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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理学伦理思想:以敬自持,使心有主宰

【摘要】:张履祥认为“以敬自持”,才能“使心有主宰”,不分心,专精一思,不受“邪念之纷扰”,才能为“穷理”即认识和掌握客观法则奠定基础,所谓“穷理之基”。[39]张履祥认为“持敬”与“穷理”虽有一定的联系,“持敬”对“穷理”产生一定影响,心有主宰自然有利于“穷理”,但二者并不构成因果联系。

张履祥对“敬义夹持”中“义”的深刻人伦道德意蕴,以及义是修养中的重要功夫的阐释,已如上述。那么他对“敬”在修养中的重要作用持怎样的主张呢?这在他《答施龙友》的书信中有完整的记载。首先,他认为“涵养”与“致知”都离不开“敬”。他说:“程子曰:‘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盖穷理以此心为主,必须以敬自持,使心有主宰,无私意邪念之纷扰,然后有以为穷理之基。”[38]从表面上看,涵养与致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张履祥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致知”也离不开“敬”。为什么呢?张履祥认为“以敬自持”,才能“使心有主宰”,不分心,专精一思,不受“邪念之纷扰”,才能为“穷理”即认识和掌握客观法则奠定基础,所谓“穷理之基”。反过来说,“欲穷理而不知持敬”,张履祥认为必然会导致“思虑纷纭,精神昏乱,于义理必无所得”。由此可见,“使心有主宰”,必须“持敬”。

那么“持敬”是否可实现“穷理”呢?“心有主宰”是否一定能达到“穷理”的目的呢?张履祥认为并非如此。他说:“知持敬以养心矣,而不知穷理,则此心虽清明虚静,又只是个空荡荡的物事,而无许多义理以为之主,其于应事接物必不能皆当。释氏禅学正是如此。”[39]张履祥认为“持敬”与“穷理”虽有一定的联系,“持敬”对“穷理”产生一定影响,心有主宰自然有利于“穷理”,但二者并不构成因果联系。在张履祥看来,“持敬”虽使心保存清明虚静,但他认为儒家的“静”是“敬”,不是佛家所渲染的“寂静”即“四大皆空”。总之,张履祥从以上“敬”与“义”两个方面阐发了儒家所秉持的内外结合的“敬义夹持”的修养功夫。(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