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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旅游环境承载力评价与优化研究:构建和谐发展氛围

【摘要】:避免个别主体的单边强势发展,构建旅游目的地和谐发展的氛围,在公平管理、多利益主体均衡与多赢中实现和谐发展。现有研究成果多以脆弱性的旅游目的地结合单一利益相关者进行研究,缺乏多主体和谐发展框架下的综合性、系统性研究,且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之间存在一定缺陷,这与当今“惠众”“公平”的发展环境不匹配。

旅游需求的激增、资源掠取式开发方式的存在,导致人地矛盾日益尖锐、旅游环境处于脆弱状态,需要和谐发展理念指导旅游开发规划、新的管理模式,以减轻粗放型增长模式为旅游环境带来的压力[140]。旅游活动涉及的主体众多,旅游价值链的高度分散性、竞争性等,均与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环境需求的多主体和谐关系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不匹配性。

“和”强调人在组织中“合意”的“嵌入”,体现了人的主动性与主观性;“谐”突出事物组成要素的“合理”性[141]。“和谐”从系统论角度出发,多指系统在特定情景下根据系统的构成,实现系统目标的过程。

国内外学者把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旅游相关领域的研究,为旅游目的地的规划与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国内研究多集中在概念的引入后定性结论的推演,定量的技术分析不足,缺乏相关研究内容与方法的深入探讨,且研究领域较为狭窄,导致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较小。

可持续发展理论从“惠众”角度分析特定区域内主体的公平性(包括代内主体与代际主体的公平性),促进多主体积极性的提升,有助于多主体在和谐氛围下维护系统质量的提升。

旅游目的地的代内公平强调相关主体或个体在旅游目的地对资源、环境、生存与发展的公平权利与义务。代内公平强调相关利益主体不能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关注弱势群体的需要,单方主体的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代际公平强调关注后续人类种群的发展,关注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当代人的需求不应牺牲下一代的生存与发展,注重多主体需求的适度满足,通过发现与变革旅游环境利用的不合理部分,促进多主体的和谐发展。(www.chuimin.cn)

旅游目的地的发展中,多主体的平等参与、民主决策、公平分享分担等问题值得关注,成为旅游目的地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避免个别主体的单边强势发展,构建旅游目的地和谐发展的氛围,在公平管理、多利益主体均衡与多赢中实现和谐发展。利益均衡的实现强调在多主体之间做出选择,公平是从和谐角度分析,利益均衡则注重未来发展,公平与均衡相互依托,探究利益均衡的途径与实现。

旅游目的地多主体对旅游环境的需求存在矛盾与冲突,伴随着大众旅游的发展,对经济利益过度关注;同时,特定区域内或区域间旅游资源的相似性或者重复性开发、过度开发,旅游发展过程中对经济效益的过度关注,导致多主体需求失衡,多主体之间的不满,致使矛盾加剧。

现有研究成果多以脆弱性的旅游目的地结合单一利益相关者进行研究,缺乏多主体和谐发展框架下的综合性、系统性研究,且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之间存在一定缺陷,这与当今“惠众”“公平”的发展环境不匹配。

面对旅游目的地人地矛盾的日益突出,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和谐视角下对多主体对旅游环境的需求进行分析,寻求解决旅游环境供给与需求矛盾的路径,理论界急需对相关理论进行探究,使旅游目的地多主体在发展中和谐共生、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