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盲人柔道竞赛规则介绍+最新残奥会规定

盲人柔道竞赛规则介绍+最新残奥会规定

【摘要】:男子比赛时间为5分钟,女子比赛为4分钟。与IJF关于教练的规定相反,在比赛的全部过程中教练可以给运动员做出提示和指导。比赛场地的规格如同IJF规定的为尺寸最大的比赛区为10米×10米,安全区为3米的场地。在离比赛场地的区域1米的距离不能有任何物体,以免运动员碰撞。主裁判与边裁应检查确认榻榻米的表面符合IBSA柔道规则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规定。

1.1 比赛场上由一名主裁和两名副裁配合执裁。这一点很重要,以此确保在比赛过程中为盲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1.2 比赛场上的裁判席上有一名裁判或一名组委员成员负责提供比赛录像

1.3 国际盲体联技术官员或者裁判长在比赛场上出现错判需要纠正或者当他们认为有必要或者当比赛出现特殊情况时,将对比赛进行干预。

2.1 一本:只有当施技方使用技术使得对方的背部实际接触地面时可以考虑给予更高的得分,没有实际接触地面(倒地是由于翻滚造成的)不可能考虑给一本。

2.2 如有在地面上做桥的动作的情形都可考虑给予一本的得分(考虑参赛者的安全)。

3.1 金分加时赛不再有时间限制(判定已取消)。男子比赛时间为5分钟,女子比赛为4分钟。

3.2 如果比赛进入金分赛时,首先得到消极指导的一方输掉比赛,或者首先使用技术得分者赢得比赛。

4.1 比赛过程中有3个消极指导的处罚,第四次判罚为罚下赛场(3次警告,再次的判罚为取消比赛资格)。

4.2 只有技术得分(从“有效”的分值开始)可以在得分显示器上显示。一方选手得到消极指导,另一方不得分。

4.3 比赛结束时,如场上比赛比分相同,得到消极判罚较少的一方选手获胜。

(裁判做出的所有的判罚情形,将从比赛开始的姿势开始)

禁止动作:

• 用双手打开对方的手、腕、小臂或者袖子;

• 如果一方其中的一只手在自己的柔道服上,不认为是打开;

• 用自己的膝部打开对手抓在袖子部位的抓把;

• 用击打动作打开对手的抓把;

• 抢手过程中用身体控制对手而没有实质性的进攻动作;

• 用一只手或两只手锁住对手而没有任何进攻的意识;

• 交叉抓握应立即攻击。抓握腰带和单侧抓握同理;

• 挡/护住自己的衣领防守;

注:如果选手松开抓握,裁判应立即暂停比赛。

• 不快速抓把或不让对手抓握的选手;

注:如果选手松开抓把,裁判应立即停止比赛。

• 用直接正面的抓握动作(熊抱)抱住对手做抛摔动作;

注:当运动员至少有一只手抓握把位是,可以使用抱的抓握动作。

• 运动员有一只手抓好了把位,不允许对对方做出推臂的动作,因为这样的话对手将无法用另一只手抓握他的袖子;

注:要给予盲人运动员足够的时间做准备开始的动作,还要考虑(B1)盲人运动员的情况。

• 退出比赛场地。

这时,主裁判将走到比赛场地的中心并宣布退场,选手此时调整好自己移动的方向。如果主裁判还没有宣布退场,选手自己擅自走出比赛区域,选手将受到指导的处罚。

新IJF规则在离场地边缘1英尺~2英尺时的规定,不适用于IBSA。

裁判宣布运动员退场时,选手不尊重裁判口令没有鞠躬施礼就退出比赛场地,将得到指导的处罚。

注:请给予选手足够的时间去调整方向退出场地,对B1级的盲人选手予以关照。

与IJF关于教练的规定相反,在比赛的全部过程中教练可以给运动员做出提示和指导。

选手在站立摔的过程中,使用所有的进攻动作或反攻动作时,抓握对方腰部以下部位。选手无论是在进攻或是防守时,比如攻防结合、阻挡、反攻或是从站立姿势进攻进入地面进攻,使用双手或双臂抓握搂抱对方腰部以下部位都将按IJF官方制定的关于取消比赛资格的条款给予处罚。

注:当选手双方处于明显的寝技状态或者投技动作已经停止时,可以抓握腿部。(考虑照顾B1选手,盲人选手在出于自身保护或者是在失去身体平衡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考虑)

