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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与地面塌陷的影响

【摘要】:城镇地区产生和遭遇的突发性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四大类:崩塌、滑坡、泥石流与地面塌陷。当城镇坐落于山地丘陵或河谷斜坡地带时,崩滑流等往往构成了城镇突出的地质灾害。全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表明,全国1640个县(市)共发现有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20余万处,其中,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6万处。

城镇地区产生和遭遇的突发性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主要有四大类:崩塌、滑坡泥石流与地面塌陷。

(一)崩塌、滑坡与泥石流

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简称“崩滑流”)灾害具有基本一致的形成条件与分布规律,常常在同一地区相伴而生,因此经常把这3种灾害统称为崩滑流灾害。当城镇坐落于山地丘陵或河谷斜坡地带时,崩滑流等往往构成了城镇突出的地质灾害。

在我国,崩滑流灾害的多发城镇区域,多分布在山地及高原地区,如滨海山地、湿润山地、岩溶山地及黄土高原等;山前平原城镇易诱发崩滑流等灾害,如北京、石家庄、洛阳等城市,紧邻燕山及太行山山脉,在山区向平原的过渡地带,具备了崩滑流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此外,部分平原区城镇中分布着少数丘陵山地,如长江中下游平原及珠江三角洲平原区内的襄阳、武汉、佛山等城市,地形切割较为强烈,人类活动影响显著,也是崩滑流及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多发区(高慧丽,范建勇,2015)。

就崩滑流灾害发育的绝对数量而言,滨海及湿润山地城市发育最多;而就其发育的强度而言,黄土高原、岩溶山地、湿润山地及滨海城市相对发育强烈,每1万km2范围内发育的灾害数量均在480处以上(高慧丽,范建勇,2015)。

全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2011年)表明,全国1640个县(市)共发现有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20余万处,其中,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6万处。

(二)地面塌陷

1.岩溶塌陷(www.chuimin.cn)

我国可溶岩分布面积达365万km2,占国土面积的1/3(高慧丽,范建勇,2015)。

从全国范围来看(2015年),共有14个省(区、市)的69个主要城市存在岩溶塌陷灾害,以广西、广东、湖南、江西、贵州等省区最为发育,自然塌陷有406处,占塌陷总数的30.48%;人为塌陷有904处,占塌陷总数的67.87%,且近年来有不断加重的趋势(高慧丽,范建勇,2015)。

2.采空塌陷

采空塌陷主要发生在矿业城镇。最近30年来,79个地级矿业城市发生采矿塌陷1544处,塌陷面积大于1150km2(高慧丽,范建勇,2015)。

华北、东北及长江中下游平原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占用与破坏最严重,湘桂-浙闽等中低山丘陵区也较为严重(高慧丽,范建勇,2015)。

3.地下工程塌陷

地下工程塌陷指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和深度的不断增加,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或运行期间引发的地面塌陷。这一问题日趋突出,2003年以来,城市地铁等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地面塌陷事故超过20起(高慧丽,范建勇,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