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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民国学人与学术:傅斯年的史料比较方法

【摘要】:但是,傅斯年并不认为史学的目的与功能仅此而已。[20]傅斯年强调整理史料的方法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下两点,即“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傅斯年强调的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关系,讲究的是包括真伪在内的材料的可信度问题。

后人批评傅斯年,多从史料以外入手,虽然言之有理,却不一定能当傅斯年的本意。而在傅斯年的逻辑之内,也还有许多空间,若能善用,史料与史观其实相互连通而非彼此冲突。在将史料与史观对立的学人看来,史料不过是立说的基础或凭借,只有史料,或者只强调整理史料,至多是文籍史实的考订与编撰,何来史学?殊不知傅斯年的所谓史学便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并非一般的考订排比,或者说,考订与排比远非一般所以为的那样简单,尤其不是批判者眼中的琐碎饾饤末学。的确,傅斯年对于考证相当偏爱,他甚至说:“最近百多年来,文士的学问趋向于考证;诚然,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但人类的工作,目的和方法是很不容易分别的。考证学发达的结果,小题大做,可成上品,大题小做,便不入流。”[19]所以文史之学的文章的理想是精,而社会科学则是通。求通的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够发达的缘故。

但是,傅斯年并不认为史学的目的与功能仅此而已。如前所述,傅斯年所谓近代史学为史料编辑之学,主要有两层意思,其一,因史料供给之丰富,遂生批评之方式。其二,此种方式非抽象而来,实由事实之经验。史料编辑之学,并非只是简单地机械地将史料排列一起,史学便是史料学,最重要的是如何整理史料以及如何认识整理史料之于研究历史的作用。具体而言,“史料学便是比较方法之应用”,而整理史料的方法,“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

比较研究在今日已成时髦,而大都不能遵守基本法则,陷于望文生义的隔义附会。实则文史比较研究正是近代欧洲与中国古代文史之学的大道正途。今人关注傅斯年的史料学,着重于他所提出的八对范畴,即直接对间接,官家对民间,本国对外国,近人对远人,不经意对经意,本事对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对著文,其实这八对范畴可以概略为一对,也就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其余均由此衍伸。而这样的观念,早在傅斯年任教于中山大学时已经形成并且实际讲授,写于那一时期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称:“史料可以大致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如《周书》《世本》《明史》为间接,毛公鼎、卜辞、明档案为直接。“有些间接的材料和直接的差不多,例如《史记》所记秦刻石;有些便和直接的材料成极端的相反,例如《左传》《国语》中所载的那些语来语去。自然,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这个都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整理史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历史学家本领之高低全在这一处上决定。后人想在前人工作上增高,第一,要能得到并且能利用的人不曾见或不曾用的材料;第二,要比前人有更细密更确切的分辨力。”王国维利用新材料兼能通用细密的综合与分析,顾颉刚古史辨则专利用间接材料推陈出新。[20]

傅斯年强调整理史料的方法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下两点,即“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这段文字虽然间有引用者,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这两点既是“史学只是史料学”的两个层次,又是比较不同史料所能达到的两个目的,也可以概括为:一、近真;二、头绪。此言揭示历史记录与历史事实的关系、以及如何寻求历史事实的内在联系两大命题,可谓深得史学研究之真味。尽管单一的近真取向不足以发挥其最大能量,但若达到这一境界,疏通或许反而多余和无味。至于联系一层,更使得无数事实的关系得以无限延伸。

史学的本旨在于求真,这个本来天经地义的目标如今在不少人看来,是否存在,能否求得,大有疑问,甚至根本否认。因为什么是真,如何证明,似乎仍不脱离主观。其实求真的意思有两层,首先,史实为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如何发生,情形怎样,均为实有,不会因为任何后来因素而改变;其次,后人的求真,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永远不会完全与事实重合,但是通过恰当的努力,可以逐渐接近。而作为史学,最主要的条件限制还在于史料,因为一个事件不止一个记载,将不同的记载加以比较,便可以接近事实的真相。为此,必须四面看山,避免以片面为整体,孤证不立无庸置疑,所谓无征不信,实事求是,也是相对而言。

