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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粘土地质勘察:水工程地质缺陷加固技术

【摘要】:本节适用于红粘土的岩土工程勘察。红粘土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着重查明其状态分布、裂隙发育特征及地基的均匀性。1)红粘土的状态除按液性指数判定外,尚可按表3.4判定;表3.4红粘土的状态分类注αW=ω/ωL。表3.5红粘土的结构分类表3.6红粘土的复浸水特性分类注Ir=ωL/ωP,=1.4+0.0066ωL。红粘土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粘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

(1)本节适用于红粘土(含原生与次生红粘土)的岩土工程勘察。颜色为棕红或褐黄,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粘土,应判定为原生红粘土,原生红粘土经搬运、沉积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且其液限大于45%的粘土,可判定为次生红粘土。

(2)红粘土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着重查明其状态分布、裂隙发育特征及地基的均匀性。

1)红粘土的状态除按液性指数判定外,尚可按表3.4判定;

表3.4 红粘土的状态分类

注 αW=ω/ωL

2)红粘土的结构可根据其裂隙发育特征按表3.5分类;

3)红粘土的复浸水特性可按表3.6分类;

4)红粘土的地基均匀性可按表3.7分类。

表3.5 红粘土的结构分类

表3.6 红粘土的复浸水特性分类

注 IrLP=1.4+0.0066ωL

表3.7 红粘土的地基均匀性分类

(3)红粘土地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并着重查明下列内容:

1)不同地貌单元红粘土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土性等特征及其差异;(www.chuimin.cn)

2)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征及其与红粘土土性、厚度变化的关系;

3)地裂分布、发育特征及其成因,土地结构特征,土体中裂隙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及其发育规律;

4)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分布、动态及其与红粘土状态垂向分带的关系;

5)现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当地勘察、设计、施工经验等。

(4)红粘土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粘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取30~50m;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对均匀地基宜取12~24m,对不均匀地基宜取6~12m。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还可加密。各阶段勘探孔的深度可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第4.1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均匀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岩。

对不均匀地基、有土洞发育或采用岩面端承桩时,宜进行施工勘察,其勘探点间距和勘探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

(5)当岩土工程评价需要详细了解地下水埋藏条件、运动规律和季节变化时,应在测绘调查的基础上补充进行地下水的勘察、试验和观测工作有。有关要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第7章的规定执行。

(6)对裂隙发育的红粘土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必要时,可进行收缩试验和复浸水试验。当需评价边坡稳定性时,宜进行重复剪切试验。

(7)当基础浅埋、外侧地面倾斜、有临空面或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红粘土的承载力

1)土体结构和裂隙对承载力的影响;

2)开挖面长时间暴露,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对土质的影响。

(8)红粘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应避免跨越地裂密集带或深长地裂地段;

2)轻型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应大于大气影响急剧层的深度;开挖明渠时应考虑土体干湿循环的影响;在石芽出露的地段,应考虑地表水下渗形成的地面变形;

3)选择适宜的持力层和基础形式,在满足本条第2款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利用浅部硬壳层,并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时,应建议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4)基坑开挖时宜采取保湿措施,边坡应及时维护,防止失水干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