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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画面造型的特点简析

【摘要】:充分认识电视画面的造型特点,是摄像人员发挥优势、避让不足、更好地完成造型表现的重要前提。(二)表现运动电视画面再现的是运动的形象,表现的是形象的运动。电视画面表现运动的造型特性使绘画、图片摄影等造型艺术的构图规律在这里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

任何一种造型艺术都有其造型表现的优势与不足,并形成该造型艺术区别于其他造型艺术的不同点。充分认识电视画面的造型特点,是摄像人员发挥优势、避让不足、更好地完成造型表现的重要前提。

(一)表现具象

电视画面在屏幕上表现的形象是具体的、可视的,它不同于文学作品或音乐作品。文学作品或音乐作品是通过抽象的文字符号或音乐旋律来调动人们的想象以塑造艺术形象,而电视画面是通过直观的画面形象作为传递信息的中介来叙述情节、阐述主题和表达思想。电视画面可以更为准确、细致、全面地再现或表现人物的神态、情绪、动作以及景物的形状、色彩变化等用语言文字不容易精确描述的形象。电视画面对具象事物的无间隔表现这一特性,减少了形象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中间环节,使观众能与被表现的事物更直接地接触,容易产生身临其境的现场感,使电视成为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艺术形式。

(二)表现运动(www.chuimin.cn)

电视画面再现的是运动的形象,表现的是形象的运动。可以说,电视画面存在于运动之中,通过电视技术手段和特殊拍摄方法,在人眼视觉范围内不存在运动的地方也能引起运动,如一朵花蕾在瞬间怒放,一粒黄豆在三五钟秒内“扭动”身躯破土而出,一些生活中被看作是静止的物体,在屏幕上可变成生机勃勃的富有变化的不断运动的物体。电视画面表现运动的造型特性使绘画、图片摄影等造型艺术的构图规律在这里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例如在表现主体时,电视画面可以通过被摄主体与周围环境的动静对比来突出主体,即使要表现的主体在画面中只是一个点,只要它与周围物体的运动方向、速度不一致,这个点(被摄主体)照样可以从纷乱的环境中突现出来,而不必仅仅按照传统的构图法则让这个主体在画面占有很大的空间,或处于醒目的位置,或依靠其他陪体构成与之相呼应的格局来烘托,表现运动是电视造型的灵魂。

(三)运动表现

电视画面不仅能够表现运动的物体,而且可以在运动中表现物体,摄像机通过各种方式的运动摄像造成了画面框架的运动,这种运动从视觉上看是画框与整个被摄入画面内的空间发生了位移,画面内的景物由于画框的运动而处于运动中。摄像机的运动使画面内不动的物体产生了运动,使运动的物体更富有动感。这种对被摄景物多景别、多角度、多层次连续不断的表现,使观众的感知和认识更加连贯、完整、细致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