需要进一步探究的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如何发生,不同记载的主次轻重如何判别。傅斯年强调的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关系,讲究的是包括真伪在内的材料的可信度问题。其实,史学虽以求真为要,但是真伪是否的问题,相对简单。古史辨的层累叠加,为各民族上古史的普遍现象,只疑及后来,且以为故意,有失允当。而所谓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或主料与辅料,又或者一手材料与二手材料等等分别,虽有价值差异,傅斯年还是不断强调只能相对而言,因时制宜。不过相对而言之下,八对范畴的区分,仍有一是非真伪的基本判断,或者说,对于史料的鉴别,仍然以相对于史实的是否真伪程度为标准。这样的判断一般而言固然不错,可是比照材料与事实之间的复杂性,还嫌表面。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各自利害有别,除了最简单的真伪是否之外,如何才是真的问题相当复杂。梁启超即认为:“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并指出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的原因,一是“真迹放大”[21],二是记载错误。[22]

将材料分为直接与间接,相当程度上与时间性相关。而深一层考虑,所谓第一手资料的真与正,也是相对而言。历史上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述,由于角度、关系、层面等客观条件不同,以及利害有别等主观因素,往往异同互见,千差万别,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原因,在于立足点的远近高低各不同,罗生门的现象因而具有相当广泛的普遍性。古史辨所谓以汉还汉,只能剔除后人的迭加,不能区分当时的异见。就此而论,所谓真至少有两个层次,即史事的真与记述史事的真。史事的真只有一种,但人们必须根据各种相关记述来还原史事,而即使亲历者关于史事的记述也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牴牾矛盾,间接材料的差异往往由此敷衍而来。当事人的记述无论由于客观条件还是主观因素的作用所产生的差异,间有放大或掩饰的故意,却不一定是有意作伪,不仅所记大都是真(当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失真),更重要的是,他们如此这般或那般记载这一史事,同样是真。前者是他们的眼见为实,后者固然有部分隐晦,但他们如此记述,仍然是真实心境的写照。研究历史,一方面通过比较不同的记述逐渐接近史实,另一方面则要探究不同的当事人何以记述各异,尤其是为何会这样而不是那样记述。史事的真与相关人心路历程的真相辅相成,只有更多地了解所有当事人记述的心路历程,才有可能更加贴切地接近或了解所记事件的真实。(www.chuimin.cn)

具体而言,既然当事人的记述各异,不可能与事实完全重合,则所谓第一手资料的权威性其实难以断定,至少无法区分其中可信的程度尤其是在哪些方面何种意义上较为可信。所谓第一手资料所能证明的问题,大体上只是时间、地点、相关人物、大体过程等等比较简单的部分,至于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相关作用的详情究竟如何,一般很难以哪一位当事人的记述为准。所以,所有类型的资料都只能部分地反映真实,只有尽可能完整全面地掌握相关记述,并且四面看山似地比较不同的记述,即所谓俱舍宗式地前后左右把握语境,理解文本,或许可以逐渐接近并且认识事实的真相。在此过程中,探究相关当事人何以如此记述与了解事实的真相相辅相成,史实永远不可能完全还原,但是,随着对相关史料的掌握逐渐增多以及了解各自记述差异的潜因逐渐深入,史实的真相可以多层面地逐渐呈现。

就此而论,所谓重建史实,迄今为止,仍然既是科学又是艺术,缺一不可。一再强调要将历史学的研究自然科学化,尤其是生物学地质学化的傅斯年不得不承认:“凡事之不便直说,而作者偏又不能忘情不说者,则用隐喻以暗示后人。有时后人神经过敏,多想了许多,这是常见的事。或者古人有意设一迷阵,以欺后人,而恶作剧,也是可能的事。这真是史学中最危险的地域啊!”[23]正因为如此,高明的史家重建的史实,其实是重现历史场景,所有历史上的人时地再度复活,如演戏般重新表演一番,以便后来者领悟把握,只是再现的途径是严谨的考证,以实证虚,而非文学的创想。

