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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辩证法公理化:概念的主客观内容解析

【摘要】:也就是说,现有的形式逻辑学著作和教材把“概念”一词定义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只是指出了概念的部分客观内容,或者是部分客观内涵,而没有指出概念的主观内容,或者是主观内涵。[3]邢滔滔的这番话明确表明,人类社会至今还没有对“概念”这一词的主观内容/主观内涵形成合意,还没有对“概念”这一概念的客观内容和主观内容形成共同的认识,至少是对现有的概念论感到不满意。

概念,或者是纯概念的属概念是思维环节。从一个角度来看,与概念平行的概念,也就是与其抽象程度相同的概念有现象、质料、本质、内容、形式,等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概念的下位概念,或者下位词是具体概念,如人、手、口、香蕉苹果、大鸭梨,等等。

目前,在我国常见的形式逻辑教材中,常常把概念一词定义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1]也就是说,这类教材把概念一词的属概念定为“思维形式”或“思维形态”,把概念一词的种特征定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2]

但是,这种定义只是指出了概念所反映的部分客观内容是什么,并没有指出概念所反映的主观内容是什么。也就是说,现有的形式逻辑学著作和教材把“概念”一词定义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只是指出了概念的部分客观内容,或者是部分客观内涵,而没有指出概念的主观内容,或者是主观内涵。这样就把对“概念”一词的定义变成了一种描述式定义。

我国当代学者邢滔滔在其2008年出版的《数理逻辑》一书中曾明确指出:“遗憾的是,我们在哲学上对于什么是概念、什么是性质,理解得还相当肤浅……哥德尔认为,逻辑不但要研究外延,也要研究内涵,不但要有集合论,也要发展一种概念论。”[3]邢滔滔的这番话明确表明,人类社会至今还没有对“概念”这一词的主观内容/主观内涵形成合意,还没有对“概念”这一概念的客观内容和主观内容形成共同的认识,至少是对现有的概念论感到不满意。

由于当前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深对“概念”这一概念的理解,已显得尤为迫切。

前已提及,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中曾说过:“概念本质上即在于扬弃它的前提。”[4]此话完全符合人类主观处理的实际情况。但是,这只是针对概念的外在特征而讲是正确的。笔者认为,只有将“思维环节”及“思维过程”这两个概念,与“概念”“判断”和“推理”这三个概念联系起来,或者说对立起来,才能正确地反映“概念”这一概念的客观内容是什么。其中,“概念”的客观内容反映的是人类思维过程中一个可以由词或者词组来表达的显性思维环节,而“判断”和“推理”则反映的是由两个以上显性思维环节构成,并且由两个以上的词或者词组来表达的人类思维过程。这也是以往的一些形式逻辑教科书说“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有的概念则是由词组来表达,如‘伟大的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等”[5]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概念”的属概念是显性思维环节,而各概念的种特征就是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即各个概念的名称。也就是说,语词是思维环节的语言表达环节,是思维环节的社会存在形式。

黑格尔《小逻辑》的一种流行英译本,是把显性思维环节称作直接的思维环节(immediate stage/moment/element)。隐形思维环节则是指人们在形成一个概念的过程中,一般所需要涉及的多个思维环节。该英译本把隐性思维环节称作被扬弃了(suspend)[6]的思维环节(stage/moment/element)。例如,当我们说“苹果”时,就要无视在形成苹果这一概念时所要涉及的中国产的苹果、美国产的苹果、陕西省洛川县产的苹果,以及红富士苹果、国光苹果、青香蕉苹果、黄元帅苹果、美国蛇果、秦冠苹果等苹果的具体存在形式,苹果的属概念“水果”,以及与苹果平行的概念桃、李子、杏、香蕉、大鸭梨,苹果的色、香、味等方面的因素和概念。虽然这些因素和概念是形成“苹果”这一概念不可缺少的,但是在我们的表达过程中却不得不舍去这些因素和概念。在表达“苹果”这一概念的过程中,苹果就是一个显性思维环节,而其他各方面的因素就是被扬弃了的隐性思维环节。人类之所以要提出“苹果”这个概念,就是因为人类在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过程中,主要是在语言表达过程中,需要提出抽象程度达到这一程度的思维环节。例如,人类提出“苹果”这个概念就可以直接表达其所蕴含的一切存在形式,如中国产的苹果、美国产的苹果、陕西省洛川县产的苹果,以及红富士苹果、国光苹果、青香蕉苹果、黄元帅苹果、美国蛇果等苹果的具体存在形式,并以一个概念、一个词的形式,与它的平行概念相对立,如与香蕉、大鸭梨等其他水果的存在形式相对立,使人在较短的时间里达到相互充分理解交流的目的。再如,在形成“祖父”这个显性思维环节中,至少要涉及“亲属”“长辈”“晚辈”“男性”“女性”“父亲”“母亲”“父亲的父亲”这几个隐性思维环节。[7]

