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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思维发展及成年期特点

【摘要】:个体从出生直至成年的过程中,其思维的形式和水平不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图6-1客体永久性实验情景Ⅰ图6-2客体永久性实验情景Ⅱ前运算思维阶段——表象或形象思维运算是指内部化的智力或操作。皮亚杰认为,在经过上述这四个连续发展的阶段后,儿童的思维就基本达到成熟水平并相对稳定地保持在这一水平上。但后来的研究表明,个体的思维在成年期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辩证的、相对的和实用性思维成为重要的思维形式。

个体从出生直至成年的过程中,其思维的形式和水平不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儿童的思维并非是成人思维的初级形式,成人的思维也并非是儿童思维的简单累积。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认为,随着成熟,儿童的思维会依照一定的序列经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有其主要的行为模式,标志着这一阶段的行为特征。

(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3岁)——个体思维的萌芽

在这一阶段中,儿童的思维活动只限于感知运动,主要是通过探索感知觉与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并在这些活动中形成一些低级的动作图式,以此来适应外部环境和进一步探索外界环境。其中,手的抓取和嘴的吸吮是儿童探索周围世界的主要手段。这个阶段的认知发展主要体现为:从反射行为向信号功能过渡;从对事物的被动反应发展到主动的探索;从认识自己的身体到探索外界事物;逐渐获得客体永久性,即当某一客体从儿童视野中消失时,儿童知道该客体还是存在的。

【信息栏】6-2:客体永久性实验

客体永久性实验

在客体永久性实验中,研究者先给婴儿呈现一个玩具,当婴儿正对这个玩具感兴趣时,用纸板或帷幕把玩具挡住。如果婴儿没有建立客体永久性,那么当玩具被遮挡住时,儿童就不再关心这个玩具了,如图6-1。年龄稍大已建立客体永久性的儿童则不同,当处于类似的实验情景时,儿童能够爬过遮挡用的帷幕,寻找他所感兴趣的玩具,如图6-2。但感知运动的认知还没有运算性质,因为儿童的活动还没有内化,还不能在头脑中表征外界的环境。

图6-1 客体永久性实验情景Ⅰ

图6-2 客体永久性实验情景Ⅱ

(1)前运算思维阶段(2、3岁~6、7岁)——表象或形象思维

运算是指内部化的智力或操作。儿童在感知运动阶段获得的感觉运动行为模式,在这个阶段已经内化为表象或形象模式,具有了符号功能,特别是由于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促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重现外部活动,这就产生了表象或形象思维。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如下特点:(1)具体形象性:儿童是凭借表象来进行思维的,依靠这种思维,他们可以进行各种象征性活动或游戏,延缓性模仿以及绘画活动等。(2)不可逆性:本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只能前推、不能后退的不可逆性,这一方面表现为儿童思维的自我中心性,也就是只能从自我的角度去解释世界,不能协调自己和别人的想法;另一方面表现为儿童尚未获得物体守恒的概念,守恒是指物体事物不论其形态如何变化,其物质量是恒定不变的;第三方面表现为泛灵论,儿童还不能很好地把自己与外部世界区分开来,认为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3)刻板性:指儿童把注意力集中在问题的某一方面时,就不能同时把注意力转移到另一方面。(www.chuimin.cn)

【信息栏】6-3:三山实验

三山实验

皮亚杰设计了“三山实验”来证明儿童思维的自我中心倾向性。在三山实验中,把大小不同、特征不同的三座山的模型放在桌子中央,四周各放一把椅子。然后带着幼儿围绕着三座山的模型散步,使幼儿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这三座山的模型。散步之后,让幼儿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并将一个布娃娃分别放在其他的椅子上,从不同位置观看这三座山的模型,如图6-3 所示。然后问幼儿:“娃娃看到了什么?”结果发现幼儿不能给出正确回答。

图6-3 皮亚杰的“三山实验”场景

(1)具体运算思维阶段(6、7岁~11、12岁)——初步的逻辑思维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已发生了重组和改善,思维有一定的弹性,思维可以逆转,儿童已经获得了长度、体积、重量和面积等的守恒,能凭借具体事物或从具体事物中获得的表象进行逻辑思维和群集运算。但这一阶段之所以叫具体运算阶段,一是因为儿童的思维仍然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儿童还不能进行抽象思维。有些问题在具体事物帮助下可以顺利解决,但在纯粹口头叙述的情况下,儿童就会感到困难。二是因为这个阶段儿童进行的运算还是零散的,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此外,本阶段的儿童也能理解原则和规则,但在实际生活中只能刻板地遵守规则,不敢改变。

(1)形式运算思维阶段(11、12岁~14、15岁)——抽象逻辑思维

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经过不断同化、顺应、平衡,逐步出现和成人思维接近的、达到成熟的形式运算思维。所谓形式运算是指儿童的思维已经超越了对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的依赖,在头脑中将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可以离开具体事物,根据假设来进行逻辑推演的思维。本阶段儿童的思维是以命题形式进行的,并能发现命题之间的关系;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归纳或演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能理解符号的意义,能做一定的概括,其思维发展水平已接近成人的水平。本阶段儿童不再刻板地恪守规则,并且常常由于规则与事实的不符而违反规则或违抗家长或教师。因此,在这一阶段,教师和家长对儿童不宜采用过多的命令和强制性教育,而应鼓励和指导他们自己做决定,同时对他们考虑不全面的地方提出建议和改进。

皮亚杰认为,在经过上述这四个连续发展的阶段后,儿童的思维就基本达到成熟水平并相对稳定地保持在这一水平上。但后来的研究表明,个体的思维在成年期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辩证的、相对的和实用性思维成为重要的思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