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长为本年级第一安全责任人。4.年级长应及时召开班主任会议,讨论、拟定本年级的各类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10.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自己的职责要求,每天及时报告年级各类情况信息,并做好年级各类事件的处置。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年级长各执一份,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
2023-11-08
学校的设计与建设应符合GB50099的有关规定,防震要参照GB18306并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安全防卫符合GB/T29315的有关规定,建筑和装饰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防范应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校舍兴建、修缮时,应设有安全围栏及警告标识,应定期、不定期检查、保养、修护公物,对露台、屋顶阳台、地下室等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校园建筑设施安全基本要求。
(一)校门
1.学校大门外应设拒马、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
2.大门有效宽度不得少于3.5m,净高度不低于4m;电动伸缩门不低于1.5m,大门应顺畅的开启、关闭和上锁。
3.校门行人出入口和机动车出入口宜分开设置。
4.校门开启方向应符合疏散要求。封闭式大门应设有观察窗,大门通道有效宽度内应无堆积物,大门内外、两侧、门头悬挂的牌匾、装饰物品应可靠牢固,无隐患。
5.校门内外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型及车牌号,宜设置出入口控制通道装置,装置能对学生、教职工、访客等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可根据需要配备手持金属探测器、金属探测门。
(二)门卫室(传达室)
1.门卫室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窗。
2.门卫室内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一键报警装置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宜与上级主管单位联网,报警的位置能在属地公安机关、上级主管单位及时、准确显示。
3.门卫室还应配备消防、警用防护设备等,特别是保安人员使用的对讲机、防暴头盔、橡胶棒、钢叉、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刺手套、强光手电等护卫器械,可根据需要配备催泪喷射器等。
(三)地基
校园建筑的地基应牢固、无积水,地坪无滑动、塌陷,地下室无积水;靠近山体的校园建筑应在山体护坡上做加固处理。
(四)围墙
1.校园建筑的内外墙应无危险裂缝;挡土墙、边坡、围墙应无倾斜。
2.学校周界应设置围墙、金属栅栏等实体防护屏障,并采取防攀爬措施,实体防护屏障的外侧整体高度(含滚刺网等防攀爬措施)应不少于2m。
4.学校围墙、围栏上不应有依傍的额外搭建建筑物。
(五)屋顶
1.校园建筑的屋顶应无杂草、杂物,无漏水现象;屋顶落水通道无阻塞。
2.屋顶四周应设安全围墙或栏杆,无损坏,并符合建筑要求。
3.屋顶的使用(如空中花园、活动场地)不应影响建筑安全,围墙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并封闭式管理。
4.屋顶不得设置通讯塔架、基站等设施。
5.屋顶、女儿墙无裂缝,与房屋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女儿墙上方无堆放物品。
(六)天花板
校园建筑的天花板无龟裂、无漏水,表面无脱落或掉落水泥块,梁无倾斜龟裂。
(七)悬吊物
校园建筑内的灯具、吊扇应牢固无摇晃;悬吊于墙壁上的视听器材、教具应无摇晃、松动情况;空调室外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在道路两侧的空调外机离地高度不低于2.5m。
(八)柱子
校园建筑的柱子不应倾斜、变形,不应存在0.3mm以上的龟裂,不应有混凝土剥落、或钢筋外露、锈蚀等现象。
(九)栏杆
校园建筑的室外和室内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不高于1.2m,栏杆间的净距不超过0.11m,栏杆上方不应有花盆等物品摆放;铁或不锈钢质栏杆应无锈蚀、无断裂,木质栏杆应无腐烂等情况。
(十)防护栏(网)
校园建筑的防护栏(网)应安装牢固、不易倒塌;网架应无锈损、断裂;二楼以上的防坠落护栏应设有应急逃生的救援空间;通道处的防护栏不应占用通道宽度,突出部分应做钝化(或软包装)处理。
(十一)门窗
应有防夹及声音警示装置,有警示标语提醒进出人员;防盗门开启方向符合规范要求,地面平整无障碍;电动门(卷帘门)操作规范、安全;窗户应无损坏、故障全封闭防盗窗有应急逃生出口。
(十二)楼梯
校园建筑的楼梯地面应无裂缝,防滑砖、防滑条无脱落,楼梯扶手无断裂、破损或异物突出,楼梯间照明设备无损坏;幼儿园楼内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16m。
(十三)走廊
校园建筑的走廊地面应平坦,无裂缝、凹洞;走廊应排水正常,无积水现象。走廊有效宽度内应无堆积物;多次增建校舍的廊阶间的衔接处应密实、牢固。
(十四)门厅
校园建筑的门厅大门应双向自由开闭,不应使用无框玻璃门,地面应防滑,无堆放物品;使用大扇玻璃门的,应使用钢化玻璃,且应在学生视线高度上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十五)照明系统
校园建筑的通道、楼梯间、室外道路照明设施应无损坏;应设有定期检查责任人,应有检查维修记录;室内灯具、开关无损坏,照明亮度应达标,应急照明设备应满足紧急疏散要求,储点式应急灯断电后有效照明时长应不少于20分钟。
(十六)水电管理
1.校园建筑的水电设备应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人员负责施工,应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确保水电线路、管道、器具等维持在最佳状态,待修期间,应设置警告标志。
2.校园建筑的电力线路应设于不易触及、不易受外物损伤的地方;电器、灯具装置应牢固;电表不应设于潮湿地点;不应任意加装延长线路;安全开关正常,线路绝缘良好,无熔丝保险开关的安培数要按负载量装设,不能擅自改装;应正常使用灯具、电器,不超负荷使用;保险开关自动跳脱时,应立即检查维修;发现线路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暂停使用,并从速修缮。
3.校园建筑的水塔、水池设施应设置在安全限制区域内,杜绝外人随意进入;水塔、水池、水管、水龙头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水塔、水池应利用寒暑假各清洗一次;饮用水水质检验定期送检、达标。(www.chuimin.cn)
4.校园水电等设备间应设置实体防护措施,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十七)学生宿舍楼(区)
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通道宜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辨别通行人员体貌特征。
(十八)幼儿活动室、寝室
幼儿活动室、寝室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十九)配电室
1.配电室应配有检修维护专业人员,并有工作记录。
2.配电室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门窗应无破损,锁具应安全可靠,并安装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3.配电室应保证仪器、仪表的完好有效运行,设备若有故障应暂停使用。
