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蜀舞撷萃:四川民族民间舞蹈的内涵与价值

蜀舞撷萃:四川民族民间舞蹈的内涵与价值

【摘要】:舞蹈图分别雕刻在这两墓室的底壁中部,基本保存完好。崖墓所在的地点称为“二磴岩”,舞蹈图应定名为“二磴岩舞蹈图”。二磴岩崖墓的年代当是与之相近,舞蹈图为东汉时的遗存应是无疑的,距今已有1800余年。五人牵手连臂动作一致的舞蹈形式,表明这是一种多人参加的群众性集体舞蹈。这种舞蹈形式与动作形象,与在中原出土的舞蹈造像,有明显的不同,而带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

四川的古文化遗存中,有大量的汉代崖墓,四川盆周及伸展开来的以丘陵浅山为主的地势,为开凿这些崖墓,提供了极为有利的自然条件,并得以保存下来。崖墓中大量的遗存,特别是众多生动的石刻造像,反映了古代居住在这里的民族所创造的丰富的文化生活,是我们研究古代四川地域文化的重要资料。

笔者1981年担任了全国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的副主编,为撰写全卷综述,广泛地搜集了有关四川的民族民间舞蹈资料,特别是历史文物中的舞蹈资料。1988年在四川省博物馆举行的四川省文物普查成果展览会上,一幅东汉时期的崖墓石刻舞蹈图像的拓片照片,使笔者十分振奋。这一幅看似普通文物的浅浮雕石刻画像,是极少见的表现民间群众舞蹈的图像。为此笔者两次专程去这一舞蹈图像的所在地——重庆市綦江县,进行了实地考察,拍了照片。

舞蹈图实际上是两幅内容相同,画面稍有差异的浅浮雕造像,存于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东北,横山乡堰坝村卿家湾的两座崖墓墓室中。崖墓凿于山间弯坳内,石质为红砂岩的崖壁上,两墓顺岩石形势呈约30度夹角,两肩紧紧相靠。由于崖石自然断塌,左墓室仅存部分右壁和底壁,右墓室除墓门外,大部保存了下来。墓室为长方形,长约3米,宽约2米许,券拱顶。舞蹈图分别雕刻在这两墓室的底壁中部,基本保存完好。崖墓所在的地点称为“二磴岩”,舞蹈图应定名为“二磴岩舞蹈图”。

两幅舞蹈图均长约140厘米,高约60厘米,为粗犷的手法雕刻而成的浅浮雕造像,表面粗糙,留有明显的凿刻痕迹。画面由七个人物图像组成,其中五人为相互牵手举臂而舞的舞队,一人为单独舞人,一人为吹乐人,两舞图在位置排列上有所不同。

右墓室图(见93页图):自右起第一至五人为五人舞队,相互牵手。第一人穿紧身束袖上衣,下着长裙,束腰带,束发裹头,右手执一有把的圆形物,左手与第二人右手相牵,稍屈肘平举于身侧,第二人至第五人穿着与第一人相同,第五人盘发于头顶,左手举于头旁(第五人左臂形态,为綦江县文管所提供的拓片图像,笔者1992年第二次前往实地考察时,左臂已齐肩处残落,还留有被雨水浸蚀的痕迹),五人全为女性;第六人为吹乐人,戴高尖帽,盘腿坐地,左手上,右手下,竖握一管状乐器,上端置于口部,做竖吹状,为男性;第七人为单独舞人,穿着头饰与舞队五人相同,右臂平抬于身侧,手略上扬,稍高于肩,左臂屈肘,小臂上举,手与头平,亦为女性。

左墓室图(见92页图):自右起第一人为吹乐人,戴平顶帽,姿态与右墓室吹乐人相同,为男性;第二人为单独舞人,戴高尖帽,下身着裤,上身姿态与右墓室单独舞人相同,可见两腿分开站立,为男性;第三至七人为五人舞队,姿态与右墓室相同,第三人因头部已与边框相接,头上装饰不详,下身着裤,两腿分开站立,为男性;第四至六人装束亦与右墓室舞队人相同,为女性;第七人盘发于头上,下身着裙稍短,露出小腿,亦为女性。

二磴岩舞图确切的年代,无铭文题记可考,但是邻近二磴岩,崖墓的形制与之基本相同的东汉崖墓群中,有一座在墓门旁刻有年代铭文的崖墓,其铭文为“延熹八年四月十二日”。二磴岩崖墓的年代当是与之相近,舞蹈图为东汉时的遗存应是无疑的,距今已有1800余年。

舞蹈图中的五人舞队占了全图近四分之三的画面,成为舞蹈图的主体。五人牵手连臂动作一致的舞蹈形式,表明这是一种多人参加的群众性集体舞蹈。这种舞蹈形式与动作形象,与在中原出土的舞蹈造像,有明显的不同,而带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綦江县地处长江以南,东邻南川,北接巴县,与曾出土过大批巴国文物的铜罐驿紧紧相连,巴蜀时期即是巴民的居住区域。秦灭巴蜀后,直到两汉,这一带仍是巴郡的中心地区。《后汉书·南蛮传》:“秦惠王并巴中,以巴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巴虽设置了郡县,仍保留了巴人的酋长,保留了巴民族的群体生活。东汉时期,尽管中原文化已大量进入四川,在这一地区生活着的巴民,仍保留着原有的文化习俗是必然的。可以认定舞蹈图所表现的是古代巴民的民间集体性舞蹈。

