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杭州运河漕税收管理制度研究

杭州运河漕税收管理制度研究

【摘要】:9月26日,杭州海关正式开关。10月1日,杭州海关开始征税。清代杭州海关所征收税种主要有进口税、出口税、沿海贸易税、鸦片税、厘金、转口贸易税六种。通过上述对杭州运河漕运管理在津口关税管理方面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明清时期杭州税收管理相对完善,税种比较齐全。

明清时期,依靠京杭大运河南下的漕运物资主要是山东、河南的棉花,山东、河南、安徽、苏北的豆货,直隶、山东的枣梨;北上的商品主要是丝绸、棉布、茶叶瓷器、纸张、铁器及各种手工品。明朝以来,全国共有八大钞关:九江、崇文门、河西务、临清、湖墅、扬州、北新、淮安。其中北新关就在杭州,足见杭州运河漕运业务量之大。除北新关以外,杭州还有南新关和洋关最为著名。

北新关始自明宣德四年(1429),因此地有北新桥。《北关新志》卷一五《文词》说“据桥而关,以榷民舟算商税”,即收取京杭大运河上的船料钞以及商税。因过关税需以宝钞支付,故又称钞关。成化四年(1468),此关废除。成化七年(1471),复设此关,此后为定制。北新关大约在今杭州拱墅区大关的大兜路北。

明成化七年(1471),明朝廷采纳千户汪礼的建议,在杭州设立南新关,在今杭州江干区候潮门外候潮路抽分厂巷。雍正《浙江通志》卷八六“南新关”条引《南关榷事书》记载,其关“门坊堂室,俱有次第,面河为轩数楹,叠砌阶级,以便抽分”,并注:“司启闭者,有庆丰桥。”嘉靖三十六年(1557)因为倭寇之乱,关署迁移到城内的德寿官后圃,估验仍在原址。清顺治二年(1645),设其抽分验放在城外旧厂而驻节则仍于城内榷署。据光绪《杭州府志》卷六四《赋税七·官役》载,雍正七年(1729),南新关交由织造兼管。据雍正《浙江通志》卷八六《榷税》载,南新关下有小关10处,即:潼临关、安溪关、观音关、良畎关、板桥关、籹粫关、北新关、美政关、古荡关、富新关。

杭州市洋关始设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又被称为杭州关。是年六月,清朝政府根据与日本订立的《马关条约》,被迫在杭州旧钞关的基础上,于拱宸桥新设杭州海关,山杭嘉湖道邹渭清兼海关监督,管理一切稽征事宜。稍后,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派遣浙海关头等帮办、英国人李士理为杭州首任税务司,着手房屋、码头等各项营建工作。9月26日,杭州海关正式开关。10月1日,杭州海关开始征税。根据1896年2月英国公使马德里与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签订的协议,杭州关如同其他口岸的海关一样,以税务司为首的洋员掌握了一切大权,重要职位全为洋员占据。清代杭州海关所征收税种主要有进口税、出口税、沿海贸易税、鸦片税、厘金、转口贸易税六种。

通过上述对杭州运河漕运管理在津口关税管理方面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明清时期杭州税收管理相对完善,税种比较齐全。特别是杭州洋关,已经不单单是征收京杭大运河上发生的各种关税,也开始对近代以来的对外进出口贸易进行征税。这说明,杭州的确与海洋贸易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注释】

[1]中国文史出版社编:《二十五史》卷6《旧唐书》,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477页。

[2]宋·欧阳修、宋·宋祁:《新唐书》第1册,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843页。

[3]柳浦在今杭州城南地区、钱塘江北岸南星桥一带。

[4]曹家齐:《运河与两宋国计略论》,《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第107页。

[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八一《隋纪五》,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624页。

[6]唐·魏徵:《隋书》卷三一地理下》,引自王国平主编:《西湖文献集成》第1册《正史及全国地理志等中的西湖史料专辑》,杭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7]东苕溪位于杭州西北部,发源于今天的临安东天目山北部平顶山南麓的马尖岗,向东流进临安里畈、桥东、临天、青山和余杭区余杭镇,自余杭镇折向北流,至汤湾渡汇入中苕溪,至瓶窑再汇入北苕溪,至德清县城纳入余英溪。

[8]唐·白居易:《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432页。

[9]唐兴元元年(784),刺史李泌在涌金门外到钱唐门一线开凿了“六井”,即相国井、西井、金牛池、方井、白龟池、小方井。

[10]徐吉军:《杭州运河史话》,杭州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11]夹官河即运河。

[12]唐·白居易:《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431—1433页。

[13]唐·李华:《杭州刺史厅壁记》,引自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第2部,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3597页。

[14]王云五主编:《楹联丛话》附续话(三册),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1页。

[15]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16]《吴越备史》卷二,引自任爽主编:《十国典制考》,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8页。

[17]宋·吴自牧:《梦粱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8页。

[18]任克宁、郑胜明:《宋“东南六路”分合考释》,《沧桑》2008年第1期,第22—23页;陈锋:《北宋东南漕运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河北学刊》1991年第2期,第89页。

[19]王艳:《北宋漕运管理机构概述》,《洛阳师专学报》1998年第4期,第85页。

[20]转运使的设置始于唐,最初主要是为转输江淮财赋以供京师的职务。参见元·脱脱:《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0页。

