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秦皇岛历史名校:探寻中学演变发展史

秦皇岛历史名校:探寻中学演变发展史

【摘要】:鸦片战争后,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传教士到中国创设现代学校作为传教工具。受此影响,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纷纷集资或申请政府拨款,办设现代学校。清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以府设立为原则,称之为“省立中学堂”,由私人设立的,称为“民立中学堂”。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壬戌学制”,规定中等教育共6年,分初中3年和高中3年两级。

中学,分为初中与高中,所传授的知识高于小学、低于大学,处于“中等地位”。

鸦片战争后,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传教士到中国创设现代学校作为传教工具。受此影响,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纷纷集资或申请政府拨款,办设现代学校。这其中有些学校如“京师同文馆”、上海的“广方言馆”和福州的“格致书院”等,具有中学教育的性质,被视作我国中学教育的萌芽。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五城学堂”(因北京分东、西、南、北、中五城而得名)成立。这所学校是今天的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北师大附中”)的前身,也是我国最早的官办新学制中学。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以府设立为原则,称之为“省立中学堂”,由私人设立的,称为“民立中学堂”。自此,中国有了中学教育的具体设置办法。

“壬寅学制”未及实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清政府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规定中等教育为5年,学校为“中学堂”。(www.chuimin.cn)

辛亥革命后,1912—1913年,临时政府教育部陆续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改中等教育为4年,改“中学堂”为“中学校”。

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壬戌学制”,规定中等教育共6年,分初中3年和高中3年两级。

1928—1949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虽先后提出诸如《中学法》(1932年)、《中学规程》(1935年)等,但基本上沿用1922年学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为中学、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