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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传:历史评价简介

【摘要】:(代序)汤志钧康有为是近代中国起过重要作用和具有深远影响的人物,而对他的评价却存有分歧。康有为领导19世纪末叶的维新运动,是“先进的中国人”,这点毋庸置疑。如果说过去对康有为的历史评价“偏低”,那么近年来有些人对康有为的评价“偏高”了。我们可以对康有为为了挽救民族危亡的献身精神和变法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却不能对他后来抵制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和民主潮流的活动视而不见。

(代序)

汤志钧

康有为是近代中国起过重要作用和具有深远影响的人物,而对他的评价却存有分歧。

康有为领导19世纪末叶的维新运动,是“先进的中国人”,这点毋庸置疑。问题是,他在政变以后组织保皇会,展开“勤王”活动,以及他著有《大同书》,又倒填年月。他的高远理想和政治实践又该如何评价?本文准备就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偏高和偏低

过去,很多论著以为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领导者,但后来成为“复辟的魁首”,“前半生进步,后半生反动”;即使是维新运动时期,他在汲取外来文化和对待传统儒学上,在政治改革的组织和言论中,都存有局限。

近年来,有人认为“他的爱国思想是一以贯之”的;甚至认为他在辛亥后刊行《不忍》,倡立孔教会,鼓吹“虚君共和”,都是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

如果说过去对康有为的历史评价“偏低”,那么近年来有些人对康有为的评价“偏高”了。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后,确曾“勤王保皇”;民国成立后,他仍恋栈旧制,眷念清室;1917年,还参与拥戴溥仪复辟,但是否“前半生进步,后半生反动”?他的“进步”与否能不能以政变发生作为“划线点”呢?不能。因为一个人由“进步”到“反动”,或由“落后”到“进步”,总得有个过程,总得有个思想基础,不能说今天“进步”,明天就“反动”了。这一点准备放到最后一部分来评述。这里,姑就近来的评价“偏高”提出一些看法。

康有为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吗?他在辛亥后刊行《不忍》,倡立孔教会,鼓吹“虚君共和”,都是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吗?不是。

康有为有没有爱国思想?有。他生在遭受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和接触西方资本主义最早的地区,面临外国侵略、民族危亡,在中法战后上书变法,甲午战后组织学会、创办报刊,领导了19世纪末叶的维新运动;他学习西方,救亡图存,确实是“先进的中国人”,是爱国者,即使在政变以后,当革命高潮未曾掀起以前,在一些人对光绪还有幻想的情况之下,他想扶植光绪重新上台,反对慈禧为首的腐朽清政府,也还可说是爱国的。但是否“一以贯之”呢?却不能这样说。爱国,要看他在什么历史条件下,在什么时代背景中,爱什么样的国,而不是简单地、抽象地不问时间和条件地认为他过去爱国,而抹杀了他后来的政治实践,说是“一以贯之”。

应该承认,康有为确曾爱国,他还领导了一场爱国救亡的维新运动,但说他是爱国主义者,不等于把他一生的活动都用爱国主义来衡量,更不能为了说他爱国而对他的历史倒退思想曲予掩饰。我们可以对康有为为了挽救民族危亡的献身精神和变法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却不能对他后来抵制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和民主潮流的活动视而不见。近代中国的历史是急遽向前、迅猛发展的。适应时代潮流,并引导社会前进,当然是进步的、爱国的;不能适应时代潮流,并且逆时代而动,那至少是时代的落伍者,难以再称是“爱国”了。

