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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卓民全集:直言三段论式图解

【摘要】:直言三段论式由两个前提在一定形式的结合上推出其结论。两前提中有三个不同的概念,故表示三段论式的图必须用三个圆,其每一圆代表一个概念,三段论式的图解就是根据前提以决定圆的互相关系从而看出其应得的结论。下面的第三个例子是要说明在某种情况下,图十八中是表示某一个直言三段论式不能有正确结论的。传统形式逻辑按直言三段论式的规则,也是说这两前提不能有正确的结论。

直言三段论式由两个前提在一定形式的结合上推出其结论。两前提中有三个不同的概念,故表示三段论式的图必须用三个圆,其每一圆代表一个概念,三段论式的图解就是根据前提以决定圆的互相关系从而看出其应得的结论。

我们用几个例子来说明图解的用法。先拿第一格的AAA 作例子。这式的形式如下:

作三个相交的圆在方形内如右图(见图十六):

图十六

我们再拿另一个三段论式为例子:

“所有青年团团员都是拥护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政策的;这一班同学有些是青年团团员;所以,这一班同学有些是拥护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政策的。”

我们试用圆来检查这结论的正确性。

在这三段论式里面,大名词P是“拥护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政策的”,小名词是“这一班有些同学”,中名词是“青年团团员”。

这三段论式的两前提可写为:MaP,SiM。

在这里需指出,我们所采用的图十七是不必区分大小前提的顺序的,但需在一个三段论式的三个判断中决定哪两个判断是前提,再由图十七而得出结论。

图十七

同时,我们这图解也不管所考察的一个三段论式的格与式是什么,而只按图十七而直接看出结论。

注意,在图解这阶段,可不理会M 圆的曲线而只看S和P相交的圆。

图十七中可以看出,结论是2与5,即SP,不等于零,所以SP≠H,即SiP,就是说“这班有些同学是拥护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政策的”。这结论正是传统形式逻辑用常用的方法得出的。

下面的第三个例子是要说明在某种情况下,图十八中是表示某一个直言三段论式不能有正确结论的。(www.chuimin.cn)

图十八

例如这样的两个前提:“所有苏联人都是热爱祖国的;中国人不是苏联人。”

从图十八上看来,上面两前提不能有什么正确的结论。传统形式逻辑按直言三段论式的规则,也是说这两前提不能有正确的结论。

我们要指出,我们不能因之就说“中国人不热爱祖国”,这是另一问题,但由上面两前提不能得出这一结论,亦不能得出结论说,“中国人热爱祖国”。

我们用第四个例子来说明看图十九时,有一种特别情况是不可不指出的。例如这样的两前提:大前提是“所有共产党员都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人”;小前提是“所有反对帝国主义的人都是前进的”。

图十九

上面在几个例子大体上说明了我们所采用的图是怎样应用到直言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上的,这也说明我们的图解之作为形式逻辑直观教学方法不像有些其他图解只限于应用在判断的解释,而是一贯地应用到直言三段论式的解释。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形式上都可改变为直言三段论式,而简略式的推理和复杂式的推理更是以简单直言三段论式为其基础,故我们的图解对之都可应用。但归纳推理不易列为公式,我们的图解就不适用了。

【注释】

[1]《形式逻辑教学图解的商榷》在作为本书的附录之前,曾发表于《华中师范学院》1955年创刊号。高新民先生在选编《韦卓民学术论著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时再次将其收录。在重新整理本附录时,我们以《韦卓民学术论著选》为蓝本,并对照韦卓民先生的手稿进行整理。——整理者注

[2]首先试用几何形图解的是Christien Weise(卒于1708),但通行最早的图解是18世纪瑞士逻辑家欧拉(Ieonhard Euler 1707-1783)所用的实线圆图解,其后有余柏费(Ueberweg)的实线图兼虚线图的图解,又有兰柏特(Lambert)的直线与点的图解,此外同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图解,皆因不满意于欧拉的图解而思有所改善者。本文采用的图解是创于英国逻辑家范约翰(John Venn),见其《符号逻辑》(Symbolic Logic)一书,该书出版于1881年,其后这种图解多为数理逻辑家所采用。——参看路易士著《符号逻辑》(Symbolic Logic,1932,pp.40-177),但本文所述是将范氏图解30余年来广泛地用于形式逻辑的教学并以之解决某些疑难问题,本文作者当负完全责任。

[3]最近苏联出版的康达可夫著《逻辑》(苏联科学院1954 年3 月版(H.И.Koндakoв,Логика)仍主张主谓判断为最典型的形式。П.C.波波夫在其《判断与其结构》一文中并否认其他判断的形式(参看ФилocoфckиeЗaписки.VI.п.C.Пoпoв,CyжцeниeиЕro Cтpoeниe Crp,92.)

[4]亚里斯多德著Analytica Priora 24A16-17(参看苏联科学院《哲学志》1953年第6卷,波波夫著《判断与其结构》一文第86页)。

[5]参看上引波波夫的《判断与其结构》一文,见苏联科学院《哲学志》1953年第6卷,俄文版,第88—90页,路易士:《符号逻辑》原文,第51—54页,牟宗三:《逻辑典范》第3卷,商务印书馆,第2页。以上原稿未注明版本、版次,现又无从考查。——编者注

[6]н是俄文字母代表Hyль,本书拉丁文的Nihil字,意即“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