4.配电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散热,采取措施保证机械运行时温度达到安全标准。
5.配电室内禁止存放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配电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二十)电梯设备
1.电梯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有专业厂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电梯,并有工作记录。
2.定期由检查机构核发使用许可证,并张贴于出入口处上方。
3.电梯中应安装通话对讲系统,保证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够紧急呼叫联系到外面;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电梯内人员活动情况。
(二十一)电教室
1.电教室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设置使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制度,应有定期检测数据。
2.电教设施安装应规范达标,强弱电系统应分开布线,并且间距达标,应设有防触电保护设备和等电位接地设施。
3.电教室为网络机房时应有温度监测、降温排风和火灾报警设施。
4.电教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二十二)食堂
1.食堂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应安装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操作间应使用防爆电器及灯具,电器接线箱应有防潮、防触电措施。
2.灶间与燃料间(柴草、煤炭等)应分开设置。灶间在地下室的,不应使用液化气。
3.燃气的灶间、液化气罐供气室应有通风口并安装泄露报警设备。
4.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储藏室、就餐区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二十三)财务室(贵重物品存放处)
财务室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安装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等。
(二十四)锅炉房
1.锅炉房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应设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明确的操作规程,锅炉工应持证上岗。
2.锅炉房内应无杂物堆积。燃料与锅炉应分不同室进行存放,实在无法分开的,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并设隔离墙。
3.燃气锅炉房内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使用电加热锅炉的,地面应铺绝缘垫。
4.压力锅炉应定期年检,并贴有年检合格标识,压力表应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验合格标识;无压锅炉禁止带压运行。
5.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显示及回放图像应清楚显示室内人员活动情况。
(二十五)安防监控室
1.安防监控室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安装防盗安全门和金属防护栏。
2.安装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
3.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装置。
4.配有通讯工具,如对讲机,电话等。
(二十六)校园环境
1.校园内应无违章建筑,建筑物外部和室内不应有危险悬挂物。
2.校园内应无从事有毒、有害、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放牧、打场、堆物、取土、采石等生产活动。
3.校园围墙、篱笆、栏杆等尖部应做钝化处理。
4.校园内道路应平整,无障碍,应及时处理校园内枯树断枝。
5.校园操场场地应平整,无破损、开裂、积水现象,场地分区合理规范,不得出租、出借校园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
6.学校建筑台阶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或标语。
7.学校内的机动车行驶道路或停放区域宜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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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同时幼儿园已纳入国民教育系列,其岗位安全职责也可以参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执行。......
2023-11-08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第十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十八条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2023-11-08
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制度)。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学校奖惩制度给予单位和个人处罚。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
2023-11-08
4.课堂实行任课教师点名制度,对缺课学生应及时与班主任老师通报沟通,班主任老师应立即查明学生去向。实验不得使用过期变质药品和不合格器材。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勤学善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课老师报告。6.学生到电化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须先集合整队,保证安全,排队前往有序进入。7.体育课安全由体育课教师负责。制定单独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其运动强度和运动量。......
2023-11-08
1.“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和学校的保护,校园内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7.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外活动前,应当提前对学生进行涉及活动相关安全教育,说明活动内容、要求,制定活动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通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做好活动的安全管理与预防工作。10.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方面教育,谨慎与陌生人说话,不随陌生人离开校园,注意自我人身安全保护。......
2023-11-08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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