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时间测度与标度的核心环节:主观辩证法公理化

时间测度与标度的核心环节:主观辩证法公理化

【摘要】:前已说明,人类提出时间这一概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行有效率的分工和合作。因此,人类提出时间这一概念,是为了人类自身群体活动和群体实践的需要,具有公共性。对于人类来说,在时间测度和标度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解决每年共有多少天和每天的时间标度这两个问题。以后中国历代的科学家又不断改进历法。1582年,在西方历史上曾发生过著名的教皇格里高利宣布废除儒略历法,改行格里高利历法一事。

时间的测度过程,就是根据地球的公转和自转,把一年具体分为若干月、若干天,再把1天平均分为12个时辰,1个时辰平均分为4刻,或者是把1天平均分为24个小时,1小时平均分为60分钟,1分钟平均分为60秒,1秒分为1000毫秒,等等。

前已说明,人类提出时间这一概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行有效率的分工和合作。因此,人类提出时间这一概念,是为了人类自身群体活动和群体实践的需要,具有公共性。所以,时间是需要每一个人类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知道的事情。

为了在时间概念上实现公共性,使每一个人类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知道其所在人类共同体的时间测度和标度,每个稍微大一点的人类共同体,从原始时代起,就开始以天文学和地理学等空间方面的知识和规定作为测量时间和标度时间的标准,也就是以白天、黑夜,春夏秋冬,东西南北等,作为标度时间的标准。换句话说,每个稍微大一点的人类共同体,从原始时代起,就开始以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作为标度时间的标准了。这是因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东西南北都是人人能感觉到的东西,对于每个个人来说,这些东西都不是以他们个人之力所能改变的。但它们又是能够为每个正常的人类成年个体所把握的东西,从而为人类进行有效率的分工和合作提供帮助。

例如,中国最早的历史书籍之一《尚书·尧典》就记载,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夏朝早期,夏政权就曾派遣过一批官员到东南西北四个地方去组织观测天象,用以编制历法、预报季节。[21]再如,西方基督教经典《圣经·旧约全书》开篇就说,上帝在创造世界的七天中,第一天是把白昼和黑夜分开;第二天是制造空气、天和地;第三天是制造地上的植物;第四天是标记节令、日子和年岁,给白昼和黑夜定名,制造出众星星,帮助人类编制历法、预报季节。[22]今天的每一个少年儿童,其家长从其稍微懂事起也开始告诉他什么是白天、黑夜,春夏秋冬,毫无例外。

对于人类来说,在时间测度和标度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解决每年共有多少天和每天的时间标度这两个问题。在人类的科技发展史上,最早主要是利用天文学知识和物候学知识来解决每年有多少天这个问题的。中国人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对每年共有多少天这一问题有了比较接近于天文学实际测定的成果,出现了以365天为一年的“四分历”,使人们比较方便地计算日期和季节变化。以后中国历代的科学家又不断改进历法。据统计,我国历代编制的历法有近百部之多。[23]世界上其他古代文明,也在很早的年代就已对每年共有多少天这一问题有了比较接近于天文学实际测定的成果。[24]

但是,在每年标度有多少天这一问题上,人类科学知识的发展和进步还受到人类社会政治活动的很大影响。例如,古代各国设立专门官员和专门机构来观测天文现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通过预测一些天文现象,如日食月食等,来加强自己对普通民众的统治。在宣布每年有多少天这一问题上,除了有提供农业手工业军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这一目的外,更有让人们按时缴粮、纳税、服劳役这一目的。1582年,在西方历史上曾发生过著名的教皇格里高利宣布废除儒略历法,改行格里高利历法一事。这件事一次性去掉这一年度的10天,将1582年10月5日直接变成15日,同时逢百之年只有能被4整除的年份才算闰年,即实行每400年里设97个闰年的新历法,这就是今天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很多国家实行的公历。其实,西方天文学界早已发现,原来的儒略历法与天文观测的实际结果是有差别的,每年的实际天数是稍微多于365天的。从公元前46年古罗马恺撒时期西方开始实行儒略历法,[25]到1582年教皇格里高利宣布实行格里高利历法时,天文观测的实际日期已经比开始实行儒略历法时的日期多了整整10天。但是在此之前,西方各国的统治者谁也不愿意在自己的统治时期内多加入一个闰日,以符合天文观测和物候变化的实际情况,因为在统治的时期内加入闰日,就会不得不少征收一天的租税和劳役。这是因为古代社会是以农牧业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而农牧业一般是以年为一个缴粮、纳税、服劳役周期的。如果在统治的时期内加入一个闰日,那就意味着这一年的经济收入将减少1/365。这就像今天的新加坡,房租一般是以月为计收房租的单位。假如新加坡政府今天宣布,以后每一个月只有30天,不设大月,那么绝大多数的房主就会开怀大笑;而房客一般就会默然无语,感到十分不开心,心想“哎,真倒霉!我今年实际上又要多交几天的房租了”。教皇格里高利在宣布实行格里高利历法时,西方已发现了美洲新大陆,手工业,国内外贸易,提供教育医疗、体育比赛、文娱表演等服务性产业的经济收入和税收,已开始在意大利罗马教皇直接统治区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且这些方面的经济收入也开始在当时不少中上层富人家庭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手工业,国内外贸易,提供教育、体育比赛、文娱表演等服务性产业的发展,需要更为准确的历法,这就为以教皇为代表的统治阶级进行历法改革提供了经济方面的历史条件。实际上,就像中国秦代赵高“指鹿为马”这件事一样,赵高绝对不是一个傻子,分不清鹿和马。在教皇格里高利之前的历代教皇中,也没有一个人是傻子,他们之所以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揣着明白装糊涂,拒不根据天文学实测的结果来修改历法,就是因为他们在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不想为改历而减少自己的经济收入。因此,生产力与经济方面的发展,不但能为政治方面的发展提供历史条件,而且能为测时、授时服务方面的发展以及各行各业科学技术方面的发展提供历史条件。