[21]淮(淮南路或淮南东、西路)、浙(两浙路或两浙东、西路)、江(江南路或江南东、西路)、湖(荆湖路或荆湖南北路)六路,常被表述为“江南六路”。

[22]元·脱脱:《宋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9页。

[23]这一漕运管理措施早在唐时已经有所践行。唐玄宗时期的裴耀卿即建议变更长运,于河口、洛口置仓,加上洛阳至长安诸仓,使得“节级转运,水通则舟行,水浅则寓于仓以待,则舟无停留,而物不耗矣”。唐刘晏也制定了“江淮之道,各自置船,淮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 的制度,解决各航段河道载航能差异。

[24]元·脱脱:《宋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12页。(www.chuimin.cn)

[25]陈锋:《北宋东南漕运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河北学刊》1991年第2期,第78—79页。

[26]《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三》,转引自吴慧主编:《中国商业通史》第2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732页。

[27]陈锋:《北宋漕运押纲人员考述》,《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19页。

[28]王瑞明:《宋代纲运与阶级矛盾》,《历史研究》1978年第10期,第82页。

[29]按宋东京之制,受四方之运者,谓之船般仓,兼有储存和平籴双重功能,起中转仓的作用。转般仓分别设在真、楚、扬、泗州各地,受纳粮物繁多,规模很大。

[30]陈锋:《略论北宋的漕粮》,《贵州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95页。

[31]宋·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二《上哲宗封还臣僚论浙西赈济事状》。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4页。

[32]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在东南漕运中实行的“均输法”是指:首先,打破了旧有的管理体制,扩大了发运使职权,使其“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全权负责东南漕运事务。其次,根据京师需要,对各项定额随时调整,避免所供非所需,即“三司有余粟,则以粟转为钱、为银绢,以充上供之数,他物亦然,故有无相资,无偏重之弊”。最后,漕运采用“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原则,灵活变通,节省运费。

[33]陈锋:《略论北宋的漕粮》,《贵州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97页。

[34]宋·苏轼:《东坡全集4》,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6—2019页。

[35]宋·苏轼:《东坡全集4》,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7页。

[36]宋·苏轼:《东坡全集4》,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8页。

[37]宋·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页。

[38]《苕溪渔隐丛话》是南宋中国诗话集。胡仔编撰,前集六十卷,后集四十卷。共一百卷,五十余万字。前集六十卷成于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后集四十卷成于孝宗乾道三年(1167)。参见郑翰献主编《钱塘江文献集成》第2册《钱塘江海塘史料(二)》,杭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163页。

[39]傅崇兰:《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9页。

[40]绍兴四年正月(1134),两浙厢军集中四千余人,将运河挖深加宽。为了鼓励厢军开挖运河的积极性,当时规定,从疏浚时得到的有价值的遗物中抽取十分之四奖赏浚河军兵。如遇死骨,听便僧徒收埋,满二百之数,给度牒一道,以资鼓励。

[41]据《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七之二一、二二载,绍兴四年(1134)二月二十七日,刑部转起发诸州厢军开河转运副使马承家等奏:“临安府运河开撩渐见深浚,今来沿河两岸居民等尚将粪土瓦砾抛掷已开河内,乞严行约束。” 高宗接奏后,马上下诏要求大理寺立法,申明严禁居民用粪土填河:“辄将粪土瓦砾等抛入新河开运河者,杖八十科断。”并令在城都监及排岸外沙巡检经常加以巡察,“如有违戾,许临安府依法施行”。要求临安府在城内外多贴榜示,让禁令做到家喻户晓。另据《成淳临安志》卷八九《纪遗一·纪事》载,绍兴二十六年(1156)七月,户部尚书兼权知临安府韩仲通上奏更严其禁。

[42]据《成淳临安志》卷二一《疆域六·桥道》载,成淳四年(1268)九月,临安知府潜说友奉朝廷之命维修加固城内外桥梁,“撤旧更新青大半,余则随其阙坏,一切整茸,庳者增崇,狭者增阔”。经整治后,城内外运河舟楫往来,始无过去逼仄阻碍的现象。

[43]乾道《临安志》卷二:“城南北两厢(原注:绍兴十一年(1141)五月七日郡守俞俟奏请: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北左右厢,差亲民资序京朝官主管本厢公事。……奉圣旨依)。”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九“榻房”条:“杭城之外,城南西东北各数十里,人烟生聚,民物阜蕃,市井坊陌。铺席骈盛,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州郡,足见杭城繁盛矣。”

[44]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60页。

[45]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2页。

[46]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89—190页。

[47]刘琳等校:《宋会要辑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7570页。

[48]姚汉源:《浙东运河史考略》,载盛鸿郎主编:《鉴湖与绍兴水利》,中国书店1991年版,第146-175页。

[49]陈志富:《萧绍运河的开挖和发展变迁》,转引自《2013年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学术年会暨中国大运河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战略论坛》,绍兴2013年,第222页。

[50]明·宋濂等:《元史》卷六五《河渠二·龙山河道》,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921—922页。

[51]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江浙行中书省),为直属元朝的中央政府的一级行政区,简称“江浙”或“江浙省”。在当时民间多简称为江浙省、江浙行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本省陆站一百八十处,水站八十二处。

[52]元·苏天爵:《滋溪文稿》,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6—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