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主要是确定事物间这种联系。因果的这种时间性的因素是在我们确定因果关系时所不能忽略的[26]。因果关系有两种方法可以决定:直接法;间接法。上面只是在原则上讲确定因果关系的方法。......
2023-11-08
因果性的联系在科学中是这样重要,我们必须比较详细地来研究这个问题。
1.什么是因果?因果是原因和结果的简称。我们在认识过程中和实践活动中判明:在各个现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有规律的联系,这种有规律的联系表现为一种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
在一连串相互联系的现象中引起,决定或制约着另一现象的现象称为原因,而那个被引起的现象称为结果。
现象的因果依赖性表现于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任何一种结果,不论它多么微不足道,都有它的原因。无原因的现象是没有的。任何现象都不能从无中产生,都不能“独自”产生;相反地,任何现象都是由某种原因决定的。另一方面,不引起一定结果的原因也是没有的[12]。
这是把原因和结果两个概念说得很清楚,很浅显的。因果是有时间性的,有其先后的秩序的,所谓前因后果,前后相承,不容颠倒更换的,绝不会结果在先,原因反在其后的。再则有了前因,则必有后果,但是要原因能起作用产生其后果,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条件不具备,纵然有原因的存在,结果还是不出现的。这是因果性的联系,又称因果关系,是科学在客观事物间所要追求而发现,借以控制客观事物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因果关系虽然是事物间很有实践意义的一种关系,但是因果关系只是客观事物间的一种关系,并非客观事物间唯一的关系。列宁曾写道:“原因与结果不过是全世界的相互依存性(普遍的)联系一事实的相互交错之单一的契机,不过是在物质发展底锁链中一个环节而已。”[13]他又跟着强调地指出:“因果性所能仅仅片面地,断片地,与不完地表现的世界联系的全面性与无所不包的性质。”[14]
这就是说,世界的一切对象和现象,一切的运动都是相互联系着,相互制约着的一个统一体,一个有规律地发展着的整体。在这种普遍联系之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定的现象在一定条件之中,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定的现象在一定条件之下必会引起另一种现象,绝无例外。事物的这种因果关系是必然的、普遍的、即绝无例外的,而且是人们能够在事物中发现而认识的。
在一连串相互联系的现象中,一事之成有其因,而这因本身又是一事,故亦有其因,因之外复有因之因,因就成为果,而果又是一事,它又会在一定条件之下复引起他果,故果又成为了因,环环相扣,成为事物间一连串的因果联锁。甲之成甲,因为有乙为其因,而乙又有丙为其因,丙又有丁为其因……故成联锁,绝无没有原因的事。甲之引起为另一果,而其果复又引起另一果,循此下推,亦复如是,绝无没有后果的事。乙之对于甲为因,而对于丙则为果,故因果是相对的概念,事物的因与果不相转化,而其对一事是因,对另一事是果;它引起另一事,故为因,而它为另外又一事所引起,故为果。同一事有两性,因性与果性,要看是对哪一事而言。
2.因果关系的复杂和多样性。
(1)因果是相对的概念:这就说,一事之为因是对于某另一事而言的,因为它引起这另一事;但对另外又一事,它是果,因为它本身又是为这另外一事所引起的。例如,社会主义觉悟提高便干劲大,干劲大,则生产大跃进。这是三件联系着的事情。干劲大是社会主义觉悟提高的结果,但它又起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生产在跃进。可是,探本求源,社会主义觉悟之提高不是没有原因的,而生产大跃进也还要作为一个原因,引起其应有的结果的。因果是相对的概念就是这个意思。
(2)一果数因:这就是说,一种事情不是单独一种原因所能引起,必须几种原因配合在一起才能引起这事的。例如要产生水的这结果,不能只有氢,而且必须有氧和一定分量的氢相配合,在一定条件之下,水便形成为两气结合之结果。这就称为一果数因。
