序常因其稳定而被认为就是某种规则的演化环境,在网络传播中则因规则与秩序在快速地转换而无法辨认。

环境的变化可能要求——如果整体想继续存在的话——群体中秩序作出改变,从而也要求个体行为规则作出变化;个体行为规则自发的变化,以及随之出现的秩序变化,可以使群体在它不作出改变就会灭亡的环境中继续生成下去。

行为规则体系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发展的,或者说,进化的选择过程是在整个秩序的基础上进行的。新的规则同群体中的其他规则相结合,在它特定的生存环境中会增加还是削弱整个群体的能力,取决于这些个体行为所导致的秩序。由此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一条新的个体行为规则,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有害,在另一种情况下可以有利。另一条结论是,一条规则的变化可以使其他过去有害的变化——无论是行为的还是身体的——变得有利。[32]

网络传播中的任何规则或者秩序,对所有作用者而言还不会危及其群体的生存,但在传播过程中某些社会权利在某些特定的时刻的匮乏、剥夺或者滥用却完全可以成为影响生命之存在的规则与秩序。在2008年5月12日中国汶川大地震期间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信息涌现以及搜索引擎和人肉搜索以规则的名义所呈现的迅捷与强悍就是一个明证。然而,对于人之基本权利——传播权(话语权知情权)而言,其规则与秩序的利弊却成为广大个体“作用者”常态下选择与行动潜意识层面的依据。这里的“利弊”已然不能与信息涌现或秩序形成之后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画等号,利与弊的可转换、不确定才是对待网络传播信息涌现与秩序生成中相关问题的关键视点。

Web1.0的横空出世,以及依托其“跃迁”出的早期的许多“规则”,这些“规则”被普通的使用者或创生者冠以了网站、网等名目存在于网络的各个节点,到现在有的已经不断演化成新的“秩序”,有的则伴随演化走向衰亡。当Web2.0作为Web1.0的一种“跃迁”在网络复杂系统某个层级上的规则一经涌现,受到越来越多的网站开发者和用户的追捧,以此为基础变异或创生出的“规则”与演绎出的“秩序”不乏精彩的典型,如Flicker、Tribes、Del.icio.us、豆瓣、优酷、博客网等。同样,以机器搜索引擎为主体而创生的维基百科、人肉搜索,其核心也是一系列“规则”的涌现。甚至,“搜狗输入法”[33]中方便迅捷的输入方式与丰富实效的词语联想和生成,仍然是一种具有简单自学习与词语生成的“规则”的涌现。下面,以人肉搜索引擎为例,仔细探究作为“规则”与“秩序”的涌现,是如何奠定网络传播中信息涌现的基层,以及如何影响信息涌现的演变。

“人肉搜索”[34]的概念最早出自“猫扑”,与“人肉”毫无关系,但与人有关。一般而言,人肉搜索专指人利用人工和智能参与并结合机器搜索引擎查询人与事件真实信息的一种“规则”。猫扑是一个热门的论坛,与其他论坛一样,猫扑上也经常有人提出各种问题,希望论坛参与者能给予回答,同时,猫扑上有一种虚拟货币叫做Mp,提出问题的人往往会用Mp来奖励可以解答问题并帮助他们的人。虽然Mp只是一种虚拟的电子货币,但是,还是很多人醉心于挣取更多的Mp。在猫扑,把那些惯于通过回答问题挣取Mp的人叫做“赏金猎人”。当某人需要解决某个问题,就在猫扑发帖并许与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很快,就会有赏金猎人看到这个帖子,他们即刻用各种手段与搜索引擎,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寻找和思考问题的答案,随后,争相把答案回在帖子里面邀功,提问者或者论坛的参与者可以对答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与再回答,不断循环,最后,提问者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为了保证人肉搜索的品质,针对每一个问题,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的答案就会产生互动与竞争,在互动与竞争的过程中寻找信息、思考问题,其回答问题的速度、准确、真实等指标被大众和提问者监督并检验,促使赏金猎人回答问题的水平与所获得的Mp的多少以及提问者的满意度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正反馈,使提问者的满意度最大化,带给赏金猎人更多的成就感,同时又驱使其更加沉醉于赏金猎人的这项工作。于是,很多人开始了无障碍地使用人肉搜索,不用担心关键词的不准确,不用担心计算机的理解力低下,不用担心机器搜索引擎搜索结果的泛滥,甚至不需要学习机器搜索引擎的使用,而答案也不仅仅局限于机器搜索引擎能找到的信息。这种“规则”一经涌现,很快便在其他平台上移植或扩展,如:百度知道、新浪爱问、优库网、谷歌人肉搜索引擎、奇虎人肉搜索引擎、天涯来吧、雅虎知识堂、搜搜问问等。于是,众多作用者以此为舞台依托“规则”参与演化,大量信息涌现现象或事件得以点亮并演绎,理性或非理性交织的“秩序”开始了激越的奔腾。(www.chuimin.cn)

