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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传:解读《大同书》及评价

【摘要】:当今学者对《大同书》的评价不一,有誉有毁,其主要症结是把康有为早期的“大同思想”和后来撰述的《大同书》混同评价,从而不可能对《大同书》做出正确的结论。那么《大同书》究竟是哪一年完成的呢?

康有为较早孕有大同思想,后来撰写《大同书》。他的大同思想孕育较早,而《大同书》的成书却迟。

近代中国发展迅速,在这复杂的社会里,反映在一些思想家论著中,每每有改易旧稿,甚至倒填成书年月的情况。这样,对近代人物及其思想进行评价,就不能不留心考核他们撰著的成书年代。

当今学者对《大同书》的评价不一,有誉有毁,其主要症结是把康有为早期的“大同思想”和后来撰述的《大同书》混同评价,从而不可能对《大同书》做出正确的结论。

康有为的《大同书》究竟撰于何时?他自称1884年就已撰有是书了,《大同书题辞》说:

吾年二十七,当光绪甲申(1884年),清兵震羊城,吾避兵居西樵山北银塘乡之七桧园澹如楼,感国难,哀民生,著《大同书》。以为待之百年,不意卅五载而国际联盟成,身亲见大同之行也。此书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部,今先印甲、乙二部,盖已印《不忍》中取而印之,余则尚有待也。己未(1919年)二月五日,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入世界观众苦·绪言》说:

康有为生于大地之上,为英帝印度之岁,传少农知县府君及劳太夫人之种体者,吾地二十六周于日有余矣。……游学于南海滨之百粤都会曰羊城,乡于西樵山之北曰银塘。……已而强国有法者,吞据安南,中国救之,船沉于马江,血蹀于凉山,风鹤之警误流羊城,一夕大惊。……康子避兵,归于其乡。延香老屋,吾祖是传,隔塘有七桧园,楼曰澹如,俯临三塘,吾朝夕拥书于是,俯读仰思,澄神离形。……

按康有为生于公元1858年(咸丰八年戊午),至1884年,正是他的二十六周岁。《绪言》所称:“吾地二十六周于日有余矣”,与《题辞》“吾年二十七”相符;中法战起,南洋水师在福建溃败,也是1884年,与《绪言》所云“船沉于马江”亦合。再参以康有为的《自编年谱》“光绪十年甲申,二十七岁”:

春夏间寓城南板箱巷,既以法越之役,粤城戒严,还乡居澹如楼。……秋冬独居一楼,万缘澄绝,俯读仰思,至十二月,所悟日深,因显微镜之万数千倍者,视虱如轮,见蚁如象,而悟大小齐同之理。

所述“俯读仰思”诸事,也与《入世界观众苦》所言相似。这些记载,都出自康有为的自述,应该是可信的。

但是,细绎上引,却有罅漏:《大同书题辞》是他在1919年重印《大同书》甲、乙两部时题的,依据《绪言》,时日相符,自无足怪,但《自编年谱》却只说是年“悟大小齐同之理”,未说撰有《大同书》。《自编年谱》完成于1899年初,而“光绪二十一年”以前的《年谱》,却是1895年前所作。为什么离1884年只有11年的《自编年谱》会将这一重要著作遗漏?而离1884年已达35年的《大同书题辞》反而言之凿凿?《大同书题辞》又谓:“今先印甲、乙二部,盖已印《不忍》中取而印之,余则尚有待也。”按《大同书》于1913年始于《不忍》杂志发表甲、乙二部,其余八部,经过六年,“尚有待也”。那么《大同书》究竟是哪一年完成的呢?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就撰文认为《大同书题辞》《绪言》是倒填年月。康有为在1884年没有《大同书》的撰述,而梁启超在《大同书成题辞》下脚注所说:“辛丑、壬寅(1901—1902年)间避地印度,乃著为成书”,倒是可信的。接着,又就《大同书》的内容、思想来源,以及载有1884年以后的事例,“政变”后游历欧、美的见闻等,再次考辨《大同书》应撰于1901至1902年,“定稿更迟”。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场争论,我还是坚守前说。

我以为《题辞》《绪言》是倒填年月,康有为在1884年并没有《大同书》的撰述。因为:

第一,《大同书》中以“太平世”(大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全世界设立一个统一的整体,最高的中央统治机构叫作“公政府”。他认为要达到这个“理想”,需要通过“弭兵会”来解决。他说:

俄罗斯帝之为万国平和会也,为大地万里联邦之始也。(中华书局1958年版,下同。第75页)

夫近年以大同纪年,当以何年托始乎?凡事必有所因,端必有所指。大同因之所托,必于其大地大合之事起之,近年大地万国大合之纪事,其莫如荷兰喀京之万国同盟矣。是事也,终于己亥,终于庚子。庚者,更也;子者,始也;庚子之冬至为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耶纪以为二十世开幕之一年者,当即以庚子春分为大同元年托始之正月朔日。(第90页)

按此指1899年5月18日由俄皇尼古拉二世倡议,在荷兰首都海牙召开的“海牙和平会议”。这一类的“国际和平机构”,实际为一些帝国主义大国利用的工具,而康有为却把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把资产阶级专政的联邦及其所操纵的“国际和平机构”看作“大同之先驱”。除从上引“是事也,起于己亥,终于庚子”,可以确证是他1900年以后的记载外,更重要的是,这一观点贯穿在“去国界合大地”的全部。作为“大同之进化”的“略不出此”的《大同合国三世表》也载该部。其他如丙部《去级界平民族》、辛部《去乱界治太平》亦有阐发。《去国界合大地》是《大同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他的社会政治理想以此为最具体;而立“公政府”,“欲去国害必先弭兵破国界始”,更为全部的枢纽。那么,康有为不是在1884年即有《大同书》的撰述,再经1900年以后的增补,而是撰于1900年“海牙和平会议”以后。它是康有为受了帝国主义所宣扬的“世界主义”理论影响以后的撰著,是1901年至1902年间的作品。

第二,《大同书》中记载1884年以后的事例甚多,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已撰有此书。《大同书》中有记1885年事者:

自十三世祖涵沧公丁明末之难,全族亡尽。涵沧公以幕营业,创此老屋,前年崩倒,倾压一人。而吾行经洋城华德里,飞砖压顶,幸隔寸许,不然,吾死于光绪乙酉岁矣。(第24页)

乙酉为公元1885年。有记1887年事者:

若光绪丁亥香港华洋船之惨祸,先自火焚,焦头烂额,中于烟毒,船客尽焚,已而沉下,予几不免焉。(第25页)

丁亥为公元1887年。有记1888年事者:

吾妹琼琚静贞好学,生有三子,夫丧中年,以贫自伤,数载而殒。(第28页)