(3)一因数果:就是说,一种原因所产生的同时有数种果为其直接所引起的,并不是说这原因引起一种结果,而这结果作为原因又引起另一结果。后者是上面(1)所说的,因引起果,而这果又作为原因引起另一结果。前者所说的与之不同,乃是同一原因同时直接引起几种不同的结果。例如城乡物资交流,不只城市和农村的人民同时得到其需要的满足,而且城市的工业有了刺激便更繁荣,农民的农产品增加销路,则农村经济提高,同时城乡物资交流,工业都繁盛起来,全国人民愈加团结,等等。
(4)一果多因:这是说,同一结果可由几种不同的原因单独引起。这与一果数因不同,一果数因的几种不同的原因单独不能引起其结果,必须适当地配合起来才能共同引起这结果的,而这里所说的一果多因,乃是几种原因分别地单独地能够引起同样的结果。例如病人之发高烧这现象是有多因的,即不只由一种原因可以引起的,它可以为疟疾所引起,又可能为伤寒症所引起,又可能为其他病症所引起。这些原因之中任何一种都能单独地引起病人的发高烧。这种情况称为一果多因的情况。
(5)原因又称为内因与外因:所谓内因是发生于结果之现象的对象之内的,而外因是发生于这对象之外的。病人患病是由于其内部某一机关失去正常的功能,这就是结果产生于内因,如果病症是由外面传染得来的,其病因是自外面来的,便是外因。
(6)远因与近因:一个人患病由于受着传染,这传染是其近因。但传染的细菌是不断存在于周围,然而力量不够大来引起传染病在某一地区爆发。由于这地区卫生工作抓得不够紧,没有及时防范外来传染病的波及,于是就增加了某种传染病在该地区的力量,传染病便出现了。地区卫生工作抓得不够紧乃是传染病发生的远因,而使这个人受到传染。
(7)原因与条件:两者的区分须分析具体情况才能弄清楚的。一个人患肺结核病,当然是由于肺结核病的细菌传染到他身上来作为致病的原因。可是,许多人都同样地生活在同一地区,由于身体的抵抗力大或者由于营养比较好,或者经常有体格的锻炼,所以病菌就没有条件在这些人身上引起肺结核病,而这个病人身上有了有利于病菌起作用的条件,肺结核病便出现在他的身上了。
上面是说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它的多样性。原因和结果一般说来,是有其时序的,所谓前因后果。但是一件事情的发生,在它发生之前有不只一件事,有不只一种情况,同它同时发生的也不止它的这一件事,伴随着的也有许多情况,而这些情况也可以说都是一些事情。我们怎样来决定在一件事情发生之前的那一些事情,那些情况中,哪一件是这事发生的原因?这事发生之后,又会引起别的一些事情为它的结果,而和这些事同时发生的又有许多事,哪一件或哪些事是这事的结果?而且所谓一件事情有其开始,而又有其结束,这事的开始和它的结束是决定在时间上那一点?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原因和结果就不易确定下来,因果关系亦无从判明。(www.chuimin.cn)
例如,蒋介石叛变革命,因而与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妥协,与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妥协,就出卖人民的利益,就为全国人民所唾弃,结果就是他的完蛋。所以,他背叛革命是他完蛋的原因,而他完蛋是他背叛革命的结果。原因和结果间是有相当的时间距离的。
可是,上面所列举的一连串的事件,每一事都不是很简单而是复杂的,不易判明它是从哪一定的时间开始,在哪一定时间结束的。例如蒋介石背叛革命也就是他和帝国主义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这种行为也就是出卖人民的利益,很难说作为原因的事件在哪一时间终结然后作为结果的事件才开始,两者是紧接着,只能在我们的思想中才把它们划开的,其中时间的距离之长短很难决定的。而且所谓任何一件事情都是许多因素组成的,而这些因素一但是同时存在着的,其中有些还是相继发生的。如果把这些因素分析出来,排列出来,就构成一系列交错着,一连串连续不断的事,几乎不可割裂的一件事,然而却是许多的事。我们每每称这事的起头为原因,其末端为结果,两者之间有着许许多多相互联系着的事。
