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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及分类功能

【摘要】:当现象与本质相对立时,现象是指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的外界情况和现实情况。黑格尔在《小逻辑》和《逻辑学》这两本书中所提出的自在状态之一,就是指现象。因此,现象是进行主观处理的基础和出发点,并且是一个随时可以返回到那里的基础和出发点。实际上,人类所获取的任何知识,都离不开现象和实践经验。这里还应当特别提出并说明一下属人现象这个概念。因此,本质这一概念的第一项基本功能是对事物进行分类。

当现象与本质相对立时,现象是指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的外界情况和现实情况。黑格尔在《小逻辑》和《逻辑学》这两本书中所提出的自在状态(in-itself)之一,就是指现象。外界情况既有外界的真实情况,如人在说真话时所说的各种情况;又有各种人类主观处理物质化的结果,主要指人类的语言文字作品和各类客观实践产品,如锅碗瓢盆、飞机大炮,等等。现象也包括各种假象,如人在说假话时所说的各种情况,以及由人制造出来用来骗人和糊弄人的假冒伪劣产品,乃至欺骗敌人用的假的军事装备和工事等。外界情况也包括思维者本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及其生理生化运行情况,等等。因此,现象是进行主观处理的基础和出发点,并且是一个随时可以返回到那里的基础和出发点。它就像科学研究中的原始数据,是有关科研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和应该查阅的原始数据。

牛顿(Issac Newton,1642—1727)同时代的英国大科学家、牛津大学三一学院院士、普卢姆讲座天文和实验哲学教授罗杰·科茨,曾在牛顿一生中最重要的哲学著作《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第二版序言中说,“一切殷实可靠的哲学都是以事物的现象为基础的”[1]。由于罗杰·科茨所说的这句话是在牛顿生前发表的,而且牛顿终生也没反对或者是反驳过这句话,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现象和主观处理关系的问题上,牛顿应当也持有相同的认识和看法。

不过,在世界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现象和主观处理关系的问题上却是一个二元论者。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开篇就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但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因此很可能,甚至我们的经验知识,也是由我们通过印象所接受的东西和我们固有的知识能力(感官印象只是诱因),从自己本身中拿来的东西的一个复合物……某些知识甚至离开了一切可能经验的领域……正是在这样一些超出感官世界之外的知识里,在经验完全不能提供任何线索、更不给予校正的地方,就有我们的理性所从事的研究……只要我们离开了经验的基地,我们就不要用我们所具有的不知其来自何处的知识、基于对不知其起源的原理的信任而马上去建立一座大厦,而不对其基础预先通过仔细的调查来加以保证,因而我们反倒会预先提出这样的问题:知性究竟如何能够达到所有这些先天知识,并且这些知识可以具有怎样的范围、有效性和价值。”[2]在这里,康德没有把人类个体思维与群体思维分离开来,或者说,他没有正确认识到人类个体思维与群体思维之间的关系。他也没有把人类具有的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已获取的知识彻底分离开来,也就是他把现象、质料、内容和主观处理混为一谈了,把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不同环节混为一谈了。实际上,人类所获取的任何知识,都离不开现象和实践经验。包括他所论述的人类具有的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也是离不开现象和实践经验的。最简单的证明就是,连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名称都需要遵守先辈提出的说法,否则就会既不知道别人所说的是什么,也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而能够使你明白别人所说的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指的是什么,以及让别人知道你在说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指的是什么的,正是别人的语言实践和你自己的语言实践。虽然语言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类思维的存在和发展,但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现象,并且语言现象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类的实践和人类群体的合意,也就是说话人所在语言共同体的人们的同意和理解。

这里还应当特别提出并说明一下属人现象这个概念。其原因是,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在人类活动的范围内,出现了许多原来通过天然进化永远也不会自然出现的客观现象和物品,如电视机、汽柴油发动机人造卫星、航天飞机,等等。但是,从一个角度来看,尽管这些现象是人造现象,但他们还属于现象界,因为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那些不知道它们产生原理、制造原理、制造技术的人来说,它们都是需要加以主观处理的现象。只有经过小学、中学、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操控专门训练等中的几个学习阶段后,人们才能把它们变成可以由人类正确操控并为人类谋福利的东西和现象。在小学、中学、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操控专门训练等中的几个学习阶段,有关人员将以分工、再分工、压缩和浓缩的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和理解相关理论和制造技术,从而使他们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段里正确操控这些人造的东西,为人类谋福利。

本质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代已经出现,它是指“[3]事物的本来形体……②事物的根本性质”①。黑格尔当年在《小逻辑》和《逻辑学》这两本书中所提出的,同一事物或同一事件可以处在自为状态(for-itself),指的就是事物处于本质阶段和概念阶段。

在当代汉语语境中,当现象与本质这两个概念相对立时,本质是指外界情况和现实情况的属概念/共相,或者某一事物抽象的一端,或者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共同之处,或者某事物的共性,或者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例如,当我们说“猫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动物”,“苹果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水果”时,“本质”这一概念的内容基本相当于英语中的genus或essence。人们可以通过本质这一概念,将许多具有某些共同之处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帮助自己加深对这些事物特征的认识,记忆这些事物的有关特征,进而为人类进行群体实践提供帮助。因此,本质这一概念的第一项基本功能是对事物进行分类。