按:康有为的妹婿游湘琴卒于1887年,他的三妹琼琚卒于1888年,均见《自编年谱》。有记1895年事者:

吾门人陈千秋通甫者,绝代才也,为吾门冠,年二十六,以肺痨卒。(第14页)

按:陈千秋卒于1895年,即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有记1897年及1898年后事者:

故弱冠以还,即开不缠足会,其后同志渐集,舍弟广仁主持尤力,大开斯会于粤与沪上,从者如云,斯风遂少变。戊戌曾奏请禁缠足,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矣。(第141页)

按:康广仁经理之上海不缠足会,于1897年7月成立;《大同书》又称:“戊戌曾奏请禁缠足”,则应记于1898年戊戌以后;称“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矣”,则应为戊戌政变以后的词句。有记1898年政变以后事者:

吾弟幼博(主事,名有溥,字广仁),戊戌之难,戮于柴市,携骸而归,身首异处,至今思之心痛。(第38页)

按:康广仁是“戊戌六君子”之一,康有为明记“戊戌之难”,又称“至今思之心痛”,必历政变后若干岁月了。

第三,《大同书》中有不少游历欧、美后的见闻记录,提到印度或印度史事的记载尤多,可知《大同书》是政变以后,康有为游历欧、美,避居印度时的撰述。《大同书》中所载游历欧、美后的见闻记载有:

即欧、美诸国,近号升平,而吾见其工人取煤熏炭则面黑如墨,沾体涂足则手污若泥,自以其所耕之地大于中国。(第16页)

试观巫来由及烟剪之器物,无不丑恶,其与进化之害莫大焉。(第37页)

以吾所见,檀香山人、巫来由人,皆棕黑者也,印度人则黑如鬼者也,皆怪丑者也。而欧人、华人多娶其妇,美人、英人多娶烟剪女者。盖凡人久居其地,则心目移易,视为固然,虽有恶者不知其恶也。吾尝问一娶檀山女、印度女者皆云然。(第121页)

吾昔入加拿大总议院,其下议院诸女陪吾观焉。吾谓:“卿等具有才学,何不求为议员?”议长诸女胡卢大笑,谓:“吾为女子,例不得预。” 目吾为狂。此外频与欧、美女子言之,皆笑吾之狂愚也。(第130页)

而观欧、美之俗,男女会坐,握手并肩,即艳质丽人,衣香满座,虽忘形尔汝,莫不修礼自持,鲜有注目凝视,更无妄言品评者。(第160页)

乃至至无知之腊鱼,则亦有母子之亲焉。是鱼也,生于北美加拿大之海滨,腹大如鲤,生子百数十,群从其母出而游泳焉,既而复入母腹而宿焉。昔吾从者尝猎得狨之母子,群狨列树而长号,及将烹其子也,其母号哭甚哀,啮从者之手而俱死焉。吾欲放之而不及也。(第168页)

一欧人闻吾言中国父子之道而极慕叹羡之。一美妇与吾论人伦,谓但须得富,不必子女,有子女无益,反增累耳。吾所识英星架坡两巡抚皆不娶妻。而近年法国妇女皆不愿产子,下胎无算,否则弃之于婴堂者不可胜数。故数十年来法国丁口日少,昔者在四千万外,与德战争时民数过德,方今德人几增半而法人不加,今反不及四千万焉。法、美妇人尝语吾,已有一子,不再须矣,皆以多子为不可,其薄父子之效可见矣。(第177页)

吾与欧、美人游,寡见有抚其孙者,况曾玄乎?(第178页)

上述记载,清楚地说明是康有为在戊戌政变以后,远涉欧、美的亲历见闻。他自己也明明记着:“吾见”“以吾所见”“吾尝问”“吾昔入”“而观”“吾所识”,以及欧、美人“闻吾言”“与吾论”“尝语吾”。所述事实,且多可考稽。如康有为于1899年游历美洲,当时报纸曾记其事,谓:“康有为同李西庚游历美洲,美洲官绅商民与之谈洽者颇多。”康有为说是“昔入”,说明《大同书》不可能成于1899年前。又如康有为于1900年2月1日(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初二日)至新加坡后,即正式接受英国的保护。8月,英国新加坡代理总督J.A.斯韦登汉(J.A.Swettenham)邀往槟榔屿,住总督署中。1901年9月,英政府正式任命J.A.斯韦登汉的兄弟F.A.斯韦登汉为新加坡总督。《大同书》中所谓“吾所识英星架坡两巡抚皆不娶妻”,即指新加坡总督斯韦登汉兄弟。可知他不可能记于1901年9月以前。书中述及法国“妇女”,则为1905年游历法国以后所补。又如“美国总统麦坚尼,……其死之遗嘱也,以其遗财二十余万镑尽与其妻,仅以千镑赠其母……且观麦坚尼,一切大会皆与其妻同之,不闻其母与焉”。按:麦坚尼(William Mckinley)卒于1901年,则应记于1901年以后。

同时,又以康有为在印度定居,对印度情况的了解,也较欧、美各国更多,因而在《大同书》中,关于印度情况的记载,也就更较欧、美各国为多。我曾将《大同书》里有关印度的记载做过统计,发觉提到印度或记述印度史事等情况的,共有40余次,其中如“以吾观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黄蓝,华人亦然”(第116页),应为居住印度时所“观见”。又如:

若夫印度之抑女尤甚,虽极贫贱,必有红布数尺以蔽其首面,出行则以手持之,目仅见足,曳踵圈豚,盖目为布蔽,不见前面也。间有操作,一见男子,辄复蔽面,故终日以右手执操作之物,左手牵蔽面之布。尤甚焉者,全身全面皆有布掩,仅露双目,而眉间布缝以小锁之,夫持其钥,惟夫命乃开,身有穷裤,扃锁亦同,皆惟夫持钥。此则狱吏之待重囚不若是矣。印中妇既孀守寡,则独处高楼,去其下梯,绳缒饮食,如此终身,此则欧、美杀人之罪终身监禁者不过此矣。印度富贵家女,有看演剧者,以布帷之,时穿小孔,仅露双目,外人不得见焉。(第139—140页)

这种记载,不是亲历,是不会写得如此具体的。

为什么《大同书》中有不少欧、美见闻呢?为什么《大同书》中有关印度的记载特多呢?因为他在政变后,亲历欧、美,避居印度。

第四,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源于儒家今文学说,而他的“明今学之正”,渗透今文,是1888年以后的事;康有为以《公羊》“三世”学说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相糅则在更后。康有为不可能在“明今学之正”之前的4年,已经撰有《大同书》。

