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清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儒家学说的天性本质

清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儒家学说的天性本质

【摘要】:“儒者之学本天”,这是张履祥理学伦理思想体系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可谓是传统人伦道德天启论的再版。张履祥虽然未直接论及人伦道德缘起于“天”,但他说“儒者之学本天”,实际上是天启论的主张者。如果将此二者分割,分出先后,这就意味着对“天理之性”即“仁、义、礼、智”总和的伦理纲常的否定。

“儒者之学本天”,这是张履祥理学伦理思想体系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可谓是传统人伦道德天启论的再版。追溯历史,在关于论述人伦道德如何缘起的问题上,古代中国曾流行着几种主张,概括来说,有天启论、神启论。此外,还有心启论。在这几种主张中,尤以孟子的心启论影响最大。张履祥虽然未直接论及人伦道德缘起于“天”,但他说“儒者之学本天”,实际上是天启论的主张者。他说:“先民有言曰‘儒者之学本天’。故道曰天道,德曰天德,理曰天理,以致惇庸则曰天命,致罚则曰天讨。”[3]千百年来,中国古代先贤都将“儒者之学”奉为人学,即认为它是关于做人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学问,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张履祥认为人伦道德非神所授,也非人先天所固有,而是“天”所授。正因为人伦道德缘起于“天”,所以人道也是天道,人之德性,包括支配人的“理”等,亦被称之为“天德”“天理”。不仅如此,人的惇庸(即贤愚)也是天命,人一生中所受到的惩罚是“天讨”,是“天”对人的惩处。总之,一切都是“天”之所命,包括人道社会的一切典章制度等,都只能从“天”那里找到其发生的根源,人伦道德也只能从“天”那里找到其源头。既然如此,那么天岂不是万能的神?检视历史,古代先人一般都对天怀有敬畏之心,自古以来对“天”有各种解释,其中不少是猜测性和直觉的认识。总体而言,有如下几种流行的看法:以“天”为人格神、以“天”为自然之天、以“天”为义理之天。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真正明确地赋“天”以理论上的意义即哲学意义的是孔子。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坚决否定“天”是发号施令的人格神,明确地指出“天”是一种异己的必然性,如四季更替运行一样,毫无神秘意义。此后,孟子及先秦儒家均秉此说。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可见,孔孟儒家已从理论上初步奠定了“天”的哲学意义。

自宋代理学兴起以后,“天”被理学家解释为有多重含义的结构性的总体范畴。理学家朱熹曾对此作出完整表述:“要人自看得分晓,也有说苍苍者,也有说主宰者,也有单训理时。”朱熹认为“天”有三种解释:一是“天是苍苍者”,苍苍之谓天,运转周流不已。这就是说,“天”是一个物质范畴。对此,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在《柳河东全集》中曾有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朱熹所说“苍苍之谓天”大概由此而来。二是“天”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者,是无所不施的万能神。三是“天,理也”。“理”本义是事物发展的法则和规律,但程朱理学家都把“天”与“理”连成一体谓之天理,并引申为“天理之性”,“天理”便成为儒家的道德神学,是“仁、义、礼、智”的总和,即封建伦理纲常。朱熹所举以上关于“天”的三种说法中,理学家所关注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说法。尽管第一种以“天”为自然之天的说法不具普遍性但毕竟有主张此说者,如理学家张载即是著名的代表,他同时坚决否定“天”为人格神。(www.chuimin.cn)

那么,清初理学名家张履祥对“天”持何种看法呢?他与别人的一次关于“天”的对话表明了他的主张。有人向张氏问道:“理出于天?天出于理?”张履祥明确地告诉对方说:“天即理也,有则一时有,本无先后。”[4]这个回答包括多层含义,即“天”不是人格神,也不是“苍苍者”。揭示了“天”的本质含义。张履祥认为“天”与“理”相即不离,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有则一时有”,反过来说,“无则一时无”。询问者提及的“理出于天”还是“天出于理”的问题,实际上是对“天”与“理”一体的分割。张履祥虽未作此说明,但可以看出他实际上坚持的是程朱理学的“天理”观。程朱把“天理”引申为“天理之性”,是“仁、义、礼、智”的总和,即封建的伦理纲常,“天理”由此成为理学家尊奉的道德神学,成为神权和皇权的合法性依据。因此“天”与“理”既不能分割,也无先后可言。如果将此二者分割,分出先后,这就意味着对“天理之性”即“仁、义、礼、智”总和的伦理纲常的否定。除此之外,理学家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也势必成为伪命题而被否定。虽然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的统治,但张履祥对被理学家引申为“仁、义、礼、智”总和的道德神学仍坚信不疑。如果我们要给张履祥作一个时代的定位,那么他仍是一位未走出中世纪的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