且从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全国革命形势进一步成熟以后来看康有为的政治活动吧!这时,清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宣布“预备立宪”,正在欧洲漫游的康有为闻之“大喜过望”,定于1907年改保皇会为帝国宪政会,并布告各埠会员,说明“适当明诏,举行宪政,国民宜预备讲求,故今改保皇会名为国民宪政会,亦称为国民宪政党,以讲求宪法,更求进步”,企图重温立宪的迷梦。1908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旨在保存封建专制制度,康有为又用帝国宪政会名义草书请开国会,要求“立下明诏,定以宣统三年开国会”。1910年底,拟改帝国宪政会为帝国统一党,向清政府民政部注册,说是“不曰会而曰党,乃合全国人士与蒙古藩王共之”,故“益光明广大之”。可知康有为在革命高潮掀起、清政府摇摇欲坠的情况下,他维护的是濒于崩溃的清朝腐朽统治,抵制的是民主革命和民主潮流。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康有为已无“皇”可保了,又提出“虚君共和”的口号,说是“共和政体不能行于中国”,“立宪国之立君主,实为奇妙之暗共和国”,而“满族亦祖黄帝”,还需清朝复辟。此后,更参与了溥仪复辟。那么,康有为的思想不是随时代而进的,而是逆时代而退的;不是顺应社会历史的发展的,而是违反社会历史的发展的,怎能说他的爱国思想是“一以贯之”?

或者说,康有为的保皇是“忠君爱国”,是“旧式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姑且不论康有为政变前的维新思想与“忠君爱国”联在一起,也不论政变初起,保皇会初设与“忠君爱国”联在一起。而今的“预备立宪”,已是清政府抵制革命的骗局,康有为仍旧爱这个“国”;不久,光绪皇帝“龙驭上宾”了,康有为还是爱这个“国”。君已无存,“国”又何有?“忠君爱国”,又怎是“一以贯之”?

如果说,康有为只是眷恋光绪皇帝的私恩,或可说是有其“旧式的褊狭的爱国”一面,问题是,他不只是一般“忠君”,而是组党结社,反对正在掀起的革命运动,他在《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大庆典告蒇,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早就宣布:“仆审内外,度形势,以为中国只可行君主立宪,不能行共和革命,若行革命,则内讧分争,而促外之瓜分矣。”在中华帝国宪政会《章程》第二条中宣示:“本会名为宪政,以君主立宪为宗旨,鉴于法国革命之乱,及中美民主之害,以民主立宪万不能行于中国,故我会仍坚守戊戌旧说,并以君民共治、满汉不分为主义。凡本会会众,当恪守宗旨,不得误为革命邪说所惑,致召内乱而启瓜分。”第三条申明:“本会以尊帝室为旨。”那么,他“仍坚守戊戌旧说”,形势变了,立场没有变。他号召会员“不得误为革命邪说所惑”,不是他一个人“尊帝室”,而是号召所有帝国宪政会成员跟着他“尊帝室”。他不只是“忠君”“尊帝”,而是把斗争矛头指向革命派了。他仍主“君民共治、满汉不分”,但此后的皇族内阁,却证明了满洲贵族对汉人自有界限,没有“满汉不分”。

当然,“忠君”是和革命相对立的,“忠君”势将维护清室,革命就要推翻清朝。清室面临崩溃,倒行逆施,康有为却愈益靠拢,一会儿请开国会,一会儿与国内的国会请愿团联系频繁。辛亥革命,清政府被推翻,康有为对新建立的共和政府极为不满,想用“前朝之法”代替革命秩序。

那么,康有为在民国建立以后,刊行《不忍》,反对共和,是否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呢?也不是的。首先,《不忍》刊于1913年2月,在此以前,康有为已经反对共和了。当辛亥革命爆发之初,他就以为“以法国鉴之,革党必无成;以印度鉴之,中国必亡”。宣称“共和政体不能行于中国”的《共和政体论》《救亡论》《中华救国论》也都写于1913年《不忍》刊布以前,他早已反对共和了。其次,康有为刊行《不忍》,不是“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只要看他在《不忍杂志序》所说:“睹民生之多艰,吾不能忍也;哀国土之沦丧,吾不能忍也;痛人心之堕落,吾不能忍也;嗟纪纲之亡绝,吾不能忍也;视政治之窳败,吾不能忍也;伤教化之陵夷,吾不能忍也;见法律之蹂躏,吾不能忍也;睹政党之争乱,吾不能忍也;慨国粹之丧失,吾不能忍也;惧国命之分亡,吾不能忍也。”他“不忍”的是旧的清朝封建专制政体的覆亡,“不忍”的是“国粹”“国命”“纪纲”“教化”的“沦丧”,“不忍”的是社会历史的向前发展,而不是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也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导致了他在1917年参与溥仪的复辟。