根据《自编年谱》的记载,康有为在1880年曾著《何氏纠缪》,专门攻击西汉今文经学大师何休。直到1888年第一次“上书不达”以后,既不谈政事,复事经说,发古文经之伪,明今学之正。那么,在今文经学中汲取他所需要的思想资料是1888年以后的事。要说康有为在未曾信奉今文以前,即已撰有《大同书》,这是不可能的。这点,下面还将述及。

第五,康有为的弟子在政变以前都没有看到《大同书》。梁启超在1901年撰《南海康先生传》时,介绍了康有为的“大同学说”,最后说“先生现未有成书”;介绍“先生所著书”中关于“孔教”时,谓“《政学通议》(《教学通议》),今已弃去;有《新学伪经考》,出世最早;有《春秋公羊传注》《孟子大义述》《孟子公羊相通考》《礼运注》《大学注》《中庸注》等书,皆未公于世”,也未说撰有《大同书》。直到后来梁启超手写《延香老屋诗集》,在《大同书成题辞》下加以脚注,始云:

启超谨案:先生演《礼运》大同之义,始终其条理,折衷群圣,立为教说,以拯浊世。二十年前,略授口说于门弟子,辛丑、壬寅间(1901至1902年)避地印度,乃著为成书。启超屡乞付印,先生以今方为国竞之世,未许也。

梁启超这一记载,倒是真实的。康有为每每倒填成书年月,以明“一无剿袭”,梁启超却不为师讳,能道其实。

梁启超手写的《延香老屋诗集》在刊行前,康有为是为他撰序的,《大同书成题辞》的梁启超脚注,刊在该书的第1页,康有为不会没看见,假使不是事实的话,康有为为何不予“更正”?

正由于康有为在政变前“未有成书”(《大同书》),所以梁启超于1901年撰的《南海康先生传》中,只有“大同”“大同境界”“大同学说”等称谓,没有《大同书》的记录。“大同”不等于就是《大同书》;政变前的“大同境界”“大同学说”,也不等于他在1901至1902年所撰的《大同书》。

如果将“大同”和《大同书》混同看待,对《大同书》的评价,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综上所述,《大同书》不是康有为早期的著作,以致在《大同书》中有不少是康氏自称撰写《大同书》的1884年以后,甚至1898年戊戌变法以后的记载;有不少他在政变后游历欧、美,避居印度的见闻记录。康有为援用儒家今文学说以论政事,以《公羊》“三世”学说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相糅合,都是1884年以后的事情,康有为的弟子在政变以前,没有看到他的是项撰著,而《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却是参与辑校的。因此,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撰有《大同书》,梁启超所说到“辛丑、壬寅(1901—1902年)间”,康有为“避地印度,乃著为成书”,是可信的。

这样,我对《大同书》成书年代的论文发表后,虽有一些人反对,有的还语气很重,我仍岿然不动。

20年后,我终于在康有为家属康保庄、康保娥捐赠给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文物图书中,发现了《大同书》手稿5本4册(其中第四、第五本合订一册),手稿尘封已久,但纸张、字迹却很完整。

手稿用毛笔字写在四开元素纸上,是康有为亲笔。将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所存5部4册和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下简称“今本”)对照,存乙部、戊部、庚部的全部和己部、辛部的大半。

康有为家属捐赠的文稿、图书中,另有《大同书》抄本,红格竹纸,每面12行,每行34字,中缝有“游存簃”三字,是康有为晚年请人缮抄,其中己部18页(正反两面)刚好是己部的前半部分,相当于“今本”第168—191页(文字略有异同),与手稿可以配全

手稿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手稿基本上不分章节,也不分段,“今本”则分段分节。如“今本” 戊部第二章《论妇女之苦古今无救者》、第三章《女子最有功于人道》,手稿就连在一起,并无“第二章”“第三章”的分目。每本开始,也没有“去界”的总标题。又如“今本”戊部论妇女之苦,讲了“第一,不得仕宦” 到“第八,不得自由”(“今本”第127—136页),手稿则作“一曰”“二曰” 中有两个“五曰”,显为拟稿时信手所写。手稿字迹潦草,中多涂改,可知它确是最初属草时的稿本,要探索康有为写作《大同书》的经过及其内容,这是最原始的文件。

二、手稿和“今本”不但在分章分节上不同,即内容也有差异,如“今本”乙部《欲去国害必自弭兵破国界始》中“而德、美以联邦立国,尤为合国之妙术,令诸弱小忘其亡灭。他日美收美洲,德收诸欧,其在此乎,此尤渐致大同之轨道也”(“今本”第70页),即为手稿所无。这类事例很多,可知他屡经修改,定稿更迟。从手稿和“今本”的异同,可据以考核《大同书》的修改迹象和康有为的思想递变。

更重要的是,《大同书》手稿的发现,使我们无可怀疑地认定它是1901至1902年间所撰。

我在《论〈大同书〉的成书年代》中,曾列举五证,以明康有为不可能在1901年前即已撰有《大同书》,其中三点,在手稿中均有反映:

第一,《大同书》中以“太平世”(“大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全世界设立一个统一的整体,最高的中央统治机构叫作“公政府”;他以为要达到这个“理想”,需要通过“弭兵会”来解决,前面所引(“今本”第75页、第90页),手稿都有,可知它是撰于“起于己亥、终于庚子”的海牙和平会议以后,即1901至1902年间的作品。

第二,手稿中记载1884年以后的事例很多,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撰有《大同书》。

例如前文所引“今本”戊部《去形界保独立》中有“故弱冠以还,即开不缠足会,其后同志渐集,舍弟广仁主持尤力”,以至“虽不施行,天下移风矣”(“今本”第141页),应为戊戌政变以后的词句。这段记载,见于手稿正文中。此类词句还能举出很多。

第三,手稿中有不少游历欧、美后的见闻记录,提到印度或印度史事的记载尤多,可知《大同书》是政变以后,康有为游历欧、美,避居印度时的撰述。

手稿中记述政变后游历欧、美的见闻记录,如前文所引“吾昔入加拿大总议院……”(“今本”第130页),“而观欧、美之俗,男女会坐……”。(“今本”第160页)这些记录,不是亲历是不会写得如此具体的,其中尤以记录印度的事迹为多。如“今本”戊部《论妇女之苦》,举了印度的抑女事例(第139页),它见于手稿。这些记载,都写在正文之中,不是旁注,不是添加。手稿中所以有欧、美见闻,印度事例,正因为康有为政变后曾经游历、定居。

因此,手稿的发现,有力地证明康有为不可能在1884年即已撰有《大同书》,而是政变后游历欧、美,避居印度时所撰,梁启超所说“二十年前,略授口说于弟子,辛丑、壬寅间避地印度,乃著为成书”(见前引),是可信的。

