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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施剑翘仇杀案引起社会关注

【摘要】:最近天津施劍翹替父復仇刺殺孫傳芳的案子,很引起一般社會的注意。據報上所載,説這件案子在天津地方法院開訊的時候,法警因爲法庭上容不了許多旁聽者,只好關上大門。這些旁聽者中,以年輕的女學生占多數。只有儒家,將孝的地位抬得很高,認爲一切道德的基礎。中國初民社會所以祭祀祖先,只是表示初民的宗教心理。

最近天津施劍翹替父復仇刺殺孫傳芳的案子,很引起一般社會的注意。據報上所載,説這件案子在天津地方法院開訊的時候,法警因爲法庭上容不了許多旁聽者,只好關上大門。這些旁聽者中,以年輕的女學生占多數。我不明白這些正受着現代教育的女學生們趕來旁聽的意識;她們只是爲好奇的心理所驅遣,所以“翹首張目,急欲一睹這位殺人小姐的丰采”呢?抑或因爲欽佩贊嘆施女士的豪俠的行爲,在不知不覺中擁護所謂中國固有道德的孝道呢?如果出自前者的心理,那不過證實現代中國女子教育的平俗和有閑而已;如果出自後者,那倒是現代思想界值得嚴格批判的一個問題。

本來就中國思想史説,“孝”在社會道德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實始於春秋戰國時候的“儒家”。在當時思想界,和儒家占有同樣權威的“道家”和“墨家”,對於孝並不重視。道家的大師莊子主張“至仁無親”,主張親我兩忘(見《天運篇》),墨家的領袖墨子主張無差别的“兼愛”(見《兼愛》篇),主張不可取法父母(見《法儀篇》)。只有儒家,將孝的地位抬得很高,認爲一切道德的基礎。其實儒家思想的本身,對於孝的理論也有變化;就是儒家的正統派,如孔子孟子,和後來儒家的某一支派,如古書中所傳説的曾子,就大不相同。儒家的正統派以“仁”爲最高最完美的德目,“孝”只是達到仁的階梯。仁,是廣大的,抽象的;孝是狹小的,具象的。教人從孝到仁,只是對付中材以下的人説法,並不是他們的最高義。孔子説“殺身成仁”,孟子説“舍生取義”,在仁孝關係的理論上説,都是注意大群的福利,犧牲家族的幸福,而不免有點不圓融。到了儒家的某一支派,想彌縫這仁孝關係理論的缺漏,於是主張“仁孝一致”論,以爲“博施備物”,才算大孝(見《禮記·祭義》和《大戴記·曾子大孝》),其實,照這樣説法,仁孝的界限已經混合了。

如上所説,提倡孝道,只是春秋戰國時候儒家一派的説法,並且他們這派的説法各自不同。現在,我們再追問一下,提倡孝道,是儒家獨創的見解呢?抑或是儒家因襲以前的思想呢?如果是儒家以前已經有的話,那麽,在中國古代社會裏爲什麽會産生這種道德思想呢?經過儒家提倡以後,在中國社會意識裏爲什麽會植根到這樣深而且久呢?

據中國現在考古家的研究,承認孝是道德之一,大概在中國農業社會開始時,就已産生(詳見郭沫若金文叢考·傳統思想考》)。所以儒家的孝論只是傳統的,守舊的。儒家的理論和上古不同,只是將上古社會的習俗加以一層倫理的道德的解釋而已。

至於中國上古社會爲什麽認孝爲道德,那只有一種原因,就是由於社會的生産方法的關係。大概地説,尊敬長老——也就是所謂孝——這一種社會習慣,依社會的生産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以漁獵游牧爲生産方法的社會,對於没有勞動力的老人,往往視爲累贅而不甚尊重;以現代機械工業爲生産方法的社會,對於經濟智識容易落後的老人的生活,也每每不甚留意。這只看我國邊疆的游牧民族對付雙親的辦法,和現代西洋社會老人生活的孤寂,都可以得到證明。只有以小農業作爲生産方法的社會,它尊敬長老的習慣和前述兩種社會完全不同。因爲小農業和天時的關係太密切,而天時的經驗智識的增長却和年齡的增長成正比例;爲了社會生産方法的改善,老人的經驗智識是大有用處的。孔子説“吾不如老農”,“吾不如老圃”;可見“老”對於“農”“圃”生産技術的關係了。中國古代社會所以主孝、養老,都只是農業社會之心理的反映而已。(www.chuimin.cn)

其次,我們每每認祭祀祖先是孝的行爲,或表示孝的儀式,其實這也是上了儒家理論的當。中國初民社會所以祭祀祖先,只是表示初民的宗教心理。中國初民社會的宗教心理,很可把泰婁(E.B.Tylor)的生氣主義(Animism)來解釋,他們相信自然界裏的一切都有精魂,所以中國初民相信天有天神,地有地祗,人有人鬼,物有物魅。他們崇拜祖先,只是出於恐懼的宗教情緒,賄賂死人一些酒肉,叫鬼魂們離開他們,或希望自己祖先的魂靈保護他們,不要受别的惡鬼們侵害。到了儒家,他覺得這祭祀的宗教心理很可轉變爲“報本”的倫理觀念。他覺得勸人們行仁,固然困難;就是勸人們行孝,也不見得容易;從更具象的祭祀入手,從死人的身上想到活人的身上,這是儒家自以爲最好的教育式宣傳方法。孔子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客觀上不承認有鬼,主觀上却裝做有鬼的樣子(詳見《禮記·祭義》),這不是儒家無意的撒慌,而是有意的説教。所以儒家的孝論,一方面因襲農業社會的習慣,一方面改易初民宗教的心理,它的來源是相當複雜的。

如果我們承認一切道德意識只是社會的反映,那麽,第三個問題,儒家的孝論——其實儒教的一切説教都是這樣——所以在中國社會裏綿延到這樣久長,所以在鴉片戰争以後的現代社會,受到一部分前進的知識份子的誹議,都可以得到滿意的解釋了。因爲春秋戰國以後,中國的“貴族地主”雖然没落,但是“新興地主”即刻繼起,中國社會仍舊逗遛在農業的生産方法中。儒家是新興地主的代言人,新興地主的政權穩固的時候,儒家是無法動摇的;新興地主因帝國資本主義的侵蝕而崩潰的時候,努力的維護儒教也是枉然的吧!

就社會偶發現象施劍翹的讎殺事件而論,我們已顯然見到現代中國社會的矛盾性了!假使施劍翹生在前漢的時候,請自命爲孔子信徒的董仲舒根據《春秋公羊傳》的微言大義來决獄,那一定是宣布無罪的。爲什麽呢?因爲她在實行孝道。然而現在審判施劍翹的,却是受了西洋資本主義的法律思想的洗禮的天津地方法院,施女士的意識和行動是傳統的,封建的;旁聽者的同情的心理,也是傳統的,封建的;一般社會贊許的言論,也是傳統的,封建的。中國社會的基層已經改了,而中國社會的意識却仍在迷戀着骸骨;如果我們自己不自力的迎頭趕上,那只有讓帝國主義者迫逼我們改變意識,甚或加上另一套枷鎖似的意識。居士林在唪念佛經,施劍翹在替父復仇,華北局勢在日趨緊張,將這平津間三種現象聯想在一起,我實在没有自制的力量理智的再往下寫了!

原載《大衆生活》1935年第1卷第4期,發表時署名“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