我们再拿另一比较简单的事来看。我们拿起一支墨水笔,滴一滴墨水在纸上,墨污了纸。我们说,墨水滴在纸上是因,而纸之被墨污是果。这也是前因后果的一例罢了,但是墨水滴在纸上也就是纸被墨污。墨水滴在纸上之前一刹那,纸还没有被墨污,必须等到墨水确实滴到纸上来,纸才被墨污,所以墨水滴在纸上就是纸的被墨污,两者之间,间不容发,在时序上孰前孰后?还是同时发生的。墨水正在滴时,但远未落在纸上,只是墨水往下滴,远未构成其为纸被墨污的原因,墨水还未落在纸上时,依然还没有纸被墨污的结果。无果尚不能成其为因,故要等到果之出现才有因之出现。因果是相互依存的,从另一方面说,同一事件,是因亦是果,因即果,果亦即因。
墨水滴在纸上和纸的被墨污是比较简单易于分辨的两件事,但实在是一件事。从这事未成事之契机看便是因,而从它既成事之契机看便果。同是变化中的两个契机,精密地分析起来,其因的末端已是果,而果的起点还是因,相续无间,是两事而不是一事。
天下事大都不是这么简单易于辨别如墨水滴在纸上和纸被墨污那样,而大都是极其繁琐交错,有待于分析的,我们在上面讲到机会形成时,曾引用过恩格斯的指示:“为了了解个别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个别现象从普遍的相互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变化着的运动就要现出来,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15]
这是很重要的指示,对于我们当前因果关系的问题的了解和解答是有很大的意义的。所谓原因,所谓结果,两者是存在于客观现实交错着的复杂现象之中,存在于普遍联系着的一大堆复杂的不断变化着的事情当中,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相互联系中抽出来,孤立考察他们作为孤立结果的两个现象。这就是抽象思维的任务。在我们追求现象发生的过程中把一个抽象而相对孤立的现象作为我们要了解的对象,进而在普遍联系中找出这现象发生的必需情况,就把所分析出来的情况看为是这现象的原因,因为在事实分析的观察中有这情况才有这现象的发生的,其实现象与其发生的情况都是在复杂的普遍联系着的许多现象中抽出来的,而这现象与其发生的情况又每每不是简单的,再可进行更细微的分析的。
原因与结果既是复杂的现象,可以进行分析的。于是就有上面所列出的一因数果,一果数因的情况,所谓数果与所谓数因,其实只是还未经过分析的复杂果与复杂因,原因结果就是从交错复杂的普遍联系中抽出,而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复引起另一果,则事事为果者随而又成为他果之因,故所谓因果之相互推移,自可不言而喻。客观世界诸事物形形色色,普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联系与制约只有密切与疏远之分,故所谓远因与近因无非是相对的说法。而且事物既是普遍联系,相互制约,则所谓内因与外因,原因与条件的分别,都是相对之词而非绝对的,这些分别都不可作为抽象的东西看,必须在某一事件的具体分析,具体了解中才能说什么是远因,什么是近因,什么是内因,什么是外因,什么是原因,什么是条件,如果原因的定义乃是在一连串相互联系的现象中引起,决定或制约着另一现象的现象,则原因与条件一起才能称为现象的原因,因为缺乏条件,原因还是不能引起那作为结果的现象之发生的,而所谓外因必须与内因配合着,所谓远因必须与近因联系着,才能起其作为原因的作用,无内因则无所谓外因,无近因亦即无所谓远因。
一果多因的问题更是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所常碰见的问题。我们在上面第六章讲到假言推理时曾提到过它,在本章后面讲到怎样确定因果关系时,还要着重地提到它。这问题早在亚里斯多德的《分析论后篇》里已有论列。当时科学尚在其萌芽时期,亚里斯多德就已认识到一果多因只是由于科学的分析未臻完善。科学的彻底分析当发现原因与其结果是对称的,是一与一的关系,用亚里斯多德的逻辑术语来讲,是可互换的命题,其详见《分析论后篇》第二卷第十六章。亚氏探讨的结果乃是:所谓多因者都含有共相为其真因。分析各个所谓多因得其共同的因素,这共同因素实是所研究的结果之唯一原因,由于这原因和种种不同的而实在与结果无关的因素结合,才呈现出多种原因的现象,其实不是多因,而只一因。一因多果又何尝不是一样。