《大同书》手稿为康有为1901至1902年间所撰,还可从稿本装帧、笔迹、纸色等方面得到证明。

康氏家属康保庄、康保娥等捐赠的文稿、图书中,尚有《政见书》《论语注》《孟子微》等手稿。《政见书》即《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能行革命书》,此书撰于1902年,《新民丛报》曾予摘录,题称《南海先生辨革命书》,注明“壬寅六月”,后与《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合辑为《南海先生最近政见书》。《政见书》稿本也是用毛笔字写在四开元素纸上,开本大小、纸张色泽、字体笔迹和《大同书》手稿完全一致,封面则为1917年补配,上题:“此书作于居印度时,为壬寅年作,光绪二十八年也,于今十六年矣。”《政见书》既是“壬寅年作”,和它字体等一致的《大同书》,也应撰于同时。

康有为在1901至1902年所著各书,还有多种,《论语注》《孟子微》是其中重要部分。《论语注序》为“光绪二十八年”序于“哲孟雄国之大吉领大吉山馆”。《孟子微序》写于“光绪二十七年冬至日”,即1901年12月22日。这两份手稿也是用毛笔字写在四开元素纸上,开本大小、纸张色泽、字体笔迹也与《大同书》手稿完全一致。《论语注》手稿,引用《论语》原文,是用《论语》刊本剪裁;康氏自撰注文,则在剪裁下的刊本两侧,显是原稿。《孟子微》手稿字较潦草,且多修改,而修改的字体、墨色都和正文一样,说明是当时润色,而不是后来修缮。《论语注》《孟子微》和《政见书》一样,都是《大同书》同一时期的撰著。

或者说,康有为自称1884年写有《大同书》,是否原稿在戊戌政变时被抄没?目前发现的手稿确非1884年所写,是否原稿抄没后另行缮述?我认为不可能。因为:

第一,戊戌政变后,康有为故居确经“抄没”,但他在戊戌前的手稿,很多仍旧保存,如早年的《教学通议》全稿都存。即他在1888年代屠仁守所拟奏稿也有抄件。像《大同书》那样“秘不示人”的重要著作不应该会“遗失”。我认为康有为被“抄没”的,主要是奏稿,特别是戊戌年的奏稿。这些奏稿应为北京南海馆被抄时“抄没”,而早年家居时所写旧稿,反有保存。

第二,手稿第四、第五本封面,注明要加入杜甫的“三吏”“三别”。“今本”《大同书》己部《去家界为天民》第二章《人本院》中所引《大戴礼记·保傅篇》大段引文(第195页),手稿只有《大戴礼记·保傅篇》篇名,引文下空,说明它是稿本,引文是他在定稿时嘱人补抄的。它不是“抄没”后另行缮述,而是最初稿本。

或者说,《大同书》手稿不是1884年所撰,虽有本证、旁证,但它的下限又该如何判定?我认为《大同书》是康有为“辛丑、壬寅间”所撰,后来又经增补,如“今本”乙部《欲去国害必自弭兵破国界始》中两项小注:“吾作此在光绪十年,不二十年而俄立宪矣”(第73页),“吾作此在光绪十年,不二十年而高丽亡”(第75页)。光绪十年后二十年,为1904年,这两项小注,手稿都无,却是1902年后增补。又如“今本”庚部《去产界公生业》“或亦能倡共产之法,而有家有国,自私方甚”(第235页),手稿也无,显为后增。

至于“今本”中1902年后增补之迹,也可鉴别。如“吾观意国奈波里之古城,犹可见惨状焉”(第22页),是1904年至1906年游意以后补加。如记:“试观东伦敦之贫里,如游地狱,巴黎、纽约、芝加哥贫里亦然。”(第32页)记:“美国之南科罗拉市,一夕为海水没,吾尝观其影戏焉,惨哉!”(第21页)是1905年事。1906年康有为重游西班牙,《大同书》谓“今在西班牙之可度犹见之也”(第10页),疑亦游历所见。

上述都是手稿所无而见“今本”的,那么,不但可证手稿为1901年至1902年所撰,且知“今本”确是历经增补。

因此,《大同书》手稿的发现,不但使我们看到原稿的真相,并可据以考核它的成书年代和此后增改之迹。

《大同书》是康有为在1901至1902年避居印度时所撰,还可从他“大同三世”说的前后演变进行考察。

康有为在撰写《大同书》的同时,又写了《孟子微》《论语注》《春秋笔削微言大义考》,说是两千年的中国,只是“笃守据乱之法以治天下”,是“乱世”,而以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度为“升平世”(“小康”)。“乱世” 的中国,要经过“公议立宪”,才能符合世界潮流,进入“升平世”;至于“太平”(“大同”),还不能“一蹴而就”,和他政变前的“三世”说大相径庭了。

如前所述,戊戌政变前,康有为把《公羊》“三世”和《礼运》“大同”“小康”相糅,基本上构成他的“大同”三世系统,以中国封建社会为“小康”,即“升平世”,实现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制度才能渐入“大同之域”。以为“今者中国已小康矣”,通过变法维新,就可逐渐达到他所想望的“大同境界”。现在却以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为蓝本,和政变前的“三世”说不同了。

康有为在《春秋笔削微言大义考》的《自序》中说:

孔子之道,其本在仁,其理在公,其法在平,其制在文,其体在各明名分,其用在与时进化。夫主乎太平,则人人有自主之权;主乎文明,则事事去野蛮之陋。主乎公,则人人有大同之乐;主乎仁,则物物有得所之安;主乎各明权限,则人人不相侵;主乎与时进化,则变通尽利。故其科指所明,在张三世。其三世所立,身行乎据乱,故条理较多,而心写乎太平,乃神思所注,虽权实异法,实因时推迁。故曰:“孔子,圣之时者也。”若其广张万法,不持乎一德,不限乎一国,不成乎一世,盖浃乎天人矣。汉世家行孔学,君臣士庶,劬躬从化,《春秋》之义,深入人心。拨乱之道既昌,若推行至于隋、唐,应进化至升平之世,至今千载,中国可先大地而太平矣。不幸当秦、汉时,外则老子、韩非所传刑名法术、君尊臣卑之说,既大行于历朝,民贼得隐操其术以愚制吾民;内则新莽之时,刘歆创造伪经,改《国语》为《左传》,以大攻《公》《谷》,贾逵、郑玄赞之。自晋之后,伪古学大行,《公》《谷》不得立学官而大义乖。董(仲舒)、何(休)无人传师说而微言绝。甚且束阁三传,而抱究鲁史为遗经,废置于学而嗤点《春秋》为断烂朝报。此又变中之变,而《春秋》扫地绝矣。于是三世之说,不诵于人间,太平之种,永绝于中国,公理不明,仁术不昌,文明不进,昧昧二千年,瞀焉惟笃守据乱之法以治天下。

