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李光地的理气关系及清代理学研究

李光地的理气关系及清代理学研究

【摘要】:也就是说,在理与气的关系上,李光地认为“气”是本体,离“气”则无“理”,“理”由“气”所派生。李光地由气本论转向理本论,除了适应清初复兴程朱理学的需要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长期以来,他确实在“理”与“气”的关系上存在着思想困惑。李光地虽然认同蔡氏提出的天地存在着阴阳二气交感氤氲一说,蔡氏还指出“不乱处即是理”,有“理”对“气”进行调节,但蔡氏对是否“先有理后有气”并未作交代和说明。

宇宙中究竟何为本体?自宋以来,理学家内部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出现了理本论、气本论、心本论、性本论诸多派别,其中尤以理本论与气本论的影响最大,备受瞩目。据李光地回忆,他前大半生所笃定和推尊的气本论,乃是源于明代理学家罗整庵的“天地一气”说,以为“夫天地一气也,气之中有条理处即理,离气则理无所见,无所丽”[8]。也就是说,在理与气的关系上,李光地认为“气”是本体,离“气”则无“理”,“理”由“气”所派生。但到后半生大概是受清初最高统治者以朱学立国思想的影响,李光地理学思想发生了一个极大的变化,即由气本论向理本论转化,至五十岁后,李光地成了一位不折不扣的理本论者。

李光地由气本论转向理本论,除了适应清初复兴程朱理学的需要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长期以来,他确实在“理”与“气”的关系上存在着思想困惑。李光地自述道:“先有理而后有气,有明一代,虽极纯儒,亦不明此理。”他具体地列举了明代理学家中有代表性的三大家作了介绍:“蔡虚斋谓:‘天地间二气滚作一团,其不乱处即是理’”。李光地虽然认同蔡氏提出的天地存在着阴阳二气交感氤氲一说,蔡氏还指出“不乱处即是理”,有“理”对“气”进行调节,但蔡氏对是否“先有理后有气”并未作交代和说明。李光地对理学家罗整庵的论述也持相似态度:“罗整庵谓:‘理即气之转折处,如春转到夏,夏转到秋,自古及今,何尝有一毫差错,此便是理。”[9]李光地认为,罗氏虽指出“理即气之转折处”,如春、夏、秋、冬的转换,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古及今,不曾有一毫之差错,“此便是理”。但同蔡氏一样,罗氏也未对“理先气后”作出判定。正因如此,所以李光地说:“某初读其书,只觉得不帖然,不知其病在何处”,“及读薛文清《读书录》,有‘性即气之最好处’,颇赏其语而未畅”[10]。同上述,李光地认为薛氏也不明白“理先气后”的道理。李光地无论作为朝廷重臣,还是作为一位理学家,对朱子“理先气后”的理学思想他都想弄明白,经过长期的思索,“至五十一岁后,忽悟得三说之差(即上述三说——按),总是理气先后不分明耳”[11]。虽说此三家论及理与气,并未对“理先气后”作出判定,相反,还导致了对理本论的怀疑。李光地自认为,他到后半生才明白“先有理而后有气”的道理。

李光地对“理先气后”的道理作出了如下概括:“先有理而后有气,不是今日有了理,明日才有气。如形而上者为道,形而下者为器,岂判然分作两截?只是论等级,毕竟道属上,器属下;论层次,毕竟理在先,气在后。理能生气,气不能生理。”[12]李光地对理气关系的论述基本上是对程朱理本论的复述,并无新意。但他指出不能把“理先气后”简单地看作时间先后问题,却是他的发挥,“不是今日有了理,明日才有气”。只有从“等级”和“层次”两个概念上来研究才能明白“理先气后”的道理。“论等级”是何意呢?这就是说,理与气的关系不是时间先后的问题,而是在本质上就不是一个等级上的概念。“理”相当于“道”,而“气”相当于“器”,前者属形而上,后者则属形而下,理气关系如同道器关系,是形上与形下的等级关系。从等级上说“理”生“气”,“气”不能生“理”。这是“理先气后”的一层含义。另外,“理先气后”还有一层含义,即与上述等级相联系,“理”与“气”原本不在一个层次上,“理在先,气在后”这是从层次上说的。“理”是“气”的本根,“气”由“理”派生,“理生气,气不能生理”,离开了“理”,天地间就无“气”可言,“气”依赖于“理”而存在。李光地以上关于理与气存在着“等级”和“层次”两层含义的论述,与前人不同的是,他一方面坚持“理先气后”的朱子理本论;另一方面,他又进一步说明理与气并非是毫无关联的,恰恰相反,“气”一开始就依存于“理”,并且始终依存于“理”而存在。