主裁判和边裁有对于场上出现的不尊重柔道精神的运动员给予判罚的权利,同样也要对特别是视力残疾为B1的柔道运动员的安全予以保护并维护他们的利益。

5.1 使用固技10秒钟得分为有效,15秒钟得分为技有,20秒钟得分为一本。

13~18岁选手可以使用关节技,采用与青少年和成年人相同的规则。

5.2 运动员在比赛场地区域以内施用关节技和绞技时,即使在使用动作的过程中出了比赛区域,只要裁判认为所使用的技术动作有效,就应保持原动作继续比赛。

注:在使用寝技技术的过程中,另一方选手使用固技、绞技或者关节技等的连续动作反而控制住了对手,即使出界也应判为动作有效。

5.3 裁判喊固技状态开始时是在界内的,固技进行中即使出界也应继续。

5.4 禁止选手用自己或对方的腰带、衣襟或者直接用自己的手指做绞技动作。

当进入榻榻米区域,运动员须同时步行到比赛区入口处,彼此向对方鞠躬行礼后进入赛区。

注:在比赛开始与结束时,选手不允许在榻榻米上做出与宗教有关的动作、姿势和手势。

按照国际盲体联的检录规定检录。

比赛场地的规格如同IJF规定的为尺寸最大的比赛区为10米×10米,安全区为3米的场地。当有两块场地连接在一起时,安全区为4米。安全区和比赛区的颜色应该有很强的色差。

在比赛场地的中央相距1.5米的地方,用长度大约为50厘米宽度大约为10厘米的白色和蓝色的胶带粘贴在场地上,以此标志比赛开始和结束时运动员必须站立的位置。

白色胶带应在主裁判的右侧,蓝色胶带应在主裁判的左侧。

在离比赛场地的区域1米的距离不能有任何物体,以免运动员碰撞。

所有分级为B1(全盲)的运动员两个袖子的外部应有一个直径为7厘米的红色的圆形图标。圆标的中心应该位于距肩部15厘米的位置。这样,官员们就能够对于分级为B1的运动员应用特定的规则。

主裁判与边裁应检查确认榻榻米的表面符合IBSA柔道规则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规定。

两个边裁的任务是引领两名运动员从榻榻米的边缘走到比赛区内指定的位置,并使双方运动员面对面站立。然后两名边裁各自回到比赛场地对角位置的座椅处。

比赛结束时,当主裁判宣判完毕获胜运动员,运动员相互鞠躬施礼后,两名边裁应引领靠近其座椅一侧的运动员走回榻榻米的边缘,在这里会有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或是运动员的教练前来负责照看。(www.chuimin.cn)

• 主裁判在每次判裁得分或者处罚时,除了常规的手势和方式外,还要同时根据场上运动员得分或犯规的情况宣告shiro(白方)或者ao(蓝方);

• 当主裁判根据场上情况给失去得分的运动员做出取消所给出的判罚手势时,除了按常规做出手势外,还要同时喊出shiro(白方)或者ao(蓝方)的口令;

• 主裁判除了按照通常的方式宣判比赛的胜方外,还要同时根据胜方柔道服的颜色喊出shiro(白色)或者ao(蓝色);

• 当主裁判指示运动员必须要整理柔道服时,他需要走近并面对选手,双手抓住他们的前臂按通常的做法做交叉的动作;

• 当判罚运动员消极进攻时,在通常做出相应的手势并喊出shiro(白方)或ao(蓝方)后,主裁判要走近被判罚的选手并要求他向前伸出手臂,手掌向下,主裁判用双手的两个食指在该运动员的手掌上做出旋转的动作;

• 比赛结束前1分钟会听到一个短促的信号。这个时间提示是为了告诉全盲的运动员比赛的剩余时间还有1分钟。

当裁判员引领运动员来到各自的位置之后,退回到比赛场两角的座椅处。主裁判这时宣布REI(礼);命令发出后,运动员应互相鞠躬。主裁判指挥双方选手抓好把位。

注:

• 裁判要确认当喊出日语“kumi kata”时,只是抓好把位,不是开始比赛;

• 裁判应确认在比赛的开始或在每一次恢复重新比赛姿势的时候,两个选手要面对面,一只手要抓住另一名选手柔道服的袖子(把位介于肘部到肩膀的顶部),另一只手要抓住对手的领口处(介于锁骨和胸骨顶部之间);

• 如果运动员在比赛开始的口令发出之前改变抓把,主裁判将判罚该名运动员-SHIDO;

• 只有当主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双方运动员才允许做出动作。

警告:

• 运动员在裁判没有宣布“开始”之前,绝对不能松开一只手或将两只手都同时松开。

• 当出现双方选手都是右架或者左架时,主裁判将要求把第一次抓把的把位让给白方运动员,第二次抓把时,主裁判将把抓把的把位让给蓝方运动员。

当主裁判宣布暂停,他应该注意要让运动员时刻都要在自己的视线中并且时刻都要保持靠近并且不能妨碍他们。然后,主裁判应陪同运动员一起走回到比赛场中央比赛开始的地方(如果他认为有必要,因为一些有视力的运动员自己能够走回到开始的位置)。

主裁判将让双方运动员抓好把位然后再重新宣布比赛开始。

每一次宣布暂停后,主裁判都要重复同样的动作。

在宣布比赛结束(sore made)后,主裁判应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开始的位置。若有必要的话,主裁判应要求他们整理柔道服。

当主裁判用相应的手势宣布比赛结果,同时宣布shiro(白方)或ao(蓝方)后,他将喊出“REI”(礼)的口令,并要求运动员相互鞠躬致礼。

边裁将引领各自一方的运动员走回到比赛场地的边缘,在那里组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运动员的教练将会接过运动员并且照看他们。

