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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音乐教育:探索中西音乐史的诗意对话

【摘要】: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是在笔者连续十多年担任高校音乐专业“中外音乐史”课程教学过程中,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一个经验总结与理论凝练。学校音乐教育也是国民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校外相结合,为总体的国民文化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这就是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一)“大音乐史观”的基本结构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的实践途径,在于首先形成一个稳定的技术架构。

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是在笔者连续十多年担任高校音乐专业“中外音乐史”课程教学过程中,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一个经验总结与理论凝练。其又与笔者长期执着的研究方向——国民音乐教育,紧密关联在一起。

所谓“大音乐史”观,是将古今中外音乐发展史的平面线条、纯文字知识点与叙述对象的技术实践形态(包括技术实践本身)有机地统一起来,让音乐史课程的学习者通过对各章节代表性作品的技术实践,结合相关理论的研究性学习,在时机成熟的前提下,还要努力尝试“工夫在诗外”的开拓,促成对于音乐史知识稳定、全面甚至创造性的认识。并把这种由点到面的教学模式,援引到面向全体国民的国民音乐教育工作中来,针对不同的人群,制订不同的教学方案,实行分类引导,灵活运用,通过群众文化活动等各类有效途径,让国民自觉地从历史文化的高度来实践和领悟音乐艺术的分量,实现国民音乐教育品质的提高。学校音乐教育也是国民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校外相结合,为总体的国民文化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这就是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

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的实施,将努力进行中外音乐史课程的专业和文化内涵与技术张力的建设,优化传统的属性定位,拓展课程基础容量,整合音乐学学科各类专业优质资源,从量和质两方面来根本性地打造其应用性的课程形态及基本形象——这一提法,与传统史论课程建设的理论导向并不会存在太大的出入,因为传统从来都是讲求知行统一的,其对于基本属性进行建构与维护的努力天经地义,而适应今天的发展需求,传统的这些积淀实质上正是对于人们开展各类改革的激励。

(一)“大音乐史观”的基本结构

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的实践途径,在于首先形成一个稳定的技术架构。笔者在长期从事音乐专业学生的中外音乐史论课程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尝试各种教改新路子,前后经过整整十年的积淀,初步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教学改革路线图”。

该路线图由“主体理论板块、主体技术板块、关联板块”三个系列综合而成,以课堂教学为基础,舞台实践、社会调查与服务、田野采风与考古、各个单元的理论与技术技巧比赛为支点,统合性的“音乐周”或“音乐节”为目标。凡作为比赛形式来实施的项目,各个班级和学生团体甚至是个人,必须根据每学期音乐周的总体计划和各自的特点,从开学第一周即着手安排初赛,初赛一般在班级内部进行,如果是针对学生团体和个人,则应设立相对应级别的评委会来组织初赛。复赛在每个年级的层次来进行,年级评委会可配备专业理论教师和专业技能技巧的教师。最后的决赛,即在音乐周举行,评委会应安排老中青相结合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技巧的教师来担任,为增强赛事的规格,可以外聘专家评委。采风、社会调查等在田野实施的项目,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其准备工作主要是指定专业书籍的学习和田野工作前期规划书的写作。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还可以面向校外,举办邀请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史课程“教学改革路线图”作为“大音乐史观”的基本载体,在基本细目的有序编制基础上形成了如下的一个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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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才培养的目标,初赛与复赛的形式可以广辟渠道,丰富多彩。单举其中的一项稍作说明,比如“中外音乐史课程全学期教学任务分片包干”这一既是基础又是核心的单元,就可以在额定人数、时间、任务的前提下来进行多样化设计,可以采取课堂辩论赛、知识抢答赛、音乐会、谜语大赛、“三句半”接力赛等途径来达到知识的巩固性掌握和能力的提升。因限于篇幅,此处不呈示初赛与复赛的基本架构图,笔者仅对最终的音乐周日程设计来展示个人的一个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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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主要是为春夏季节制订的方案。还有歌舞曲艺、戏曲、歌剧、音乐创作、学术论文、音乐教育学、谜语大赛、音乐文学(在此主要是指歌词的创作与朗诵比赛而非指“音乐文学文献法”)、复调配器、交响音乐体裁的比赛,可以按照上述设计放到另外的学期来做。