舞队中右首第一人手执圆形物(因造像石刻未做细部刻画,尚无法认定为何物),明显的是执舞具而舞,这正是居住在巴蜀地区的古代民族,表演群众集体舞蹈的特点。在四川现存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中,还常见舞队队首第一人,手执舞具带领舞队舞蹈的形式。居住在四川西北的藏族表演“卓”时,领队人要拿一串小铜铃;居住在安宁河一带的彝族表演“跳蹀脚”和居住在汶川、理县一带的羌族表演“哟粗布”的一些舞段时,领队人手执绸帕或毛巾等等,皆如此。领队人手执舞具,不仅突出了他的舞姿,表明了他领队人的地位,而且发声的舞具所发出的声响,还是舞队借以统一的节奏,可以说舞具是这些舞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器物。舞蹈图手执舞具者为领队人是可以肯定的,其位置在舞队的右首,说明了舞队是以右为首,向右行进。舞蹈图所表现的舞蹈,极可能是逆时针方向绕圈行进的舞蹈形式。

两幅石刻造像中的单独舞人,动作姿态基本相同。我们将这一人右臂略平、左臂屈肘、小臂上举的姿态,与五人舞队的动作姿态做比较,即将舞队右边第一人的右臂姿态和左边第一人的左臂姿态,作为一个人的动作来观察,就可看出,单独舞人与舞队的动作是一致的,他们跳着的是同一个动作。我们以单独舞人的特殊位置来推断,这一人物应是这一舞蹈的“独舞者”“领舞人”,或是这舞队的“教练”“舞师”。舞队在他们的号令下舞蹈,视他动作的变化,而变化动作。

舞蹈图中的吹乐人,在吹奏乐器为舞蹈做伴奏,是非常明显的。在四川出土的汉代陶俑和石刻中,这种盘腿坐地竖吹乐器的形象,较为多见,可见当时在四川这种乐器甚为流行。因舞蹈图粗犷的表现手法,细部未做刻画,不能确认其吹奏乐器的方式,亦无法确定其吹奏的是什么乐器。很多人认为,这种吹奏乐器的形态是吹“箫”(汉代称“篴”,音di)。箫,音色幽雅,音量较小,作为这样一个群众集体舞蹈的伴奏乐器,甚觉不相适宜。为此笔者考察了大量的石刻、乐俑等。重庆博物馆展出的一件竖吹乐器的东汉乐俑,为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其乐器的上端不是置于唇外,非常明显地是含于口内,这是吹簧管乐器的方式,吹的应是“竖笛”或是“管”“筚篥”一类的乐器。现今四川的傈僳族纳西族和一部分彝族的民间舞蹈,就是用笛子伴奏的,当然已不是竖笛而是横笛了。笔者认为,为这一舞蹈伴奏的乐器,不是“箫”而是“竖笛”。(www.chuimin.cn)

竖吹乐器的东汉乐俑(林堃摄于重庆博物馆)

在舞蹈图中,有一点值得特别注意,那就是独舞人和吹乐人的关系。尽管两幅图人物位置的排列有所不同,但是独舞人始终在吹乐人的左边,这两人似乎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单元。笔者以为这是反映当时舞蹈表演情况的有意安排。笔者50年代在西藏就曾看到,在众人的舞队外,另有一人在伴奏乐器旁,边舞边为舞蹈伴唱(领唱)的表演形式。舞蹈图的这种安排,可以认为这一单独舞人,不仅是这一舞蹈的“独舞者”“领舞人”,而且在舞蹈的同时,还在为舞蹈伴唱或领唱。舞蹈图所表现的舞蹈形式,除有乐器伴奏外,它还是一种边歌边舞的表演形式。

上文已述,二磴岩舞蹈图展现了古代巴民的群众性集体舞蹈场景。巴民是一个喜歌善舞的族群,在史籍中多有记载。《华阳国志·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至汉高祖灭秦,又有居于阆中渝水的民(板楯巴人)“锐气喜舞”,“帝善之……乃令乐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见《华阳国志·巴志》)。《巴渝舞》是汉王朝在盛大庆典和欢迎重要外宾活动中,必然要表演的节目。在汉代的相当一段时间,一些豪门富贾都竞相在家中表演《巴渝舞》,以炫耀其权势和富有。以后《巴渝舞》成为汉、晋王朝颂扬武功的庙堂乐舞,直至隋唐时期,在清商乐中还保留有《巴渝舞》的名目。除此之外,在古代史籍诗词中,还有“下里巴人”“竹枝歌舞”“蛮鼓声坎坎,巴女舞蹲蹲”“跳碛”等等的描述,至今四川巴人的后裔土家族还流传有“打绕棺”“摇宝宝”“踩戏”等民间舞蹈。

