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新闻行业规范:伦理与法规案例分析

新闻行业规范:伦理与法规案例分析

【摘要】:付费广告材料及付费公告应带有明显的标志。出版物应避免任何可能使其独立性受损的情形。

1.英国《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规定:

新闻工作者不得接受贿赂,不得让其他的诱惑影响其行使职业责任;新闻工作者不得因为广告或其他的因素而歪曲或压制事实真相。

2.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伦理规约》规定:

区分新闻与广告,警惕模糊二者界限的混合物;拒绝礼品、优惠、酬金、免费旅行和特殊待遇;拒绝偏袒广告商和特殊利益集团,抵制它们影响新闻报道的压力。

3.美国《广播电视新闻主任协会伦理规约》规定:

无私无畏地采集和报道新闻,有力抵制任何外部力量——包括广告商、消息来源、报道主体、强势个人和特殊利益集团的不正当压力。

抵制那些寻求收买新闻内容或对其施加政治影响以及那些试图恫吓新闻采集者和散播者的人。

不应接受可能试图影响报道之人的礼品、恩惠或补偿。

4.中国《香港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规定:

不应报道或评论自己有份参与的投资项目、组织及其活动;若须报道或评论,亦应申报利益。

5.中国《香港记者协会专业守则》规定:

新闻工作者不应接受贿赂或利诱,以致影响其履行专业职责。

6.中国《台湾报业道德规范》规定:

拒绝接受新闻来源之馈赠、贿赂或不当招待。

7.印度尼西亚《新闻伦理准则》规定:

印度尼西亚新闻工作者不得滥用自己的工作职权,且不得受贿。

8.韩国《记者协会伦理准则及实务守则》规定:

会员不得从采访对象等那里接受任何奖品、优惠待遇、免费旅游、高尔夫接待等;

要确保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进行报道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或机构的私利;

会员不得将收集来的新闻信息用来追求个人的或者特定集团的利益;

会员不得强迫出版物或胁迫广告用以吹捧自己,也不得以报道的形式吹捧自己。

9.德国《新闻工作伦理准则》规定:

一定要避免那些仅仅露面就会影响出版机构及其编辑人员的决策自由的邀请。记者应谢绝任何在价值上超乎正常商业往来和日常工作标准的馈赠和邀请;

接受某些广告文章或是低价物品是无害的;

对某些礼物、邀请或折扣优惠的接受不得影响、制约乃至妨碍报道的开展。就算是接受了礼物或邀请,新闻工作者和出版机构也要坚持如实报道既有的新闻信息;

如果记者的报道向为自己提供了邀请的对象倾斜,那么应该清晰地交代出这种资助关系。(www.chuimin.cn)

10.希腊《媒体伦理法典》规定:

新闻不能让记者用来谋私利。

11.匈牙利《新闻工作者协会道德准则》规定:

如果新闻工作者以发表新闻或者隐瞒事实为条件而要求或接受贿赂,或为了实现非法利益以发表或不发表事实来威胁受影响的群体,那么他/她就滥用了职权;

如果新闻工作者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正面或负面地评价一个产品或公司却不表明它是广告,这种行为是违反伦理规范的。付费广告材料及付费公告应带有明显的标志。

12.西班牙《新闻职业道德准则》规定:

记者不应该接受来自他人的意图影响和左右任何信息和意见发表的直接或间接的报酬或奖励。

13.博兹瓦纳《新闻伦理规范》规定:

媒体所有者、出版者和媒体从业者绝不能因为现金报酬、礼物和奖金而发表或者压制相关报道,也不能省略或篡改关键事实;

媒体所有者、出版者和媒体从业者决不能给普通群众钱财来获取信息源,除非其中有确切的公共利益。(当信息是有偿获取时,媒体所有者、出版者和媒体从业者应该注明。)

14.赞比亚《媒介委员会伦理规范》规定:

接受任何意在传播或隐瞒特定信息的贿赂均应被视为严重的职业犯罪。

15.加拿大《记者协会新闻伦理信条》规定:

我们不给广告商优先待遇和特别利益;我们不从报道对象那里接受或祈求礼物和帮助;我们不会报道那些与我们自身有经济利益的主题;我们不会参与到我们报道的运动和活动中。

16.哥伦比亚《波哥大记者协会道德规范》规定:

新闻记者的独立性对他们的专业实践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任何有损独立性的实践都是和道德相违背的,例如:

利用自己所在媒体的影响,寻求自己的个人利益或特权;

接受新闻来源者提供的报酬、礼物或好处,包括荣誉和奖品在内的任何形式。

17.新西兰《新闻委员会的原则声明》规定:

为了履行其社会监督职责,出版物必须保持独立,不对其新闻来源承担任何义务。出版物应避免任何可能使其独立性受损的情形。当一则报道受到了外界赞助,或接受了礼物和经济回报,则应声明这一点。

【注释】

[1]黄瑚:《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5页。

[2]展江、彭桂兵:《媒体道德与伦理案例教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8页。

[3]陈春彦:《从封口费说起——谈媒体传播法律风险规避与编采技巧》,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4]展江、彭桂兵:《媒体道德与伦理案例教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