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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道:孔子思想的传承与影响

【摘要】:“中庸之道”作为一份重要的文化遗产,并非中国人所专有。而“中庸之道”在中华文明中,历史最悠久,并且发育得最完善。据目前现有资料看,在中国,孔子是“中庸之道”的首倡者。“中庸之道”自孔子明确提出之后,就成为构建儒家的重要思想基石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中庸之道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过犹不及”的适度原则。

“中庸之道”作为一份重要的文化遗产,并非中国人所专有。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十分崇尚“中庸之道”。他把人的激情与行为分成三种不同的状态,即“过度”“不足”与“中间”。在他看来,“过度和不足乃是恶行的特征,而中庸则是美德的特性”;又说:”美德乃是一种中庸之道。”(见《古希腊罗马哲学》,引自《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因此,亚里士多德主张,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自觉遵守“中庸”的道德准则。在日本、印度等文明中,“中庸之道”也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成为那些文明所恪守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而“中庸之道”在中华文明中,历史最悠久,并且发育得最完善。

据目前现有资料看,在中国,孔子是“中庸之道”的首倡者。这一思想在孔子之前就开始孕育了。比如,早于孔子的老子,就明确提出了福与祸、美与丑、善与恶、正与反等诸多的矛盾范畴,并试图将这些矛盾消解与转化。但遗憾的是,他却始终没能找出可行的方法,而最终无可奈何地归于了所谓“无为”。据《史记》记载,有一次孔子向老子请教有关“礼”的问题,他就以长者的口吻规劝孔子,去掉那些所谓的雄心壮志和过多的欲望,去掉那种强烈的进取精神,少管社会上的闲事,以自保其身。而孔子在这个问题上的贡献恰恰就在于他没有遁入消极,而是努力地探索并寻找到了一种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办法——“中庸之道”。他在《论语·雍也》中是真诚地赞美中庸,急切地呼唤中庸:“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孔子看来,中庸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是最高尚的了。然而,令他不满意的是——“民鲜久矣”——很久以来人们却不注意这种道德的养成,对它了解得太少,做得就更不够了。

“中庸之道”自孔子明确提出之后,就成为构建儒家的重要思想基石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以后的历代儒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思想做出自己的阐发。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孔子的孙子、被后世尊为“述圣”的子思。子思忠实地继承了祖上的衣钵,以“昭明圣祖之德”为己任,完善和深化了孔子的“中庸”思想,使之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写成了《中庸》一书。子思在书中论及中庸的地方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这样几条: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子曰:“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子曰:“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极高明而道中庸”。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子思在《中庸》一书中还反复讲到“中和”。如“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云云。继子思之后,先秦诸子中子思的学生孟子庄子等人也讲中庸。如庄子在《庄子·齐物》篇中讲道:“惟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等等,但总起来看,阐发大都不够系统,也不够深刻。到了汉代,儒学发展到一个高峰,其代表人物是董仲舒。他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化了儒学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董仲舒对“中庸之道”没有更明确的阐述,但他的“三纲五常”之论与“以仁安人、以义正我”的原则,学者们一般都认为是对先秦中庸思想的继承和延伸。宋明理学是儒学的又一个新发展。这时期的儒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充满了哲理性,它不像汉代儒学那样注重名物训诂、雕琢历史,而是借经书阐发义理,所以称作理学。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宋代的朱熹和明代的王守仁。朱熹就曾在《四书章句集成》中写道:“不偏之为中,不易之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可见他对中庸也是推崇有加。明中叶以后,儒学发展呈多样性趋势,对中庸的解释也五花八门,但仍未脱离孔子窠臼。

孔子倡导“中庸”,并不是一种消极、折中的态度,初衷是为了匡正社会风气,它体现了儒家积极入世的态度。如果对人生、对社会抱一种冷漠的、无所谓的态度,就不会去关注社会风气的好坏,不会去倡导仁义道德。如果要取消斗争、搞所谓无原则的和平,“君子”与“小人”的划分就失去了意义。就是因为要改变社会,要进取、要参与,才会重视、关心这些问题。孔子在《论语·阳货》篇中说道:“乡愿,德之贼也。”孔子所讨厌的“乡愿”,就是那种看上去貌似中庸而实非中庸的一类人物,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和事佬”“老好人”。这种人遇事不讲是非,搞无原则的调和与折中。他们的言行貌似“中庸”,其实败坏了“中庸之道”,所以孔子称这种人为“德之贼”——也就是政治投机分子。

中庸之道有四个基本特征:(www.chuimin.cn)

第一,“过犹不及”的适度原则。“中庸”思想包含着“无过无不及”的适度原则。在《论语·先进》中记载:“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过”就是过火,“不及”就是火候不到。“过”和“不及”都是不对的。《论语·子路》中说:“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儒家认为,人的思想和行动冒进或保守都不好,也不符合“中庸”的原则。因此,必须在“过”与“不及”之间寻求和掌握一个正确合理之点,以做到恰如其分。

第二,“执两端用其中”的整体原则。孔子总结舜的统治经验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提出了“两端”和“用中”这两个极为重要的范畴。《论语·子罕》中记载:“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这里孔子阐明了自己在回答别人提问时不单纯片面地看问题,而力求在分析综合后予以解答的思想,表明孔子已认识到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所以要用整体原则来把握事物的本质。

第三,“执中知权”的权变原则。“权”即“权变”,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事要根据具体情况,既不违背常规,又能有所变通。孟子认为“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执中”必须依据不同情况,因时而动,因地制宜,有所变化,才能恰到好处,正所谓“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离娄上》)由此可见,儒家中庸思想的“中”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僵死的原则。

第四,“和而不同”的和谐原则。要认清“中”的本质,离不开对“和”的本质的界定,因为衡量“中”的最终标准还是“和”。天地万物的和谐是中庸所要达到的目标,两者相互联系、互为依存,故此,孔子曰:“和为贵。”(《论语·学而》)但孔子的“中庸”追求的是一种有原则、有标准的和谐境界,他提倡的是不同之“和”,正如他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孔子反对人云亦云、盲目附和,其追求的是一种有原则的协调。因此,中庸思想表达的“和谐”,是一种“异中求和谐”“变中求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