这样一来,本质这一概念就有了它的客观内容和主观内容。其客观内容就是事物的功能和特征,其主观内容就是给人们的认识和观察的具体对象起一个名称。由于不同人类共同体所经历的具体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因此不同人类共同体所使用的词汇系统一般都有差异,对同一个客观事物有可能起不同名称,如被中国人称为“土豆”的东西,英国人称其为“potato”。在这种情况下,不同人类共同体可以通过指认事物做到相互理解,这是因为他们所指的东西具有同一客观内容。

人类之所以要提出本质这一概念,是因为人类所要面对的事物太多,不得不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和多层次的概念系统,以方便人类对所要面对的事物进行分类,进而方便人类的分工和合作。

比起一些个体事物、具体事物和一些较小的概念来说,具有本质功能的概念更加抽象一些。例如,比起我家的那只猫,“猫”这个概念就更抽象一些,所以它是我家的那只猫的本质。其实,所有的类名词都既是本质又是概念,对其上位词/上位概念,它们是下位词/下位概念;对其下位词/下位概念,它们是本质。例如,哺乳动物是猫科动物的本质,它是统摄猫科动物、犬科动物等许多种类动物的本质。而猫科动物又是老虎和猫等动物的本质,它又成了老虎和猫等种类相对较少的动物的本质。因此,本质与现象的区别、本质与内容的区别,从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量和度的关系,是一种抽象程度高低的区别。本质的抽象程度高一些,现象和内容的抽象程度低一些。(www.chuimin.cn)

此外,由于同一事物的属概念/共相可以有很多种,因此同一事物的本质也可以有很多种。例如,前面所说的,猫的本质或者属概念有“猫科动物”“食肉动物”“哺乳动物”“脊椎动物”“脊索动物”“动物”“生物”等。黑格尔曾说过,“本质是不曾规定的东西”[4]。在这种情况下,本质具体指何是受人们的主观需要和客观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现象。因此,在现象与本质这一对立中,在人们的头脑中,也存在着向对立面转化的情况,现象变本质,如猫变动物,即把猫这一概念向动物这一概念过渡;本质变现象,如动物变猫,也就是把动物这一概念向猫这一概念过渡。这里的主观需要,是指个体思维和表达的需要。这里的客观需要,是指群体思维和表达的需要。

本质还指种特征。它相当于英语中的nature、identity、differentia或distinguish feature。例如,前面所说的黑格尔曾在《小逻辑》中说过:“概念本质上即在于扬弃它的前提。”[5]这里的本质就是指种特征。例如,我们之所以说猫是猫科动物、狗是犬科动物,从动物分类学上来看,就是因为猫的爪子有肉垫,狗的爪子没有肉垫,而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种特征就体现在它们的爪子上。因此,从动物分类学上来看,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们爪子的构造不同。

在中国现代汉语的语境下,本质还指客观规律。例如,当我们说“大江入海、日落西山、潮起潮落等自然现象的出现,在本质上都是由万有引力定律在起作用”时,本质就是指客观规律。它相当于英语中的law。

本质这一概念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显性概念形成的过程。本质这一概念也是经历了一系列思维过程才出现的一个显性思维环节。因此,本质这一概念可以和多个概念相对立。

实际上,当我们把现象与本质相对立时,主要是从主观处理的角度来看待所有客体的。因此,我们现在的教科书和字典,一般都把本质解释为“事物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现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6]。而现实情况是,当我们把现象与本质这两个概念相对立时,是在从各种有关客观现象中找出其共同之处。

与此相关的是,我们可以提出客观本质、主观本质、外在本质、内在本质这四个概念。其中,客观本质是指事物的属概念。如前所述,每一个具体事物可以有多个属概念。主观本质是指我们给客观本质起的名称或名字。每一个具体事物可以有多个主观本质,因为人类可以给同一个事物起多个名字,例如人类已经给马铃薯起过土豆、洋芋、洋山芋、potato等多种名称。外在本质是指人们根据事物的外在客观现象将某个事物归类于某类事物,如我们可以根据狮子、老虎的外在特征或者是内在特征,将它们归类于脊椎动物。内在本质是指人们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将某个事物归类于某类事物,如将大江入海、日落西山、潮起潮落等自然现象的出现归类于由万有引力定律在起作用。在人们实际的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客观本质和外在本质都比较好确定,而主观本质和内在本质却比较难确定。例如,人类至少在几千年前就已观察到并记录下了大江入海、日落西山、潮起潮落等自然现象。但是,直到三百多年前,英国大科学家牛顿才将这些现象内在地联系起来,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因此,找出各种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内在本质,在科学和哲学上往往具有重大意义。

由于主观本质还涉及各人类共同体力量的大小与否和不同语言语法结构之间先进与否等问题,因此,事物的主观本质主要指不同的语言共同体之间给一个客体起名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更不好解决的问题。因为,这可能牵扯到不同人类共同体的兴衰和同一个语言共同体内不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实力强大与否的问题,甚至涉及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和主权完整的问题。

对于本质,黑格尔曾说过:“本质正是对一切直接事物的扬弃……本质和内心只有表现成为现象,才可以证实其为真正的本质和内心……当我们认识了现象时,我们因而同时即认识了本质,因为本质并不存留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而正由于把世界降低到仅仅的现象的地位,从而表现为本质。”[7]在这里,黑格尔非常正确地说明了本质这一概念的来源和种特征,并且非常正确地说明了本质和现象这两个概念之间互相过渡到对方的必然性。只不过他在用实例去说明这些真理时,所举实例有点间接,往往使许多人感到有些费解,一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