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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主张君主立宪-康有为传

【摘要】:辛亥革命以后,康有为主张虚君共和、君主立宪。“虚君共和”,所“虚”之“君”,即清废帝溥仪。欧洲不少国家,“皆师英为立宪君主制,日本、波斯亦师之”。他遍游欧、美,考察各国情况,“其所以不立民主而为立宪君主者,以民主必以兵争政权、争总统,而日日召乱,则法纪必废,民无所托命,国亦危矣。惟有君主世袭,则国本坚固不摇”,还是以君主立宪为好。

辛亥革命以后,康有为主张虚君共和、君主立宪。到了晚年,还是不变。

“虚君共和”,所“虚”之“君”,即清废帝溥仪。1917年复辟失败,康有为对废帝仍旧眷念不忘。“经年奔走”,“所至游说”,“托人密商,亦得同情”。但就在1924年11月,冯玉祥部入北京,逼走曹锟,把溥仪赶出清宫。康有为致电北京当局,说是“挟兵搜宫”,何以“立国”?

溥仪逃往天津,康有为于1925年由上海跑去“觐见”。次年四月(5月),致诸将帅电,请恢复皇室优待条件,并“驱逐赤冯之军”。9月,手书《问全国父老兄弟》,再次申明“立宪君主”,一开始就说:“凡治病者无定方,以能愈疾为良;治国者亦无定制,以安国乐民为善。今英、美同种同文,同安乐富强,而政体不同,至明也。”欧洲不少国家,“皆师英为立宪君主制,日本波斯亦师之”。“民主必以兵争政权”,“惟有君主世袭,则国本坚固不摇”。他遍游欧、美,考察各国情况,“其所以不立民主而为立宪君主者,以民主必以兵争政权、争总统,而日日召乱,则法纪必废,民无所托命,国亦危矣。惟有君主世袭,则国本坚固不摇”,还是以君主立宪为好。

他又鉴于民国以来军阀混战,“今自江浙内讧,各省割据”,“惟今上无宪法,中无国会,下无总统总裁,不知中外古今对此是何国体”?

最后说:“民国十五年来之国利民福、国害民祸何若?与辛亥前之国利民福、国害民祸何若?赋税孰轻重?刑罚孰仁暴?乱事孰多少?政体孰得失?其各抒所见,无畏无隐。”对“民国前”还是怀念的。

《问全国父老兄弟》写出,他即北上,定居青岛。1927年2月14日,至天津祝溥仪寿。次日,上《追述戊戌变法经过并向溥仪谢恩折》。折中对光绪皇帝无比怀念,对戊戌变法倍加称誉,说:“先帝忧国阽危,畴咨俊乂,擢臣于侧陋冗散之中,谘臣以变法自强之业,谕臣专折奏事,由是感激,竭尽愚忠。先帝扫二千年之积弊,政厉雷霆;顺四万万之人心,令如流水。书朝上而电夕下,国虽旧而命维新。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动色而悚听。”接着,对慈禧太后“幽先帝而兴狱”再予批判。自感“年已七十,怜其马齿之长,恤其牛走之劳”,表示“以心肝奉至尊,愿效坠露轻尘之报”

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领导人,是先进的中国人;光绪是支持改革、颁行新政上谕并因而被禁瀛台的皇帝。康有为对戊戌变法和光绪皇帝的怀念,是很自然的,是无可厚非的。但清政府已被推翻16年了,封建帝制已早被废除了,时代巨轮是不断前进的。不顺应社会历史的发展,再想“以心肝奉至尊”,也是无济于事的。

康有为在政变后漫游各国,也不是不知道旧的封建残余不能适应当时的世界潮流,因为怀念故主,眷念清室,在军阀混战、民生凋敝之时,设想出“虚君共和”。然而所“虚”之君,已不是光绪皇帝,所设想的“共和”,也不可能实现,终于为时代所抛弃,原来的“先进的中国人”再是“问全国父老兄弟”,也不能解除他内心的困惑。

1927年3月8日(二月初五日),康有为70寿辰,溥仪“赠寿”。他的门弟子和亲友在上海祝寿。寿联中最精当的是梁启超集汉儒文句一联:

述先圣之玄意,整百家之不齐,入此岁来已七十矣;

奉觞豆以国叟,致欢忻于春酒,亲授业者盖三千焉。

旬日后,康有为乘轮离沪前往青岛。临行前,“亲自检点遗稿,并将礼服摧带。临行,巡视园中殆遗。且曰:‘我与上海缘尽矣。’以其相片分赠工友,以作纪念,若预知永别者矣”

