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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传:不忍坐视,支持五四运动

【摘要】:康有为在“复辟失败”后的最后十年,还是“窃哀吾中国四万万同胞,不忍坐视其死亡也”①。他对各派军阀、督军的本质不能认识,而自以“仆亦国民之一也,与诸公亦多故旧,兄弟阋墙,不忍闻久矣。栋折榱崩,侨将压焉。流涕以道,幸垂哀察”④。而中国“共和七年来,未尝开国民大会也”。北洋政府的“焚烟”,只是一纸空文,军阀、官僚吸烟的也不乏其人,康有为却听到这一纸空文,为之“出谋献策”。其二是支持“五四”学生运动。

康有为在“复辟失败”后的最后十年,还是“窃哀吾中国四万万同胞,不忍坐视其死亡也”。这十年中,康有为的政治活动似乎不多,但不等于没有政治活动。

复辟失败,康有为续撰《不忍》杂志,说“吾岂忍吾四万万同胞日在水火中哉!吾岂忍吾中国由内乱而召亡哉!垂涕以告吾国民,其庶几听之,吾中国犹有望也”。他专门写了《共和平议》,先在《不忍》第九、十合册刊登,后来印发专书,共8万余字,其中有的内容,和他在辛亥革命时写的《中华救国论》《救亡论》等有类似处,写有《中国若行民主虽有雄杰亦必酿乱而不能救国》《中国必行民主制国必分裂》《中国若仍行民主始于大分裂,渐成小分裂,终遂灭亡》等专章,说是:“吾国民乎,欲中国之亡乎,则行民主勿改也;若欲中国不亡乎,则分裂之现象,亦可惊心动魄,而思其反矣。”民国成立后,袁世凯“窃国”,军阀割据,民生困难,经济凋敝,是事实,是帝国主义操纵下军阀混战的结果,是封建割据、民主制度不能实施的结果。康有为却把它归结到“行民主勿改”,真是“倒因为果”。

1918年5月,皖系段祺瑞、徐树铮等组织安福俱乐部,段祺瑞再任国务总理,主张“武力统一”。8月,直系吴佩孚军攻占长沙、衡阳。孙中山护法运动失败,康有为发出《通电》:“自顷南北内讧,力战弥年,川、湘、粤、陕,蹂躏已尽,鄂、豫、闽、赣,牵连被灾,兵燹连天,烽烟匝地,闻之酸鼻,言之痛心。”“吴佩孚将军,今之名将也,首发停战之议,长江督军,仁人之言哉!力主言和,即冯大总统之宣言,亦深自引咎而希望和平。”他对各派军阀、督军的本质不能认识,而自以“仆亦国民之一也,与诸公亦多故旧,兄弟阋墙,不忍闻久矣。栋折榱崩,侨将压焉。流涕以道,幸垂哀察”

11月14日,又《复和平期成会电》“方今欧战已毕,和议已成”。而中国“共和七年来,未尝开国民大会也”。今“国会为段家国会,实无以折之。故虽吴佩孚亦攻徐菊人为非法选举,可见人心矣”。“以为兹事体大,不能以空言机心得之,必其忧国爱民之公重于其位禄权利之私,然后发其至诚恻怛之心,绝去驾驭笼络之术,以此为本,乃可感人”。请和平期成会熊希龄等处此“欧无战事,无可再参”之时,“宜请参战处解甲释兵,然后和议可开,南忌可解,和平可望,此尤为方今议和第一事”

12月28日,又发《促南北速议和以应欧洲和局电》,谓:“今南北之争者,或以会名,或以会人,或以闽陕以至无用之事,而费有用之日,亦已多矣,其可笑亦已甚矣。”认为“与其下于外人,无宁下于兄弟乎?与其失权利于外人,何若失权利于兄弟乎?自民国七年来,号为共和,日共争乱”。“诸公能互让互忍,永远和平,至幸也。”