我们也可以从有些教科书或者是研究著作中所提出的“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对对象作出断定的思维形式;推理是由已知知识推出一个新知识的思维形式”[8]的观点,反推出概念、判断、推理的客观内容是什么。这一观点既然说概念、判断、推理都是一种思维形式,那么概念、判断、推理这三个概念的客观内容就应当分别是思维环节和由两个以上的思维环节组成的思维过程,也就是说,概念的种特征是具有一个显性思维环节,判断的种特征是具有两个以上的显性思维环节,而推理、辩论等思维形式则需要更多的显性思维环节。这种观点主要是从概念、判断和推理所使用的词语数量上得到印证。概念常常可以由一个词、一个显性思维环节来表达,例如“苹果”“天气”等。判断最少要由三个词语、三个显性思维环节来构成,如判断句“今天天气好”要涉及三个词、三个显性思维环节,它们分别是“今天”“天气”“好”。而一个推理过程则必须由四个以上的词语/显性思维环节来构成,如“我们只能在天气好的时候出门郊游。因为今天天气好,所以我们今天能出门郊游”,至少使用了21个词/显性思维环节。这又是量变导致质变,数量决定质的一个例子。[9]

当然,个体思维过程还需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防止同义反复。也就是说,个体思维过程需要从一个概念周延或过渡到另一个相关的概念。例如,我们不能老是想或者是说,“我是我,我是我,我是我……”,以致无穷。而是需要想,或者是说,“我是一个退休老头,我今年63岁了,我需要注意保养保重身体了”,等等,这才是一种有意义的思维和表达。其实,个体思维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在头脑中否定现在所想的概念,而过渡、周延到下一个概念的过程。

每个具体概念的客观内容,是由一个语言人类共同体所合意规定的,与人类已知的相关事物一一对应。例如,当代汉语一般将马铃薯称作土豆,当代英语一般将马铃薯称作potato。对于这个具体概念的客观内容,人们只要指认一下认识的对象,并加以记忆就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将逻辑学与我们已知的语言学知识相契合了。因此,用通俗的话来说,每个具体概念,或者说每个具体的显性思维环节,就是一个能够用语言表达的词项、词义,相当于英语中的sense。

人类之所以要在自己的思维中抽象出、概括出和创造出概念这一显性思维环节的原因是,只有抽象出、概括出和创造出概念这一显性思维环节,人类才能固定自己思维对象化的成果,才能进一步研究和对其他人表达每一个具体概念所代表的客体本身的各种特征和特性,以及每一个具体概念所代表的客体与其他客体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人们常说的思维常常需要借助于语言的原因之一。这是因为,首先,只有给每一类客体或者是每一个客体起一个独特的名字,我们才能保持思维的清晰,保持思维对象的同一,实现对象化,以及与别人交流的顺畅。这个独特的名字或名称,就是客体的主观内容。因为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人类共同体,可以给同一个人或者是同一个事物起不同的名字或名称,如汉语称作土豆的东西,在英语里就被称作potato。所以,这个独特的名字或名称就明显地具有主观性。其次,只有把一个人的主观思维物质化为一个个概念,尤其是变成一个个由文字语言表达的概念之后,人们才能对这些概念进行更深入一步的思考和研究,进而想出精品力作和好的计划,乃至一部理论著作来。

但是,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人类的思维和表达中,唯有“概念”这个概念,或者说“纯概念”这个概念,也就是以往翻译为“绝对理念”这个概念的客观内容,是以其他概念为其存在形式的。这也就是说,“概念”这个概念的客观内容,即抽象意义上的“概念”的客观内容,或者说“纯概念”的客观内容,也同其他具体概念一样,是一个思维环节。但是,“纯概念”“绝对理念”的客观内容,或者说存在形式,却是以其他思维环节的客观内容为其客观内容的。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保持思维清晰,才能使自己在思维中始终有一个对立面来限定所思维的对象,即用其他具体概念来限定“纯概念”,也就是用其他具体概念来限定抽象意义上的“概念”,才能使人们的思维对象化。

