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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的历史与流变叙述

【摘要】:汉唐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关于非固定音乐体裁组合用乐下的弹拨乐器组合的记载十分有限,仅见于部分人物叙述以及文学作品中。[57]可见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原固有乐器的组合状态。综上,由于非官方系统弹拨类乐器组合形式存在很大的自由性,所以单就散见在汉唐时期的有效历史文献中的记载来看,很难整理出其流变的脉络。在这一时期,其被广泛地使用在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中。

汉唐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关于非固定音乐体裁组合用乐下的弹拨乐器组合的记载十分有限,仅见于部分人物叙述以及文学作品中。这其中还有大量的非场景性的文学性描写和传说托古之句。所以当剔除了这部分内容之后,所剩无几。另有一部分史料虽然记载的是弹拨类乐器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合作,却与本研究的论题有着密切的关系,部分辑录如下:

《南齐书》记载了琵琶与琴合奏的场景,并且所和之歌为著名的吴歌《子夜》:“上曲宴群臣数人,各使效伎艺,褚渊弹琵琶,王僧虔弹琴,沈文季歌《子夜》,张敬儿舞,王敬则拍张。”[42]

北齐书》记载了胡琵琶与笛的合奏场景:“后周武帝在云阳,宴齐君臣,自弹胡琵琶,命孝珩吹笛。”[43]另记载了琵琶与胡舞合作的场景:“帝于后园使珽弹琵琶,和士开胡舞,各赏物百段。”[44]

《周书》有记载琵琶与百兽之舞合作的场景:“及酒酣,高祖又命琵琶自弹之。仍谓岿曰:‘当为梁主尽欢。’岿乃起,请舞。高祖曰:‘梁主乃能为朕舞乎?’岿曰:‘陛下既亲抚五弦,臣何敢不同百兽。’”[45]

旧唐书》有记载琵琶与歌合作的场景:“隋开皇末,为太子洗马。皇太子勇尝以岁首宴宫臣,左庶子唐令则自请奏琵琶,又歌《武媚娘》之曲。”[46]还记载了箜篌与琵琶合奏的场景:“监军李大宜与将士约为香火,使倡妇弹箜篌琵琶以相娱乐,樗蒱饮酒,不恤军务。”[47]

新唐书》有记载琵琶与诸乐合奏的场景:“贞元初,乐工康昆仑寓其声于琵琶,奏于玉宸殿,因号《玉宸宫调》,合诸乐,则用黄钟宫。”[48]

李德林的诗《相逢狭路间》中有记载筝与缶合奏的场景:“小妇南山下,击缶和秦筝。”[49]

张籍的诗《祭退之》中有记载琵琶与筝合奏的场景:“公既相邀留,坐语于阶楹。乃出二侍女,合弹琵琶筝。”[50]

白居易的诗《咏兴五首·小庭亦有月》中有记载琵琶与笙合奏的场景:“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51](www.chuimin.cn)

刘言史的诗《王中丞宅夜观舞胡腾》中有记载琵琶与横笛合奏的场景:“跳身转毂宝带鸣,弄脚缤纷锦靴软。四座无言皆瞪目,横笛琵琶遍头促。”[52]

王建的诗《白纻歌二首》中有记载瑟与白纻舞合作的场景:“城头乌栖休击鼓,青娥弹瑟白纻舞。”[53]

白居易的诗《题西亭》中有瑟与笙、竽搭配使用的记录:“此宜宴佳宾,鼓瑟吹笙竽。”[54]

郑畋的诗《题缑山王子晋庙》中有瑟与箫搭配使用的记录:“湘妓红丝瑟,秦郎白管箫。”[55]

王建的诗《宫词一百首》中有记载筝与箫合奏的场景:“玉箫改调筝移柱,催换红罗绣舞筵。”[56]

通过上述历史文献可以看出乐器本身之间的组合以及其与其他艺术形式之间的组合使用,这不仅可以呈现该时期的用乐场合和音乐表现形式及习惯,还可以通过对涉及该场合的参与者进行身份考证看出其对待不同乐器及音乐的态度,从而进行综合比较研究。《南齐书》中所记载的褚渊演奏阮咸琵琶与王僧虔演奏琴为歌曲伴奏的形式,是南方吴歌的一般表演状态,而《子夜》所属的吴歌系统被后世隋代一并收入清乐一部中,被视为“华夏正声”。[57]可见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原固有乐器的组合状态。而从《北齐书》中所记载的后周武帝和北齐权臣祖珽所演奏的乐器与场景来推断,这又是一种胡乐的演奏状态呈现。至于两唐书中所记载的琵琶与“武媚娘”、琵琶与箜篌乐器,就不太好判断其具体所呈现的是中原音乐还是西域胡乐了。因为隋唐时期,胡乐已经大量地涌入中原,在没有相关背景资料的前提下,非官方的娱乐形式存在很大的自由性,很难判定其音乐风格属性。

综上,由于非官方系统弹拨类乐器组合形式存在很大的自由性,所以单就散见在汉唐时期的有效历史文献中的记载来看,很难整理出其流变的脉络。其或受限于音乐表现形式,如:与《子夜》合作的琴、阮咸,为胡腾舞伴奏的琵琶、横笛;或用于日常的娱乐,自由即兴组合。在这一时期,其被广泛地使用在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