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研究在选择研究乐器时,对这些在历史文献中出现较少的乐器仅作选择性释义,以做参照研究之用,重点研究对象还是集中在历史文献记载较多的筝、瑟、琵琶、箜篌此类弹拨类乐器之上。所以笔者将目光聚集在另外一种与琴的音乐属性较为相似的弹拨类乐器上,即瑟。......
2023-10-27
实际上,对于众多名称混淆的历史条目,通过一定的分析和参照,还是可以进行简单的理论推演的。这其中最直接的历史材料就是关于“竹林七贤”之一阮咸的了。《晋书》载:“咸妙解音律,善弹琵琶。”[2]这里的琵琶虽不能确定是何种琵琶,但是通过历史文献检索,也并未发现阮咸演奏胡琵琶的相关历史记载。最重要的是,阮咸乐器的名称直接来源于这位名士。《通典》载:“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项长过于今制,列十有三柱。武太后时,蜀人蒯朗于古墓中得之,晋《竹林七贤图》阮咸所弹与此类同,因谓之阮咸。咸,晋世实以善琵琶、知音律称。(蒯朗初得铜者,时莫有识之。太常少卿元行冲曰:‘此阮咸所造。’乃令匠人改以木为之,声甚清雅。)”[3]虽然在《宋书》已经有关于阮咸乐器的记载,但是其条目仍然在琵琶类别之下。而《通典》是将阮咸乐器单独分类进行说明的。在这个名称概念的分析之上来看《南齐书》这条记载:“上曲宴群臣数人,各使效伎艺。褚渊弹琵琶,王僧虔弹琴,沈文季歌《子夜》,张敬儿舞,王敬则拍张。”[4]褚渊所演奏的琵琶,很大程度上是阮咸。对此,笔者有四点分析:其一,历史文献及图像记载中胡琵琶与琴合奏的材料未曾发现,且两者音律上有很大的区别。而阮咸与琴的合奏是可查的,见“周文矩琴阮合奏”。其二,同样是《南齐书》的记载:“后豫章王北宅后堂集会,文季与渊并(喜)〔善〕琵琶,酒阑,渊取乐器,为《明君曲》。文季便下席大唱曰:‘沈文季不能作伎儿。’豫章王嶷又解之曰:‘此故当不损仲容之德。’”[5]这里所提到的“仲容”乃是阮咸先生的字,同时也可以说明褚渊所演奏的乐器是阮咸之器。是故,《明君曲》便是第一首可考的有名称的阮咸乐器作品。其三,王僧虔是著名的琅琊王氏世家,其政治理念的最具代表性一个方面便是礼乐制度的建设。其曾官拜右仆射、尚书仆射、中书令、左仆射至尚书令。《南齐书》载:“僧虔好文史,解音律,以朝廷礼乐多违正典,民间竞造新声杂曲……非雅器也……僧虔留意雅乐……僧虔与兄子俭书曰:古语云‘中国失礼,问之四夷’。”[6]该记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其在音乐演奏和喜好上的倾向。其四,《子夜》是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为数不多的吴歌。究其名称,文献中记载原为一个女性歌者的名字[7]。但就“子夜”的字解来看,其应该来源于古代时辰历法。而且,历史文献中对于该曲目的记载亦是发生在琅琊王氏的府中。至此,从以上四点可联合推演出褚渊演奏的是阮咸乐器。
对于阮咸形制的判定,由历史文献与壁画造像可得出对其一个基本的认知,即“盘圆柄直”。最无争议的形象可见于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出土的南朝“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的模印砖画像。图中名士阮咸右手持长条状拨子,怀中所揽乐器正是这种盘圆柄直的阮咸乐器。根据后世《初学记》记载,我们可以对这种乐器的尺寸作以了解:“《风俗通》曰:琵琶,近代乐家所作不知所起。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也……”[8]将《风俗通义》的作者应劭所生活的年代的度量标准换算成现在的尺寸,长度约合80.5厘米。[9]而现存最完整的阮咸实物是保存在日本奈良正仓院的两件阮咸,据记载其收藏的年代约为811—822年,其中的紫檀阮咸长100.7厘米,桑木阮咸长100.1厘米[10]。中国现存最早的阮咸实物,是在甘肃武威出土的唐弘化公主墓阮咸残件。弘化公主晚年生活在唐武则天时期(684—704年),在其墓中出土的阮咸柄残件经过测量为28.5厘米[11],但由于是残件和冥器,其尺寸与该时期的阮咸正常尺寸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可对照性(图7)。另外,图像壁画艺术,由于受到板面的限制、创造者的二度艺术发挥等原因,与其时代的实物相比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被考古学家界定为创作于4世纪时期的新疆拜城县克孜尔镇克孜尔千佛洞第77窟中的“奏阮咸图”,其长度为100厘米,音箱直径为30厘米。阮咸乐器在中国造像壁画中出现得极为频繁,尤以敦煌壁画为盛。
图7 唐弘化公主墓阮咸残件
众所周知,抱弹类有柱乐器音律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弦数及柱数。汉唐时期的历史文献资料虽未能详述音位排列,却揭示出阮咸的柱的数量,其被记录时代在217—278年间,“傅玄《琵琶赋》曰:中虚外实,天地象也;盘圆柄直,阴阳叙也”[12]。说明在这一时期阮咸的柱数位十二。但是到唐代,《通典》载:“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项长过于今制,列十有三柱。”[13]此处记录柱的数量变为十三。后世的两唐书都沿用这一说法。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正仓院南仓的“桑木阮咸”和北仓的“唐嵌螺钿紫檀阮咸”均为十四柱(见表2)。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一方面,在中国的乐器演奏中,演奏家有随着乐曲的需要增加柱数的习惯;另一方面,古代乐器的修缮与文献辑录的误抄都有可能造成这种变化。对于柱数的变化原因,只能期待有更多的历史资料发现论证。
