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孔子家语:刑政,成康之治传承儒教

孔子家语:刑政,成康之治传承儒教

【摘要】:孔子弟子,孔门十哲之一,受儒教祭祀。成康时期,是周最为强盛的阶段,史称天下安宁,刑具四十余年不曾动用,故有成康之治的赞誉。用龟甲称卜,用蓍草称筮。

原 文

仲弓问于孔子曰:“雍闻至刑无所用政,至政无所用刑。至刑无所用政,桀纣之世是也;至政无所用刑,成康之世是也。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言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制五刑必即天伦,行刑罚则轻无赦。刑,侀也;侀,成也。一成而不可更,故君子尽心焉。”

注 释

①仲弓:冉雍,字仲弓。春秋末期鲁国陶(今山东菏泽)人。孔子弟子,孔门十哲之一,受儒教祭祀

②至刑:指最严酷的刑罚。

③成康:指西周时的周成王、周康王。成康时期,是周最为强盛的阶段,史称天下安宁,刑具四十余年不曾动用,故有成康之治的赞誉。

④相参:指相互配合使用。

⑤太上:指最上,最高。

⑥即天伦:指符合天道。即:就,接近。

⑦侀(xíng):成事不可改变。

译 文

仲弓向孔子问道:“我听说有严酷的刑罚就不需要用政令了,有最好的政令就不需要用刑罚了。有严酷的刑罚而不用政令,夏桀、商纣王时代就是这样的;有最好的政令而不用刑罚,周成王、康王时代就是这样的。这是真的吗?”

孔子说:“圣人治理教化百姓,必定是刑罚与政令互相配合使用。最好的情况是用道德教化百姓,并用礼仪统一思想。其次是用政令言辞引导百姓,并用刑罚禁止他们。用刑罚是为了不使用刑罚。教化后没有改变,引导后不会听从,损害道义而败坏风俗的人,就要用刑罚来处置了。制定五刑必定符合天道,执行刑罚就不能赦免罪行轻的人。刑,就是侀;侀,就是成。一旦定刑就不能更改,所以君子竭尽心力审判案件。”

原 文

仲弓曰:“古之听讼,尤罚丽于事,不以其心,可得闻乎?”

孔子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狱必三讯焉。有指无简,则不听也。附从轻,赦从重。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则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之。是故爵人必于朝,与众共之也;刑人必于市,与众弃之也。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其士遇之涂,弗与之言。屏诸四方,唯其所之,弗及与政,弗欲生之也。”

注 释

①听讼:指听理诉讼,审案。

②尤罚丽于事:指对过错的处罚根据事实。尤罚:指责罚,处罚。丽:依托。

③原:推究。

④意:意志,目的。

⑤正刑明辟:指制定正确的法度。

⑥三讯:指多方查询。形容决狱之慎重。王肃注释云:“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也。”

⑦有指无简:指有指证而没有犯罪事实。简:检查,检验。

⑧听:治理,判断。

⑨附从轻:指依法量刑时,可轻可重的就从轻判。附:依从。

⑩赦从重:指赦免罪行时,先赦免原判重的。

⑪疑狱:指案情不明、证据不充分、一时难于判决的案件。

⑫公家:指公室,诸侯国。

⑬屏诸四方:指把罪犯流放出境。

译 文

仲弓说:“古代审理案件,对过错的处罚是根据事实的,不是根据内心的动机,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孔子说:“凡是审理五刑的诉讼,必定要推究父子之情、根据君臣之义来权衡。目的是论证犯罪情节的轻重,谨慎地测量罪过的深浅,来区别对待。审理案件的人要用尽自己的聪明才智,极力表现忠心仁爱的态度。大司寇的职责是制定正确的法度来审理案件,审理时必须听取群臣、百官与万民的意见。有指证而没有犯罪事实,就不治罪。依法量刑时,可轻可重的就从轻判;赦免罪行时,先赦免原判重的。疑案就要广泛地与众人一同审理,有疑问不能判罪的就赦免。所有案件都要根据罪行大小比照法令条文来判决。因此赐予爵位一定要在朝廷上,与众人共同见证;执行死刑一定要在闹市中,与众人共同唾弃他。古时候诸侯不收容受过刑罚的人,大夫不供养犯罪的人。读书人在路上遇到犯人,不会与他交谈。把罪犯流放出境,随便他去哪里,也不让他参与政事,表示不让他活在世上。”

原 文

仲弓曰:“听狱,狱之成,成何官?”

