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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言论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班主任与普通公民不同,是多种角色的扮演者,其中既有职业身份又有非职业身份。当其以班主任身份出现时,他的职业言论便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当班主任的言论与职业道德相悖时,职业道德取代对公民言论的一般限制,成为班主任言论自由的界限。班主任和广大教师一样,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公开发表的涉及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的言论,也必须受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班主任与普通公民不同,是多种角色的扮演者,其中既有职业身份又有非职业身份。当其以班主任身份出现时,他的职业言论便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与许多作为普通公民的教师一样,班主任能够感受到社会观念的多样化,他们往往会将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带到班主任的角色中,直接或间接地将其转化为教育内容。当班主任的言论与职业道德相悖时,职业道德取代对公民言论的一般限制,成为班主任言论自由的界限。这是因为:首先,学校教育不同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最突出的特点是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计划,它是一个有原则和理论支撑的社会化的系统制度和活动。班主任作为学校教育的具体实施者,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传承着公认的教育理念。班主任的不当职业言论对学生会产生一定的损害,宣扬自私自利的观念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受这种观念的影响,有些人可能会变得冷漠,不愿为他人甚至为父母、兄弟作出个人牺牲,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毫无责任感的人。这种影响是潜在的,这些不正确的言论有损广大青少年的成长。

其实,对班主任的讲话的职业责任,在不少已制定的法律条款中都是规定。《义务教育法》中强调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法》中也明确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其中还强调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还规定“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这些规定虽是比较抽象的原则,但却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职业道德对教师,对每一个班主任的法律意义。(www.chuimin.cn)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职业道德本身就具有强烈的纪律性,在实施上具有强制性的特点。班主任和广大教师一样,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公开发表的涉及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的言论,也必须受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