1919年1月15日,《致陆使论议和书》,希望陆征祥在巴黎和会上“收回法权”。“自余各国旧约,凡有称特别地位,称优先权,称最惠国,称利益均沾,称机会均等,称范围地,称不让与种种不平等之词,皆出于兵力之压逼,或出于旧政府之愚昧,非吾人民所愿,概宜力争,尽行删除”

在上述电文中,尽管有主观片面的地方,但他呼吁和平,呼吁在巴黎和会中收回国权,还是值得称许的。

还有两份电文,也是康有为在这两年中值得一提的。其一是《致徐总统论焚土电》,说是“焚烟除害,深服大勇。惟政贵有渐”。“且焚此多土,再靡巨款,尤不值也。故与其焚之,不如赠人”。“乃南北交争,未见一钱之体恤,而高谈焚土,空投数千万金钱于灰烬,本末相反,蒙尤惑焉。或多留若干分恤遗黎,或分以立大学、开马路,以存焚烟之纪念,庶几化无用为有用,皆胜于焚”北洋政府的“焚烟”,只是一纸空文,军阀、官僚吸烟的也不乏其人,康有为却听到这一纸空文,为之“出谋献策”。

其二是支持“五四”学生运动。1919年1月,巴黎和会开会,中国政府向和会提出帝国主义放弃在华特权,要求取消“二十一条”和收回日本在山东的特权,遭到帝国主义拒绝。消息传到,举国愤慨。5月4日,北京学生实行罢课,并通电全国抗议,北洋政府进行镇压。康有为于5月6日发出《请诛国贼救学生电》,文字激昂慷慨,引录如下:

曹汝霖、章宗祥等力行卖国,以自刈其人民,断绝其国命久矣。举国愤怒,咸欲食其肉而寝其皮。今号为民国,乃政府于民之所好则必恶之,民之所恶则必好之。若曹汝霖、章宗祥累年以来,国民所视为奸邪蟊贼者,然政府倚为心腹爪牙,托为牙人经纪。夫天下古今,安有牙人握券持筹于内,而国民呼号力争于外而能获胜者乎?……

夫以卖国之利不可思议如此,卖国之后,无所惩艾如彼。故自清季以来,相沿相师,无忧无惧,党徒日众,卖国成风。则我五千年之中国,二万里之土地,四万万神明之胄,日供其犬马犬羊之束缚,出售以供人之屠宰,至亡国绝种而后已。至今乃讨之,亦已晚矣,岂复有救哉!幸今学生发扬义愤,奉行天讨,以正曹汝霖、章宗祥之罪。举国逖闻,莫不欢呼快心,诚自宋大学生陈东、欧阳澈以来稀有之盛举也。试问四万万人对于学生此举,有不称快者乎?假令其徒党亲戚有不快者,必无四百人以上。则学生此举,真可谓代表四万万之民意,代伸四万万之民权,以讨国贼者。……或以学生擅殴大僚为应有之罪,而忘今之为民国,政府只有奉行民意,而不得专擅也。……今布告吾全国四万万国民,如有以为学生此举为不然者,若得多数,则学生宜依常律罪之;否则,学生为代表吾中国民意,以公共诛国贼者。吾全国人宜唤醒以救被捕之学生,而日请诛卖国贼。政府宜亟释放被捕学生而诛卖国贼。

在电文中,康有为义正词严地指斥北洋政府,“请诛国贼”,释放学生,表达了他的爱国热情和视学生游行为爱国运动,在当时像他这样有声望的“遗老”,能够公开“请诛国贼”、释放学生的也不多见。

稍后,康有为还专函日本犬养毅,对青岛问题“想必能鉴强德之覆辙,或西邻之责言,翩然改图,亲结善邻,力践誓言,昭昭百国。万一贵国士夫因缘旧俗,挟持强力,尚行军国之义,怀侵掠拓土之心,不忘山东青岛之小利,恐成德国之大祸。……且待列强翻然正词,责问而后归还,亦少昧矣”,此电虽较“天真”,他也不可能认识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但对中国主权的维护,还是表达了他的爱国情怀。

