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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云南会馆机构设置及研究成果

【摘要】:一般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包括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察机构,会馆是一个相对有制度、有体系的组织,它也形成了自己的组织机构体系。理事会或董事会下设一名或多名首事、总理或会董和主持僧,他们负责执行、处理会馆具体事务,也是会馆的“领导”。会馆未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

一般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包括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察机构,会馆是一个相对有制度、有体系的组织,它也形成了自己的组织机构体系。

(一)议事大会——权力、决策机构

议事大会是会馆的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会馆的重大事务均需要通过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策或意见,授权相关机构或人员处理。如会泽县江西会馆《万寿宫碑》云:“后五府公议,众等随将田租积金,付僧度势,修理诸事。”[17]可知该馆事务是由同乡大会“公议”后决定的。再如,昆明四川会馆《北川碑》曰:“今我蜀北官商协议,各捐底金□□产茔地。”[18]即是说,该馆置产、捐资等大事均由官商集体议事决定。昆明两月会馆“每年二月、五月、六月,选吉日聚会。必要时另外举行临时聚会”[19],协议事务。

由于议事大会需要多数成员参与,会馆不可能随时邀集众会员开会议事,因此一般都是定期召开议事大会。如昆明县浙江会馆每年召开一次议事大会;布行会馆每年春秋二季弹洞经二次……三月间作财神会,聚餐一次;帽业每年在缨帽会馆弹洞经二次,丝线业每年聚餐一次。[20]行业商人举办类似聚会活动,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聚会议事,处理行业内部的事务,诸如议定行业内部规章、更换行业管理人员、制定行业发展规章等。

(二)理事会或董事会——执行机构

会馆在议事会下设立了理事会或首事会,负责执行议事大会的决策,处理会馆日常事务。(www.chuimin.cn)

理事会或董事会下设一名或多名首事、总理或会董和主持僧,他们负责执行、处理会馆具体事务,也是会馆的“领导”。会馆首事、总理或会董一般由议事大会民主推举产生,他们需德才兼备、公正廉毅,他们的任期没有限制。

如果理事会设立有多名理事或首事,那么每一位首事均需按年轮流负责处理会馆事务,负责会馆事务期间被称为值年理事或首事。如清末昆明四川会馆设有总理两人,董事七人,“每三个月或四个月轮换一人主管馆内事务”[21]江南会馆设有1名总办,3名董事,于“每一年正月十四日、五月十三日、七月八日三次聚会,互相交流,进行种种协议”[22]

一般会馆的首事、总理等均属义务服务,会馆不向他们支付薪水。他们每年需向会馆议事大会报告当年会馆事务的管理和运行情况。

会馆未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