在时间测度这个问题上,人类除利用天文学方面的知识外,还格外重视利用人造的一些物理学意义上的器物,用以解决每天测定较短时间的时间标度这个问题。这是因为,由于地球自转相对于太阳具有一定的倾斜度,以及因为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公转是一个椭圆形轨道,所以地球每天距离太阳的远近有变化等方面的原因,几乎地球上所有地方的昼夜长短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冬短夏长;[26]因此要想把每天的时间平均地分为12个时辰或是24小时,无法靠天文学知识来解决。利用天文学知识,也就是利用太阳的东升西降这一现象,人类只能区分早晨、上午、中午、黄昏、白天和黑夜。因此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利用铜壶滴漏等人造器物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到了近现代,人们又开始利用钟摆和钟表指针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今天,人们又开始使用原子钟表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每天测定和标度时间这个问题上,人类所使用的人造工具的技术水平和测算时间的精度越来越高,以满足人类实践不断发展的需求和要求。(www.chuimin.cn)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不论是主体还是客体,它们无时无刻不处在变化和运动中,因此人类在选择测定和标度时间的工具问题上,也特别注意选择本身就在不停地变化和运动的现象和工具。例如,在古代,人们常常选用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变化、铜壶滴漏来测定和标度时间。到了近现代,人们常常选用钟表的钟摆、钟表指针、不断跳动的电子显示屏上的数字变化来标度时间。与此同时,在古代,人们还利用敲钟、击鼓、敲梆子等形式来向非职业测时人员和非当值测时人员宣布每天测定时间的结果,也就是利用敲钟、击鼓、敲梆子的形式来解决授时问题。在有经济条件的地方,人们还建起了钟楼、鼓楼,或者是设立了职业守夜人,让他们用敲钟、打鼓、敲梆子的形式进行授时。到了近现代,人们开始利用钟摆和钟表指针来解决授时这个问题。到了现当代,人们又开始利用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广播,来解决向非职业测时人员和非当值测时人员授时这个问题。例如,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早上8点钟就会向全世界广播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早上8点整”。这就是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向全世界授时、向全世界宣布,现在是北京时间早上8点钟了。现如今,中国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7点钟新闻联播开始前播放的时钟走表的图像,也起着相同的作用。

在解决了测时、标度时刻和授时这些问题之后,人们就能比较好地解决每个人的守时问题和量化并记录某个具体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等问题了。例如,安排某个人每天从几点钟开始在某地点工作,每天在那里工作几个小时等问题,到了几点钟,另外一个人要来换班,以及计量某个人或某个物品的寿命,记录某个具体事件发生在几点几分(如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在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等等)。

由于不同的人类共同体的历史发展道路有所不同、科学和技术发展进度不同,因此在时间标度的主观处理问题上也有所不同。例如,到西方发现美洲大陆时,西方许多国家早已把1天划分为24个小时,1个小时也已划分为60分钟。到了近现代,许多国家又进一步把1分钟再划分为60秒,再到当代又规定出毫秒(千分之一秒)、微秒(百万分之一秒)、纳秒(十亿分之一秒)、皮秒(一万亿分之一秒)、飞秒(等于0.001皮秒)、渺秒(等于0.001飞秒,又称阿托秒、阿秒),等等。

中国古代曾把1天等分为12时,每时等分为4刻,也就是每时/每个时辰相当于西方的2小时,每刻相当于西方的半个小时(30分钟)。到了1911年中国爆发辛亥革命时,中国已开始全面学习西方科学与技术,而且自鸣钟和怀表这些计时、授时、守时工具已开始在中国各地普及,因此辛亥革命后的绝大多数中国政府都宣布,以西方的1天24小时制为中国的法定标准时间标度。

从人类认识的逻辑秩序来看,自从有了时间概念,有了顺序性、前后秩序性、持续性、持久性,有了时间的测度和标度等概念之后,人们就可建立起正确的因果观念了。而正确的因果观念,是人类认识自然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