康有为于3月21日到达青岛,住福山路天游园。29日晚,出席同乡宴请,未终席而腹部大痛。31日(丁卯二月二十八日)晨,与世长辞。

注 释:

①康有为:《不幸而言中不听则国亡序》(1917年11月),见拙编《康有为政论集》(以下简称《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17页。

②康有为:《续撰不忍杂志自序》,见《政论集》,第1014页。

③康有为:《共和平议》,见《政论集》,第1034页。

④康有为:《通电》(1918年8月14日),《时报》1918年8月21日,“公电”栏,见《政论集》,第1057—1058页。

⑤康有为:《复和平期成会电》(1918年11月14日),《时报》1918年11月17日,见《政论集》,第1059—1060页。

⑥康有为:《促南北速议和以应欧洲和局电》(1918年12月28日),见《政论集》,第1062—1063页。

⑦康有为:《致陆使议和书》(1919年1月15日),《时报》1919年1月15日,见《政论集》,第1065页。

⑧康有为:《致徐总统论焚土电》(1919年1月14日),《时报》1919年1月16日,见《政论集》,第1064页。

⑨康有为:《请诛国贼救学生电》(1919年5月6日),《晨报》1919年5月11日,见《政论集》,第1066—1067页。

⑩康有为:《电犬养木堂转达日本内阁撤兵交还文》,见《政论集》,第1069—1070页。

⑪康有为:《致徐总统电》(1920年2月19日),《时报》1920年2月24日“公电”栏,见《政论集》第1071—1072页。

⑫康有为:《斥赵恒惕联省自治电》(1922年7月),底稿,康同璧藏,见《政论集》,第1076—1084页。

⑬康同璧:《南海康先生年谱续编》,油印本“民国十二年癸亥(1923年),先君六十六岁”。(www.chuimin.cn)

⑭《康南海先生长安演说集》,教育图书社印,线装一册,以上表格及下面引文,均据此书。其中第一、第二、第四、第八次讲演,辑入《政论集》。

⑮康有为:《陕西第二次讲演》,见《政论集》,第1100页。

⑯同上书,第1102页。

⑰同上书,第1100页。

⑱《康南海先生第八次(实为第九次)佛教会演讲》,见《康南海先生长安演说集》。

⑲康有为:《陕西第一次讲演》,见《政论集》,第1096页。

⑳康有为:《陕西第二次讲演》,见《政论集》,第1103页。

㉑《南海先生第七次讲演》,见《康南海先生长安演说集》。

㉒《南海先生第六次女师范讲演录》,同上书。

㉓康有为:《陕西第二次讲演》,见《政论集》,第1104—1105页。

㉔任启圣:《康有为晚年讲学及其逝世之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一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62年版,第240页。

㉕同上。

㉖康有为:《孔子纪年说》,《强学报》第一号,光绪二十一年(1895)十一月二十八日出版,见顾廷龙、方行、汤志钧编:《强学报、时务报》,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5页。

㉗康有为在这时撰写的《诸天讲自叙》亦谓:“吾国自唐虞之世,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授时成岁,立闰正朔,其在三代,巫咸甘石测天,其略存于《史记·天官书》”(见《政论集》,第1119页)。和过去所谓尧、舜等皆孔子“托古改制所发”不同了。

㉘任启圣:《康有为晚年讲学及其逝世之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一辑。

㉙唐以修:《诸天讲跋》,《诸天讲》卷十五后。

㉚康有为:《诸天讲自序》(1926年),见《政论集》,第1117页。

㉛同上书,第1118页。

㉜同上书,第1119页。

㉝康有为:《电犬养木堂转达日本内阁撤兵交还文》,见《政论集》,第1068—1070页。

㉞伍庄:《诸天讲序》。

㉟康有为:《请庄士敦代奏游说经过函》(1924年2月16日),见《政论集》,第1115页。

㊱康有为:《问全国父老兄弟》,手迹,上海图书馆藏。写在宣纸上,装成手卷。末有印章两颗:一为“康有为印”,一为“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卅一国,行六十万里”,署“丙寅秋八月”,当1926年9月。

㊲康有为:《追述戊戌变法经过并向溥仪谢恩折》,见《政论集》,第1124—1125页。

㊳梁启超:《南海先生七十寿言》,见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全集》(第十七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477页。

㊴康同璧:《南海康先生年谱续编》,油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