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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陵历史之谜:受欢迎的遗谕之二

【摘要】:康熙帝虽然贵为天子,但是他毕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大自然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对他没有丝毫的例外。因为按照清制,新帝登基后,前朝妃嫔将被迁居到慈宁宫、宁寿宫等处奉养。慈宁宫、宁寿宫相当于民间常说的寡妇院,生活在这里面,除了吃喝不愁之外,丝毫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更谈不上与亲人和儿子的亲情。为了解决他的这些妃嫔与皇子之间的母子关系问题,康熙帝在晚年专门写了一道谕旨,一式两份,分存两处,以备不虞。

既然有生的开始,那么就有死的结束。康熙帝虽然贵为天子,但是他毕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大自然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对他没有丝毫的例外康熙帝作为一代英主,心里更明白这个规则。于是,他决定在生前考虑一些具体的实际问题——如果自己死了,那些尚且活着的妃嫔怎么样生活会更好。

康熙帝为什么会想到这个问题呢?

原来,每当老皇帝死后,他的妃嫔虽然身份为新皇帝的母辈,受到新皇帝尊敬,实际上的处境却很凄凉。因为按照清制,新帝登基后,前朝妃嫔将被迁居到慈宁宫、宁寿宫等处奉养。皇帝在五十岁之前与前朝妃嫔是不能随意相见的,即使是皇子晋见生母,也需要通过内务府总管联系,而不能直接接触,更不要说母子能在一起生活,享受颐养天年的人间天伦之乐。慈宁宫、宁寿宫相当于民间常说的寡妇院,生活在这里面,除了吃喝不愁之外,丝毫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更谈不上与亲人和儿子的亲情。为了解决他的这些妃嫔与皇子之间的母子关系问题,康熙帝在晚年专门写了一道谕旨,一式两份,分存两处,以备不虞。

慈宁宫外景

雍正元年(1723)七月初三日,领侍卫内大臣马尔赛等为遵旨办理各亲王之母回家居住事上奏:

(本)四月十四日,恒亲王、廉亲王、淳亲王、履郡王等面奉谕旨:“尔等母亲们都已年迈,先前皇父也在两处写有朱笔谕旨。见今你们将妃母各自迎接回家,也可得以问安侍奉,尽尔孝心。尔等将房屋修缮后,于五月末、六月初选择吉日,具奏后迎回。

这道奏折的大意是说,恒亲王、廉亲王、淳亲王、履郡王等遵照雍正帝谕旨,要求将自己的已经年迈的生母接回自己的府邸供养,以尽孝心。但雍正帝要求他们先将各府房屋维修后,于五月底六月初这段时间选择吉日,再奉旨迎接生母出宫到王府居住,母子团聚,一起生活。

据《钦定宫中现行则例》记载:“内廷等位有父母年老者,或一年或数月,奉特旨会亲者,只许本身父母入宫,其余外戚一概不许入宫,家下妇女亦不许随入。”逢年过节,后妃可以派本宫首领太监去母家问候,但必须要“奉本主命往外家年节慰问者,不许传宣内外一切事情”。由于有这些严格的规定,进入皇宫的女子,就如同进入了牢笼一样,不仅受到宫中礼教的约束,还无法将自己的处境等信息传出皇宫,更无法获知自己家人的情况。正如《红楼梦》中的贾元春,初入宫做了女史,后被加封为贤德妃,蒙圣恩得以回家省亲,在与贾母等人会面时流泪自称“自己居住的皇宫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地方”。贾元春为什么说自己到了一个“见不得人”的地方呢?细想起来,无非是她暗示自己身不由己,不仅在皇宫中处处要受到限制,也没有出皇宫的可能,再不能见到自己的亲人。即使这次回家省亲,言行都要受身边的女史监督限制。在元宵佳节这天晚上,贾元春派太监给贾府送来了灯谜,就算当做在逢年过节了,宫内的妃嫔只能派人对家人给予问候。这些内容都与《内务府宫中现行则例》上记载的是相符合的。因此也可以看得出来,康熙帝生前曾考虑他死后,让生育了儿子的年迈妃嫔,可以由儿子提出申请,出皇宫到外居住养老。从这件事的处理上看,这个遗谕是多么深得妃嫔的欢迎。

一面是在皇宫中的孤独寂寞,一面是自由自在的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面对这两种生活的选择,那些在与世隔绝的皇宫里长期生活的先帝遗孀们,自然首选后者。于是,康熙帝的这道很人性化的政策在雍正元年(1723)七月前就得到了落实和执行。因此,那些在雍正朝就已年老的康熙帝的妃嫔,很幸运地赶上了好时代,她们在雍正帝的合理安排下,在自己的儿子精心孝养下颐养天年,含笑而终。其中,恒亲王允祺、允禟之母宜妃郭络罗氏养于允祺的府邸;淳亲王允祐之母成妃戴佳氏养于允祐府邸;履郡王允祹之母定妃万琉哈氏养于允祹府邸。据有研究者认为,在雍正朝这股迎归年老妃嫔于子府邸养老的浪潮中,允祉的生母荣妃马佳氏也应该在迎归养老的人名单中。

