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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传:恋栈旧制,眷念君主,共和政体不能行于中国

【摘要】:康有为已无皇可保,但他仍恋栈旧制,眷念君主。⑥第三,“共和政体不能行于中国”,主张“君主立宪”。说是“立宪君主与立宪民主之制,其民权同,其国会内阁同,其总理大臣事权与总统同,名位虽殊,皆代君主者也”。“虚君共和”,名义上专制与立宪都有君主,但是,康有为认为“以民权论之,则立宪与共和实至近,虽有君主,然与专制之政体,实冰炭之相反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湖南、陕西、江西等省相继响应,形成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

康有为日本听到武昌起义,清政府“十余日不能出师”,深感“大变如此,忧心如焚”,感到“日传消息,皆是沦陷响应,若是则可不期月而国亡”,“以法国鉴之,革党必无成;以印度鉴之,中国必亡”。这封给徐勤的密信,不知怎的给革命派在上海的《民立报》看到,将它印布,并予批驳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已经结束。康有为已无皇可保,但他仍恋栈旧制,眷念君主。武昌起义不久,他就刊发《共和政体论》,说:“专制君主以君主为主体,而专制为从体;立宪君主以立宪为主体,而君主为从体;虚君共和,以共和为主体,而虚君为从体。故立宪犹可无君主,而共和不妨有君主。”又说:“中国乎积四千年君主之俗,欲一旦全废之,甚非策也。况议长之共和,易启党争,而不宜于大国者如彼;总统之共和,以兵争总统,而死国民过半之害如此。今有虚君之共和政体,尚突出于英、比与加拿大、澳洲之上,尽有共和之利,而无其争乱之弊,岂非最为法良意美者乎?”

混淆民主制度与君主制度的界线,以最彻底的民主制度为最坏,愈不彻底,封建残余保存愈多的就是最好。

与此同时,他又撰写《救亡论》和《共和政体论》。《救亡论》是康有为在武昌起义后,“举国行大革命”,他“惴惴恐惧,惧中国之亡”而作,主要内容是:

第一,“革命已成”,“后此之变乱无穷”。在第一章《革命已成有五难中国忧亡说》列举“五难”,“以列国环伺,后此之变乱无穷”。所谓“五难” 是:一、“外认之难”;二、“拒外之难”;三、“割据之必无成”;四、“立主之难”;五、“内讧之难”。并再次引法国大革命为鉴,以为“一破坏之后,则中国永无建设之日”

第二,“革命后民生惨病”,不能“鼓感情”。说是“兵燹之祸”有“生计之败”“盗贼之多”“杀戮流离之惨”。还说:“印度一起革命,死者二千万;德国一起教争,死者一千八百万。若吾国人多,若全国革命,死当无量数。”谈革命的人“动于感情而无通识”,“多由于鼓感情”。以为:“革命之理至深且赜,而众人乃能以简单二字,妄视为救中国不二之良方,不知病症而行刀割,惟有致死而已,无可救矣。”(www.chuimin.cn)

第三,“共和政体不能行于中国”,主张“君主立宪”。说是“立宪君主与立宪民主之制,其民权同,其国会内阁同,其总理大臣事权与总统同,名位虽殊,皆代君主者也”。中国如行共和政体,则“两党争总统之时”,“不知死几千万人也”,“故断断言之,中国今日之时,万无立民主之理也”。说是“政体之极奇而绝妙,深远而难解者,莫如立宪国之立君主”。并提出“虚君之共和国说”,谓:提出“虚君共和”的口号,想挂一个“共和”的假招牌,仍旧恢复清朝的统治。

顷者中朝允开国会,并许资政院定宪法矣。夫宪法既为资政院众议员所定,出于诸将兵力所迫,则旧政府不能不从者矣。若是乎众大臣为总理大臣所用,而总理大臣由国会所举,甚至上议院员皆不能选,是君主虽欲用一微员,而不可得也,不已等于平民乎?军队虽统于君主,而须听国会之命,不已等于将官乎?若夫国会提议案,国会改正法,君主皆不能参预,不能否决,惟有受命画诺而已,不类于一留声机乎?凡此政权,一切皆夺,不独万国立宪君主之所无,即共和总统之权,过之远甚,虽有君主,不过虚位虚名而已,实则共和矣,可名曰虚君共和国。

康有为认为“为治有序,进化有级,苟不审其序,而欲躐级为之,未有不颠蹶者也”。中国要行“国民公举总统之共和”,如今还不是时候,易引起“两党争总统”,“有虚君镇之,永不陷于无政府之祸”。说:

夫欲明君主共和新制之妙理,则观于立宪之君主而可恍然矣。立宪各国,政体虽有不同,而权在国会内阁则一也,与共和国无少异也。夫既全权在国会,由国会政党之大者组织内阁,故其君主毫无用人行政之权,故宪法大义曰君主无责任,曰君主不为恶,曰国会监督,曰大臣代受责任。……善哉孔子之言立宪君主也,曰“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舜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夫以君主恭己正南面,无权无为如此,复何所取而不弃之。

“虚君共和”,名义上专制与立宪都有君主,但是,康有为认为“以民权论之,则立宪与共和实至近,虽有君主,然与专制之政体,实冰炭之相反也”。还是恋栈旧制,眷念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