照此说来,孔子之时,“身行乎据乱”,是“乱世”,如果能循“孔子之道”,“推行至于隋、唐”,应该进化到“升平世”(“小康”)了;隋、唐以后,“至今千载”,中国应该“可先大地而太平矣”。但因秦、汉的崇“刑名法术”,王莽、刘歆的“创造伪经”,晋代以后的“伪古学大行”,以致“微言散绝”,“三世之说,不诵于人间,太平之种,永绝于中国”。而两千年的中国,只是“笃守据乱之法以治天下”。那么,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不过是“乱世”,并非“小康”,与《礼运注叙》所称“吾中国二千年来,凡汉、唐、宋、明,不别其治乱兴衰,总总皆小康之世也”不同了。

在康有为同一时期的撰著中,也有这样的记述,如:

老子以不仁为道,故以忍人之心,行忍人之政。韩非传之,故以刑名法术督责钳制,而中国二千年受其酷毒。盖源之清浊既异,则其流有不得不然者。

故诚当乱世,而以大同平世之道行之,亦徒致乱而已。

此章(按:指《学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一节)为拨乱世之义,孔子立教在仁,而行之先起孝弟,有子立教之意。以孔子生非平世,躬遭据乱,人道积恶……

孔子生当乱世之时,则行据乱小康之义;若生平世之时,则行太平大同之义。

又说:

故自晋世《公》《谷》废于学官,二家有书无师,于是孔子改制之义遂湮,三世之义几绝,孔子神圣不著,而中国二千年不蒙升平、太平之运,皆刘歆为之。

以中国两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是“乱世”,那么,“升平世”“太平世” 又是怎样呢?康有为在《孟子》“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节下注曰:“此孟子特明升平授民权开议院之制,盖今之立宪体君民共主法也。”在“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节下注曰:“此孟子立民主之制,太平法也。”显然,他是以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为“升平世”(“小康”),而以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为“太平世”(“大同”)。

他说:“孔子生当据乱之世。今者,大地既通,欧、美大变,盖进至升平之世矣。”以为欧、美已经“大变”,进至“升平世”了。具体说来,英、德、日本,是“民权共政之体”,是“升平世”;而美国、瑞士则“近于大同之世”。中国则两千年来仍是“据乱”,与欧、美的“升平”不同。他说:“今当升平之时,应发自主自立之义、公议立宪之事,若不改法则大乱生。”即指当前世界潮流已当“升平”,应该“公议立宪”“自主自立”,“若不改法,则大乱生”。可知1901年至1902年间,他仍然坚主君主立宪㊼,所谓“其志虽在大同(‘太平世’),而其实在‘小康’”。康有为政变后的“三世”说,已和戊戌前的不同,他以当时的中国为“乱世”,认为经过“公议立宪”,才能符合“世界潮流”,进入“升平”;至于“太平”,还不能“一蹴而就”。

《大同书》是和《中庸注》《论语注》《孟子微》《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是同一时期的撰著,他的“大同三世”说,也和这些撰著相同,它不是康有为政变以前的“三世”说,而是政变以后的“三世”说。

《大同书》说:

欧、美略近升平,而妇女为人私属,其去公理远矣,其于求乐之道亦未至焉。……吾既生乱世,目击苦道,而思有以救之。(第8页)

即欧、美诸国近号升平,而吾见其工人取煤熏炭而面黑如墨,沾体涂足则手污若泥,自以其所耕之地大于中国。(第16页)

伤矣哉!乱世也。人累之太多,天性之未善,国法之太酷,而犯于刑网也。世愈野蛮,刑罚愈惨。……盖乱世之常刑,而贤士多有不免焉,伤矣哉!乱世也。古用苗制,施行肉刑,汉文免之,改为囚徒、髡钳、鬼薪、役作,隋文代之以笞杖流徙。……故周勃以太尉之尊,然犹见狱吏而头抢地,……其有幸逢薄罚,或遇大赦,身免为奴,妻女为乐户。……既为乐户,则执弦捧卮,厕身倡妓,以文信国、于忠肃之家盖不能免。(第33—34页)

《大同书》以欧、美为“略近升平”“近号太平”,而中国则“伤矣哉!乱世也”。从上引“犯于刑网”中所举事例,提到周勃、文天祥、于谦,说明他以汉、宋、明为“乱世”,康有为自己也“既生乱世”

《大同书》以中国封建社会为“乱世”,以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制度为“升平”,那么,它所说的“大同”又是怎样的社会呢?《大同书》乙部《去国界合大地》中提到“太平世”(“大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全世界设立一个统一的整体,最高的中央统治机构叫作“公政府”,“公政府”没有“帝王、总统位号,只有议长”(第107页),公政府的行政官员由上下议员公举(第97页),“上议员以每界每度举之,下议员以人民多寡出之”。这些议员是世界“人民”的代表(第95页),而原来的各国则改为“自立州郡,设立小政府,全地统辖于全地公政府”,这就是“无邦国,无帝王”的“大同成就”的“太平世”的社会组织形式。(www.chuimin.cn)

这种组织形式,如果就当时世界各国的现成情况来说,康有为以为“略近美国、瑞士联邦之制”。就是说“各国皆归并公政府,裁去‘国’字”(第91页),建立类似美国、瑞士式的联邦政府,在公政府的统一辖治下,“无国界,裁判法律皆同”(第104页),“大地人民所在之地权利同一”(第105页),这样便是“无国而为世界”(第91页),“人人皆大同至公”(第107页)了。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大同”,是指略如美国、瑞士式的联邦政府的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度,与上引《孟子微》等所称相同。他是以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为蓝本,再加上一层幻想的涂饰,和他戊戌政变以前的“大同”含义大相径庭。

康有为“大同思想”的蜕变,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戊戌变法前的“大同三世”说,把两千年来的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说成是“升平世”(“小康”),而戊戌政变后的“大同三世”说,却把当时的中国由“升平”倒退到“乱世”,而“大同”则遥遥无期,说什么“合同而化,其在千年乎?其在千年乎?”“方今列国并争,必千数百年后乃渐入大同之域”。那么,“大同”的实现,尚需在千百年后。康有为再是扮作“心怀大同”的“圣人为”,也已掩饰不住他内心的彷徨恍惚、悲观失望。