虽然她们很荣幸地能居住在儿子家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就不会回到皇宫,因为也许会有一些特殊原因,她们还会被接回皇宫居住。例如康熙帝的惠妃被接出皇宫后,最后又被迎回皇宫供养。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雍正帝将迎接惠妃回家的允禩囚禁了,康熙帝的惠妃就不再适合继续居住在允禩家,只能迎回皇宫居住。

雍正四年(1726)正月初五日,雍正帝对诸王大臣有这样的一番话:

朕即位后,恭检皇考所遗朱批谕旨,内有料理宫闱家务事宜一纸,皇考谕令有子之妃嫔,年老者各随其子,归养府邸,年少者暂留宫中。朕谨遵圣谕,遣人询问诸位母妃,据称此系天恩,咸愿随子归邸。

惠妃母妃,乃大阿哥之生母、允禩之慈母也。允禩少时,即为惠妃母妃所抚养。朕因大阿哥获罪禁锢,其诸子又少不知事,意欲奉养于允禩之邸,因遣人询问惠妃母妃,惠妃母妃欣然允从。朕揣允禩畏朕访察,必于母妃前尽礼,故令伊迎养府邸。彼时允祹酌议诸位母妃移府之礼,允祹议奏内有“朕思念诸位母妃之时,即令入宫相见”等语。朕以诸位母妃岂有“召入相见”之礼,深责允祹之非。迄今三年以来,诸位母妃,未曾遣人至朕前一问起居。诸位母妃,深居府中,一切皆诸王主持。此必允禩从中阻挠,诸王亦遂观望不前耳。允禩之行事,狂悖若此,必不能于母妃之前曲尽孝道。况允禩既经革去黄带子,则已非宗姓之人,母妃亦不应在伊家居住。著庄亲王、诚亲王迎归宫中供养。

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说,雍正帝在做了皇帝之后,检查康熙帝的谕旨的时候,发现了康熙帝为自己女人做的一个决定,在决定中规定:如果生育了儿子,并且岁数很大了,那么就可以出皇宫随自己的儿子在一起生活,以享母子的天伦之乐。那些年纪不算老的,但也生育儿子的,暂时留在皇宫中生活。康熙帝的皇长子允禔,其生母是惠妃,惠妃曾抚养过年幼时的皇八子允禩。皇长子因有罪被囚禁,而皇长子的儿子又尚小不懂事,皇长子有意将生母奉养在允禩府邸,他经过询问惠妃,惠妃满心同意。而他认为允禩会以为这是皇帝有意的考察,所以会尽心供养惠妃,因此令允禩将惠妃迎归府邸供养。那时允祹正在负责迎归妃嫔出宫所需礼仪,其中有一条是说,如果皇帝想念这些出宫的先帝妃嫔,就令她们进宫相见皇帝。他对这种说法,很是生气,斥责允祹失礼冒犯出宫的妃嫔。康熙帝的这些年老的妃嫔出宫三年多了,没有一个人派人到雍正帝那里问候。对此他认为,这些年老的母妃妃嫔居住在儿子府邸,是不问世事的,所有的一切事情都是他们的儿子做主行事。而这一切又都是允禩从中阻挠不给皇帝问候,其他的皇子又都看允禩行事而不主动代生母问候皇帝。允禩为人办事,历来狂妄没有礼法,肯定不会在惠妃面前行孝。何况允禩已经被除名宗室,不是皇室之人,惠妃也就不适合在允禩家中继续居住。因此他令庄亲王允禄、诚亲王允祉将惠妃重新迎归皇宫供养。

在雍正帝的这番话中,主要提及了两件事,一是康熙帝生前有遗旨,让年老且生育儿子的妃嫔可以搬出皇宫到儿子家居住;二是本来允禩就是没有礼教的人,在惠妃前不会行孝,况且他已经在皇室中被除名,所以只能将惠妃接回皇宫。

雍正帝提及的康熙帝的那道谕旨,虽然最能收获人心,但并没有被后世皇帝完全认可,于是当时间离开雍正朝远去而进入乾隆朝后,那些“暂留宫中”的康熙帝妃嫔,则被乾隆帝颁布的新政策永远留在了皇宫内。

乾隆帝即位不久的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初四日,康熙帝十六子庄亲王允禄、十七子果亲王允礼,奏请按照前例,各自要求迎接自己的母妃到府第。对此请求,乾隆帝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完全拒绝,他谕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对此事进行处理:

康熙皇八子允禩半身像

九月间,庄亲王、果亲王曾奏请各迎养母妃于府第。朕以为两位太妃向在宁寿宫居住,朕正当仰承皇考先志,祗敬奉养,在二王之意,必以宁寿宫为太后应居之宫,故有是请,朕闻奏心甚不安,及奏闻太后,亦以为必不可行,是以未允。今再四思维,人子事亲,晨昏定省,诚欲各遂其愿,若不允其迎养之请,则无以展二王之孝思。若允二王之请,迎养太妃于府第,则朕缺于奉养,此心实为歉然。自今以后,每年之中,岁时伏腊,令节寿辰,二王及各王、贝勒可各迎太妃、太嫔于府第。计一年之内,晨夕承欢者,可得数月,其余仍在宫中。如此,则王等孝养之心与朕敬奉之意,庶可两全。向后,和亲王(乾隆帝同父异母弟弟弘昼)分府时,亦照此礼行。(www.chuimin.cn)