照此说来,康有为由拥护光绪到拥护清室,由反对共和而复辟帝制,他所提出的“虚君共和”,不是“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尽管他过去是爱国的,但说他爱国思想“一以贯之”,无疑是评价过高了,不符合实际。

理想和实践

《大同书》是康有为“欲致大同之治、太平之世”的理想之作。他构思较早,成书却迟,他又倒填年月,从而对《大同书》的评价也不一致。

我以为不能把康有为的理想和他的社会实践割裂开来,不能把他早期的“大同境界”和《大同书》混同评价。康有为“日日以救世为心,刻刻以救世为事”,而“忧国忧民”“悲哀振救之”,较早孕有“大同思想”,从他留存下来的《康子内外篇》和《实理公法全书》中可以看出,他曾“参中西之新理”,拟出“平等公同”的图像。认为人生来平等,应有自主之权,然而当前“人不尽有自主之权”,如“君主威权无限”等,就是现实生活中不合“公理”的。他忧患人生,想望平等,想望有一个“大同境界”。通过1888年《上清帝第一书》的政治实践,他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从而再从儒家今文学说中汲取力量,推演“三统”,比迹“三世”;又以《公羊》“三世”学说和《礼运》“大同”“小康”学说相糅,在戊戌变法以前基本上构成一个“三世”系统,即以《公羊》的“升平世”,说成是《礼运》的“小康”,《公羊》的“太平世”,说成是《礼运》的“大同”。

结合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康有为以中国封建社会为“小康”,即“升平世”,认为实现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才能“渐入大同之域”。

戊戌政变前,康有为不断上书光绪皇帝,希望中国有一个不要根本改变封建制度而可以发展资本主义的宪法;要求保护民族工商业,予资本主义以适当的发展,并构成一个“三世”系统,希望由“小康”进至“大同”。他的学术思想是紧密地为其政治目的服务的。

然而,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孕育虽早,而《大同书》的撰述却迟。虽然他自称1884年就撰有是书,实际是倒填年月,我在20世纪50年代就撰文说明《大同书》是1901至1902年所撰。后来看到《大同书》手稿,更可确证他不可能在1884年撰有是书。梁启超所说撰于“辛丑、壬寅间” 是可信的。这里就不赘述了。

《大同书》既是康有为1901至1902年的撰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大同三世”说,也和先前不同了。他说,孔子之时,“身行乎据乱”,是“乱世”,如果能循孔子之道,“推行至于隋、唐”,应该进化到“升平世”(“小康”)了;隋、唐以后,至今千载,中国应该“可先大地而太平矣”。但因秦汉的崇“刑名法术”,王莽、刘歆的“创造伪经”,晋代以后的“伪古学大行”,以致“微言散绝”,“三世之说,不诵于人间,太平之种,永绝于中国”,而两千年的中国,只是“守据乱之法以治天下”。那么,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不过是“乱世”,并非“小康”,与戊戌前的“三世”说不同了。

他说:“孔子生当据乱之世。今者,大地既通,欧、美大变,盖进至升平之世矣。”以为欧、美已经“大变”,进至“升平世”了。具体说来,英、德、日是“民权共政之体”,是“升平”,而美国、瑞士则“进于大同之世”。中国两千年来乃是“据乱”,与欧、美的“升平”不同。他说:“今当升平之时,应发自主自立之义、公议立宪之事,若不改法则大乱生。”即指当时世界潮流已当“升平”,应该“公议立宪”“自主自立”,“若不改法,则大乱生”。可知1901至1902年间,他仍坚持主张君主立宪,所谓“其志虽在大同,而其事实在小康”。

