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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的法:民之父母,保障民众的行为规范

【摘要】:管仲的说法说明他的工作作风很务实,既没有想到遮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找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也就是说,管仲必须在解决特例之后,继续解决老实人挨欺负这一社会通例问题。于是,在《管子》当中,就有了法的定义: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所以刑法和礼制,也都是这种广义法中的一部分内容。于是,管仲的法就有了明确的功能:法者,民之父母也!国君也好,法官也好,都是以法作为依据,来对民众进行保护的。

管仲接着说,在尧舜和皋陶的时代,即便是有人敢去强抢,也不会有人就这样给他。而为什么愚公就那么轻易地认栽了呢?

其实遇到这种事情,愚公大概有三种解决办法。

第一,口才足够好,年轻人说不过他,显然愚公不属于口才好的;

第二,体格足够好,年轻人打不过他,你抢我东西,我当然要自卫。显然这位愚公不是那位挖山不止的愚公,不属于体格好的;

第三,就是向公安部门或者法院求助啊。这是一个社会提供给百姓的最文明、最公正的解决渠道。所以愚公可以走这条路,报警!

但是,愚公为什么不去求助司法部门呢?

管仲分析说:显然是愚公认为我们断案和刑罚都不公正,即使求助也未必能够得到保护,是出于无奈才让年轻人把马驹牵走了。

管仲的说法说明他的工作作风很务实,既没有想到遮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找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

根源找到了,接下来怎么办?管仲当即表示,我得先把其他事情放一放,去抓一下国政建设了。于是——

请退而修政。——《说苑》

但是,所谓国政有很多方面,而现在出的是老实人挨欺负的事情,到底修哪个方面呢?

愚公的事情,既然是齐桓公亲自调查出来的,当然是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特例。连国君亲身调查到的问题都不能解决,这些官员就成了摆设了。但是非常遗憾的就是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并没有资料留存下来。后人也只能在心里祝愿愚公找回了自己的马驹,他的心情从而能够化悲伤为欢喜了。

但是像愚公这种老实人受欺负的事情,在古代社会当中却往往是通例,也就是普遍存在的。管仲看到,一个社会总会有聪明人和强壮的人,如果治理不当,就很容易出现“智者诈愚,强者凌弱”的情况。所以不只是这位愚公,还会有其他人,比如愚公、愚婆、愚叔、愚婶、愚哥、愚姐也会受欺负。也就是说,管仲必须在解决特例之后,继续解决老实人挨欺负这一社会通例问题。而通例问题怎样解决呢?当然是进行法治建设了。

古今都有一些学者想把管仲归纳进法家,认为他是法家代表人物甚至是创始人物。其实给管仲贴上法家的标签是不准确的,因为一个法家无法概括,也无法承载他的主体成就。但是通过这些学者的声音可以感受到,管仲对传统法学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传统法学的发展,前面提了皋陶,最早的司法官员之一。

接下来,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周公。周公在周朝建立之初,就制定了一套官制,其实是执政规范,这就是今天经常能听到的《周礼》。礼在当时起到了一部分法的作用。

接下来,厉害人物就要出场了。西周的第五位天子周穆王,他给中国传统法治建设做了重大贡献。他命吕侯制定了《吕刑》,为五种肉刑制定了非常细致的条款,一共有3000条之多。这是目前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法典。

而这位周穆王不是别人,正是管仲的祖上。(www.chuimin.cn)

周穆王可不是一般人啊。

首先,他的寿命很长,仅在位时间就有55年之久,是西周在位时间最长的天子。并且他两伐犬戎、西征昆仑、平定徐乱、南讨荆楚,同时也曾经会诸侯于涂山,大大地扩展了周王朝的势力范围。他发展交通,重视车辆制造,他希望到处都有车辙马迹,以周行天下。不难发现,管仲的情怀、抱负、格局、作为、思路,都跟他的这位祖先很相似。就比如,《吕刑》有3000条款,这种把问题细化的思维,也是后来管仲的风格之一。

于是,在传统法学方面,管仲相当于站在皋陶、周公、周穆王等先人的肩膀上了。这个时候他具备了为中国传统法学开辟新局面的基础。

于是在他当上宰相之后,做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

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国语·齐语》

择其善者,就是保留切合实际,效果良好的;“业”,就是在旧法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创造。两者并用,就是现代人说的继承和发展啊。

于是,在《管子》当中,就有了法的定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

法是社会生活规范,是做事的标准。这个定义当中的法是广义的,是社会规范的总和。所以刑法和礼制,也都是这种广义法中的一部分内容。

于是,管仲的法就有了明确的功能:

法者,民之父母也!——《管子·法法》

父母会做什么样的事情呢?当然是生养子女,保护子女,教育子女。所以在管仲的眼里,能够起到父母一样作用的,是法。国君也好,法官也好,都是以法作为依据,来对民众进行保护的。

于是,齐国就有了基本的法治精神。那就是——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管子·任法》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即便是愚公遇到的是高衙内,同样也能打赢官司。虽然在古代,管仲受历史局限,不可能真正做到现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那个时代他能够提出这样的想法,已经难能可贵了。

总之管仲在法治方面所做的贡献太多太多,无法详述。管仲时代,法的意识在齐国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即使到了一百多年后,齐景公想杀个冒犯自己的人,宰相晏婴还会搬出法律条款进行理论。

但是讲到这里,问题又来了。是不是只要有了法治,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