第二,戊戌变法前的“大同三世”说,认为实现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制度,就可渐入“大同之域”,是引导人们向前看的。戊戌政变后,康有为“君主立宪”的主旨不变,但说什么当时中国还不过是“乱世”,要进到“大同”,还要经过“升平”,绝不能逾越。“大同”固然“美妙”,而“升平” 仍为必经的阶段,否则,“时未至而乱反甚”。说是“据乱则内其国,君主专制世也;升平则立宪法,定君主之权之世也;太平则民主平等,大同之世也”。“今日为据乱之世,内其国则不能一超直至世界之大同也;为君主专制之旧风,亦不能一超至民主之世也”。他虽用“大同”的美丽辞藻来迷惑视听,但必须“假梯级”,必须循序渐进,不能“跳渡”,不能“躐等”。至于他的现实目的,还是“小康”,也就是君主立宪。这就是他在“公开信” 所说:“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

第三,戊戌变法前“大同三世”说的斗争锋芒,主要是针对封建顽固派,而戊戌政变后的“大同三世”说,却日渐针对资产阶级革命派。康有为一方面主张循序渐进,反对革命飞跃,“据乱之后,易以升平、太平;小康之后,进以大同”(第8页)。当时的中国还没有脱离“乱世”,如仍“据乱”则“大乱生”,“而欲骤期至美国、瑞士之界,固万无可得之势,不待言也”。以喻当时中国还没有可以到达“大同”的条件,只可实现“小康”(“升平世”),只可采取资产阶级由上而下的改良方式实现君主立宪,“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凡君主专制、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另一方面,康有为又把“大同”说成是将来之事,“今民主之法,大同之道,乃公理之至义,亦将来必行者也;而今中国,实未能行民主也,世界实未能大同也”。他认为实现“大同”,需在千百年后,以示中国只能实行君主立宪,只可循序渐进,在理论上否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因此,康有为“大同三世”说的蜕变,不是一般的改变旧说,而是在革命发展形势下,把原有进化论含义的“三世”说改为压制革命的“三世” 说,把斗争锋芒由针对封建顽固派转变为针对革命派。几年间康有为思想的急遽变化,正反映了20世纪初我国革命的深刻。然而,“大同三世”说改变了,康有为立宪保皇的政治主张却没有变,他反复强调革命则“大乱生”,说什么资产阶级革命只有法国一国,这是“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至于“中国之俗,阶级尽扫,人人皆为平民”。中国并无阶级存在,自然不会有阶级斗争,譬喻革命不适于中国的“国情”,想用改良方法以消除未来的“铁血之祸”。这样,康有为政变以后的“大同三世”说,实际上成为他在政变后主张君主立宪的理论张本。

康有为“大同三世”说的改变,和他“政变”后游历欧、美有关。这时,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大资本家的竞争和垄断,对中小企业的排挤和对广大人民的残酷剥削,以及阶级斗争的尖锐,使较有政治敏锐性的康有为不能不为之震慑。既要求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而欧洲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英勇斗争,又使他感到自己阶级前途的可怕;既希望有一个“大同世界”,而游历欧、美后仍然找不到一条通达大同之路。因此他的“大同三世”学说也就逐渐有所变更。

从康有为来说,理想中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目睹的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矛盾;耳闻或阅读得来的书本知识和亲身游历得来的实际见闻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压迫殖民地和对殖民地人民某些同情的矛盾;要求发展资本主义而对封建主义又有一定依恋性的矛盾,等等。矛盾交织,彷徨迷离,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政治学说又不是那么完善,他于是转过来再乞灵于传统的儒家学说,于是注《中庸》《论语》《大学》,发《春秋》之“笔削”,阐孟子之“微言”,依托古籍,移易概念,改变旧说,附会经训。更加强调“进化有渐”,“因革有由”,只能“徐导大同”,“不能躐等”,以示当前只能“由君主而渐为立宪”。从而把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与“大同三世”比附,把过去说的两千年来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是“升平世”退到“据乱”,且解决“据乱”之法,必先求之“小康”。也就是说:“必先求之君主立宪”,才能“徐导大同”。强调循序渐进,反对革命飞跃,与当时的革命形势绝不相符。

明明戊戌变法前把两千年来的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说成“升平世”,如今退到“据乱”,又怎能自圆其说呢?“譬之今当升平之时,应发自立自主之义,公议立宪之事”。“升平世”只是“今当”,是当前的世界潮流,中国还是“据乱”,还要“公议立宪”。明明戊戌变法以前认为通过变法维新就可渐入“大同之域”的。政变后将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度作为大同蓝本,一会儿说是“大地既通,欧、美大变,盖进至升平之世矣”(《论语注》);一会儿说是“今法、瑞士及南美各国皆行之,近于大同之世”;一会儿又说“如今大地中三法并存,大约据乱世尚君主,升平世尚君民共主,太平世尚民主矣”(《孟子微》)。他吁求的还是“君民共主”的“升平世”,所谓“其事实在小康”。

然而,世界各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不平衡,而中国在这几年中,却继义和团运动之后,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渐渐兴起,革命巨浪汹涌澎湃。康有为找不到一条通达大同的道路,又要把他的“大同学说”说得玄远“可信”,从而把“三世”“三重”,说成是:

每世之中又有三世焉,则据乱亦有乱世之升平、太平焉;太平世之始,亦有其据乱、升平之别。每小三世中,又有三世焉;于大三世中,又有三世焉。故三世而三重之为九世,九世而三重之为八十一世,展转三重可至无量数,以待世运之变,而为进化之法。

不管是“三世”“三重”还是“三统”,不管是“三世”“九世”还是“八十一世”“无量数”,他把“大同”说得愈来愈玄远了,把“进化”分得愈来愈“细致”了。这绝不是康有为理论的微妙精深,而是更加暴露了他循序渐进的实质。他把“大同”推到遥远,替自己制造出未来的美好社会砌成无穷的阶梯,企图用幻想来抵制一场革命,反映了他对资产阶级革命的防范和不满。

尽管如此,这种说解终难弥缝补隙,于是又倡“据乱之中有太平,太平之中有据乱”,“据乱与太平相反而相成,小康与大同回环而同贯”。循环往复,“相反相成”。甚至还说“孔子发大同、小康之义,大同即平世,小康即乱世也”(均见《孟子微》)。不惜淆乱自己原来“发明”的“精义”。可见康有为没有找到通达大同之路。

康有为是善于运用今文经说发挥自己的思想的,“三世”学说也是从《公羊》《礼运》糅合而来,当他自己觉察“三世”说有时说不通时,就说什么“衍文”或“后人妄增”,就“叹息痛恨于贼歆之作伪”,再是重祭儒家今文学说的破旗,也不能引发康有为的“大同之路”。