《大同书》以中国封建社会为“乱世”,以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制度为“升平”,它所说的“大同”又是怎样的社会呢?《大同书》乙部《去国界合大地》中提到“太平世”(“大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全世界设立一个统一的整体,最高的中央统治机构叫作“公政府”,“公政府”没有“帝王、总统位号,只有议长”,公政府的行政官员由上下议员公举,“上议员以每界每度举之,下议员以人民多寡出之”这些议员是世界“人民”的代表,而原来的各国则改为“自立州郡,设立小政府,全地统辖于全地公政府”,这就是“无邦国,无帝王”的“大同成就”的“太平世”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如果就当时世界各国的情况来说,康有为以为“略近美国、瑞士联邦之制”。就是说,各国皆归并公政府,裁去国字,建立类似美国、瑞士式的联邦政府,在公政府的统一辖治下,“无国界,裁判法律皆同”,“大地人民所在之地权利同一”,这样便是“无国而为世界”了。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大同”,是指略如美国、瑞士式的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度,他是以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为蓝本,再加上一层幻想的涂饰,和他过去的“大同”含义大相径庭。

康有为“大同三世”说的演变,是和他政变出亡、游历欧、美有关的。过去他学习西方,但没有到过西方,如今亲眼看到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并不完全和自己想象的那么完善,“入世界观众苦”的结果,发觉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苦境”,例如“工业之争,近年尤剧”,“机器既创,尽夺小工”,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再加“近年工人联党之争,挟制业主,腾跃于欧、美,今不过萌蘖耳。又工党之结联,后此必愈甚,恐或酿铁血之祸,其争不在强弱之间,而在贫富之群矣”。这使较有政治敏锐性的康有为不能不为之震慑,既要求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而“近年工人联党之争” 又使他震慑;既想望有一个“大同世界”,而游历欧、美仍然找不到一条通达大同之路,从而他的“大同三世”说逐渐改易。

就在康有为撰写《大同书》之时,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他的弟子梁启超、欧榘甲等也有些“摇于形势”,康有为又写了《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和《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二文。前文对梁启超等“妄倡十八省分立之说”予以驳斥,主张“今合举国之力,日以攻荣禄请归政为事,则既倒伪政府之后,皇上复辟,即定宪法变新政而自强,是则与日本同轨而可望治效耳”!如果“移而攻满洲,是师法印人之悖蒙古而自立耳,则其收效亦与印度同矣”。

后文以为“谈革命者,开口攻满洲,此为大怪不可能之事”,“吾四万万人之必有政权自由,必可不待革命而得之,可断言也”。“欲革命则革命耳,何必攻满自生内乱乎?”

这两封公开信,反对“革命者,开口攻满洲”,主张“皇上复辟,即定宪法变新政而自强”。显然是高唱复辟、反对革命的文字,它在当时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章太炎就特地写了《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大同书》撰述时康有为的政治实践是坚主改良,《大同书》的理论实质也是如此。

康有为对通过革命方式走向资本主义是怕惧和反对的,而对通过政治改革方式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则是赞同和宣扬的。《大同书》对法国革命,“路易杀身”,感到震恐;对于日本明治维新后的“骤强”则示歆羡。以为革命则“大乱”生,以喻革命不适于中国“国情”,“中国之俗,阶级尽扫”,想用改良方法以消除“铁血之祸”。他反对革命的飞跃,而主张循序渐进。“据乱”之后,易以升平、太平;小康之后,进以大同。当时的中国,既然还没有脱离“据乱”,如仍“据乱”则“大乱生”,而“欲骤期至美国、瑞士之界,固万无可得之势”。以喻中国当时还没有可以到达“大同”的条件,只可实现“小康”(“升平世”),只可采取由上而下的改良方式,实行君主立宪;只可“由小康而大同,由君主而至民主”,“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否则“时未至而乱反甚”,“躐等”“跳渡”是不行的。