人肉搜索的“规则”就是存在于物理层与符号·文本之间的一种涌现,只是,这类“涌现”通常会被我们冠以人工设计或发明的名义。实际上,猫扑在开辟论坛“设计”Mp虚拟货币的时候并没有预先设置一个可以包容后来“人肉搜索”滋长的规则,仅仅是架构了猫扑作为论坛的简单框架,关键之处在于众多的作用者参与,作用者各种名目与形态的互动使得这种参与日渐复杂,当这种复杂逐渐远离平衡或稳定的状态,则人肉搜索的“秩序”得以涌现,而“秩序”一经涌现则会自然地趋向相对的稳定,即大家均自然而自觉地遵守这些潜在或显在的“规则”以维系“秩序”的稳定,直到新一轮“规则”与“秩序”的创生与涌现。以此“规则”为依托,伴随作用者的继续增多,网络传播中一大类以信息之真实性为主要追求目标的信息涌现现象或事件的“秩序”得以波澜壮阔地涌现。一系列“规则”的涌现会衍生出各种新的、附加的“规则”,亦可以衍生出各种“规则”组合而成新的机制。下面以2007年发生的“华南虎”照片真伪事件[35]来讨论以“人肉搜索”为主要“规则”与创生新闻真实性“秩序”涌现机制的机理。

2007年10月12日,在“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发布,“由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的华南虎调查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调查,终于获得重大突破:担任调查队向导的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2007年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专家和影像专家共同鉴定,照片是真实的。从而宣告失踪了20多年的野生华南虎重新被发现!”新闻(文字、照片、视频等)在网上刊载几小时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质疑,随后形成“打虎派”和“挺虎派”,开始了近一年的虎照真相的大辩论……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36]

尽管,“华南虎”照片真伪事件最终有了一个结局,但在“华南虎”照片真伪事件中,“人肉搜索”的规则以及新闻真实性秩序的演化机制充当了一个辨别新闻信息真伪的显微镜望远镜,大众所分析研究与传播的诸多细节,最后与公布的细节高度吻合,如年画虎原型、拍摄过程仿真、模具虎脚印等。在此期间,刘羚羊[37]、张飞鸽[38]等一系列新闻信息真实性演化的事件无不鲜明地昭示出,这种机制的存在,以及依托这种机制新闻信息真实性演化事件的蓬勃涌现。实际上,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省级与中央政府部门,刘羚羊与张飞鸽照片事件中的中央电视台与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组委会,在大众传播时代都是权威的组织与机构,其发表并传播的信息的权威性不应亦不会受到置疑,然而在网络传播平台上这些组织或机构通通成为一个节点,一个与普通作用者具有相同权限的作用者,唯一的差别在于这些节点拥有更多的未经检验真伪的资讯而已。

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涌现平台,充当了一个完全的“思想与观念的自由市场”[39],在这个“市场”中观念或者真相利用规则通过信息的不断涌现实现了被所有互动参与者认同的某种秩序。互联网参与传播的“传播平台”通过其自组织的复杂系统利用“人肉搜索”的一系列“规则”演化出新闻信息真实性解蔽与展现的“秩序”的机制,这个机制使得所有参与传播的人、媒介机构、环境通过互动实现对新闻信息真实性的演化。那些数量巨大的、分散在各个角落的、网络节点上的作用者、媒介机构的专业人员,用眼睛、耳朵等感官全面感知大众媒介、互联网上的新闻信息,在大脑的深处思考、辨别与认知,通过自己的手控制键盘实现自由的、独立的、平等的表达,当信息足够丰富多元,交流互动足够充分和深入,就会出现新闻信息系统整体的失稳和局部的涨落,从而引发新闻信息真实性的自组织演化行为,进而分离成“线上(或线下)”不同的阵营,用知识、智慧以信息为武器进行辩诘,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在辩诘中日渐明晰。在互联网参与新闻信息真实性演化的过程中,“人肉搜索”为打虎与挺虎两派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与证据,为华南虎新闻信息真伪的辩诘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也成为新闻信息真实性“秩序”演化机制的重要“规则”。事实上“人肉搜索”的核心就是一种人与人、人与世界以及人与机器深入互动,观念与观念的激烈交锋,知识与知识相互砥砺的“论坛”。所有参与新闻信息真实性演化的人,利用互联网以及“人肉搜索”这种“规则”全面参与新闻信息真实性“秩序”的演化,其动力在于:人与生俱来的对事物真相的渴求,将自己的观念向他人传播的欲望,为科学为荣誉而战的尊严,以及向他人炫耀自己的信息资源的快乐等。新闻信息真实性演化机制通过信息的自由竞争,以大众的接受认可为准则,而信息提供者在演化中获得了互联网上不同形式的奖励(比如Mp等)与最大程度的自我满足,这样,非线性的正反馈关系得以构建,正是这种构建使新闻真实性得以逼近,并在速度、准确度、深度等方面完全超越了传统的传播形态。作为“人肉搜索”的“规则”以及作为新闻信息真实性“秩序”演化的机制,其客观性是大众认同的,“搜索”和“演化”出的信息之“真伪”与揭示这些“真伪”后所产生的效果的“善恶”是不应简单地相提并论的。同样,“秩序”的涌现性、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模糊转换使得价值、伦理、道德的简单研判变得愈加困难。在以往的传播活动里,新闻信息的真伪总是与媒介的权威性、主流性成正相关关系的,大众即使有质疑亦没有渠道和机会去表达。“反馈与互动”在大众媒介处不过是理论上的空谈,在人际传播中有所涉及。对于大量产生于复杂社会背景、牵涉专业知识的新闻信息,传统媒介在追逐时效的惯性中往往无暇顾及核实与把关,“把关”更多流于新闻在政治倾向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形式、对媒介从业者的道德规劝以及媒介素养的呼吁。正是网络中“人肉搜索”规则的涌现以及揭示新闻信息真实性秩序的演化机制的创生,使得网络传播中的“众人”不再是知情权与话语权被严重剥夺的、弱势的“受众”,人,与生俱来的对于信息真实性的渴求以及交流的渴望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回归与实现。