关于“气”依存于“理”,李光地在其著作中单列《理气》篇予以论证。首先,他对“理”与“气”的含义分别作出了解析:“气也者何也?阴阳、动静、明晦、出入、浮沉、升降、清浊、融结,盈乎天地之间,而淆以降命。”[13]李光地认为,天地间凡是物表现的动静、浮沉、清浊等种种状态,即谓之“气”,“气”充满了天地间,似乎“而淆以降命”,是天之所命,“气”本于天。如此说来,是否“气”是天地唯一的存在呢?离开“气”还有“理”的存在吗?李光地的回答十分明确,天地间不但有“气”的存在,而且还存在着“气”赖以依存的“理”。何谓“理”呢?“夫阴阳、动静,振古而然也,至于今不异也……浮沉、升降、清浊、融结,振古而然也,至于今不异也。”[14]李光地认为“气”流迁变化所表现的古今不变的种种有序状态即“理”,“不异之为常,有常之为当然,当然之为自然,自然之为其所以然”。“气”在流迁中遵循着有规则的变化,“常”“当然”“自然”“所以然”即“理”,换言之,“理”是规律,是法则,是世界的本体。正因为“理”具有宇宙本体的意义,所以自古以来古圣先贤即把“所以然”等称之为天、道和理。“是故皋陶谓之天,伊尹谓之命,刘子谓之天地之中,孔子谓之道,谓之太极,程子、朱子谓之理。”[15]古人把当然、自然、所以然谓之天、命、中、道、太极、理,这是从宇宙本体上来立论,历来思想家把太极、道、理作为宇宙本体而论及。那么,如何理解“天”与“中”也被作为理本体看待呢?李光地的回答是“气者理之用也,气行而不离乎理,则专言理可也”[16]。这就是说,“天”并不是神学家所尊奉的神,“天”专以“理”言。那么“中”为何也可言之为“理”呢?李光地认为“中”不是《中庸》所指的“不过不及”,而是具有“天下之本也”之义。其实,把“中”作天下之大本,这并不是李光地的发明,早在元代,理学家许衡即有论及,许衡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李光地本先儒之说,也把“中”与天、道、太极、理相提并论,赋予“中”本体的意义。总之,李光地从理论上揭示了“气”和“理”的内涵。如此论述,这在清初理学家中实为少见。

不仅如此,李光地还进一步论证并阐发了“理”与“气”的地位和所处的关系。这主要体现在他把程子的道器论与朱子的理气论作了比较研究。他说:“程子之论道器也,曰道上器下,然器亦道也,道亦器也。朱子之论理气也,曰理先气后,然理即气也,气即理也。是二说者,果同乎异乎?今于程说则韪之,于朱说则疑之,其疑之何据?曰理气一物也,而朱子二焉,一物并有也,而朱子后先焉。”[17]李光地认为关于“理”与“气”的关系,存在着两种说法:一种是程子的道器论;另一种则是朱子的“理先气后”论。对此两种主张即“二说者”,究竟“同乎”,还是“异乎”,理学家有不同的看法,“今于程说则韪之”,对程子道器论多持肯定态度,以为正确,对朱子理气论则持怀疑态度。“其疑之何据”,“理气一物也,而朱子二焉”,也就是说,有人认为理气是一物,“理”即“气”,“气”即“理”,而朱子却说“理先气后”,这岂不是把“理气一物”一分为二了吗?这就是怀疑和反对朱子“理先气后”的主要依据。李光地对此予以反驳:“理者生物之本也,气者生物之具也。由此观之,道器安得谓无上下?阴阳有始终,天地有始混辟,而其性终古不移,故混兮辟兮,终则有始。由此观之,理气安得谓无后先。”[18]在李光地看来,“理者生物之本也,气者生物之具也”,就是说宇宙的万事万物是由“理”派生的,“理”是宇宙的总根,是宇宙的本原,“气”只不过是“生物之具”而已。由此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道器安得谓无上下。”这是对程子的道与器即形上与形下的肯定,程子道器说与朱子理气论本质上是相同的。上述“阴阳有终始”是指“气”,“阴阳者”即阴阳二气也。李光地根据“易生太极,太极生两仪”,说明“气”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但“性”(理)不一样,“终古不移”,“理”作为宇宙本体,它从来就有,永恒不变,是宇宙一切事物发生的本根。“由此观之,理气安得谓无先后”,从宇宙本原上说应是“理先气后”。(www.chuimin.cn)