他一方面以为实现“小康”以后,可循序而至“大同”,说:“若立宪,君主既已无权,亦与民主等耳!他日君衔亦徐徐尽废,而归于大同耳!”另一方面,又将“大同”描绘为遥不可期,说什么“合同而化,其在千年乎?其在千年乎?”“方今列强并争,必千数百年后乃渐入大同之域。”那么,“大同”的实现,尚需在千百年后,以暗示中国只能君主立宪,只可循序渐进,造就在理论上否定民主革命。

因此,《大同书》虽描绘出一个“大同”图景,但其现实目的,却是宣传中国只可“小康”——君主立宪。这样,评价《大同书》就不能不考虑他当时的实践。

当然,《大同书》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抨击,对帝国主义殖民压迫的不满,等等,有其值得注意的地方。但在评述他高远的理想的同时,也必须诊视他当时的社会实践。

至于有人为了证明康有为辛亥后反对共和,是为了“反对袁世凯的假共和”,竟说他在1913年发表《大同书》,就是为“反袁”而发,更不值一驳。如上所述,《大同书》是1901—1902年间所撰,而他返国则在1913年,返国后将它发表,这是很普通的,能说康有为在1901、1902年间,就已预见袁世凯十几年后会有“假共和”吗?尽管康有为在1913年《复总统电》中表示“无心预闻政治”,他也没有“北首燕路,上承明问”。但对袁世凯叫他“主持名教”,仍感“余生难忘,扶持所至,托于徇铎”。他还认为“尊圣卫道”,和袁世凯“同心”,而希望袁世凯能“援手”。

因此,我以为不能把康有为的理想和社会实践割裂开来,不能把他早期的“大同境界”和《大同书》混同评价,更不能因他在1913年发表《大同书》而说是为了“反袁”;应该探源比勘,厘定时间,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进行全面的历史的评价。

保皇和革命(www.chuimin.cn)

戊戌政变后,康有为在海外组织保皇会,贬之者以保皇会为“反动组织”,褒之者说它“适应华侨觉悟水平”,“具有爱国的性质”。究竟应如何认识?

保皇会自1899年7月20日成立,直到辛亥革命发生,他们的活动仍未停止,持续十余年,遍布百余埠,尽管屡易会名,时改会章,但它“保皇臣清”的性质却未稍变。然而,在这十余年间,风云激荡,时局演变,对保皇会的评价,就只能根据当时形势的发展,按照不同时期具体分析,而不能概而论之。

我以为保皇会初期,拥护光绪,反对慈禧,企图“自立勤王”,“辑睦邦交”,曾经起过影响,也能“适应华侨觉悟水平”。

保皇会在《保救大清皇帝会例》中说:“专以救皇上,以变法救中国救黄种为主”,“凡我四万万同胞,有忠君爱国救种之心者,皆为会中同志。” 准备在美洲、南洋、港澳、日本各埠设会,推举总理。并以澳门《知新报》、横滨《清议报》为宣传机关。会中捐款做宣传、通讯、办报之用,并拟集资作铁路、开矿股份。说是“苟救得皇上复位,会中帝党诸臣,必将出力捐款之人,奏请(照)军功例,破格优奖”;“凡救驾有功者,布衣可至将相”,循名责实,保皇会以保救光绪、“忠君爱国”为宗旨。

