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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注释家对形式逻辑的影响

【摘要】:他是将希腊逻辑译成拉丁文的第1个人,并著有百科全书式的De novem Disciplinis一部作品。现在各国形式逻辑所用的专门名词几乎全是从拉丁名词转译过来的,故公元前后拉丁语的亚氏注释家与翻译家之影响后世形式逻辑者甚大。拉丁语修辞学所用argumentum 一词是与西塞罗所用的ratiocinatio同义,皆“说理”的意思,亦即论证义,而说理必有其结论,故逻辑须用Conclusio为“结论”

逻辑思想与逻辑作为一门科学,从古希腊时期过渡到拉丁时期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过程。希腊文化的思想注重抽象的思维方面,而罗马人拉丁文化则侧重于生活实践方面,所以在历史过程中古希腊思想之为罗马人所吸收采用,每每是有柄凿不相入之势。这转变正当罗马拉丁文学的黄金时期,正是罗马人文学大家最以其本国文化为自豪的一个时期。希腊文化与思想之输入,包含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在内,难免有些地方在某种程度上的变质。以思想的分析为其出发点的亚氏逻辑落到罗马学人的手中,就变为为文学服务的一种工具。为要把逻辑作为学校的一种课程,又难免把它形式化、公式化,因之而在某些地方庸俗化,于是传入中世纪形式逻辑已不是亚氏逻辑之真面目。履霜坚冰至,其由来是逐渐的。

将希腊逻辑输入拉丁文化的主角以西塞罗(Cicero,生于公元前106年),弗罗(Varro,生于公元前116 年),昆提里延(Quintélian,生于40年)与格里奥斯(Gellius,生于117年、卒于180年)4人为最。其他如亚普里奥斯(Appulejus,生于114年,卒于190年)等,于亚氏逻辑之输入拉丁文化,都起过相当的作用,尤非指所胜屈。西塞罗是罗马文化最盛期的一位哲学家、修辞家学、演说家,尤以修辞学的造诣与演说的富丽著名,著作亦甚多。费罗被称为当时“最有学问的罗马人”。他是将希腊逻辑译成拉丁文的第1个人,并著有百科全书式的De novem Disciplinis一部作品。这些人都从事于逻辑与修辞学的研讨,形成了逻辑与修辞学结合起来的一个时期,大大地影响了中世纪的逻辑。亚普里奥斯最重要的著作是《柏拉图教理》(De dogmate Platonis)其第3卷是广泛在学校采用的一部《逻辑大意》(Compendium)。在这《逻辑大意》中我们第1 次发现A、E、I、O 用为判断4种类型的符号。格伦也就是亚普里奥斯同时代的人,把换位和质位并换(又称对置)区分开来,即指出S—P之换位为P—S和S—P之质位并换而为非P—S是格伦的贡献[34]

“逻辑”这一词是从希腊文的λογικ,以拉丁字母写为loyikè这一字而来的。首先是见于公元前1世纪西塞罗的著作,而在2世纪格伦和亚弗罗底西亚的亚力山大(Alexander of Aphrodisia自190至210年在雅典教师)的著述中才真正的通行。亚氏学派原来是用dialektikè这一词来表达我们今日之称为逻辑科学,却当时斯多噶学派也是用这名称,为着与之区别才采用logikè[35]

现在各国形式逻辑所用的专门名词几乎全是从拉丁名词转译过来的,故公元前后拉丁语的亚氏注释家与翻译家之影响后世形式逻辑者甚大。当其译述伊始,困难滋多,正如今日从事翻译工作的人们所深刻地体会到。例如亚里斯多德逻辑六篇中有Topica 1 篇。(Topica从希腊语Topos一字而来)这词直译应为“地方”或“处所”。西塞罗之译此词,时而译为拉丁语的locus,时而译为sedes,又时而译为nota。同一译人作同一词的翻译,就有3译,如果不追溯其原文,每多误会。而古今译,类多有此一早期阶段。拉丁文翻译topica这一词,一直到1世纪昆提里延才确定为sedes argumentorum 与loci argumentorum,即“辩证所常遇见之处”,本文上面在第2章中提议译亚氏Topica篇名为《辩论常识篇》,亦本此意。和昆氏大约同时代的罗马著名历史家Tacitus亦曾用过亚氏学派的aptieoci一语。Aptiloci就是“常见之处”的意思[36]