主裁判宣判“白方一本”(ippon shiro)或“蓝方一本”(ippon ao)。

同上面一样,主裁判采用同样的步骤。

主裁判将按传统方式宣布固技开始;如要做出判罚,将遵从如下程序:

• 如果判罚是要给占优势一方的运动员,主裁判要宣布暂停,使运动员恢复到开始时的位置,然后喊出“蓝方”或“白方”,并宣布判罚;

• 如果判罚是要给不占优势一方的运动员,主裁判要等到适当的时间宣布暂停,以便使运动员在判罚以后还能继续其固技动作一直到结束。主裁判要选择并遵从能使选手暂停和继续比赛的方式。

注:如果场上出现的状况超出了以上规则的范围,则采用IJF的规则。

当运动员同时为聋人时,在柔道服背部上方两个肩膀中间的部位缝制一个直径为7厘米的蓝色圆圈,以提醒技术官员根据这些特殊情况采用相应的比赛规则。

• 如上面所表述的,主裁判除按惯例做出相应的手势对所表达的意见宣判无效,如此时运动员又是聋人,主裁判还要在运动员的手掌上用手指划一个(字。

• 当主裁判要对运动员做出消极进攻的判罚时,在按惯例做出相应的手势并喊出shiro(白方)或者ao(蓝方)之后,还要走到接受判罚的运动员身边,要求他向前伸出手臂手心朝下,用两个食指在该选手的手掌上做旋转的动作。

• 如果运动员同时是聋人时,当判罚做出后,主裁判遵照以上的步骤在该名运动员的手掌的前部轻轻弹触:

用一根手指(第一个指导);

用二根手指(第二个指导);

用三根手指(第三个指导)。

• 取消比赛资格如果接受取消比赛资格的判罚运动员是聋人,则主裁判要在其手掌划写H。

• 比赛结束前1分钟会听到一个短暂的时间信号。这个信号是为全盲运动员在比赛剩余时间还有1分钟时所做的时间提示。主裁判将会准备看好合适的时间给出停止比赛的口令。为了更加准时主裁判通常要佩戴一块手表。当运动员为聋人时,主裁判用手指指向自己左手的腕表以示比赛时间到。

为了向聋人运动员说明由于跑出比赛场地而受到一个指导的处罚,主裁判要给出一个标准的“指导”处罚的手势,并用一根手指垂直向上在该选手的手背上做出手势。

如果比赛中一名运动员为聋人,边裁要靠近该名运动员站立直至主裁判喊出“礼”的口令。边裁用一只手触摸该运动员的腹部,另一只手拍一下选手的背部以示鞠躬施礼,礼毕边裁回到自己的座位处。主裁判此时让双方抓好把位,在宣布比赛开始的同时,在聋人运动员的肩头轻轻拍打以示开始比赛。

比赛结束时,当场上的运动员同时是聋人时,边裁要走近运动员并帮助其完成鞠躬礼,然后,将其带到比赛场地的边缘。

如果运动员同时是聋人时,当主裁判喊出“暂停”的口令时还要在其肩头部拍击两次以示“暂停”。

当运动员同时也是聋人,主裁判应快速轻拍其头部。当主裁判喊“可以开始了”(yoshi)比赛将继续进行,此时主裁判需再次用手快速轻拍运动员的头部。

当宣布比赛结束(sore made)后,主裁判应陪同运动员到比赛开始的位置。若有必要的话,主裁判应要求他们整理柔道服。此时边裁走近聋人运动员负责协助聋人运动员按惯例鞠躬施礼。然后边裁陪同各自的运动员回到榻榻米外部再施一礼。最后将他们领至榻榻米的边缘,交给组委会派来的助手负责。

主裁判宣判“蓝方一本”(ippon ao)或“白方一本”(ippon shiro)最终获胜。

如果运动员同时也是聋人,主裁判要在他的手掌上划写“I”,并将手转向其胸口(如果是该运动员获胜);如果是对手获胜,则将手转向其对手。

同上面一样,在聋人运动员的手掌上划写完相应的字母之后,主裁判采用与上面同样的步骤。

主裁判将按传统方式宣布固技开始;如要做出判罚,将遵从如下程序:

• 如果判罚是要给占优势一方的运动员,主裁判要宣布暂停,使运动员恢复到开始时的位置,然后喊出“蓝方”或“白方”,并宣布判罚。如果运动员同时是聋人,其步骤参照附录条款8;

• 如果判罚是要给不占优势一方的运动员,主裁判要等到适当的时间宣布暂停,以便使运动员在判罚以后还能继续其固技动作一直到结束。如果该运动员同时也是聋人,主裁判要选择并遵从能使选手暂停和继续比赛的方式。

注:聋人运动员听不到主裁判喊“出界“的口令。

• 运动员既是盲人(B1)又是聋人,即使出界也不能给“指导”的判罚;

• 运动员是聋人,医学分级为B2或者B3,则按前述“指导的判罚”执行。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IJF规则,应充分考虑参赛选手各自不同的残疾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