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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环境安全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从地质环境抵抗干扰的能力、地质环境对人类活动的支撑能力两方面来开展城镇化进程中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能力研究。开展地质环境承载力研究,确定城镇各地质环境功能区的人类活动强度,为减少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协调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提供衡量的依据。

地质环境抵抗干扰的能力、地质环境对人类活动的支撑能力两方面来开展城镇化进程中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能力研究。

(一)地质环境抵抗干扰的能力

地质环境抵抗干扰的能力由地质环境脆弱性来表征。地质环境脆弱性是指地质环境系统对外力扰动(即在自然条件下或人类活动影响下)的敏感性以及自我调节并恢复自身结构和功能的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的大小反映出地质环境脆弱性强弱程度,它取决于地质环境系统自身结构组成,并与外力扰动类型、特征、强度等相关。一旦外力扰动超出地质环境系统的自身调节能力,必将引发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形成脆弱的地质环境。脆弱性是地质环境客观存在的固有属性之一,是一个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属性量,其脆弱性状况及其变化与人类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在脆弱地区,其地质环境不一定产生不良后果;而在不脆弱地区,当有足够强大的人类活动破坏时,地质环境系统也会因遭受破坏而变得脆弱。

研究城镇地质环境系统自身的脆弱程度,以指导人类活动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使得地质环境能够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二)地质环境对人类活动的支撑能力

地质环境对人类活动的支撑能力包括地质环境对城镇各类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及其承载能力,即地质环境适宜性和地质环境承载力

1.地质环境适宜性(www.chuimin.cn)

一个特定的地质环境空间对某一类特定人类活动的满足程度,具体表现为地质环境适宜性。每一类地质环境都是一种具有自身特征和相应功能的地质空间,它们对各类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是不一样的;同时,不同的人类活动需要不同的地质环境空间。因此,各类人类活动尽可能在各自适宜的地质环境空间进行;人类活动在不适宜的地质环境空间开展,不仅增加活动成本,而且更容易干扰地质环境,进而导致地质环境恶化。

开展城镇地质环境适宜性研究,就是评判城镇地质环境对各类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进而划分出适宜各类人类活动的地质环境空间(亦即地质环境功能区划),以达到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避让地质环境问题的目的。

2.地质环境承载力

地质环境承载力是指一个特定的地质环境空间可能承受的某一特定人类活动的最大潜能。城镇人类活动在利用地质环境过程中,当人类活动的规模和强度超过了地质环境的承受极限后,必然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对人类活动做出响应,其实质就是地质环境系统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对物质和能量的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关系进行调整:当人类活动强度不大时,通过地质环境系统内部的调节能力,对外界的冲击进行补偿和缓冲,就可以完成这种调整过程,维持地质环境系统的稳定性;当人类活动强度超过地质环境系统自身的调节能力,即人类活动强度超出地质环境系统维持其动态平衡的抗干扰能力时,就产生种种地质环境问题乃至重大地质灾害。因此,人类对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应当是有限度的,必须在保持地质环境良性演化的前提下从事活动。

开展地质环境承载力研究,确定城镇各地质环境功能区的人类活动强度,为减少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协调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提供衡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