由于概念,或者说显性思维环节,是一个比词语更小的单位,因此人类要想全面理解某一个具体概念,或者说某一个具体显性思维环节的全部含义,或者说某一个具体概念的全部客观内容,往往还要多说一些话,也就是要多用一些显性思维环节,甚至要把形成该显性思维环节中的很多隐性思维环节逐个变成显性思维环节,乃至写上厚厚的一本书,甚至要让他人了解一个语言系统生成的许多历史背景,才能使其理解某个具体概念,或者说某个具体显性思维环节的全部含义。例如,要想理解中国古汉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中由“老”字所参与组织的三个概念的全部含义,就要以了解中国古代的整个道德观念系统作为背景、语境和论域。[10]这也是今天制度性地把有些人才,主要是有关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人才的基本教育和培养,延长到二十余年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便是想让人们了解马克思所提出的“绝对剩余价值”这个概念的全部含义,也需要对有关的专门人才进行制度性的近二十年的教育和培养才行。其实,各国研究古文字的学者,每天工作的具体内容就是研究古代相关语言共同体的概念的客观内容和主观内容。

概念是一个比词语更小的单位这一命题,还可以从其他一些语言现象中得到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证明。如在语言中,同一客体可能有过被起多种名称的情况。例如,在马铃薯被引进中国后的几百年中,不同的地方曾分别给它取名为“土豆”“洋芋”“洋山芋”“马铃薯”,等等。再如,在语言中,把主动语态变成被动语态,其所表达的意思可以完全一样,如“我昨天骂了他”,“他昨天被我骂了”,等等。这些情况都可以说明,概念是一个比词语更小的单位。当然,这一命题在语言学中最直接的证明和最典型的证明还是一词多义现象。

当年黑格尔写《逻辑学》和《小逻辑》这两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说明“概念”这一词语,或者说“概念”这一概念的客观内容/客观内涵是什么。[11]他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包括“概念”,或者说“纯概念”“绝对概念”,也就是以前被翻译成“绝对理念”的这个概念在内的每一个具体概念在形成过程中,都要在人们的头脑中经历一系列环节(stages,moments)或一些过程,或者说是要经历一系列否定之否定的过程,都是要涉及一系列因素(elements),如他所列举的质、存在/有(being)、定在、自为存在、量、纯量、定量、程度、尺度、同一、差别、根据等近百个概念。但是,由于他还没有正确理解和回答什么是being这一问题,而他在这两本书中又把他的逻辑起点定在being,同时又说being属于主观范畴,[12]并且他在很多地方又把being看作感性知识一般,[13]这样一来,他实际上就把他的逻辑起点定在了感性知识一般(being)这一层面之上。因此,尽管在他的论述中多次提到主体(subject)、客体(object),甚至还提到过没有经过主观处理的客体的混沌状态,即质料(mass,matters),[14]但他始终没有明确说明哲学工作者应当把他们的逻辑起点,或者说认识的起点定在主体和主体的实践之上。再加上他的逻辑终点定在了absolute idea,也就是以往被翻译成的“绝对理念”之上,[15]而不是定在主体的客观实践之上,[16]也没有定在主体或客体之上,因此他就只能武断地并且错误地认为概念发展的动力是来自于概念本身了。[17]

黑格尔作为人类辩证思维方法上的一位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处处透出真理的光芒,但是由于他的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终点没有定在主体的客观实践之上,结果不但使他的著作晦涩难懂,而且也使他的理论在许多地方说不清楚,说不透彻,甚至说人类思维是有终点的,那就是“绝对理念”,即人类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概念,这就与人类思维的现实不一致了。人类思维的现实是,只存在人类个体思维不停地中断,再思维,再中断,再思维,以至无穷;只存在个体思维是群体思维的存在形式;只存在群体思维的发展方式是实践,思维分工,实践分工,扩大的群体实践,扩大的思维分工,再扩大的实践分工,再扩大的思维分工,以至无穷。[18]人类的思维可以对同一个客体进行不同角度的主观处理,并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出来;也可以从不同的抽象程度来对同一个客体进行主观处理,并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出来。人类的思维并不终止于概念,而是继续向推理发展,并会发展到实践这一环节。此外,发展概念系统,不断增加新的概念的动力,是来自于主体要提高其绝对生活水平的欲望,是人们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要满足其所在人类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是其所在人类共同体存亡兴衰的要求。(www.chuimin.cn)