又如逻辑中常用“本质”这一词。古希腊语是ousia。公元前1世纪罗马著名修辞学家塞内卡(Seneca)据西塞罗译为eseentia,而1世纪昆提里延则译为substantia。又如逻辑所用的“质”西塞罗拉丁语的qualitas,“量”是昆氏的quantitas。“词同义异”即Homonym,“同义词”即Synonym 都是在翻译亚氏的《范畴篇》时所采用的翻译名词。亚氏Topica的翻译中,斯多噶学派首先用过definitio“定义”,因之而又用proprium 或proprietas。这两词在拉丁语中都是亚氏学派的idion之译,即“性质”义。今法文逻辑以proprium 与proprété为两个不同义的词,纯是为方便计,语文上是毫无根据的。又拉丁语逻辑中species与pars原是同义词,即“部分”义,而迨后spcies演变为“种”,pars仍是“部分”。词义之逐渐变迁,又渐趋固定,此为一例。逻辑名词之divisio亦于此时期初见。其genus,species,differentia,forma,nota(即“类”、“种”、“种差”、“形式”、“属性”),皆西塞罗的翻译名词。Contrarium(对立、相反义)原是亚氏的“相反”disparatum 即A 与非A 的关系,而拉丁文逻辑中把disparatum,noxium,contrarium 与privatio都用为同义词,大都采自斯多噶学派。“命题”一词是拉丁语propositio之译,据普兰特尔是亚普里奥斯在2世纪第1次用的一个译名,以后因波亚提奥斯(Boethius)在5世纪才流通。“肯定”的拉丁语原是aio,“否定”原来就是nego,是公元前3世纪普洛陀斯(Plautaus)所曾用过,但其作为逻辑的名词是从5世纪后半叶卡柏拉(Capella)始,却同世纪的波亚提奥斯则采用affirmatio为“肯定”negatio为“否定”,而波氏的词沿用至今日。(www.chuimin.cn)

今日形式逻辑有以“假言”与“选言”列为同类的,其原因是西塞罗的disiunctis是和希腊语的“假定”这一词同义。后世形式逻辑则以希腊语的hupothesis(假定)译为“假言”,拉丁语的disiunctio[37]译为“选言”。知其语文的来源,可免许多误解。

拉丁语修辞学所用argumentum 一词是与西塞罗所用的ratiocinatio同义,皆“说理”的意思,亦即论证义,而说理必有其结论,故逻辑须用Conclusio为“结论”的名词,而其动词“作出结论”便是concludere。这动词Concludere和另一动词Collegere(“集合”义)是同一意义,因之希腊语的sullogismos[38],故又与希腊语的apodeixis在拉丁语译成同一个词,却亚氏的sullogismos只是判断的结合,今采日人的译名为三段论式(严复式译为“连珠”),在其本质是不同于应译为“证明”(拉丁语的demonstratio)的apoderxis。今之言形式逻辑者,每每忽略证明的重要,实失亚氏的本意。盖沿中世纪的积弊,妄改亚氏逻辑,西欧各国几于谈三段论式后,绝不谈证明,苏联逻辑教材,本亚氏的见解,恢复证明为形式逻辑的重要部分,是完全正确的。

拉丁语的逻辑翻译名词,略举以上各例,以证拉丁逻辑在当时筚路褴褛的艰巨长期工作。一种科学词汇的形式与确定,实非易易,而其对于后世逻辑的影响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