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内容虽有不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规范。办事公道作为职业道德,从利益关系的角度来说,就是以国家、人民利益为最高原则,以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为最高原则。......
2023-06-28
班主任与普通公民不同,是多种角色的扮演者,其中既有职业身份又有非职业身份。当其以班主任身份出现时,他的职业言论便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与许多作为普通公民的教师一样,班主任能够感受到社会观念的多样化,他们往往会将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带到班主任的角色中,直接或间接地将其转化为教育内容。当班主任的言论与职业道德相悖时,职业道德取代对公民言论的一般限制,成为班主任言论自由的界限。这是因为:首先,学校教育不同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最突出的特点是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计划,它是一个有原则和理论支撑的社会化的系统制度和活动。班主任作为学校教育的具体实施者,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传承着公认的教育理念。班主任的不当职业言论对学生会产生一定的损害,宣扬自私自利的观念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受这种观念的影响,有些人可能会变得冷漠,不愿为他人甚至为父母、兄弟作出个人牺牲,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毫无责任感的人。这种影响是潜在的,这些不正确的言论有损广大青少年的成长。
其实,对班主任的讲话的职业责任,在不少已制定的法律条款中都是规定。《义务教育法》中强调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法》中也明确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其中还强调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还规定“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这些规定虽是比较抽象的原则,但却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职业道德对教师,对每一个班主任的法律意义。(www.chuimin.cn)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职业道德本身就具有强烈的纪律性,在实施上具有强制性的特点。班主任和广大教师一样,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公开发表的涉及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的言论,也必须受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有关科研兴校的有效实践 东恩中学教育科研成果集(2001~2015)的文章
在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内容虽有不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规范。办事公道作为职业道德,从利益关系的角度来说,就是以国家、人民利益为最高原则,以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为最高原则。......
2023-06-28
现实中有的律师言论已经引发了很大的不良反响,但律师协会没有及时施以纪律处分。对于律师公开言论的规范,修改后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增加了一些如何甄别律师不当公开言论的原则性条款,并对律师发表不当言论制定了处罚措施。[13]参见吴晨:“规制庭外言论和司法评论的域外范例”,载《中国律师》2017年第9期。......
2023-08-04
早在2002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台《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过全文仅167个字,更多是一些宣言性、倡导性、号召性的内容。检察官职业伦理具有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相结合的性质,既有原则性、倡导性,也有操作性、规范性,甚至许多要求还具有强制性。它既指引检察官的职业行为,也制约检察官与职责担当相关的职务外行为;既关注检察官内心对检察职责的认识和思维活动,更着重为检察官行使职权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
2023-08-04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源于实践,具有丰富的内容和体系。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一)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职业生活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因此,与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素质相比,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更受社会公众关注。其中教师的心理品质的好坏关系到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最终结果。......
2023-12-02
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的双重含义决定了从业人员要有全新的劳动态度和职业道德观念。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忠于职守,就是要求把自己职业范围内的工作做好,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如果从业人员都能够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就会有力地促进企业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2023-06-26
作为特种设备作业的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驾驶风格和品质,它们是一个驾驶员具有高尚品德的具体表现。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是驾驶员的灵魂。作为一名驾驶员,应不断加强自己的思想修养,严格遵守以下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文明运输装卸作业,制止各种不符合安全行为的野蛮装卸作业,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2023-06-26
④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⑥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浙江WYS律师因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言论被处停止执业9个月[12]WYS律师是浙江BJ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3-08-04
在我国,根据《律师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在两起案件中均败诉,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B律师对判决结果十分不满,当庭辱骂法官是“混蛋”。当书记员要求他签收判决书时,B律师在两份宣判笔录上均写上了“混蛋”两个字。......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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