“大音乐史观”的“教学改革路线图”依托于专业音乐院系的全日制课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的好的做法的强化与系统化。在学生素质普遍较高的时期,总体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如果能够配置上良好的机制支撑,就可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好的效果。反之,落实起来就会存在很多的困难。问题是,即使是在传统的所谓“精英教育”时期,常态性的“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也是不容易实施的。主观原因姑且不论,客观上,“精英教育”氛围下的单元纵深是很自然的追求,经历各个单元的纵深之后的学生,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实践活动中,一般会呈现出一种自然良好的综合素质。这种多课程自然整体联动也许参差不齐,但它所创造的效果却是层次分明而又有力度的,它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块目标高地,大学教育的任务至此基本完成。而在“大众教育”的环境之下,“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实施就更加困难。因生源质量走低,传统教育的单元纵深模式不得不很大程度转向基础普及,理论课程与技术课程无法有效实现较高质量的纵横流动,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实践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往往达不到应有的标准。

前者,因具备了多课程自然整体联动的基本能力,而使得学习的个案和全局均有潜力挣脱单元课程的羁绊,实现有机融合。但正如上述所分析的客观原因,再加上复杂的主观原因,要实现常态性的“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是缺少驱动力的。至于后者,那就更难以实现了。简而言之,笔者所谓常态性的“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意在探索构建音乐教育文化的路子,通过有效整合传统教育成果和当下环境中的一些正向动因,首先在专业音乐院系,进而走出校门面向大众,让优秀的音乐成果在宽口径的国民音乐教育工作中迈开文化创建的旅程。

(二)从“大音乐史”教学到国民音乐教育(www.chuimin.cn)

基于上述,在此将问题向前推进一步:笔者提出“大音乐史观”,最终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与音乐教育文化相对而言的是音乐教育的工具化,后者瞄准的是一些急功近利的目标。在专业音乐院系这样的层次,单元课程教师基于一些并不那么纯粹的复杂原因,对各自“责任田”的投入与产出往往是参差不齐的。可一旦上升到文化的高度来讨论问题,单元课程教师作为引领者、开拓者和互为协调者的主体作用就必然彰显,他们的投入与产出必须是纯粹的、对等的、平衡的和尽可能力争上游的。当教与学都成为各自环节的主人翁,以此树立为一个良好的传统,教育就成为文化了,人才培养、教与学的关系,才有望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而这,恰恰是音乐艺术教育本质上的一种方向性,它凝聚智识,使得志同道合者团结一心,让音乐的艺术水准和人文价值水涨船高——通过这种优良美育环境的“光合作用”,促成人与音乐、人与人、人与育人环境的和谐共融与整体的发展进步。

笔者认为,这一过程,是高等学校音乐院系音乐教育应有的担当,是音乐教育本身内在文化属性的基础实践途径。这也正是笔者要在专业音乐院系这样的层次提出常态性的“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的根本原因。

常态性的“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起点在专业音乐院系,在这一层次完成基础建设,夯实源头储备之后,必然要面向更加广阔的服务社会的大舞台。在面向全体国民这样的层次,“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的多课程自觉整体联动,自然而然就转换为各相关储备知识的自觉整体联动,所谓“各相关储备知识”,它是以音乐各个技能门类的表演实践为中心,既有音乐理论的,也有文学、戏剧美术民俗影视杂技等这些门类的技术元素与理论知识的参与——这是国民音乐教育的根基,也是国民音乐教育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属性的要素前提。显然,这一转换过程并非简单地学以致用,而是从学院式的音乐教育向宽口径的科学的国民音乐教育的上升运动,它不仅担负着对于传统的改造与优化的重任,更在于培植国民文化土壤,培养创新精神。

从课堂内外到校园内外,从“大音乐史观”之“教学改革路线图”到“国民音乐文化”之“国民音乐教育发展与改革路线图”,是音乐艺术价值充分实现的必由之路。从小单元转向大社会,“大音乐史观”原有的内涵与外延必经解构与重构,其精神实质与基本走向却必定是一以贯之的。与校园内的课程建设所秉持的教育规格一样,面向全体国民的音乐教育的工作原则与方法更具有明确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树立起来的建筑必将是健壮的,充满人文光辉的。

(三)国民音乐教育文化属性与“大音乐史观”