这时,赞助变法的光绪被幽禁,推动维新的志士被诛逐,而执政的则是慈禧、荣禄、刚毅等一伙顽固派,从国内到海外,对维新派的遭遇,光绪帝的禁厄,表示同情的大有人在。维新新政虽然只有103天,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着进步意义。扶植光绪重新上台,排阻腐朽顽固势力,有这种想法的也不乏其人。康有为“蹈日本而哭庭,走英伦而号救”,为的是要救光绪,认为光绪复位,才能“救中国”;“救圣主”,也就是“救中国”。1899年印布的《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说:要保国保种非变法不可,要变法“非仁圣如皇上不可”,凡是有“忠君爱国救种之心”的,都是会中同志。他把“忠君”和“救国”联系起来,把光绪和变法联系起来,“救圣主而救中国”,颇有一些号召力。这时,资产阶级革命派虽已酝酿起义,但革命的声势还不大,舆论宣传也远不如保皇会。当一些人对光绪还存幻想的情况下,揭露清政府积弱,控诉慈禧“训政”,拥护改革变法的皇帝,反对顽固守旧的慈禧,是起过影响的。当改良和革命没有明确分家以前,说保皇会已经是“反动组织”,那是不公允的,要把戊戌政变作为康有为进步与否的“画线点”,也是不公允的。

正由于如此,保皇会曾得到加拿大、美国、澳洲、南洋各地华侨的赞助,如加拿大“鸟威士晚士打之志士慕其忠义,皆议迎之来,众情欢合,乃三次迎请”。有的说:“如我圣主崛起而行新政,康先生佐之,斯诚救时之急急,莫急于此者也。”有的说:“此间人心日谈维新之益,全不畏贼党之谣言,真可恃也。”保皇会组织之初,是得到了海外华侨的支持的。

没有多久,国内发生了义和团运动。恰恰慈禧、荣禄利用过义和团,八国联军又乘机武装干涉,保皇会认为这是反击后党、“决救皇上”的大好时机,从而宣传:“顷者拳匪作乱,杀害各国人民,困及公使,祸酷无道,闻之愤怒,令人发指,此皆由西太后、端王、庆王、荣禄、刚毅通联拳匪之所为也,其所以结通拳匪,出此下策者,为废弑皇上,绝其根株起也。”“欲拳之平,非去主使拳匪任用拳匪之人不可。主使任用拳匪之人为何?则那拉后、端王为首,而庆王、荣禄、刚毅、赵舒翘为其辅也。”主张“先订和约以保南疆,次率劲旅以讨北贼”。说是光绪复位就能“辑睦邦交,中国可安,亿兆可保”,酝酿“讨贼勤王”。结果,实际活动的唐才常在汉口事泄被杀,演成自立军悲剧。

自立军起义,是保皇会成立后的一件大事,他的经费来源,就主要依靠新加坡爱国华侨丘菽园的资助。尽管自立军宗旨混沌、主张模糊,尽管康有为、唐才常有不同点,也尽管康有为这时对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已有抵制,但这次起义的斗争锋芒主要是针对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这时的革命派和改良派未明确划分界限,因而对康有为的评价还无可厚非。

然而,自立军失败后,许多知识分子逐渐从改良的思想影响下解脱出来,感到“天下大势之所趋,其必经过一躺之革命”,从而走向革命的道路,所谓:“士林中人,昔以革命为大逆不道、去之若浼者,至是亦稍知动念矣!”康有为却在1901年后,公开发表《政见书》,对门人施加压力,宣布保皇宗旨“无论如何万不变”,凡有“革命扑满”者以“反叛论”,又修正“大同”三世说,在理论上伸张立宪。它的斗争锋芒渐由针对慈禧为首的清政府顽固派转向革命派了,由保光绪皇帝转为保清朝封建政府,康有为的思想也渐落后于形势了。

1903年,孙中山发表《敬告同乡书》,指出康有为“死心塌地以图保皇立宪”,明确指出“革命者志在倒满而兴汉,保皇者志在扶满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驰”,号召划清革命和改良的界限。康有为呢?却逐渐为清政府“预备立宪”摇旗呐喊,终且与革命派公开论战了。

