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的绝对公平与完整性

中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的绝对公平与完整性

【摘要】:一个人不管权力多大、财富多少、学问多高、容貌多美,都只拥有一次生命,在这一点上,生命是绝对公平的。生命随着年龄、成熟、自我实现等形式逐步完善,但任何阶段的生命都是完整的。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运动、行为是生命、生存发展性能和生存发展意识的表现形式。

(一)生命的内涵

生命既是最深奥的问题,又是最现实的问题。自人们进化到能够开始思索“生命”起,“什么是生命”就始终作为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困扰着我们。

19世纪下半叶,恩格斯首次对生命定义:“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不断地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生命的物质基础——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蛋白体。之后的一百年里,这个定义一直是指导人们认识生命的思想武器

20世纪50年代,人们从所有生命共同表面特征归纳出一个“生命”的定义:生命是一个具有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即新陈代谢)、生长繁殖、遗传变异及对刺激做出反应的特性的物质系统。这一类型的定义,描述了生命活动的一般特征,但由于一些特例的存在,它仍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

现代哲学中把生命定义为生物的组成部分,是生物具有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是生物的生长、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表现出来的生存发展意识,是人类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生物中抽取出来的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生命和生物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统一,生命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或矛盾体。

(二)生命的形态

人的生命可以分为生物性生命、精神性生命和价值性生命3种形态。

1.生物性生命 即人首先是作为自然生理性的肉体生命而存在的,这一点是与自然界的广大生物一样必须具有的基本属性。

2.精神性生命 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有高于动物的意识活动,有超越生物性生命的精神世界。人不但要思考如何活下来,还要思考如何更好地生活。只要人在世界上存在一天,大脑就不会停止思考,人类要创造、要超越,就要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3.价值性生命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要思考“为何活着”的问题,这就是人对于生命意义发自内心的追问,是人对价值性生命的一种诉求。人的价值性生命为人的生存夯实了根基,加足了动力,以至于要好好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三)生命的特征

1.生命的唯一性 每个生命都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每个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一个人不管权力多大、财富多少、学问多高、容貌多美,都只拥有一次生命,在这一点上,生命是绝对公平的。二是每个生命都只有一个,不可重复。正如世间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绝对完全相同的人,即便是孪生兄弟,也因后天生活、环境、教育和实践活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发展,形成不同的个性。所以,在时间和空间的纵横扩展中,每个人都是作为无可替代的独立个性存在的。

2.生命的神圣性 生命具有神圣性在古代世界对于各民族几乎都是不言而喻的真理。远古的人类一般都认为人之生命源于某种神秘的过程,或者是伟大的造物主赐予的,因而是神圣的。人在生命的层面上是上接之于“天”、下接之于“地”的,是自然精华的凝聚。正因如此,人的生命才具备了神圣性。从本质上而言,所谓神圣性,指人类对某种对象发自内心的敬畏和崇拜;生命的神圣性,是指人类对自身生命的敬畏和崇拜。

3.生命的自主性 人的生命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自然没有做出关于他的最后决定,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让他成为不确定的东西。因此,人必须独自地完善自己。”面对这种不确定性,人的生活道路只能由人自己去筹划、去选择、去确立,人正是通过自主的活动,促成了自我的发展。所以,人的生命是自己创造的,因而也是自由的。任何压抑生命自主和自由的行为必然违背生命的特性,是对生命的摧残。(www.chuimin.cn)

4.生命的完整性 就个体生命而言,现实的人都是完整的人。他们有躯体也有思想,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追求。我们对人生命的理解,强调其生命构成的矛盾性,但这种矛盾不是对立分裂的两极,而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矛盾的任何一方都必须与另一方相联系才有意义。完整不等于完善,完善是质的追求,完整是量的累积。生命随着年龄、成熟、自我实现等形式逐步完善,但任何阶段的生命都是完整的。从理论上,我们可以对生命加以分解研究,如自然生命、价值生命、社会生命等,但实际上,脱离了完整性自然生命就不再是“人”的自然生命,而只是一块“肉体”,人的精神、价值、社会性也无所寄托、无家可归,成为漫游的“鬼魂”,而不再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生命的完整性是人存在的基本特征之一,任何对人的生命的解读和以生命为对象的实践都必须建立在这一完整性的基础上。

5.生命的超越性 生命是有限的,但人要追求无限;生命是现实的,但人要在对未来的追求中否定现实。人正是在这种自我否定中实现着生命的超越。人渴望超越,也必须超越。超越人的肉身存在,超越生命的有限性,超越现实的存在,生命正是在超越中实现着价值的不断跃进和提升,不断地走向新的解放,生成新的自我。因此,超越性是人生命的独特本质。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指出:“人,只有人——倘使他是人本身的话——能够自己作为生物——超越自己”,因此他给人的定义是:人是超越的意向和姿态。

(四)生命的本质

生命是条件产物,从出生到成长,再到衰老和死亡,整个过程的完成都时时伴随着各种条件。

1.生物是具有生命、生存发展意识、生存发展性能的自然物体 生命和生物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生命、生存发展性能、生存发展意识是生物具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是生物的组成部分和组成元素。

2.生物是非生物长期运动变化的结果 自然事物普遍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性质和能力。当一个非生物经过长期复杂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逐步形成了自主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形成了自主的生存发展意识的时候,一个具有生命的生物就产生了。

生命、自主生存发展性能、自主生存发展意识是特殊形式的自然规律和自然意识。意识是自然事物具有的存在、运动、变化性能、趋势和规律。生物是自然规律、自然意识和物组成的统一体,是包含存在、运动、变化性能、趋势和规律以及生存发展意识的自然事物。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运动、行为是生命、生存发展性能和生存发展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一个自然物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就可以判断出这个物体是否具有生命,是否具有自主的生存发展性质和能力,是否具有自主的生存发展意识,是生物还是非生物。

3.生命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和组成元素是人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一般生物和个别生物中发现、界定和抽取出来的,包含两个对立组成部分的抽象事物。

生命首先是人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各种生物中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共性规定,其次是人通过认识实践活动从个别生物中发现、界定、彰显、抽取出来的个性规定。经验告诉我们,虽然不同的生物个体都具有共同的自主生存发展性能和生存发展意识,但是不同生物个体所具有的自主生存发展能力是不同的,不同生物所具有的生命和生命活力都具有其特殊性。

4.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生命 生命是生物共同具有的生存发展性能和分别具有的生存发展能力综合组成的事物,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组成的对立统一体。生命既是依存在生物中作为生物组成部分或元素存在的抽象事物,也是有自身多种规定组成的独立整体,是有别于生物及其他事物、相对独立存在的具体事物。

5.时间、空间、价值是一切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和内容,也是生命具有的一般规定和内容任何事物都是处在一定时空之中的事物,都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性能,都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价值的事物。任何生命都是处在一定时空之中的生命,都是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一定价值、一定意义的生命。

生命是一个事物,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或矛盾体。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和组成元素,是世界大家庭里的一个成员,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时间和空间、正价值和负价值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或矛盾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