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汉文化之美,四川蜀舞撷萃的秀山花灯

汉文化之美,四川蜀舞撷萃的秀山花灯

【摘要】:“秀山花灯”的表演多为歌舞演唱和在音乐过门中多样的舞蹈套路组合的形式交叉进行。因为这里是土家族聚居区,有一些人提出:“秀山花灯”是否应定为土家族的文化范畴。以上应认为“秀山花灯”属于汉文化的范畴。

“秀山花灯”自20世纪50年代起,就因为它具有浓郁的特点而受到四川省和重庆市文化主管部门和艺术单位的重视。1981年在当时的省文化局副局长兼四川省舞蹈家协会主席彭长登的主持下,带领四川省舞蹈学校的舞蹈教师杨代华、胡其征,重庆市歌舞团编导何良荣、李寿椿等数人,前往秀山搜集整理“秀山花灯”材料,并出版了“秀山花灯”的小册子。

秀山寨踵花灯表演时的场景(四川省艺术研究院1984年2月资料)

花灯世家代表人石达开的表演(四川省艺术研究院1984年2月资料)

我曾几次到秀山,在《舞蹈集成》的工作中,又带队到秀山作“秀山花灯”资料的搜集录像。我们录制了当时所有“花灯”艺人的代表性表演节目,录制了著名的龙凤乡永丰村寨踵组农民石维国(1891—1981)五代相传的花灯世家,以石达开为首的三代艺人的表演节目,其“起灯”仪式、“出灯”进农家活动的全貌和一年活动结束时的“收灯”仪式。

秀山处于当时四川的东南,东与湖南、南与贵州接壤的突出角地,为土家族苗族聚居的地带,其“花灯”的表演活动历史久远,最为兴盛,而且出现了长期从事“花灯”表演活动的艺人和花灯世家,他们对“秀山花灯”的承传、发展与提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蒋天禄生于1919年,9岁开始跳花灯,饰演“幺妹子”,动作优美,表情丰富,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秀山县的人们称他“蒋三妹”。为扮演好“花灯”的角色,他长年留着长发辫,广泛吸收其他艺术形式,撷取生活中动人的情景,丰富了“花灯”的表演。与蒋天禄配搭的刘杰清,生于1907年,是乾隆年间著名“花灯”老艺人刘景的后代,扮演花子十分动人。寨踵村石维国(1891—1981)1958年以近七旬高龄带领儿孙同台跳“花灯”,以其祖父、父亲、他到他的儿子、孙子,成了著名的五代“花灯”世家。据原秀山文化局杨洪显说:“嘉庆十三年(1909年)秀山平茶里有一位刘举人,他一边教书一边编写花灯的唱本,将这些唱本刻印出售,为贵州的松桃、沿河、印江和秀山各地的民间灯客在表演中采用。”兰桥乡新华村生于1912年的老艺人杨秀富说,他在兰桥乡地层村的师父杨老美,在道光年间与教私塾的汪先生一道编写“花灯”的唱词,还不计报酬地奔走于四川、贵州一带的山区,传授“花灯”技艺,由他亲手教的高徒就有十余人,还健在的有杨再金、唐胜余等人。梅江区中溪乡一位生于1923年姓张的老人讲:“邑梅区在光绪年间有一位姓张的秀才,曾编写了一本收有几百首花灯词调的书,也在贵州的松桃、孟溪、甘龙和秀山各地流传。”这些文化人介入民间文艺的活动,提高了这些活动的文化内涵,促使“秀山花灯”的提高与发展,无疑也是“秀山花灯”广泛流传的重要原因。

秀山寨踵花灯世家三代人的表演(四川省艺术研究院1984年录像资料截图)(www.chuimin.cn)

这里关于“花灯”的起源,民间传说是起于宋仁宗之时,在《大闹花灯》的唱词中说:“仁宗皇帝登龙位,国母娘娘瞎眼睛,许下红灯三千六百盏,留下两盏到如今。”仁宗的母亲李氏生下仁宗后,被刘皇后夺去,将李氏打入冷宫,李氏含冤思念儿子,日夜痛哭,哭瞎了眼睛,仁宗即位后得知此事,将瞎眼的母亲接回,以三千六百盏红灯在京城大闹花灯,祈求母亲的眼睛重见光明。母亲的眼睛奇迹般复明了,于是闹花灯成为了驱除灾病、祈求光明的盛事而发展起来,传遍了天下。

“秀山花灯”的主要表演形式是一旦(称“幺妹子”)一丑(称“花子”)在一张方桌上进行的。两人在狭小的桌上舞动,以美妙的动作交换位置,形成了单边摆动的特殊动律和特殊的“单摆柳”和“单推磨”的典型动作。“秀山花灯”的表演多为歌舞演唱和在音乐过门中多样的舞蹈套路组合的形式交叉进行。届时以一至两把“翁琴”为歌舞演唱的伴奏,灯班的掌调师和伴奏人员亦在桌旁伴唱,有时观众中熟悉“花灯”表演的观众也参与伴唱;以与湖南花鼓戏相似的打击乐器,即一只头钹、一只较小的二钹和一面堂锣、一面小马锣作交叉配合的过堂锣鼓,为舞蹈套路组合伴奏。这一点使我产生一种想法,即秀山的花灯文化中可能掺杂有楚文化的痕迹。因为这里是土家族聚居区,有一些人提出:“秀山花灯”是否应定为土家族的文化范畴。为此我做了一些考证:一、从文化形态分析,一旦一丑用手绢、扇子做道具,以民间小调演唱的歌舞表演形式,是汉族民间歌舞文化中普遍流传的形式,就四川来说,在史籍中已多有记载;泸县出土的宋代文物,则证明这一表演形式,在那时已存在于四川内地,以后则在四川普遍流行,我在本文前面已有叙述。二、“秀山花灯”演唱的小调和歌词,如:《采茶调》《绣荷包》《盘花》等与四川内地“花灯”演唱的民间小调,内容大体相似,其打击乐的结构则具有湖南“花鼓戏”的特点。三、“秀山花灯”在晚清时的兴旺发展,又与当时的秀才、举人等文化人的介入有关。以上应认为“秀山花灯”属于汉文化的范畴。

“秀山花灯”艺人在方桌上的表演(林堃1984年摄于秀山)

“秀山花灯”的“幺妹子”端庄秀丽,舞姿显示着少女的含蓄和爽朗,其“一字步”“悠悠步”“单颤步”“叮叮步”等舞步和“蜻蜓点水”“喜相逢”“水漩莲花”“风吹漩涡”“逗蝴蝶”等动作轻柔、妩媚;“花子”潇洒诙谐,因为“秀山花灯”主要是在桌子上表演,为突出“幺妹子”的表演,其主要的步法“矮桩步”“绞绞步”“啄米步”“梭子步”“戏灯步”和“蹲抬肩”“风摆柳”“边鱼上水”“花子回头”“风摆柳”等动作都以矮姿态为主,显示着灵巧、可爱的形象。其双人的组合“犀牛望月”“膝上栽花”“双蝴蝶”“扫地莲花”“喜鹊闹梅”“扑蝴蝶”“鸳鸯闪翅”“春笋出土”“黄莺展翅”“金鸡戏泥”“蜜蜂采花”“双燕并飞”等优美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