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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理学伦理思想:解析理不离乎气,亦不杂乎气

【摘要】:陆陇其也一样,首先他对以往“理”与“气”的关系进行讨论时追溯说:“理气之辨不难乎明万殊之理气,而难乎明一本之理气。”陆陇其认为“理”与“气”的关系关乎“本末之序”,也就是说关乎“理”为本还是“气”为本的问题,而不是分合先后之间的问题。陆陇其在此所指“今夫盈吾身之内者皆气也,而其运于气之内者理也”,认为“理”与“气”不离不杂。

自宋代以来理学家论及宇宙本体问题时,几乎都要论及“理”与“气”的关系。陆陇其也一样,首先他对以往“理”与“气”的关系进行讨论时追溯说:“理气之辨不难乎明万殊之理气,而难乎明一本之理气。”为什么这样说?在争论“理”与“气”谁先谁后时,“言其合者则以分者为支离,言其分者则以合者为混淆,言有先后则不见其合一之妙,言无先后则又不见其本末之序,此理气之说所以纷纷不一也”。陆陇其认为“理”与“气”的关系关乎“本末之序”,也就是说关乎“理”为本还是“气”为本的问题,而不是分合先后之间的问题。为了说明“理”与“气”之间的关系,他推崇朱子对“理”与“气”关系的论述。“然观朱子曰:‘理不离乎气,亦不杂乎气则可无疑其分合矣。’又曰:‘理气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须说先有是理则又可无疑其先后矣。’”陆陇其的论述很含糊,他一方面称赞朱子说的“理不离乎气,亦不杂乎气”,即认为不存在“理”与“气”的“分合”,“理”与“气”相融一体,“理气之为分为合,一而二,二而一,不离不杂,朱子之论备矣,又何所庸其纷纷之论乎”[4]。陆陇其认为不管“理”与“气”如何“为分为合”,但二者“不离不杂”,“有是理则必有理所会归之处,有气则必有气所统摄之处”。又说“天下未有无本而能变化无方者,未有无本而能流行不竭者”[5],接着陆陇其反躬自问道:“而理气之本果安在哉!”其意是说,天下没有“理”的主宰就不能有规律的变化,同样,天下没有“气”的主宰就不能变化不息。随后,陆陇其以自身的体会作出了回答:“今夫盈吾身之内者皆气也,而其运于气之内者理也。”从表面上看,陆陇其所作的回答,似乎很含糊。但若对此作深入的探究,他似乎旨在说明“理”与“气”不离的道理。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思想中特别是在理学家的思想中,“理”与“气”是一对很重要的范畴,“气”一般都为物质性的“气”;“理”有多义,以“理”作规律者有之,以“理”作宇宙的本原者有之。陆陇其在此所指“今夫盈吾身之内者皆气也,而其运于气之内者理也”,认为“理”与“气”不离不杂。“有是理则必有理所会归之处,有气则必有气所统摄之处”,“理”与“气”则互不统摄,不可合而言之。“今夫盈吾身之内者皆气也”,即指人的形体由气所化生,就理学家的以物质则以气言之而论,确乎如此,人的形体可谓是物质存在的形式。那么“而其运于气之内者理也”是何意呢?如果物质以气言,那么“理”则以精神言之,质言之,人的形体虽是物质性的存在形式,但此形体受“理”的精神调节与支配。虽然此命题是以陆陇其自问自答的形式提出的,但此命题却反映了人和其他宇宙生命体存在本质区别这一重大理论问题。众所周知,禽兽也是一种生命体,为什么禽兽永远是禽兽,不能与人同类呢?最根本的原因是,禽兽是无灵魂即无精神的物质存在形式,人与此恰恰相反,人虽就形体而言也是一种物质存在形式,但人是世界上所独有的精神存在形式,人是物质性存在(即形体——按)和精神性存在的统一。虽然陆陇其并没有予以明确的说明,但他自觉和不自觉地指出人是物质存在形式与精神性存在的统一。但必须指出的是,陆陇其认为“理”与“气”并不是无“本末之序”的二元存在,在此二者的关系中,“理”是本而“气”为末。陆陇其同清初理学家不一样,他一方面虽以“理”为宇宙本原,另一方面又提出太极宇宙本原说,这岂不是宇宙本原的二元论吗?事实并非如此,陆陇其在理论上绕了一个弯,打通了太极本原说与理本原说的关系,这就是他对理学家的理本论进行的修正,即提出前人所不及的“夫太极者万理之总名也”。陆陇其给“太极”冠以万理之名义,从理论上融通了“太极”与“理”的关系,二者不但不矛盾,相反,“太极”是万理的聚合,“太极”包含“理”。也就是说,既然“太极”是万理之总名,形式服从内容,那么有什么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自不待言。“太极”之所以称之为万理的总名,就在于“太极”涵盖了“万理”的本质属性,这无疑是对程朱理本论进行的重大修正,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