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学校音乐教育应对国际化与信息化的策略

学校音乐教育应对国际化与信息化的策略

【摘要】:只有四个方面各自明确职责,协调运作,方能保证学术评鉴的真实有效,达到以评鉴促进教育改革的目的。此外,评鉴并非一劳永逸,更需与时俱进,需要采用周期性评鉴,敦促高校建立PDCA品质自我管理机制,不断改革完善并定期接受外部机构的评鉴。建立合理完善的高校评鉴机制,让高校树立积极的评鉴主体意识,以评鉴诊断来不断改进与自我完善,是高等音乐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必要措施。

(1)理清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权力逻辑,树立评鉴主体意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是政府、社会大学共同的责任,而一套完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因素:政府、专业质量评鉴机构、社会和高等教育机构即大学。政府提供法律层面的监管,根据办学绩效调配资源,以调动高校参与学术评鉴的积极性,但不宜直接插手学术评鉴的具体工作;专业质量评鉴机构应是独立的社会法人,为高校提供外部专业评鉴,它应该建立整套完备的评鉴工作体系,并以评鉴工作的公开性、程序化来保证评鉴结果的公正性;社会则根据高校的毕业生品质、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指标反馈评价高校,通过对人才的选择与认同参与监管高等教育的质量;高等教育机构则应坚持内部自我检视,以质量为生命,积极主动地邀请外部学术评鉴。只有四个方面各自明确职责,协调运作,方能保证学术评鉴的真实有效,达到以评鉴促进教育改革的目的。

欧美教育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评鉴莫不如此。例如参与“博洛尼亚进程”[7]欧盟各国,不是由各国政府,而是由欧洲高等教育认证联盟(ECA)和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协会(ENQA)对各国高校教育质量进行评鉴,以保证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教育质量。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评鉴的发展历程也体现了这一特点,表现为从早期的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评估,到委托民间团体开展评估,再到成立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专责开展评估活动,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角色因大学趋于自治而弱化,从执行人转向监督人[8]。由此看来,内地“本科评估”由教育部直接组织实施,政府权力主导,既当法官又当律师,加上高校内部与外部的各种利益与权力冲突,其公正合理性受到质疑及其被列为形式主义就难以避免。有学者指出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存在“行政权力僭越学术权力、行政化的高校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活动流于程序化”等问题,提出建立“强化高校自主质量保障的特色文化、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责任文化、建立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制度文化”,因为“现代大学不仅是一个社会化的组织,更是一个自律性的学术性组织。要保障任何一所高校的质量,不仅有赖于管理体制和技术的标准化,更有赖于个体和群体的道德自律,以及创造不断改进的质量保障文化”[9]。这些真知灼见,强调了高校组织及其中的每个成员要树立积极的评鉴主体意识,不能为了评鉴而评鉴甚至不惜造假应付。高校只有形成并完善自我评估与保障机制,才能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2)走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模式,采用周期性评鉴。从“以教师教材为中心”转向“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可称为当代教育学领域的重大转向。教育评鉴应该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模式,教师、教学、研究、管理与行政支持等一切应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为本,以诊断改进教学质量作为教育评鉴的根本目的。此外,评鉴并非一劳永逸,更需与时俱进,需要采用周期性评鉴,敦促高校建立PDCA品质自我管理机制,不断改革完善并定期接受外部机构的评鉴。本文介绍的英国QAA院校评鉴及台湾高等教育评鉴中心的系所评鉴都遵循了这一基本原则。内地也有教育学者通过对中国《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与美国NSSE的比较后得到启示与借鉴,提出应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评估理念,以诊断改进教学质量作为教育评估的根本目的,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评估主体[10]

高等教育质量越来越受到政府、高校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高等音乐教育曾经长期属于少数“艺术精英”的小规模专业教育,但在高等教育市场化与国际化大潮中,高等音乐教育似乎迅速成为中国众多高校争抢的热门专业,新建系所与专业及大幅度扩招是醒目的事实,表面的理由是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为动力,实际上教育质量良莠混杂。建立合理完善的高校评鉴机制,让高校树立积极的评鉴主体意识,以评鉴诊断来不断改进与自我完善,是高等音乐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必要措施。

【注释】

[1]这里“课程”的英文为program,源自葡萄牙高等教育体制,相当于大学的一个系所。故本文题目中的“课程建设”不仅仅包含惯常理解的课程改革(curricula reform),更包括音乐系所建设改革的含义。

[2]代百生,男,澳门理工学院艺术高等学校音乐课程主任,副教授,德国法兰克福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哲学博士(音乐教育学专业)。

[3]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以“台湾高等教育评鉴”为关键词,可分别搜到若干论文。(www.chuimin.cn)

[4]此处关于台湾高等教育评鉴中心的介绍以及下文中的图均来源于该中心品质保障处苏锦丽博士于2015年3月3日亲临澳门理工学院做评鉴讲解动员时的相关报告资料。

[5]澳门理工学院质量保证专页:http://www.ipm.edu.mo/teaching_learning/zh/index.php。

[6]QAA对澳门理工学院院校评鉴的报告参见其官网:http://www.qaa.ac.uk/en/Publications/Documents/Special-Institutional-Review-Macao-Polytechnic-Institute-2013.pdf。

[7]“博洛尼亚进程”是1999年由29个欧洲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意大利大学城博洛尼亚提出的欧洲高等教育改革计划,旨在保证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建立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已经有很多相关介绍与研究文献,在高等音乐教育领域关于此的文献参见:代百生.博洛尼亚进程下的德国音乐教师教育改革.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8(1)。

[8]尚红娟.台湾高等教育评估政策的变迁.教育发展研究,2010(19).

[9]马廷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权力逻辑.中国高等教育,2014(18).

[10]白逸仙.走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模式.中国高教研究,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