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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问题的采样与测试要求

【摘要】:为掌握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分析其变化趋势,可布置样品采集与测试工作。(二)土壤污染、放射性样品的采集与测试要求1.土壤污染采样测试测试项目。其样品密度根据调查精度、问题的复杂程度确定。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轻样品与大气发生接触。采集前所用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的办法进行灭菌,并需保证水样在运送、保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为掌握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分析其变化趋势,可布置样品采集与测试工作。重要采样点应有照片附在调查卡片中。

(一)岩土物理力学样品采取与分析

岩土测试主要以室内为主,包括水理性质、物理力学参数等项目。

1.岩石样品采取与分析

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样加工的要求。岩石试验可选择下列分析项目:岩矿鉴定、颗粒和块体密度试验、吸水率和饱和吸水率试验、抗压试验、抗剪试验等。

2.土样采取与分析

土样分为原状样和扰动样,黏性土地层主要采取原状样,砂性土主要采取扰动样。采取土样的钻孔应采用回转钻进,在软土、砂土中应采用泥浆护壁。原状样可采用薄壁取土器或回转取土器采取,扰动样可采用标准贯入器或岩芯钻头采取。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清除干扰土,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采取土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

土样采取后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暴晒或冰冻。在运输中应避免振动,保存时间不宜超过20天。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样应就近进行试验。

土样分析应进行常规物理力学指标试验、颗粒分析试验、压缩试验,重点地区宜增加三轴剪切试验、高压固结试验、水平及垂直渗透试验及静止侧压力试验。对特殊土体,湿陷土应计算湿陷系数、自重湿陷系数、湿陷起始压力,膨胀土应计算自由膨胀率、膨胀压力、收缩系数,淤泥及泥炭层应计算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应计算易溶盐量。

(二)土壤污染、放射性样品的采集与测试要求

1.土壤污染采样测试

(1)测试项目。

按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应充分反映污水、包括城镇垃圾在内的固体废弃物及农药、化肥等对土壤的污染情况。主要测试项目包括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六六六、DDT、氰化物、氮化物、氟化物、苯及其衍生物、三氯乙醛、3,4-苯并芘等,以及反映当地土壤污染问题的其他项目。

(2)样品采集。

土壤背景值样品:采样点的选择,应选择能反映调查区地质环境和土壤总体特征,在人类活动影响不到或尽量小的地带。一般同一类型土壤应有3~5个采样点。采样深度为1m以内的表土(0~20cm)和心土(20~40cm)。对植物发育完好的典型土壤,应按层分别采样,以了解各土壤层中的差别。

污染土壤样品:采样点布设,原则上因时、因地而定。一般情况下,应考虑下列原则:反映农药、化肥污染的,采用网格布点法;在受排放废水影响而导致污染的地段,应按水流方向呈带状布点;在受大气污染物沉降而导致污染的地段,应以点源为中心,沿四周各方位呈放射状布点;在受固体废物堆放场影响而导致污染的地段,应以堆场为中心,按地表径流和地下水流方向布点。采样深度为1m以内的表土(0~20cm)和心土(20~40cm)。采样点数和样品数量以能全面调查区土壤污染评价为准则

(3)采样频率。

一般为一次性调查采样。

2.放射性样品的采集与测试

放射性样品采集,按环境核辐射监测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测试项目为:基岩——238 U、232 Th、226 Ra、40 K;土壤——Rn;地下水与地下热水——Rn、Ra、U、总β、40 K。其样品密度根据调查精度、问题的复杂程度确定。(www.chuimin.cn)

(三)水样采取与分析

1.测试指标与方法

(1)测试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污染指标两类,污染指标包括综合性污染指标、无机污染物指标和有机污染物指标。

(2)常规指标或无机污染物指标的测试应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有机污染物指标的测试,可根据具体要求定。

2.水样采取

(1)地表水样采取。

样品采集点选择要求:采样应在自然水流状态下进行,尽量不扰动水流与底部沉积物。污水流入河流后,应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在充分混合的地点和流入前的地点采样。

采样时间的选择:采样时间应选择在采样前连续3天无降水、水质较稳定的时段。

采样前,采样器或采样瓶需用采样的水冲洗3~4次;取样时可将采样器浸入水中,使采样瓶口位于水面下20~30cm,然后拉开瓶塞,使水进入瓶中。水样采取量应满足水样分析和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2)地下水样采取。

样品采集点选择要求:取样井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资料丰富、易于野外取样操作,尽可能在动态监测井取样,且取样点相对固定。

样品采集操作与样量要求:采样器或采样瓶需用采样的水冲洗3~4次。采集自来水或有抽水设备的井水时,应先放水5~10min,然后将水样收集于瓶中。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轻样品与大气发生接触。水样采取量应满足水样分析和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3)细菌分析样品采取。

采集前所用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的办法进行灭菌,并需保证水样在运送、保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取自来水样时,先把水龙头完全打开,放水5~10min后再取水样。取井水及江、河、湖、水库等地面水水样时,应距水面5~10cm深处取样。

3.水样保存

水样采取后应根据分析项目的不同,按要求在现场立即添加保护剂,并对瓶口进行蜡封和粘贴标签。标签应注明样品编号、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水源类型、水温、气温、浊度、测试分析项目、保护剂类型及添加量,地下水样品还应标明取水层段位置。采集及保存水样的容器,可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瓶;一般情况下两种均可应用,当容器对水样中某种组分有影响时,则应根据要求选用合适的容器;采样和分析的间隔时间尽可能缩短,某些项目的测定应现场进行,但水样保存期不能超过规定时间。

4.水样分析

水样应及时送达国家认证的试验室,送样时按要求填写送样单(一式两份)。对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的水样,采样前应先与实验室联系,以便于实验室做好准备,试验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分析项目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