同时,黑格尔有关概念的理论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像上面提到的我国当代数理逻辑学家邢滔滔所说的那样:“遗憾的是,我们在哲学上对于什么是概念、什么是性质,理解得还相当肤浅。”[19]

那么,讨论概念的起点和终点应当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讨论概念的起点和终点都应当是主体的客观实践。这是因为,形成概念的主要目的就是人类要进行客观实践和更好地进行客观实践,以保持和不断提高人类的绝对生活水平。[20]同时,客观实践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过,由于本书已在前面的章节对主体和主体的客观实践这两个概念进行过较为详细的阐述,因此,此处不再详细讨论。笔者在此处将从客体这个概念谈起。

前面已比较详细地说明,由于人类个体的认识和实践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因此人们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绝对生活水平,不得不在实践中进行分工和协作。当人们要通过分工协作来利用周围的客观环境,满足自己的吃喝拉撒和精神生活等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时,必须对周围的客观环境中种种物质存在的各种特性有一定程度乃至较深程度的了解。这是因为,通过实践人类总会发现,周围的客观环境中种种物质存在的特性和特征是不一样的,水有水的功能和特性,空气有空气的功能和特性,手有手的功能和特性,脚有脚的功能和特性,等等。为了更好地利用周围的客观环境中种种物质存在的特性和特征,人类就要对自己所能接触到的各种现象和物质,即对实践的客体有一个分类。这里所说的各种现象和物质,包括日月星辰的存在和运行,五谷杂粮、金木水火土等各种人类可以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感知,或者是通过使用各类仪器仪表间接感知的各种具体物质;包括各种物质之间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包括人类思维过程、思维规律,以及各种已经物质化的思维结果,如各种文字作品等;包括由人类自己建立起来的各种社会制度和人类自身的各种身体器官与功能。总之,人们所能感知和所能想象的一切都可以包括在内。只有对实践的客体有一个分类,使人类的实践活动能够有一个较有效率的分工和合作,人们才能较好地利用周围的客观环境,较好地满足自己在吃喝拉撒和精神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和要求。[21]

由于人类的实践都是具有二重功能的,也就是既是个体实践又是群体实践,因此人类必须对自己进行实践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概念化处理。我们必须给在分工过程中我们所能接触到的一切已知事物乃至无知事物起一个名字,以便能够进行较有效率的分工和实践,或者是进行具有更高效率的分工和实践。对主体要起人名或团体名,对客体要起物体名,或者是人名或团体名。而这些名字,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认作一些概念。比如,书桌就是一个物体名,它可以被认作一个概念,并可以构成一个客体。张三就是一个人名,它可以被认作一个概念,并可以构成一个客体,或者是一个主体。

这里应当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人类个体和群体来说,每一个人类个体和群体都具有二重性,或者说具有二重功能,即他们既都是一个主体,又都是一个客体。例如,我的名字董志勇就是一个概念,它代表着我这个人的整体,它可以构成主体,或是主体的一分子,也可以构成一个客体。当某一社会代表要求我对某一个物体,或者是某一个人或某个团体进行研究和考察时,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我是一个客体,因为作为个人的我,是受社会这个整体所支配和左右的,我是社会这个整体的代表所观察、考察和使用的一个客体。但是,对于被我研究的某一个物体,或者是某一个人或团体来说,我又是一个主体。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组织名,它代表着所有参加共产党的人这个整体。中国共产党可以构成主体,或是主体的一分子,也可以构成一个客体。当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要求中国共产党对某一个人,或者是某个团体进行研究或施加影响时,对于整个中华民族来说,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客体。但是,对于被中国共产党加以研究或施加影响的某一个人,或者是某个团体来说,中国共产党又是一个主体。

