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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诉卓伟名誉侵权案解析

【摘要】:2016年5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著名歌手汪峰以名誉侵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并索赔200万元人民币一案一审宣判,汪峰败诉。法院认定评论者将汪峰与赌博者相联系,并非无中生有,且“赌坛先锋”一词难以认定构成对原告的侮辱和诽谤;未认定名誉侵权,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此,汪峰认为卓伟称其为“赌坛先锋”是一种侮辱诽谤,使得自身名誉权受损。

2016年5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著名歌手汪峰以名誉侵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笔名“卓伟”)并索赔200万元人民币一案一审宣判,汪峰败诉。法院认定评论者将汪峰与赌博者相联系,并非无中生有,且“赌坛先锋”一词难以认定构成对原告的侮辱和诽谤;未认定名誉侵权,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5年4月17日,一篇关于“汪峰参与扑克锦标赛涉赌被叫停”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并被媒体反复转载。4月20日,卓伟在其新浪微博分享了“全民星探”发布的题为“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附上评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对此,汪峰认为卓伟称其为“赌坛先锋”是一种侮辱诽谤,使得自身名誉权受损。随后,汪峰在微博发出一份工作室的声明,对“汪峰涉赌”等相关传闻进行辟谣,并警告部分无良媒体和个人,停止传播不实消息,并将卓伟等告上法庭。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其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公然损害原告的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原告的评价,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并对原告身心和声誉造成了很大伤害。要求:1.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微博;2.在个人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置顶至少保留90天以上;在相关网站显著位置连续15天发表致歉声明;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赌坛先锋”一词是否构成对原告的侮辱或诽谤,对原告名誉权构成侵犯。法院组中认定“坛”一词是指从事特定社会行为的社会群体,“赌”字更应理解为对特定社会行为的客观描述,不应理解为对该行为的法律性质作出判断,并不意味着给予原告法律意义上的否定评价。“先锋”的表达有一定夸大的成分,但本身并无侮辱或诽谤的内容。原告曾有过多次涉赌报道,影响了社会对于该问题的一般评价,被告的言论内容并未超出以上范围,故从后果分析,未造成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www.chuimin.cn)

虽然被告创办的风行工作室主要运用偷拍、跟踪方式拍摄明星,被告本人也长期从事娱乐新闻报道,但仅以身份不能推断出被告在主观上存在侵犯名誉权的故意。

评析:

本案中,被告和原告争论的焦点在于“赌坛先锋”的评论是否客观公正,这也是名誉侵权案纠纷中对于认定是否侵权的关键。新闻报道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事实,另一部分是评论。就事实而言,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是否虚假和严重失实;就评论而言,是否公正客观。因此,本案中,认定评论是否存在侮辱和诽谤就十分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