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管理指南:应对感染性废物掺杂问题

疫情期间生活垃圾管理指南:应对感染性废物掺杂问题

【摘要】: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明确按照医疗废物要求管理。上述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大、持续时间长,不可能完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控,必然会进入日常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处置体系,成为生活垃圾管理的灰色地带,急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风险。此外,“灰色”管控垃圾的包装和暂存等是否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双层包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等要求,均需要科学验证。

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明确按照医疗废物要求管理。但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不明原因发热人员、未出现症状的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可能残留病原体。有文献报道,被埃博拉病毒感染的患者在治愈数十天甚至数百天后,在其粪便、尿液、汗水、唾液、眼泪、阴道分泌物、精液、母乳等人体体液和排泄物中依然能检测到病毒[8];同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也已发现了一定数量的无症状感染者[9]和临床治愈后病毒返阳的患者[10]。上述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大、持续时间长,不可能完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控,必然会进入日常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处置体系,成为生活垃圾管理的灰色地带,急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风险。生活垃圾投放、分类、包装、收集、运输、转运、分散式就地处理、好氧堆肥或厌氧消化资源化利用、回收利用、焚烧处理、填埋处置的风险管控等级均远低于医疗废物,已有车辆、装备和设施均难以达到一般医疗废物管理的技术和运行要求,更达不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特殊防控要求。上海、广州、苏州、厦门等省市紧急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指引,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流程规范的通知》(沪绿容〔2020〕56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等。这些指导文件均主要是从加强环境卫生行业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作业环境强化消毒措施的角度入手,但是,对于可能掺杂了感染性物质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各类处理处置技术存在哪些病原体传播风险点不明确。以生活垃圾转运站为例,平时的臭气收集系统和处理技术是否能阻断气溶胶化病毒这类新增污染物?此外,“灰色”管控垃圾的包装和暂存等是否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双层包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等要求,均需要科学验证。

统计结果表明,医疗废物的每床位产生量[1.25~1.64 kg/(床·d)][11-12]一般高于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0.8~1.2 kg/(人·d)),但其总产量仅为生活垃圾的0.39%(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的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1.7万吨,而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 147.3万吨[5])。上海市医疗废物的收费标准为3 300元/吨[13],而上海市垃圾分类与处理全过程总成本预估为985元/吨[14],也就是说,医疗废物的管理成本远高于生活垃圾。因此,在应急状态下,即便是小部分生活垃圾及少部分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医疗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均会增加生活垃圾的总体管理成本,例如消毒剂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物资需求。(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