对于好讲理论者而言,比较不同史料的另一层次,即“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或许更有意思。头绪实则史事的内在联系。批评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口号者指责其否认史观,无视规律,使得历史研究只重个别史实。这样的批评多少有些委屈了傅斯年。按照唯物辩证法,规律即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而所谓普遍联系,在自然科学的不同学科之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在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以及在一般人文学科与史学之间,表现不一,不可一概而论。傅斯年于1935年所写《闲谈历史教科书》,从编撰教科书的角度,对此有所阐述。他说:编历史教科书与编算学、物理等教科书有绝不同之处,“算学与物理科学是可以拿大原则概括无限的引申事实的。这个凭藉,在地质、生物各种科学已难,在历史几不适用。……物质科学只和百来种元素办交涉,社会科学乃须和无限数的元素办交涉,算学家解决不了三体问题,难道治史学者能解决三十体?若史学家不安于此一个庞氏所谓‘天命’(庞加赉,Henri Poincare,认为可以重复出现的事实,如元素、种类,使科学得以发展),而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那么是史论不是史学,是一家言不是客观知识了。在一人著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无不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物质科学中,设立一个命题,可以概括无限度的引申命题,……大约有三个领导的原则。第一项,列定概括命题,以包涵甚多引申的命题与无限的事实。第二项,据切近于读者的例,以喻命题之意义。第三项,在应用上着想。这些情形,一想到历史教科书上,几乎全不适用。第一项固不必说,历史学中没有这东西。第二项也不相干,历史上件件事都是单体的,本无所谓则与例。第三项,历史知识之应用,也是和物质知识之应用全然不同的”。“没有九等人品微分方程式和百行元素表,人物、行动只得一个个、一件件叙说。没有两件相同的史事,因果是谈不定的。因果二词,既非近代物理学所用,亦不适用于任何客观事实之解释,其由来本自神学思想出。现在用此一名词,只当作一个‘方便名词’,叙说先后关系而已,并无深意。”[24]

一般比较研究者,每每喜欢求同,落入隔义附会的俗套。而史学的比较研究,更加着重于见异。这并非排斥规律,历史事实均为特殊、个别,不等于没有联系,只是不能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原理来强求史料与史实的一律及连贯。1942年10月11日傅斯年复函好用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的吴景超:“历史上事,无全同者,为了解之,须从其演化看去,史学之作用正在此。如以横切面看之,何贵乎有史学?”[25]演化重在梳理事实联系,且有多种可能趋向。将史实每每相关联的观念无限延伸,可以说,人类历史上没有孤立的事件,所有的人事都是无限延续地普遍联系着,通过比较相互联系的史实,可以发现变化和发展。这种事实联系的比较,本来就是比较研究的正宗。不仅可见异文化传通的联系与变异(如《赵氏孤儿》的西传),也可探究同一文化系统内部不同区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如孟姜女等民间传说的流变和政治制度的演化)。从普遍的联系中见异,由见异而梳理演化的脉络,正是史学探究人类历史规律的重要形态。

认识求真与近真的多重含义,对于理解史学的本质,避免浅学者的所谓无法求真、没有本意等等,颇有意义。历史上所有的真均为相对而言,后人的研究永远不可能与史实完全重合,但不等于没有真,无法求,求真的过程其实是对史家智慧能力的极大考验,也是提高人类智力的重要途径。注重事实联系,防止用后来外在观念任意剪裁取舍解释,这对于改变近代历史研究的隔义附会的任意性极有效益。当然,限于史料和自身的能力,学人往往难以无限延伸地看到历史事实之间的普遍联系,借助于某些规则定理,实际上是想冲过不连贯处的取巧做法。就此而论,治史犹如下棋,高手的段数差异,就在于所能预见的步数。看到的步数越多,能力则越强。只是治史要想看得远,还须落在具体史事的实处,揭示实际的内在联系,而不能凭借外力将事实牵扯到一起。事物的普遍联系即为规律,联系有不同层面,史家注意事实联系,所有人类历史事实均可由无限延伸的联系纽带相连接。这与一般套用定义以填充事实,或隔义附会以生拉硬拽的所谓规律大相径庭。史学研究应于见异中探究事实联系的无限延伸,不宜脱离事实的联系随意连接比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