同一原因在同一条件下只能引起同一的结果,但这同一的结果可能在不同的场合中和其他因素相结合,于是好像是不同的多果,其实亦只一果。我们诚以人死为一果多因的一个例子。死可由于年老体衰而死,可由于受毒而暴死,可由于枪杀而惨死,老、毒、枪杀都是死的因,而老、毒、枪杀不同,是为多因。但是死是一个笼统的名称,是一个抽象的现象,而老、毒、枪杀也是复杂的未加分析的三种现象,如果加以分析,死是心的停止跳动,全身血液因而停止流动,于是身死。年老体衰可以引起心停止作用的现象而为身死之因,受毒也可以引起同样的现象,被枪杀亦然。故表面上身死虽然有三种不同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当然也可以说,年老体衰是一种现象,身体受毒是另一种不同的现象,被枪杀又是第三种现象,它们都引起心的停止作用,是一果多因。可是心之停止其作用是三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三种不同现象在其分析中发现的共同因素。三各不同的原因所引起的三种现象本来是不同的,即从表面上看,年老而身死的死是不同于受毒而暴死的死,或枪杀而惨死的死。有三种不同死的现象为三种原因所引起,不得称为一果多因。真正致死之因只是同一之因,而非不同之因。真正的原因只能引起同一真正的结果。有因必有果是和有果必有因对称的,意思是说,同一原因在其起作用时必引起同一的结果,同一的结果必然是由于同一的原因,这是因果律的意义,反乎此,则不能按因果律而由因求果,由果索因,科学也就失去其功用了。
3.怎样探究现象的原因:原因结果既是复杂有待于分析,而又是在普遍联系着的客观现实中和许多其他现象交错纠缠着,有待于把它们抽出来的,于是一个现象的原因如何探出,当然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关键,也就是科学归纳法的主要问题。
解决这问题的方法,根据科学研究工作的经验积累与分析,总结出下列几个步骤:
第一,搜集材料,主要是观察,实验;
第二,探求原因,主要是拟出假说,检查假说;
第三,确定原因,通过归纳推理,建立因果关系。
第三个主要的步骤是概括上一大段阐明科学归纳法时所讲到的几个更详细分析的步骤,例如在分析医生诊断时所指出的几个步骤。在这里必须注意的乃是这三个主要步骤的性质和意义以及其相互的关系。
究竟在科学研究的实践工作中,首先是从搜集材料入手,还是应该先有其他的步骤?当然,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或特殊到一般的一种认识过程,那就是意味着必须从有关问题的材料入手,材料就应该搜集。但是搜集的是什么材料?盲目搜集对于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是无补的,故在研究的开始就须首先明确问题,有了问题才有材料搜集的方向,知道什么材料是和问题有关而应予注意,什么材料与问题无涉可以置之不理的。这种选择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的性质越明确,则材料的选择越有把握。预先估计到问题将要如何解决,则材料的取舍越是精慎。估计到问题的解决将要怎样就是假说的拟定。由此可见,估计问题将要如何解决,即预先按问题的性质和已经掌握的科学理论,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假定合情合理的假说作为研究的指导,是有必要的。那么上面的第二个步骤又好像应该在第一个步骤之先。
但是我们的科学研究不是从我们自己的研究开始的。在我们的研究之先,已经有了若干经验的积累,材料的搜集,我们自己的研究问题是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从现有堆积的材料发现出来的。在我们自己的研究中继续搜集材料,无论是用狭义的观察方法,或者用实验的方法,或者借助别人的观察或实验。只是针对我们自己研究问题的特别性质,加以补充。可见上面的第一个步骤是不应脱离第二个步骤而单独地进行的。所以下面分节讨论各个步骤的进行方法,其次序不应机械地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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