网络平台上的网络订阅机制——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40]亦是一种“规则”的集合体。RSS依靠“Push”技术,把信息按用户需要将其感兴趣的信息分门别类地送到用户面前。一个RSS包含很多新闻条目,一个新闻条目可能包含新闻的全部内容,也可以仅仅是内容的摘要。每个条目通常都可以链接到与之相关的全部内容。网络用户在客户端借助RSS阅读器,在不打开网站内容页面的情况下阅读相应的内容。对于广大网络用户而言,RSS在形式上与传统的报纸、杂志订阅完全相似,但是在实时性、多媒体化、信息容量等方面却有着质的转变,尤其是这种机制在消解大众传播“把关人”方面的作用与功效,使得每一个用户可以实现互动与反馈的信息意义的解读,需要、信息与聚合之间实现了循环和演化,这种机制所呈现出的人工设计意味并不能遮蔽其涌现性。其实,RSS作为一种机制更为显著的涌现特征表现在向移动媒体(手机)的渗透。RSS就是在信息的汪洋里实现兴趣、信息、链接与聚合的效率与效益最大化的最佳策略,也是信息影响力与大众注意力之间的最佳通路。

当然,有的“规则”在许多网站或平台上创立之初就被它的创生者宣称具有某种功能、功效或发展的路径,然而,即使这样,一旦这些“规则”被足够多的作用者使用、参与或深入互动,则一定会涌现出“秩序”,“秩序”在远离平衡时对这些“规则”给予修正、变异,甚至自发地创生出新的“规则”,这是生命复杂系统无法改变的根本特征。约翰·霍兰在讨论复杂适应系统时曾言明:知识能够以类似规则的思维结构来表达;这些规则始终处于竞争之中,经验使得有用的规则越变越强,无用的规则越变越弱;具有说服力的新规则产生于旧规则的组合之中。[41]规则的涌现以及依托这些“规则”的“秩序”涌现是复杂系统不同层级上不同层次的涌现,这些涌现一方面展示出网络结构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亦展示出依托这种复杂结构的众多作用者传播信息的过程的复杂性。规则与秩序的结构性表达,既是广义符号或者广义语言的表达,同时亦是适应复杂系统的某种规律的表达。表达是通过“竞争”来完成的,竞争的结果即是规则的涌现以及依托这些规则的秩序的生成。这种结构性的规则由不断流动的信息的“比特流”充当其结构之间的柔性纽带,同时,亦成为信息之“意义链”的秩序涌现的沃土。虽然,复杂系统中不同层级与不同层次的涌现之间不可逆,但是从“规则”到“秩序”再到信息的涌现却是不可分离的。规则与秩序的涌现必须通过信息的涌现来表征它的存在,展示这些规则竞争的过程和秩序呈现的结果。一般而言,规则涌现过程中竞争的激烈程度、新颖程度、变异程度与依托该规则的秩序的涌现的激越程度以及伴随其间的信息涌现的活跃程度“正相关”。在新闻真实性涌现机制中的华南虎照片真伪事件,参与人数之广泛、之深入是前所未有的,除这个事件的意义和作用者的内心关注度这些与事件本身密切相关的因素以外,其“机制”涌现过程中竞争的激烈程度、新颖程度、变异程度无疑亦是依托这个“机制”参与新闻真实性涌现的作用者踊跃参与、深入交流的结构性原因。同样,RSS作为机制在涌现过程中竞争的激烈程度、新颖程度、变异程度等方面肯定不及新闻真实性涌现机制,于是,作用者参与的广泛程度和深入程度,亦无法与之比肩。

在网络这个巨大的平台上,机制与机制之间,规则与规则之间,秩序与秩序之间,其竞争的格局不会改变,稳定与平衡是相对的,而非稳定与不平衡则是绝对的,涌现,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为可能与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