表2 历史文献所载的抱弹类有柱乐器的弦数和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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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阮咸乐器的制作材料,史料中记载甚少。由晋代孙该的《琵琶赋》中所载“惟嘉桐之奇生”[14]可判断桐木是其制作材料之一;而虞世南《琵琶赋》载:“寻斯乐之惟始,乃弦鼗之遗事。……慰远嫁之羁情,宽绝域之归志。既而班尔运能,……剖香檀而横列。”[15]赋中提到了制造阮咸所使用的为“香檀”。后世《太平御览》卷九七一载:“《广州记》云:每岁进荔枝,邮传者疲毙于道。汉朝下诏止之。今犹修事荔枝煎进焉。其树自径尺至于合抱,叶密如冬青。木性坚重。其根,工人多取为阮咸槽、弹弓、棋局。”[16]可见“荔枝木”也是制作阮咸部件的材料之一。又有《唐语林校证》载:“相思子即红豆之异名也。其木斜斫之则有文,可为弹博局及琵琶槽。”[17]这里的红豆木也可以用来制作琵琶部件,加之正仓院的两件阮咸制作材料紫檀与桑木,综合分析,制作阮咸的材料均是密度较大、质地坚硬的材料,而孙该《琵琶赋》中所记载的桐木很可能是做面板使用。桐木质地较软,密度相对较疏,有着良好的透音特性,且古代其作为乐器材料使用的记载也不仅仅限于阮咸,这一使用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
历史文献对于古代乐器演奏法的记载十分有限。在阮咸方面,主要有右手持拨演奏和手指演奏两种方法。前文提到,阮咸与胡琵琶在唐代之前混称“琵琶”,此二字的来源就是这类抱弹乐器的演奏手法。据《风俗通》载,“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18]。然而后世的演变结合文献和图像资料分析其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右手指弹的演奏方法,在后世的历史材料当中可以得到印证。《初学记》载:“晋傅玄《琵琶赋》:素手纷其若飘兮,逸响薄于高粱;弱腕忽以竞骋兮,象惊电之绝光。飞纤指以促柱兮,创发越以哀伤;时旃搦以劫蹇兮,声撽耀以激扬。”[19]根据抱弹演奏习惯分析,这篇赋前四句描写的应是右手的演奏状态,在演奏过程中右手多半由手腕与手指控制其艺术表现中的强弱快慢。而后四句直接揭示的是左手按弦,即“促柱”,并由其控制音乐风格的变化。据此赋中“素手”一词可判断其右手演奏法为指弹。又有《唐语林校证》卷八载:“李匡乂云:《晋书》称阮咸善琵琶,是即是矣。……而今阮氏琵琶,正以手抚,反不能占琵琶之名,失本义矣。”[20]这同样说明了在该时期的历史发展中,阮咸有指弹的演奏方法。而在新疆克孜尔石窟第77窟壁画上的“奏阮咸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乐者手中持一个拨子,类似的演奏方法还有前文所提到的南朝“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的模印砖画像所呈现的持拨演奏状态描绘。事实上,拨弹和指弹的问题同样存在于胡琵琶这种乐器上,后文亦会详述。
阮咸的曲目除去上文所考证的《明君曲》之外,在汉唐时期,并没有其他的曲目名称可以考证。虽然后世《宋史》《崇文总目》都有记载阮咸谱集的存在,但其当时已经不可考辑录者和年代,且又未流传下来,所以相关曲目并无可考性。历史文献在阮咸演奏者方面,在这一时期同样受到阮咸与胡琵琶名称混称的影响。[21]根据上文的分析,晋代的阮咸确实是演奏这种乐器。除此之外《初学记》卷十六乐部在记载分析为阮咸条目之后指出该乐器的演奏者有朱生:“傅玄《琵琶赋》曰:中虚外实,天地象也;盘圆柄直……古之善于弹琵琶者,有朱生(见《傅子传》)、阮咸。(见《竹林七贤传》)”[22]而朱生弹阮咸在《晋书》中亦有记载:“朱生善琵琶,尤发新声。故傅玄著书曰:‘人若钦所闻而忽所见,不亦惑乎’?设此六人生于上世,越今古而无俪,何但夔牙同契哉!”[23]这两条史料均引傅玄所言,所以可以推断朱生是这一时期演奏的琵琶类型为阮咸乐器,而且技艺十分高超。这一时期相关记录显示阮咸演奏者还有张隐耸、红线女和王绍孙,如《乐府杂录》中载:“阮咸,大中(公元847—860年)初,有待招张隐耸者,其妙绝伦,蜀郡亦多能者。”[24]《太平广记》载:“唐潞州节度使薛嵩家青衣红线者善弹阮咸,又通经史。”[25]《全唐诗》载:“潞州节度使薛嵩有青衣,善弹阮咸琴。”[26]《图画见闻志》载:“唐德州刺史王倚之子绍孙博雅好古,善琴、阮。”[27]
汉唐时期正是“胡琵琶”传入并逐渐在中原发展的重要阶段。阮咸的发展受到了胡琵琶的剧烈冲击和影响。在丝绸之路沿线的众多壁画中,大大小小绘制着数量颇丰的类阮咸乐器。但是这些乐器的形制大小不一,而且还有“曲项”“凤首”“花边”等各种造型,均有待更详细的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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