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胡氏和朱熹沈寓山关于意象创造器物制度的学说对比

胡氏和朱熹沈寓山关于意象创造器物制度的学说对比

【摘要】:按胡氏析象爲物象和意象,很對;但他説古人先有意象而後就意象以製造各種器物制度,則頗可疑。我從前讀皮錫瑞的《五經通論》,他引朱熹沈寓山二人的學説,恰恰和胡説相反,但似乎比他説得通順一點。沈寓山《寓簡》云:“大傳言蓋取諸益,取諸睽,凡一十三卦,蓋聖人謂耒耜得益,弧矢得睽耳,非謂先有卦名乃作某器也。”原載《小説月報》1923年14卷第1期,原題“予同札記一則”。

胡適之先生《中國哲學史大綱》論《易》一章,引了《繫辭傳》“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一段文字,説:“這一大段説的有兩種象:第一是先有天然界的種種現象,然後有庖犧氏觀察這些‘現象’,起了種種‘意象’,都用卦來表出這些特號,每個或代表一種‘現象’,或代表一種‘意象’。例如是火,是水,是兩種物象。是未濟(失敗),是既濟(成功),是兩種意象。後來的聖人從這些物意象上又生出别的新意象來,例如(涣)代表‘風行水上’(或木在水上)的意象。後人從這意象上忽然想到一個‘船’的意象,因此便造出船來。所以説‘刳木爲舟,剡木爲楫,……蓋取諸涣。’”他以下又解釋“小過”“大過”“夬”三卦,總説:“這個根本學説是人類種種的器物制度都起於種種的意象。”按胡氏析象爲物象和意象,很對;但他説古人先有意象而後就意象以製造各種器物制度,則頗可疑。人類的智識已經能就物象以悟到無形的意象,顧反不能創造有形的而粗陋者器物——如網罟耒耜——而必於意象上迂曲求之,似未必然。胡氏自己亦知道有點勉强,所以又雜以“以上所説古代器物制度的原起,未必件件都合著歷史的事實”。我從前讀皮錫瑞的《五經通論》,他引朱熹沈寓山二人的學説,恰恰和胡説相反,但似乎比他説得通順一點。二人雖是歷史上的學者,而且是所謂“宋學”,但我們决不能因此就輕視他們。現在録他們的解釋如下:朱子《語類》云:“十三卦所謂蓋取諸離,蓋取諸益者,言結繩而爲網罟,有離之象,非觀離而始有此也。”又云:“不是先有見乎離而後爲網罟,先有見乎益而後爲耒耜。聖人亦只是見魚鱉之屬,欲有以取之,遂做一個事物去攔截他;欲得耕種,見地土硬,遂做一個事物去剔起他;却合於離之象,合於益之意。”沈寓山《寓簡》云:“大傳言蓋取諸益,取諸睽,凡一十三卦,蓋聖人謂耒耜得益,弧矢得睽耳,非謂先有卦名乃作某器也。”

原載《小説月報》1923年14卷第1期,原題“予同札記一則(讀書雜記)”。(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