与传统形成重大区别的是,“大音乐史观”与国民音乐教育中均以音乐的技能技术教学作为基本的起点,以实践融合理论的方法作为抵达目标的基本途径,目标就是要打造一个优质的音乐文化生态圈,而绝非“为技术而技术”,或“为理论而理论”。换句话说,“大音乐史观”与国民音乐教育,其本身的天然的文化属性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上述曾提及的在人群与社会中发挥其“光合作用”的效能,建成音乐艺术文化的精神家园。笔者曾在2013年出版了学术专著《国民音乐教育论》,即是围绕这一目标所展开的一个初步的探索。

且看下面这一段来自刁培萼先生主编的《教育文化学》中的文字:

人文主义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在增进个人的自由、价值、尊严及统整,因而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重视文学、艺术、历史、宗教哲学语言学法律等课程,重视学习者的学习方式、经验、情感及自我世界的关系。当下,人文主义之所以重新被重视,正是人们试图以此来统整文化、平衡社会、减轻人们之间的疏远感,以适应未来高科技文明所带来的刺激和挑战,因此,它的重新崛起是有其深刻社会背景的……怀特海主张学校教育应包括三大类课程:即人文课程、科学课程与技术课程,他认为各门课程虽都有其侧重点,但绝不是说某一门课程只给学生普通陶冶,而另一门课程只给专门的知识,实际上它们都是密切关联的……值得指出的,怀特海作为区别其他教育理论家的特点,就是从美学角度看待教育的。他认为艺术感和美感是充满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没有美,就不称其为世界,“世界的目的就是创造美”,而艺术和美感能扩大人的感官世界,使人对事物的价值有清楚的认识,独特的判断,从而形成鲜明的个性。怀特海对西方社会盛行的科学主义、物质主义以及功利主义倾向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迫切要求学校加强艺术和审美教育。而爱因斯坦指出:“只教给人一种专门知识、技术是不够的,专门知识和技术虽然使人成为有用的机器,但不能给他以一个和谐的人格,最要紧的是人要借着教育得到对于事物及人生价值的了解与感觉,人必须对从属于道德性质的美和善有亲切的感觉,对于人类的各种动机、各种期望、各种痛苦有了解,才能和别的个人和社会有合适的关系。”

此段文字道出了教育的真谛,教育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人与社会的爱、善、智慧的和谐成长。作为人文主义教育中艺术大类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自身也必须按照教育基本规律来解决陈年积弊,才能担当重任。无论是校内课改的“大音乐史观”还是面向社会公益的国民音乐教育,都不应该是单纯奔着技术技能或者理论去的。从一开始,技术技能和理论就如影随形。但这还远远不够,它的重点是个人与社会的自内而外的自我完善和共同完善与发展,通过对音乐文化价值的常态性的深刻认识和自觉建设来实现音乐文化生态的良性循环。所以,“大音乐史观”中的教育和国民音乐教育中的教育,其本质上的目标任务如同一个梯级链,前者,是培养具有音乐文化自觉的人才,后者,既是前者的一个重要方向,又为前者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引领和宝贵资源。无论校内还是校外,也不论普通者还是精英,人们都是平等的主人翁式的积极参与者——而最令人欣慰的理由应该是,他们均遵从了内心的需要——唯有抵达这样的阶段,才是文化生态业已培植成形的基本标志,也是“大音乐史观”教育和国民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正向外显的重要标志。

(四)结 语

基于国民音乐教育的“大音乐史观”,是笔者继2013年出版的学术专著《国民音乐教育论》的立论方向所展开的立足于实际应用的第一步探索。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围绕着理论拓展与人才培养这两个方面来做的,为此,在2014年,笔者成功申报了湖南省教育规划课题《国民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与实践途径研究》,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借助高校专业教学这一平台来完成一些前期的基础准备工作,为国民音乐教育“可行性研究”中的技术构想开展前期试验,筛选有效样本。笔者认为,中外音乐史论这门课程,包罗万象,其对音乐领域所有门类的研究秉持着一种必要的客观深度、总体平衡和恰当的凝练。除此之外,它还必须综合历史学、教育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知识精髓,符合其科学性的基本规律。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大音乐史观”,并付诸实际的教育教学行动,完成对于传统的改良,这对于宽口径的国民音乐教育来说,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切入点。笔者在高校音乐史论教学岗位上已有十多年的时光,一直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探索,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路磕磕绊绊,种种困难恰恰印证其有空间。论及这个,意在呼吁更多有志之士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果其然,则国民音乐教育的成功必将希望在前。

刊载于2015年第12期《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