至于1905年后,康有为和保皇会的斗争锋芒已针对革命派,并向清政府日益靠拢,已逆时代潮流而动了。上文已经述及。

由上可知,保皇会前期起过影响,中期逐渐转化,后期逆流而动。作为保皇首领的康有为也渐由不适应时代潮流而凝滞逆转,但他也不是一下子就“由好变坏”的,是随着时代的进展而逐渐沦落的。因此,我以为评价康有为,应看他的实践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加以科学的分析。

康有为是“先进的中国人”,他为了救中国,甘于排除万难,促使变法改革的展开,是中国杰出的人物。但我们说他“先进”,不能遮盖他后来的倒退;说他爱国,也不能说是“一以贯之”。我们评述他后来的沦落,不会忘记他过去的劳迹;也不能由于他过去有劳迹,而掩饰了他后来的沦落。如果把他放在整个社会历史、时代潮流中去剖析,那也就没有“偏低”或“偏高”的结论,也不会有只看其理论忽视其实践的情况了。

近代社会发展迅速,时代巨轮不断前进,一个人的思想也时有变化,或者拉车向前,或者逆流而动,注视时代的脉搏,剖析其演变的轨迹,才可得到实事求是的评价。

注 释:

*本文是1991年6月作者参加新加坡国立大学主办的“汉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 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供的论文。

①康有为:《民政部准帝国统一党注册论》,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藏;另见《康有为全集》(第九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页。又,“帝国统一党” 之名,系国会请愿同志会孙洪伊等改用,在民政部立案;宣统二年(1910)十二月十七日,康有为在《致梁启超书》中谓:“宪广来书,言北中已改为帝国统一党,已注册民政部中,欲海外一律行,吾欲俟解禁后乃布告,且借以筹款也。”(见杨家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世界书局1959年版,第329页。)

②康有为:《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大庆告蒇,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见拙编《康有为政论集》(以下简称《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98页。

③康有为:《致徐勤密书》,《民立报》1911年10月27、28日;另见《政论集》,第649页。

④康有为:《不忍杂志序》,见《政论集》,第769页。

⑤康有为:《实理公法全书·总论·人类门》。

⑥康有为:《实理公法全书·总论·君主门》。

⑦见拙撰:《关于康有为的〈大同书〉》,《文史哲》1957年1月;《再论康有为的“大同书”——兼与李泽厚、张玉田二先生商榷》,《历史研究》1959年8月。两文增损为《论〈大同书〉的成书年代》,收入《康有为与戊戌变法》,中华书局1984年版。又,《〈大同书〉手稿及其成书年代》,见《文物》1980年第7期,收入同上书。

⑧康有为:《论语注》卷二。

⑨康有为:《孟子微》卷一。

⑩康有为:《中庸注》,演孔丛书本。

⑪两文辑为《南海先生最近政见书》,收入《政论集》,第474—505页。

⑫康有为:《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见《政论集》,第500页。

⑬《保救大清皇帝会例》,见《政论集》,第415—417页。

⑭康有为:《托英公使交李鸿章代递折》,见《政论集》,第454页。

⑮康有为:《告各埠保皇会书》,见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92页。

⑯《清议报》第十七、十八册“各埠近事”,光绪二十五年(1899)五月初一、十一日出版。

⑰舍路保皇会:《致丘菽园书》,末署“二十七日”,当写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新加坡丘氏家藏。

⑱美国钵仑保皇会:《致丘菽园书》,末署“庚子四月三十日”,同上。

⑲康有为:《致濮兰德书》,1900年7—8月间,见《政论集》,第424页。

⑳康有为:《拳匪头王培佑超升京尹论》,1900年,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藏。

㉑康有为:《上粤督李鸿章两书》(二),收入《政论集》,第431页。

㉒康有为:《托英公使交李鸿章代递折》,见《政论集》,第454页。

㉓出自《苏报》所载《康有为》一文,见《苏报》1903年6月1日。

㉔孙中山:《中国革命史》,见《孙中山全集》(第七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