值得注意的是,李光地不仅认为程子道器论与朱子的“理先气后”论不矛盾,而且还指出程子的“然器亦道也,道亦器也”与朱子的“然理即气也,气即理也”,其本意亦同。他认为程子的道上器下与朱子的“理先气后”,“上下先后,皆非判然两截”,即不能把道与器、理与气看成是上下先后毫无联系的两截。李光地认为如果无“理”,缘何有“气”;反过来说,如果无“气”,那么“理”就无缘可见,“理”势必会沦为释氏之空无,即为不可捉摸的虚幻。这就是程子“器亦道,道亦器也”,或者说“理即气也,气即理也”的真谛,亦即“一而二,二而一”的本意。总之,程子的道器论与朱子理气论的表述虽有不同,但本质同一。李光地说“今于程说则韪之,于朱子说则疑之”[19],这是不对的,正确的结论应是:理与气“虽无位,不得不有上下,虽无时,不得不有后先”。知此谓之知“道”,明此谓之明“理”。

另外,为了进一步说明朱子“理先气后”而确立“理”本体论,李光地别出心裁地提出“大凡道理不明白处,即以人身验之”,这就是说,不明白“理先气后”的大道理,可以从人的亲自体验中得知。所谓人身体验,即从《中庸》的已发与未发中体验。《中庸》所说已发为情,未发为性,李光地认为“情”与“性”体现了“理先气后”的关系。他论述道:“如人之欢欣暴厉者气也,但未有漠然无喜而忽欢忻,恬然无怒而忽暴厉之事。何以有喜?以有仁之理故也。何以有怒?以有义之理故也。喜中乎仁之节,则喜得其理矣;怒中乎义之节,则怒得其理矣。是未发之先,此理本自充满坚实于中,故及其已发,自有条理。明乎此,则知天地虽气化迁流,万端杂糅,亦有不能自主之时,却有万古不变的一个性在。……即谓气滚作一团,其不乱者即理,到底有所以不乱者在。”[20]李光地在此所作论述,似有如下几层含义:其一,人与外物接触即为已发之情,这是“气”的流行所引发的,故谓之气也。为什么已发之情表现为当喜则喜和当怒则怒而不发生错乱呢?李光地认为这是受未发之理的支配和调节的原因。诚如他指出:“何以有喜?以有仁之理故也。何以有怒?以有义之理故也。”一言以蔽之,已发的情感之所以不错乱,是受未发之理的支配与调节。其二,具体地说,在已发之前,“此理本自充满坚实于中”。何谓“中”呢?中者正也,“中”者“达理也”,“理”充满坚实于中,即“理”早在未发时已埋藏心底,处于“中”的状态,“故及其已发,自有条理”,也就是说,“气滚作一团,其不乱者即理”,因为“气”之先有“理”的存在,理是体,气不过是理之用,所以“气”始终受“理”的主导。其三,李光地由此作出结论说:“明乎此,则知天地虽气化迁流,万端杂糅,亦有不能自主之时,却有万古不变的一个性在……到底有所以不乱者在。谓气流行不已,其转折处即理,到底有所以转折者在。”李光地在此所言之“性”,如同上述“性即理”,“万古不变的一个性在”,即指“理”的永恒不变的存在。尽管“气化迁流,万端杂糅,亦有不能自主之时”,由于有不变的“理”存在,气变来变去,但总受“理”的支配。“其转折处即理,到底有所以转折者在”,也就是说,“气”不论如何变化,在“理”的支配下,“自有条理”,即谓“气滚作一团,其不乱者即理”。表面上言及的是《中庸》已发与未发的问题,是情与性的道理,但回答的却是理先气后的论题,把性与情比喻为理与气,以此论证“理先气后”,缺乏哲学的思辨性,在理论上很勉强,但认为人的情感是受一个人内在理智的支配则是人人可体验的。这二者虽无先后之分,但有主次,情感离不开理智的节制。以此言之,这大概是李光地为什么要提出“大凡道理不明白处,即以人身验之”的原因。

综上所述,无论是李光地五十一岁前对笃定气本论的反省,或是从此之后一系列“理先气后”的论述,或是把情与性比喻为气与理的关系,都对朱子理本论极为肯定与推崇,这表明他是理本论者。有什么样的宇宙本体论,即有什么样的道德本体论。李光地的理本论为他推演道体本体论提供了理论基础。众所周知,儒家几乎都以人伦道德为善的化身,认为它是美好的象征。因此,在儒家看来,人伦道德不可能从“气”缘起。“气”被看作形而下之物,“气”往往与私、恶相提并论,如果人伦道德从“气”缘起,那么岂不是人伦道德发生的源头即恶吗?与此相反,“理”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所以李光地由气本论转化为理本论,从理本体推演出道德本体。这也符合哲学与伦理融为一体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