二磴岩舞蹈图所表现的究竟是巴民的什么舞蹈呢?笔者认为它不是手执兵器的军前舞蹈,而是一种表现群众欢乐情绪的自娱性舞蹈。晋人左思在《魏都赋》中提到“明发而耀歌”。明发,(小雅)明发不寐,(疏)言天将明光发动也,即早晨天刚破晓之时。耀歌,唐代学者李善注:“耀,讴歌,巴土人之歌也”。《康熙字典》对“耀”的近形字“嬥(音tiao跳)”引用《韩诗外传》注释为:“嬥歌,蛮人歌也”。三国时的魏人何晏称:“巴子讴歌,相引牵连手而跳歌也”。“耀”与“嬥”在这里含意相同,“耀歌”即“嬥歌”“跳歌”,“蛮人歌”即“巴子讴歌”“巴土人之歌也”,是古代巴民的一种歌舞形式。二磴岩舞蹈图展现的众人牵手连臂,乐人吹笛伴奏,独舞人领唱(伴唱),边歌边舞绕圈行进的画面,不正是“相引牵连手而跳歌”吗?《魏都赋》说明了魏晋时期,巴民的“嬥歌”已成为居住在蜀都的人们每日早晨普遍要进行的一项活动。这一舞蹈在民间广泛流传,为广大巴民所喜爱。将这样一个舞蹈,镌刻于崖墓的墓室中,使墓主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观赏它的舞姿,听它的歌声和乐声,感受它的舞情,甚至共同歌舞,与生时同样享受“嬥歌”产生的欢愉,是完全自然的事情。可以认定二磴岩舞蹈图所表现的就是巴民著名的舞蹈“嬥歌”。

二磴岩舞蹈图为我们提供了第一例巴民的舞蹈形象,填补了文物中巴民舞蹈形象的空白,意义是十分深远的。巴蜀文化在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巴民的舞蹈在史籍文献中,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光彩的文字记载。但是舞蹈是形象的艺术,这些文字不无遗憾地为我们研究巴的舞蹈文化和舞蹈史时,留下许多不解的问题。二磴岩舞蹈图完整、生动地展现了巴舞“嬥歌”的形象,具体形象地解答了这一舞蹈的表演形式、动作形态、乐器伴奏等问题,为我们研究这一流传甚广,影响甚大的汉代著名舞蹈,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巴文化的研究,提供着重要而丰富的内容。

二磴岩舞蹈图又是极少有的表现古代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图像,这一点则更加珍贵。舞蹈是人类创造的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有艺术之母之称。而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则是早于其他舞蹈而产生的形式。在一个民族的群众集体舞蹈中,往往积淀着这一民族深沉的文化内涵,包含着这一民族的审美心态,他们共同表达情感的方式,以及崇拜、禁忌等宗教的或准宗教的信仰心理。但是由于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是大众的艺术,不为统治阶级所重视,记载于史籍中的就已很少,文物中的图像就更为稀有。迄今为止,我国所发现的汉代以前的古代舞蹈图像,如:石刻、舞俑、画像砖画像石壁画等等所表现的舞蹈,多数是宴乐中乐舞伎人的表演性舞蹈,或是祭礼活动中的舞蹈,极少有表现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图像。现在公认为我国最古老的舞蹈图像——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舞蹈纹陶盆上的舞人图像,因局限在一件小小的陶盆装饰上,只刻画了几组牵手的舞人姿态,无法容纳其他的内容。一些岩画、崖刻中的舞蹈图像,大多夹杂在其他十分庞杂的内容中,以抽象的象征手法,做简单的线条刻画,较少为我们提供对其表达的舞蹈内容,进行多方面分析的材料。二磴岩舞蹈图全面地展现了一个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场面,在表现汉代以前的民间舞蹈的图像文物中,其完整性、生动性是笔者前所未见的。它在中国舞蹈史中,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图像链条上,是上接商周,下联隋唐的重要的一环,闪光的一环。

二磴岩舞蹈图,又是同时并存的两幅内容基本相同的图像,这为我们在研究和分析这一材料时,获得了进行全面对比的有利条件,将使其包含的内容得以印证和扩展,提高其研究的价值,这在我国文物考古史上亦是不可多得的。

二磴岩舞蹈图,是继上孙家寨舞蹈纹陶盆以后,汉代以前的极为少见的表现民间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图像。它质朴地、真实生动地反映了东汉时期居住在四川东部的巴民,表演“嬥歌”的情景,完整地表现了这一古代著名的舞蹈形式。在迄今发现的考古文物中,二磴岩舞蹈图是第一例表现巴民群众性集体舞蹈的图像,在中国舞蹈史中,它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它具有的地域文化特色,为我们研究巴文化、巴民的舞蹈,提供了可资证明的宝贵的形象资料。它含有的大量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历史学、艺术学的信息,还待我们进一步发掘。

(在此文改写中,得到了四川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高文同志的热情指导,特此感谢)

载《四川文物》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