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历史迅速向前,康有为却愈来愈跟不上前进的步伐。尽管他这时也发出一些政治宣言,但对各派军阀的本质,却不可能认识清楚,有时还会为他们所利用。

康有为对俄国“十月革命”后的社会变化,是表示不满的,说是:“今全国乱机如火线四伏,为俄式,过于法式之革命远矣。《诗》曰:‘彼昏不知,一醉日富。’今政府岂真聋聩何所恃,而敢犯众怒以召大祸乎?”认为俄国“十月革命”那样的形式,比法国大革命更“过”。他在这封写给徐世昌的信中,大谈戊戌变法前徐世昌参加强学会以及入袁世凯幕等“交谊”,担心徐世昌“从尼古拉惨戮不远也”,表示“深忧极恐,贡竭其愚”。只是书中对“五四”学生运动还是赞扬的,说:“学生聚众而争山东,哗逼政府,然天下皆直学生而不直政府者,则以政府为军事协定之约,举国痛恨于卖国,一也。”

1920年6月,湖南南军赵恒惕占领长沙。7月,谭延闿发表治湘宣言,主张“湘人治湘”,“湖南自治”。次年1月7日,四川刘湘等通电“四川自治”,章太炎等也宣扬“联省自治”。康有为对“联省自治”说则予反对,认为“中国千年来皆以统一立国,生民赖以安,文明赖以起,土地赖以廓,种族赖以繁,实为长治久安之至理,无能易之”。反顾印度,也是“万里之大国,三万万之众民”,就因愤蒙古帝而革命成,遂成“数十国而统一散,兄弟阋墙,日寻干戈,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于是印度遂以亡国”。不能因“中国一时之衰弱,则惟倾心媚外”。不能“不问中外历史风俗地理之迥殊,而妄采欧、美之政俗,以尽用施行于中国”。末谓:“吾中国人也,实不忍举中国从亡印之后也。心所谓危,不敢不告,语长心重,流涕以道吾国人听之。” 此函甚长,自称:“政治之道至为深远,宜通终而知其敝,不能见小利而败其成。”“今中外所期者统一也,乃日言联省自治以实行分国互争,是之楚而北行,鞭马疾驰而相去之远也。”反对联省自治,主张统一,还是可取的。他在军阀混战,地方割据的情况下,写出这样长篇的“电文”,也是不易的。

康有为在1923年,还有一事可记,那就是陕西讲学。

1923年,康有为漫游祖国名山大川、帝王陵寝。“二月,游海门、定海、普陀。三月,谒泰陵、昌陵,至保定”,“旋游河南开封禹王台龙陵,登铁塔绝顶”。“五月,过济南,登千佛山”。“九月,游洛阳,过函谷关,至烂柯山”。“十一月,陕西各界邀请讲学”,共讲学9次,见表12-1:

表12-1 康有为在陕西讲学(www.chuimin.cn)

康有为在陕西短短的半个月内,公开讲学9次,还祭祀董仲舒,谒周文王陵,游名胜古迹。这些演讲和活动情况,由他的门人邓毅、张鹏一记录,辑成《康南海先生长安演说集》一书,上列表格,即据此书编成。

康有为西安讲学,当地的军政要员、地方长官以至各团体负责人都参加了,可以说接待极为周到、重视,而讲学却以言孔教、谈佛教以至谈“天人之故”“人生之忧患”为多。

康有为是尊孔的,戊戌变法时,刊发了《孔子改制考》,辛亥革命后又组织孔教会。这次讲学,他也多次谈到孔子、孔教,以至孔教超越其他教义之处。说:“毂梁与董子曰:‘非天不生,非父不生,非母不生’,三合而后生,故谓之天之子也可,母之子也可,此孔子至要之微言也,孔教与各教不同之处在此”。孔子讲人伦、讲仁、讲恕,就是他的大过人之处,他说:

孔子至圣,岂不能托为天之师、天之子、天之使以自尊,而于人伦之间,乃曰所求子以事父未能,所求弟以事兄未能,所求臣以事君未能,所求朋友先施之未能,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

康认为,与其他宗教如佛教、基督教道教相比,孔教远远超过它们。例如言“魂”,孔子“祭天以明万物一体之仁,祭祖以明家族相亲之孝,仁孝皆备,治国可运诸掌矣,此孔子人道之大义也。祭以尊奉天神人鬼,孔子讲魂而运于人道之内,所谓声明魂魄传于罔极也”。至于其他诸教“只言天,只修魂,道教只修魄;基督至仁,盖专重天也;佛教至智,盖专修魂也;而佛谓战胜上帝为弟子,过矣。基督与佛同言魂,盖与佛之人天教同,故不嫁娶独尊天,而寡及父母,言仁而寡言孝,尊魂而少言修身也。孔子则天与父母并重,故仁孝兼举,魂与体魄交养,故性命双修”

孔教与其他宗教不同,是因为“孔子言人道,佛言神道”。“讲人道,父母生我,则在家应报,古今圣贤豪杰造成文化,吾身受其赐,则在国应报之”。至于佛教讲出世,如“人人出家,七十年无人类,从何说佛”

康有为以孔子学说与仁伦结合,对儒家思想由祭祀引发孝,由孝引发忠,在当时“世风日下”,军阀混战之时讲伦理道德,自无不可。但社会在发展,救亡图存,单靠儒家思想,在这个时代也不能适应了。况且,康有为在讲孔教的同时,还杂有迷信色彩,说“电通之理,通于善恶,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不如过去讲演的虎虎有生气,而步入颓唐了。

康有为过去宣扬的《公羊》“三世”,《礼运》“大同”“小康”,这时也予宣传。还以为“今地球各国之理不能外,后此千百年亦不能外”,以为“孔子无所不有”,但又以“行之视其时与地,苟非其时与地,则不可行也。不可行者,孔子不主也”。只能归罪于“今之所谓孔子者,乃朱子耳”。徘徊瞻顾,无所适从。

康有为对当时正在研究的《诸天讲》《显微》也曾在讲演中述及。康有为谈宗教、谈孔子,仍旧关心政治,对民国后的情状表示不满,对欧、美各国共和政体也有议论。康有为在西安讲演次数不少,听众也不少,讲的内容很复杂,但新的内容似不多见。不过,在陕西讲学中,也有两点对当时西北是有影响的。

第一,关于女权,他认为“人生之忧患以女子为最”。早年,他倡立不缠足会,这次演讲,又强调“人生平等,何可抑女”,妇女婚姻“不可不慎”,“至于裹足一事,尤伤人道”,对距离内地较远的西北是有影响的。

第二,在西安青年会和女师范等演讲中,都提到“新学”,并“有望于学生者五”:

一曰“博学”,以为“人生于地上,凡古今万国之学问,皆应通之。凡全地之山川草木鸟兽百产,皆应识而受用之。凡诸天之日月星辰,皆应识而交通之”,古人谓:“通天地人之谓儒。”

二曰“行仁”。“天以才力聪明赋于诸君,得以为学,是天之格外优待诸君也。”

三曰“专门”。“今大地百国学问甚多,诚非一人所能尽,故分门别类,各因其性之所近,专学一门”。

四曰“常识”。“凡地上各国通行之天文地理,通行之政教礼俗,通行之卫生立身,通行之书画文词,必当解之”。

五曰“乐学”。“以己之学业为乐,不厌不倦,其味无穷,学而时习,不亦乐乎?”

康有为对教育方面的看法,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也是值得一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