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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成果

【摘要】:而要促使公共目标的实现,关键是政府、社会团体、个人及企业组织如何通过重新定位确定各自在公共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如何通过协商、合作、伙伴关系分担相应的责任,以规避公共治理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治理风险[3]。当前我国面临大气污染问题,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寻求治理之道,协同治理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对治理的关注最早表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地方治理”和80年代后期的“公司治理”,90年代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和新公共管理不能有效地解决日益复杂和多变的现实问题,治理理论应运而生。

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方式是产生于国家与社会权力重新划分与调整的过程之中,并力图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一种新型管理理论。二战以后,在政府权力无限扩张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限性的矛盾背景下,治理理论作为既能够发挥政府职能,又能调动政府之外的社会群体组织力量的一种新的理念和方式应运而生。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调节,虽然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济活力、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化、市场垄断、失业等弱点和缺陷。而面对政府和市场失灵,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机制来弥补这两方面的缺陷。因此,治理理论的兴起打破了仅限于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模式,以引入社会力量的方式更加注重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融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新型的自由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

在众多关于治理的定义中,比较权威的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研究报告中的界定:“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2]。(www.chuimin.cn)

由此可见,治理理论重新定位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它主张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治理理论也被一些学者描述为“善治”,它的本质特征在于主张政府与社会、公民共同参与公共问题的管理,使公共利益达到最大化。因此,治理理论也可以理解为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协同合作,近年来,治理理论被运用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治理等各个领域。治理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职能定位发生了重要转变,同时也打破了政府作为公共责任全部承担者的惯性思维。而要促使公共目标的实现,关键是政府、社会团体、个人及企业组织如何通过重新定位确定各自在公共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如何通过协商、合作、伙伴关系分担相应的责任,以规避公共治理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治理风险[3]

近年来,治理理论被运用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治理等各个领域。当前我国面临大气污染问题,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寻求治理之道,协同治理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政府倡导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维护全社会的生态公益,但是,在高速发展经济的今天,人们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利益,政府虽然投入大量资金治理,但收效甚微。大气污染不是单靠政府就能解决的公共问题,它需要构建一个新的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带动、市场加入、公民参与的跨区域治理的新模式,而传统的政府间各自为政的行政模式已经不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