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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明社总干事的经验,强有力的证据

【摘要】:我的半年的明社總幹事的經驗就是强有力的證據。但是,這半年的明社的經驗,却給我以奇异的印象。我們謙讓,我們協力,我們没有什麽可以隱蔽起來的話,我們也没有什麽故意鬧别扭的事。我們的團體,柔和而有力,温潤而有光輝。近一年來,我受各種的激刺,每每從民族的黑暗面着眼,而流於悲觀消極;但一想到“開明風”,一股新的勇氣在鼓勵着我,我相信:我們的中華民族是有光明的前途的!

假如“好人政府”的説法在政治理論上可以成立的話,又假如“好人政府”在實際政治上可能成立的話,我敢説,我們明社同人不敢妄自菲薄,實在是“好人政府”中最好的最基本的幹部。

有什麽可以證明的呢?有的。我的半年的明社總幹事的經驗就是强有力的證據。

我從十五歲左右起,便參加學生會的活動;到出了學校大門以後,又繼續參加各種文化教育機構的活動,擔任過什麽幹事、代表、委員等等不同的職銜,到現在差不多有三十五年之久了。就自己所得的經驗,可以大膽的説,没有是合於理想或近於理想的。這些團體或組織的參加份子,每每並不能因爲自己參加了這團體或組織,而將“群”的福利安置在“個己”的利益之上;或每每不能爲了“群”的福利的發展,而犧牲“個己”的偏見。一句話,不够“民主”,不够“好”。

但是,這半年的明社的經驗,却給我以奇异的印象。在所謂“開明風”之下,我疑心自己走進了《鏡花緣》裏“君子國”。我們謙讓,我們協力,我們没有什麽可以隱蔽起來的話,我們也没有什麽故意鬧别扭的事。我們的團體,柔和而有力,温潤而有光輝。(www.chuimin.cn)

我曾經研究這基本的原因,大概所謂“開明風”的滋長是大有關係的。開明本來是同志書店,參加的份子本來已經經過了一度嚴格的選擇。我們在這裏不爲名,不爲利,而只在相當低的生活條件下,爲文化在服務。我們有儒家的正義感,有道家的“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的涵養,而同時又在接受西洋的民主思想。如果説在現代的中國,要找出中西文化合流的新文化,不客氣的説,“開明風”就是一種。

近一年來,我受各種的激刺,每每從民族的黑暗面着眼,而流於悲觀消極;但一想到“開明風”,一股新的勇氣在鼓勵着我,我相信:我們的中華民族是有光明的前途的!

原載《明社消息》194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