乾隆帝的这段话大概意思是说,今年九月,庄亲王和果亲王曾要求请他们的生母迎归府邸供养。他认为,这两位太妃居住在宁寿宫,正是他秉承父志尽心奉养的时候。他寻思这两位亲王可能认为宁寿宫是皇太后居住的地方,所以来请求。他听说后心里很是不安,特意请示皇太后如何处理,皇太后认为没有必要让她们搬迁,所以他也就没有答应两王的请求。事后他思考再三后认为,母子相聚,共享天伦,人之常情。若不答应两王请求,则无法令两王尽心行孝。若答应两王,他却又无法尽供养之义务,很是为难。从今以后,每年的“岁时伏腊,令节寿辰”,两王以及其他各王、贝勒,可将生母接到自己府邸,一年之中,母子可以彼此相聚数月,其余时间还是要在皇宫中生活。这样就可以让做儿子的对生母尽奉养之恩,他也可以尽敬重之情,两全其美。今后,和亲王自己独立生活时,也按照这样的办法执行。

至此,那些虽然生育但还年轻或者没有儿子的年老妃嫔,则永远生活在皇宫中直到死。而那些已经早早被接出皇宫的康熙帝的年老妃嫔,才是康熙帝遗旨的最大受益者。

宁寿宫斗匾

其实,最可怜的还是那些有了位号却没有生育皇子的妃嫔,她们的命运往往还不如宫女幸运,因为宫女到了三十岁(雍正朝改为二十五岁)还可以出宫婚嫁,而她们则因为是康熙帝的妃嫔,是不能出皇宫的,只能是生前在宫中孤独冷寂度过余生,而死后甚至连个名字都没能留下。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二月初六日,《世宗宪皇帝实录》上有这样的一段记载:

朕奉皇太后懿旨:尔兄弟之母,当加意相待。朕念十二阿哥之母,多年侍奉皇考,甚为谨慎,久列嫔位,今晋封为妃;十五阿哥、十六阿哥之母嫔,亦晋封为妃。再,现在有曾生兄弟之母未经受封者,俱应封为贵人。六公主之母应封为嫔。内有一常在,年已七旬,亦应封为贵人。

这是雍正帝即位后晋封母妃的一个记载,在这个记载中值得注意的有这两句话:

(一)“现在有曾生兄弟之母未经受封者,俱应封为贵人”。

在这句话中可以知道,在康熙朝,有一些即使生育了儿子的低级妃嫔,当时连个“贵人”位号都没有。由此可见,这些身份很低的妃嫔,她们虽然生育了皇子却没有得到康熙帝的晋封。

(二)“内有一常在,年已七旬,亦应封为贵人”。

在这句话中,虽然没有说这个老女人的名字,但仅从其岁数看,她的年龄比康熙帝还要大些,或许因为没有生育的缘故,或因不受宠爱,虽然年已七十岁还只是一个常在。虽然在康熙帝死后得到了一个“贵人”位号,但她的“贵人”位号是特殊照顾恩赐的,因为她的位号级别较低,她死后如果不能葬在妃园寝的话,那就有可能死后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据《国朝宫史》记载,雍正六年(1728)四月二十一日,雍正帝谕令内务府官员:

今日总管等所奏易贵人之事,似此贵人入陵尚可,陵内关系风水之地,嗣后尔等宜加以斟酌,如曾奉御皇考之贵人则可。若随常加封者,则不可。或在外围周方左右,或在苏妈里姑(即人们常说的苏麻喇姑)之左右,尔等谨记。或遇事出,同内务府总管密议具奏。

雍正帝的这道谕旨告诉我们,出于陵寝风水考虑,不是所有有位号的妃嫔都可以死后葬入皇陵的,凡是“贵人”及“贵人”以下的女人,她们的位号有些是随常加封的,因此她们死后的归宿就要详加考虑,如是侍寝过康熙帝的贵人是可以的,如康熙帝的易贵人是可以的,其他人如果没有侍寝过康熙帝的则要埋在陵寝风水墙外。

按照雍正帝的这道谕旨含义来说,康熙帝的妃嫔,除了有些埋葬在陵寝内,还有一些没有埋葬在妃园寝寝内。

还有,在雍正帝的这道谕旨里,虽然雍正提到康熙帝的易贵人“入陵尚可”,但实际上,康熙帝的妃园寝内并没葬有“易贵人”这个人,只有一个被称为“伊贵人”的人,是雍正七年(1729)八月二十五日葬入康熙帝妃园寝内的。也就是说,如果葬在妃园寝内的“伊贵人”与雍正帝说的“易贵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雍正帝的这道谕旨还可以解读出这两个意思:

(一)能葬入皇陵的妃嫔,必须是侍寝过皇帝的有位号的人。

(二)有些即使有位号,而且还侍寝过皇帝,也是有可能没有被葬入皇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