人类历史表明,每一个人类共同体都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不断通过本共同体的每一个个体,加深本共同体对自然和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本共同体对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了解,甚至是通过增加本共同体的人口等措施,来不断发展和扩大自己的概念系统,从而不断地发展本共同体的整体生产力等利用自然和治理社会等各方面的能力。例如,当代每个国家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不断提高自己的军事作战能力,如不得不竞相生产出,或者是购买到高作战性能的作战坦克和相关运输车辆。而为了使这些高作战性能的作战坦克和相关运输车辆能正常开动起来,相关的人类共同体就不得不生产出或购买到适合这些坦克和相关运输车辆开动和工作的燃油与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而为了不混淆适合这些坦克和相关运输车辆开动的燃油和润滑油等石油化工产品的不同用途,就需要给这些石油化工产品中的每一种产品都起一个不同于其他石油化工产品的名称,其结果之一就是增加了概念/名称,发展了有关的概念/名称系统。扩大概念系统的表现和结果之一,就是扩大了人们的知识面和知识系统。

甚至目前要加深对“概念”这一概念本身的研究和了解的这一历史要求,也是由于当今依托计算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又逐渐被人重视起来。所以说,恩格斯当年所说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22]之论断,是非常正确的。

自古至今,对于一个人类共同体来说,不断发展其生产力具有生死存亡的意义,而发展生产力又离不开概念系统的发展和概念的增多。因此,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是每一个人类共同体发展其概念系统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原因。

只有不断通过本共同体的每一个个体,加深本共同体对自然和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本共同体对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了解,不断发展和扩大自己的概念系统,从而不断地发展本共同体的整体生产力和军事作战能力,不断地提高本共同体的平均绝对生活水平,每一个具体的人类共同体才不会被其他的人类共同体所彻底消灭或者是同化。一个人类共同体被另一个人类共同体同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该人类共同体全面采用别的人类共同体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同时该人类共同体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全面和比较彻底地采用别的人类共同体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美国原住民印第安人的命运,历史上许多国家和部落已经灭亡,以及世界上许多语言已经变成了当今人们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使用的死语言,就是这一历史现象的具体体现。反过来说,它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或者说是社会发展规律的表现形式之一。这是因为,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可以反过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可以反过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就是通过人类一系列政治共同体的兴衰来表现其必然性和规律性的。人类的实践是群体实践。人类的群体实践就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人类共同体的群体实践,来代表和表现的群体实践。只有通过一系列具体的人类政治共同体和语言共同体的兴衰这一环节,才能保证生产力发展水平高的群体保持和发展其较高水平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因此,促使人类发展概念系统的东西,是每个人类政治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人们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绝对生活水平的需要,是发展人类实践的需要,而不是概念本身。

人类实践和人类理论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发展的关系。当实践需要发展的时候,人类的理论也要发展,甚至是先导性发展。例如,近一百多年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大大促进了非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发展。非欧几里得几何学最大的特征是,其三角形内角之和大于或者是小于180度。这是因为,不论是对于水下螺旋桨推进和潜艇的推进速度来说,还是对于喷气发动机的热传导来说,以及对于天气预报极为重要的大气湍流的变化趋势来说,其都不是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度所能说明的。要想提高潜艇和鱼雷的行进速度,要想发展喷气发动机的性能,要想更加准确地预报天气变化,就需要发展三角形内角之和大于或者是小于180度的非欧几里得几何学。但是,反过来说,要想发展非欧几里得几何学,又离不开不断地进行具体的实验,以验证新提出的各种湍流变化规律的新公式是否符合各种湍流的实际变化。

当然,发展概念系统绝不能采用给同一个事物起多种名称的办法,而是必须遵循消灭重名,有新的客观内容才能想出一个新概念的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新概念所指的客体必须是一个新客体,如一个新出生的婴儿,一个新的人类共同体,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一种新发现或者是新合成的新物质,或者是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联系不同的客体,或者是新提出一种抽象程度不同的概念,如动物分类学中所提出的相对于门、纲、目、科、属、种来说,更为具体的亚门、亚纲、亚目、亚科、亚属、亚种,等等。

不过,在人类的实际历史发展过程中,给同一事物起多种名称,不但是不同的语言共同体之间的基本历史事实,而且是同一语言共同体内经常发生的历史事实。这就需要同一语言共同体的权威组织,或者是权威个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这种重名现象,以保证同一语言共同体内的人员,能够达到尽量提高其语言交流速度和效率的目的。