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韦卓民全集第9卷:归纳推理的本质

韦卓民全集第9卷:归纳推理的本质

【摘要】: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间接推理。这结论就是普遍性的原理,通过归纳推理从有关个别对象的前提而得出的。从它们作为认识过程来说,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出发点不同,所得到的结论亦不同。恩格斯在他的经典著作《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批评过归纳推理,好像是说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成问题的。[1]这岂不是恩格斯认为归纳推理是骗人的,至少同意黑格尔说归纳推理在本质是成疑问的一种推理呢?

1.什么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间接推理。它是依据一系列的特殊事实从而导致较普遍原理的方法。

这就是说,归纳推理和上三章所谓的演绎推理一样是间接推理的一种形式,但是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不同,就是它的种类是从特殊到一般的事实,从而得到一个比较普遍性的结论,归纳推理的前提所谈的是特殊或个别对象的某种共同属性,而根据这些前提的分析与概括,就得出结论把这种属性推广到整类的对象去。

例如,前提是:美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且是侵略的;英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且是侵略的;法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且是侵略的;从前日本、德意志和其他的帝国主义国家也是侵略的。从这一系列的个别帝国主义国家看来,它们无例外地都具有侵略性这种属性,依据我们分析与研究之后,就得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把侵略性推广到全类的帝国主义国家而说,凡是帝国主义国家都是侵略的。这结论就是普遍性的原理,通过归纳推理从有关个别对象的前提而得出的。

从这种例子看来,我们便说,归纳推理是根据某一类的个别实例所得到的知识,通过一定的思维过程,而得出关于这一整类事物的较为普遍性的结论,于是也就说,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或特殊到一般的间接推理。

这样从归纳推理得出的较为普遍性的原理,就是上面三章所谓的演绎推理所依据而作为前提的一般性原理,正如在所举的例子中从一些帝国主义国家是侵略的这些个别实例而得出结论说,凡帝国主义国家都是侵略的。演绎推理根据“凡帝国主义国家都是侵略的”这原理,结合着美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这事实,就推出“美国是侵略”的这一正确的结论。可见演绎推理不离归纳推理。后面我们在本章还要说明在归纳推理,尤其是在科学归纳推理的过程中,也必须结合着演绎推理。所以我们说,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互相依属,互相补助,且是统一着的,但是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同时又是不同的两种认识过程。

2.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之同异:两者之间在上面已经讲过,因两者都是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都是间接推理过程,都是反映客观现实的思维形式。

演绎推理是反映客观的一般存在于个别:凡帝国主义国家都是侵略的这一般性的原理存在于个别的帝国主义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等,这些个别的帝国主义国家,如美、英、法等,都表现出侵略的性质为其一种固有属性,反之归纳推理反映客观的个别或特殊表现一般;一个一个的帝国主义国家都表现着一般的侵略性,因之我们就在这些个别的帝国主义国家中发现帝国主义国家在其本质上是和侵略性有着必定的联系,而建立成凡帝国主义国家普遍地必然是侵略的这一条原理,而为归纳推理的结论。

因为这样,所以两者同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工具,同是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规律的认识和掌握的工具,同是对于自然和社会的创造所必需的。

但是两者也是不同的。从它们作为认识过程来说,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的出发点不同,所得到的结论亦不同。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个别或特殊,而归纳推理是由个别或特殊到一般。

而且在研究演绎推理时,我们认识到演绎推理的结论是在其前提所涉及的范围之内的,所以是必然的,而归纳推理的结论可以超出其前提范围之外,所以它可能是盖然的,但是如果其结论是根据事物本质的分析,按照其发展的规律而确定的,也就是说是必然的。(www.chuimin.cn)

这是什么缘故呢?归纳推理在这点上不同于演绎推理,因为演绎推理之所以为演绎,是由于它把前提所含蕴,所包藏的东西按思维的正确程序在结论中引申,排铺出来,好像茧里原来蕴藏着丝,缠丝不过是把蚕丝从茧引申出来,丝自茧出,不超出茧之外,茧是如何,丝也便是如何,是可断言的,这称为演绎,演绎的前提如果真实,推理的过程又符合正确思维的形式与规律,其结论的正确性是可保证的。

但是归纳推理的性质则与之不同,归纳推理的结论只是根据一类事物某些实例的观察,通常是未穷尽其全类的,而将所得的结果,因为这并未在所观察的范围里碰见例外,便推广到其全类,但全类中的事物有些不是观察所及的,而且总是有些不是在作出结论时观察所能及的,可能在这些观察不到的事物中发现与结论相违的情况,故其结论可能是有例外,不是普遍性的,因之就说它是盖然的。例如,语云“天下老鸦一般黑”,这是积累了长期许多的实际观察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每一次说这话时,没有人根据经验而提出不同的意见,就证实这话的真实性。可是,人们所观察过的老鸦虽然是许多,而又不限于某时某地,却毫无例外,老鸦都是黑的,所以就一直地说天下老鸦一般黑。问题是:能否尚有未观察到老鸦,如原始森林从没有人到过的地方的老鸦,还有尚未生出的老鸦,而其中有不黑的老鸦,就推翻天下老鸦一般黑这话呢?归纳推理之由个别或特殊,由这只老鸦,那只老鸦,或此时此地的老鸦,彼时彼地的老鸦,而到一般,即所有的老鸦,随时随地的老鸦,其结论是否有同样的不可靠性呢?如果这问题不加以解决,科学的可靠性是否会受到动摇,客观世界之可知性是否会变为可怀疑的原理呢?