康有为自己也不讳言:“吾自游墨而不敢言民主共和,自游印度而不敢言革命自立焉。”游历欧、美,思想蜕变,由原来对资本主义的向往到“不敢言”,由原来对封建主义的抨击到转趋妥协。例如《大同书》曾多次宣扬封建孝道、封建宗法观念,在《论语注》《孟子微》中也是如此。康有为的思想已逐渐落在时代的后面了。

有人认为,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描述:“人人极乐”“愿求皆获”的“太平之世”(“大同”),是“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的“极乐世界”,从而以为他所提出的“去国界合大地”,即是企图消灭国家;他所提出的“去级界平民族”“去产界公生业”,即是企图消灭产生阶级的私有财产。以为他的所谓“大同”,实际是想望一个“公产”的社会,是一个“无有阶级”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

如前所述,《大同书》中所说“大同”,是指略如美国、瑞士式的联邦政府的资本主义共和制度,可知他对资本主义是向往的,并以此作为“大同”的蓝本。然而,“太平世”(“大同”)的模式,虽略如美国、瑞士,但美国、瑞士并不已是“太平世”。美、瑞只是“联合各邦,成为一国”,而“太平世”却须去除国界,成立一个世界总的联邦——公政府。那时的美国、瑞士即已建为自立州郡,设立小政府,而被辖于全世界的公政府了。从前者看来,康有为所向往的是资本主义的制度;从后者看来,似乎他的“太平世”又超乎资本主义制度之外。两者似是矛盾,而实质却仍一致,康有为所理想的社会,并不是“公产”的社会、“无有阶级的社会”,基本上仍然没有越出资本主义的范畴。

以为康有为所想望的社会是“公产”社会的人,主要根据《大同书》庚部《去产界公生业》一章。但《大同书》乙部《大同合国三世表》中却很少涉及“公产”,仅有“募公债以公养民,公负之而公运之,有债与无债同,以人人皆公,产业皆公也”(第100页),“人民无私产”等有限几条。或者仅就“公债”以提及私产,或者只在与“升平世”(“小康”)的“非有大故,不得收人民私产”做比较而提出“人民无私产”,并没有具体提到如何“公产”,远不如庚部“今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及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私买卖之”(第240页)那么具体。但就在同部(庚部)《公工》中却又谓:“当是时(指‘太平世’——引者),举全地人民之所以求高名、至大富者,舍新器莫致焉。其创有新器者,如今之登高第,中富签。”(第248页)那么,“太平世”还有“至大富者”,仍然有私产存在。因此,我认为《大同书》中虽有“公产” 的词句,但由于作者时代条件的限制,他不可能寻求真正“公产”的社会,而《去产界公生业》一章,应有后来加入的词句。

再则,康有为所指的“公产”,并不是从消灭阶级的私有财产出发,而是从平等独立、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观点出发的。他认为要“去产界”“去级界”乃至“去国界”“去种界”,都必须首先“自去人之家始”,“全世界之人既无家,则去国而至大同亦易矣”(第252页),而去家则以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之权始。他在庚部《去产界公生业》中提一些“公产” 后,最终的结论在该部第十章《总论欲行农工商之大同则在明男女人权始》中,谓:

夫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之权。……故全世界人欲去家界之累乎,在明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之权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私产之害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国之争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种界之争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致大同之世、太平之境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第252—253页)

仍旧回到男女平等、天赋人权之说,这些论调,显然是受了卢梭思想的影响,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只是企图消除封建家族制度而不是“公产”。

或者以为,《大同书》丙部有《去级界平民族》一章,再加以《去国界合大地》《去产界公生业》等等,以为康有为“所描绘的‘大同世界’图案,是一个‘无有阶级’的社会,消灭了产生阶级的私有财产,是一个‘公产’ 的社会”。但他所谓“级界”,实际是指封建等级,而不是指对立阶级。如他所举的“欧洲中世有大僧、贵族、平民、奴隶之异”,以及日本的“有王朝公卿,有藩侯,有士族,有平民”(第109页),指的是封建等级,而将这些等级“一扫而空”的国家制度,则是资本主义制度,而不是想望的“无有阶级”社会。

非但如此,他又认为人世间苦难的根源是“投胎之误”,“虽有仁圣不能拯拔,虽有天地不能哀怜,虽有父母不能爱助”(第12页)。他还说,帝王有苦,富者、贵者也有苦,这样就不但掩盖了阶级的产生和阶级剥削的实质以及人类苦难真正根源,也模糊了阶级界线。

照此说来,康有为所说的“太平世”(“大同”),仍然没有能够越出资本主义的范畴。“去国界”实质上是废除各国的封建君主制度;“去级界” 实质上是废除封建等级制度;“去家界”实质上是废除封建家族制度;“去产界”则有后来增入的词句,而“去产界”的最后结论还是归结到“去家权,平男女”。这几部分,是《大同书》的主要部分,其他各部(丁部《去种界同人类》、戊部《去形界保独立》、辛部《去乱界治太平》、壬部《去类界爱众生》、癸部《去苦界至极乐》)的论点也是基本上相同。如在“去种界”中,以资本主义国家“白种”为最贵,而以被压迫的棕种、黑种为“愚” 为“贱”,从而提出“改良人种”。它不是反对种族压迫和种族歧视,而是要消灭先天的人种差别;“去形界”又申述了“妇女之苦”,要求男女“服同一律”,“以归大同”(第164页),并对欧、美妇女之有资产阶级有限权利加以称扬(第139页);“去乱界”也强调“太平之世,男女平等,人人独立,人人自由,衣服无异,任职皆同,无复男女之异”(第283页);至于“去类界”“去苦界”,则显然是受了佛教思想的影响。因此,《大同书》所要去的“界”,基本上是要求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大同书》所描述的“大同”,基本上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大同书》不是导向“无有阶级”的“公产”社会,而是导向资本主义社会。

当然,《大同书》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抨击,对帝国主义殖民压迫的不满等,有其值得注意的地方。但是,它导向的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又是撰于革命形势逐渐发展、革命与改良逐渐明确划清界限、康有为宣传保皇之时,这样,在评价《大同书》时就不能不予重视。

还需补充说明的是,对《大同书》成书年代的考查,牵涉到对《大同书》的评价问题。那么,《大同书》既是康有为在1901至1902年避居印度时所撰,以后又经修订,为什么他要倒填年月,说是1884年即撰有此书呢?我以为主要是:

第一,康有为将大同思想的孕育时期和《大同书》的撰期混为一谈。本来,一部论著的撰成,总要经历一段摸索过程。溯述其思想酝酿发展,未尝不可,但明明是后来的撰述,却说在孕育时即已撰成,也就不能说是符合事实。

