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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责任类型及行政处分与处罚

【摘要】:(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1.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两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一)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1.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两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分,也叫纪律处分,是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等。

(2)行政处罚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包括:

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行为罚:包括没收或取消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或资格;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撤销教师资格;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人身罚:行政拘留(最高限期为15天)和劳动教养(期限为1—3年)。

这4类处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并处。(www.chuimin.cn)

2.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实施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也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