这问题早在古希腊哲学中已经提出,而18世纪英国苏格兰的休谟根据其当时狭隘的经验哲学又强调提出,一直到现在为资产阶级反动的唯心哲学所利用,企图动摇真理的客观性和其可知性,所以归纳推理作为认识事物的工具和这问题是密切联系着的,所以不可不辩。

恩格斯在他的经典著作《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批评过归纳推理,好像是说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成问题的。他曾在书中说过这些话:“这种惠威尔(Whewell)以来英国人弄出来的骗人的归纳法”,“黑格尔说归纳的推理本质上是一个尚成疑问的推理,这命题的论断是何等地高妙啊!”[1]这岂不是恩格斯认为归纳推理是骗人的,至少同意黑格尔说归纳推理在本质是成疑问的一种推理呢?

如果我们仔细地读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说这两句话的前后文,体会其说话的精神,就会认识到恩格斯完全不是认为归纳法本身是骗人的,完全不是认为所有归纳推理的方法在本质上是尚成问题的。恩格斯认为是骗人的归纳法不是正确的归纳法,而是英国19世纪中叶以来惠威尔提倡的那种称为全归纳的归纳法,是脱离演绎推理,和演绎法对立的归纳法。在英国,提倡归纳法的第一个人不是惠威尔,而是17世纪的法兰西士培根,而恩格斯说是骗人的归纳法乃是指惠威尔以来的归纳法,足见他说骗人的不是归纳法本身,而是和演绎法完全脱离的全归纳派的归纳法。

恩格斯同意黑格尔说归纳法本质上是一个成问题的推理形式,所指的是我们在本章将要谈到的一种归纳法而不是归纳法最可靠的形式。我们只翻阅一下黑格尔说这句话的地方,便知道这是在他的《逻辑科学》(俗称《大逻辑》)论反映的推理那一节,相当于《小逻辑》的第190节[2]。黑格尔在那里谈的归纳法相等于我们本章后面要谈的简单枚举法的归纳推理,而对于简单枚举法的结论的无疑问,也是我们将要提出的意见。这意见是完全正确的,可是这并不是指科学归纳推理而言的。科学归纳推理是和演绎推理相结合,不是孤立的,而正如恩格斯所说,是和演绎法相互依属的,相互补充的归纳法[3]。如果科学归纳推理是正确地运用,它是为科学服务的,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有效工具,那么其结论是可靠的,是科学的真理。

科学归纳推理固然不是以穷尽其类的实例作为其前提的,所以其结论推广到全类事物,绝不能依靠前提实例枚举性的经验堆积,因为只靠实例的堆积,究竟不能涵盖不在堆积里面的其他实例,而这些其他实例可能是无穷数的。科学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得出,是在于确定事物间的必然性和普遍性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依据某一工作特定知识范围内我们认识到的所有大量的事物联系,而这种联系既为客观事物所证实,而又为这知识范围内一切确定了的科学原理所支持,则这联系是可作为归纳推理所依据而作出结论的,而且这结论是可靠的。

3.归纳推理的客观基础:毛主席在《矛盾论》一书里面对我们的指示是“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事物”[4]。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是客观现实中的具体事物,是感性认识的对象。而一般事物乃是理性认识的对象,但是,理性认识总是以感性认识为其基础的。在《矛盾论》中,毛主席又教导我们说,“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们变成人们所不能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5]。由此可见,归纳推理所得出作为其结论的一般真理是艰苦研究客观现实中具体事物,深入认识客观现实的成果。归纳推理是以这艰苦深入认识客观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为其基础的,是建立在完全唯物主义的观点上面的。归纳推理在其进程中是运用人类思维能动性的概括能力,由个别的具体事物的认识提高到一般的认识,飞跃到一般真理的认识,在个别事物中发现其存在的一般,由个别具体事物通过概括总结出来对于客观现实的一般规律。这就是归纳推理过程的客观基础。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和特殊到一般的认识过程,是在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中通过考察,分析而发现其存在着的共同性。这共同性是客观地存在于具体个别事物,为人们所发现,而并不是人们在其意识中所臆测想象出来的。人们在各个个别具体事物之间发现存在着的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发现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些原因与规律是客观地存在于具体事物,而不是人们意识所能改变的,而归纳推理只是帮助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中把它们发现出来,形成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原理。这些一般原理作为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得出,是根据个别的和特殊的客观事物的研究,发现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相互联系,特别是因果性的联系,从而认识到它们发生发展与变化的客观规律。这就是归纳推理的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