从《自编年谱》看来,他在1884年确曾“俯读仰思”,孕有一种“大同思想”,但也只是开始接触这一课题,没有撰成《大同书》。他在政变前虽曾撰写《人类公理》,但它不等于就是《大同书》。《人类公理》只是要求“平等公同”,还没有将《公羊》“三世”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糅合起来,因而只是叫作《人类公理》,还没有“大同书”的定名,当然更不可能说这时已有《大同书》了。

第二,康有为之所以将大同思想的孕育时期和《大同书》的撰期混为一谈,只是为了表示“冥思孤往,一无剿袭,一无依傍”。

任何一个人的思想,总不是孤立发展的,随时会受到传统或外来思想的影响,康有为却将自己装扮为“冥思孤往”者。例如,他明明受了廖平的启示,从事《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的撰述,却说是“阅二千岁月日时之绵暖,聚百千万亿矜缨之问学,统二十朝王者礼乐制度之崇严,咸奉伪经为圣法,诵读尊信”,只是到了他才能“发奸露覆”,“扫荆榛而开途径,拨云雾而览日月”,说是自己创造发明的。

由于康有为的援引今文,是在1889至1890年廖平初晤之后,为了表明自己“一无剿袭,一无依傍”,就得将成书时间填在1889年之前;由于廖平的《今古学考》已经批评“伪经”,为了表明自己“一无剿袭,一无依傍”,就得填在1886年《今古学考》刊行以前。又因为在1884年“秋、冬,独居一楼,万缘澄绝,俯读仰思,至十二月,所晤日深”,正是“冥思孤往” 的借口,于是倒填年月,说在刚刚孕有“大同境界”之时,即已撰有《大同书》。

《大同书》的成书年代的核定,是评价《大同书》的关键,因为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是那么迅速,康有为在这一时间内的政治态度又有很大差异。如果迷惑于他的倒填年月,那就不可能对它得出正确的结论。

注 释:

①《中国旬报》,第十三期,1900年8月9日。

②《南海先生最近政见书》附录《书后》。

③康有为:《致罗璪云书》,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二十七日,上海博物馆藏。

④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戊戌后孙康二派之关系》,新星出版社2016年版,第47页。

⑤同上。

⑥宫崎滔天:《三十三年之梦·康有为到日本》,林启彦等译,(香港)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147—148页。

⑦《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8—189页。

⑧同上书,第196页。

⑨同上书,第195页。

⑩康有为:《驳后党张之洞于荫霖伪示》,《清议报》第六十六册;另见拙编《康有为政论集》(以下简称《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47页。

⑪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上集)第十四章《壬寅支那亡国纪念会》;又见《革命逸史》第二集。

⑫唐才质:《唐才常和时务学堂》,见《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3期。

⑬孙中山:《与横滨某君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198页。

⑭《南海先生最近政见书》附录《书后》,见《政论集》,第494页。

⑮康有为:《致罗璪云书》,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二十七日,上海博物馆藏。

⑯孙中山:《在檀香山正埠荷梯厘街戏院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26页。

⑰孙中山:《复某人函》,同上书,第228—229页。

⑱同上。

⑲同上书,第232页。

⑳孙中山:《与林奇谈话的报导》,同上书,第201页。

㉑孙中山:《自传·革命源起》,见《中山丛书》第一册。

㉒《康有为》,《苏报》1903年6月1日。

㉓支那汉族黄中黄(章士钊):《沈荩》。

㉔同上。

㉕见《大同书》卷首,中华书局1939年版。又康有为:《共和平议》第一卷也说:“吾二十七岁,著《大同书》,创议行大同者。”

㉖《康南海自编年谱》“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后注:“此书为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前作,故叙事止于是岁。”“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后记:“九月十二日至日本,居东京已三月,岁暮书于牛込区早稻田四十二番之明夷阁”,则全谱应成于1899年初。

㉗见拙撰《关于康有为的〈大同书〉》,《文史哲》1957年1月。

㉘见拙撰《再论康有为的〈大同书〉》,《历史研究》1959年8月。

㉙康有为在1902年以后,又数度游历欧、美,这些见闻,可能还有1902年以后增补的词句。

㉚见《格致益闻汇报》第79号,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十八日,梁启超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三月二十四日的家信中也说:“惟昨日忽接先生来一书,极言美洲各埠同乡,人人忠愤,相待极厚,大有可为。”见杨家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世界书局1959年版,第87页。

㉛见Walter Makepeace:One Hundred Years of Singapore,第一卷,第124—129页,1921年伦敦出版。

㉜后又在天津博物馆发现另外几部《大同书》手稿,刚好和上海所藏配成全帙,已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

㉝康同璧藏《大同书》另一抄本,今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图书馆有摄片。

㉞见《新民丛报》壬寅年十六号,1902年9月16日(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出版。

㉟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序》,见《政论集》,第468—469页。

㊱康有为:《孟子微》卷一,万木草堂丛书本,同页又说:“颜子当乱世。”

㊲康有为:《孟子微序》,见《政论集》,第472页。

㊳康有为:《论语注》卷一,万木草堂丛书本。

㊴同上书,卷十。

㊵同上书,卷七。

㊶康有为:《孟子微》卷一。

㊷同上书。

㊸康有为:《论语注》卷二。

㊹康有为:《孟子微》卷一。

㊺同上书。

㊻康有为:《中庸注》,演孔丛书本。

㊼《孟子微》卷四在“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下注曰:“此明君民共主之义,民思贤主,则立其子,如法之再立罅理拿破仑第三也。或民主,或君主,皆因民情所推戴,而为天命所归依,不能强也。”主张“君民共主”。

㊽以下所引《大同书》都据古籍出版社本,1956年8月版。

㊾政变以后康有为的“三世”说,康门弟子也曾述及。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即谓:“有为虽著此书(按指康有为在1901年至1902年避居印度时所撰《大同书》),然秘不以示人,亦不以此义教学者,谓方今‘据乱’之世,只能言小康,不能言大同,言则陷天下于洪水猛兽。”

㊿康有为:《大同书》。

同上书。

同上书。

康有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见《政论集》,第483页。

康有为:《大同书》。

康有为:《论语注》卷二;又见《孟子微》卷一。

康有为:《中庸注》。

同上。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所撰《春秋董氏学》虽已称:“三统三世皆孔子绝大之义,每一世中皆有三统。此三统者小康之时、升平之世也;太平之世,则有三统。”(卷五)。但推衍三世,尽情发挥,则在政变以后。

康有为:《孟子微》卷一。

同上书,卷六。

康有为:《论语注》卷十六“天下有道,则庶人议”的注文。

康有为:《春秋笔削微言大义考》卷一《隐公》。

康有为:《不幸而言中不听则国亡序》,见《政论集》,第1016页。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序》,见《政论集》,第93页。

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序》,见《政论集》,第1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