孔子曰:“成狱成于吏,吏以狱成告于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大司寇听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

注 释

①吏:狱官。

②正:狱官之长。(www.chuimin.cn)

③三公:古代中央三种最高官衔的合称,指太师、太傅、太保。卿士:指卿、大夫。后用以泛指官吏。参听:指协助断决。棘木:指酸枣树。王肃注释云:“外朝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而三槐三公位。”

④三宥:指古代对犯罪者可从轻处理的三种情况。

译 文

仲弓说:“审理案件时,定案这件事,是由什么官员完成的?”

孔子说:“案件首先由狱官审定,狱官把审定的案子报告给狱官之长。狱官之长审理后,就报给大司寇。大司寇审理后,就禀告君主。君主命令三公和卿士在酸枣树下共同审理,然后把审理的结果报告给君主。君主根据三种可以宽宥的情况来定案,最后确定刑罚。审理案件是非常慎重的。”

原 文

仲弓曰:“其禁何禁?”

孔子曰:“巧言破律,遁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者,杀;作淫声,造异服,设奇伎奇器以荡上心者,杀;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注 释

①其禁何禁:指在法律禁令中有哪些禁止条款。

②巧言破律:指用花言巧语曲解法律。破:破坏。

③遁名改作:指篡改名目,改变作品。

④左道:指邪门歪道。

⑤淫声:指淫邪的乐声。

⑥奇伎:指新奇的技艺。伎:通“技”。荡:摇动。

⑦行伪而坚:指行为诡诈而又顽固。

⑧泽:润泽。这里指修饰。

⑨假:借用,利用。

⑩卜筮:指古时预测吉凶。用龟甲称卜,用蓍草称筮。疑:迷惑。

译 文

仲弓问:“在法律禁令中有哪些禁止条款?”

孔子说:“用花言巧语曲解法律,隐去名目篡改条令,利用邪道扰乱政事的,杀;创作淫邪的乐曲,制作奇异的服饰,设计巧妙的器物来动摇君主内心的,杀;行为诡诈而又顽固,言辞虚假而又善辩,主张不合正道而又见闻广博,顺从邪恶的事而又加以粉饰,来迷惑众人的,杀;假借鬼神、时日、卜筮来迷惑众人的,杀。这四类该杀的罪行不需要审理。”

原 文

仲弓曰:“其禁尽于此而已?”

孔子曰:“此其急者。其余禁者十有四焉: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圭璋璧琮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旍旗不粥于市,牺牲秬鬯不粥于市,戎器兵甲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文锦珠玉之器雕饰靡丽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果实不时不粥于市,五木不中伐不粥于市,鸟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凡执此禁以齐众者,不赦过也。”

注 释

①命服命车:指天子所赐的服饰车马。粥:通“鬻”,卖。

②圭璋璧琮:均为玉石。古代用来作礼器。

③旍(jīng)旗:即旌旗。旍:通“旌”。

④秬鬯(jù chàng):古代以黑黍和郁金香草酿造的酒,用于祭祀降神和赏赐有功的诸侯。

⑤中度:指符合法度。

⑥广狭:指宽窄。

⑦奸色:指非正色。两色相杂而成的颜色。

⑧文锦:指文彩斑斓的织锦。

⑨不时:指不适时,不合时。

⑩五木:指古时认为五种应天时可以取火的木材

译 文

仲弓问:“关于法令禁止的就这些吗?”

孔子说:“这是其中最紧要的。其他的禁令还有十四条:天子赐予的命服、命车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圭璋璧琮这些作为礼器的玉石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宗庙中祭祀用的器具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兵车旍旗不准在集市上买卖,祭祀用的牺牲和酒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兵器铠甲不准在集市上买卖,日常使用的器具不合法度的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布帛精粗不符合规定、宽窄不符合尺度的不准在集市上买卖,杂色扰乱本色的东西不准在集市上买卖,文彩斑斓的织锦、雕饰非常华丽的珠玉不准在集市上买卖,衣服饮食不准在集市上买卖,果实还没成熟的不准在集市上买卖,还不能砍伐的树木不准在集市上买卖,还不能杀的鸟兽鱼鳖不准在集市上买卖。凡执行这些禁令是用来治理百姓的,触犯禁令的人不能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